王言明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成都 610066)
尽管网络小说已经发展了二十余年,但是对于网络小说的认知和定义,学界至今还没有达成统一。这也许并非网络小说本身的问题。网络小说游离于他们的阅读经验和生活体验之外。笔者认为,现在就将网络小说中影响较大的作品“经典化”或许为时尚早[1],网络小说近年来的发展状况显示出它远远超出普通的“文学”范畴,应该用更加宏观多元的视角来看待。各种视角当中,笔者认为“通俗文学”“亚文化”和“资本游戏”是网络小说的研究者无法忽视的3 个最重要的面向。虽然在刚开始的时候有过分歧,有些学者认为传统文学、 通俗文学应该与网络写作分开看待[2]。但近些年的情况却显示出,不仅网络小说和通俗小说之间的关系越发难解难分,就连传统文学和网络小说之间也越发暧昧了起来。而这一切的背后,我们绝对不可忽略垄断资本巨大的渗透力,二十年网络小说的发展,也是垄断资本帝国不断累积的过程,而若是追根溯源网络小说最重要的属性,第一是“通俗文学”,网络小说与其说是新鲜事物,不如说是被传统文学史忽略的通俗小说在当代社会的一次全面下沉,它利用网络这种新的传播机制渗透到了比任何一个时代的通俗小说都要深广的地方。第二是“亚文化”,这是新的时代氛围和网络小说的传播媒介属性所带来的,网络小说的亚文化属性体现在网络小说的反叛性、 可参与性、 群体归属感等特性上。第三是“资本游戏”,随着大资本的介入和法律法规的清晰,无可避免地,网络小说正在被主流社会“收编”,而在收编的过程中,围绕着网络小说而形成的产业链,已经越发反过来拖动网络小说本体成为大资本的附属商品,学者们曾经期盼过的网络小说的“自由文学”[3]其实并没有形成,甚至正在离“自由”越发遥远,网络小说的明天依然错综复杂。
给通俗文学下一个定义几乎与给任何文学样式下定义一样困难,但更加复杂的是在通俗文学这里还存在着一个微妙的价值判断角度,范伯群、 汤哲声、孔庆东曾经在《20 世纪中国通俗文学史》的绪言里总结过,在五四运动之后的“雅俗之争”中文化界的理论家们给市井通俗文学扣上的三顶帽子:“一是封建思想与买办意识的混血种,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十里洋场的畸形胎儿,三是游戏的消遣的金钱主义。[4]”事实上这些对于通俗小说的指控直到现在仍然没有退场。如果我们总结针对网络小说的批评,其实可以发现与当年“雅文学”对“俗文学”的批评有很高的相似度,比如,网络小说的商业属性一向都是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当代网络小说引起的波折,放在历史上看实在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
通俗小说在英文中的术语是Popular literature,这个词有时候也被翻译成“大众文学”或者“波普文学”,其实意思都是一样的。古代通俗小说的这些类型皆是当今许多网络小说类型的滥觞,如“公案”与“悬疑”“侦探”“神仙”与“玄幻”之间都有非常明显的继承关系。许多网络小说甚至在标题、叙事、遣词用句上都模仿古代通俗小说[5],马季也认为网络小说“取法古人的却比比皆是”[6]。当然,这些通俗小说的类型与模式沿着晚清通俗小说的文脉一直流传下来,并在晚清到五四运动的时间内茁壮成长,但在20 世纪40年代之后被行政手段干涉,导致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中国大陆几乎不存在真正的通俗小说,即所谓的“三十年断层”。直到改革开放之后,通俗文学才迎来了新的生机。但是这时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网络比起传统出版机制有着许多优势,如传播快、反馈及时、读者参与度高等优势,所以才会发生通俗文学在网络平台的“借尸还魂”现象。李敬泽将其总结为“补课式反弹”[7],可谓一语中的。
但是承载着这次复归的,被邵燕君称为“媒介革命这个契机”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不仅改变了文学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样态,还完全改变了全球人的文化形式,网络小说兴起时(20 世纪90年代中后期),作为一种亚文化的摇滚乐已经不再如在20 世纪80年代那样可以给整个中国带来巨大震撼,但更多形式的亚文化在互联网的缝隙之中开始茁壮成长,而这成了网络小说重要的血液,甚至可以说,某些网络小说的门类,如果失去了亚文化的属性,就天然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
“亚文化”术语最早出现在20 世纪40年代,被文化研究的学者使用来研究那些挑战主导文化从而建立认同的附属性文化。陶东风和胡疆锋在《亚文化读本》的前言中总结道,亚文化具有3 个主要特点,“抵抗性”“风格化”和“边缘性”[8]。亚文化在当下的网络世界呈现的形式也更加丰富,当中国改革开放之后,亚文化也悄然出现在国内文化生活的语境当中,这在网络小说领域格外明显,几乎每一种网络小说的类型,其背后都有一套或明或暗的亚文化体系。网络小说中所谓的“龙傲天”主角,本来就是对乏味、庸俗生活的一种抵抗,通过让主人公克服种种困难,完成常人不能企及的成就,《唐家三少》《我吃西红柿》等网络小说名家的小说几乎都是如此,尽管这种抵抗本身就有庸俗化的特质。2000年2月,今何在的《悟空传》开始在新浪网“金庸客栈”上发帖连载,掀起阅读和模仿创作的热潮,这部网络小说历史上的早期名作具有非常明显的颠覆性,它不仅如《大话西游》一般戏仿古典名著《西游记》,还在小说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反抗特权和不公的呼声,甚至写出“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这般台词。这种作品在很短的时间造成那么大的轰动,甚至引发诸多模仿之作,正是因为互联网和市场经济给了年轻人合适的时机和平台去构建自己的亚文化。他们可以在相互欣赏的良性沟通当中反过来对自我产生认同感。
在这方面,除了在版权制度的边缘游走的“同人”亚文化之外,最值得一提的还有“耽美”亚文化,这种亚文化以女性为主导,试图构建一种男性之间的情爱叙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种亚文化的参与度与生产效率都是十分惊人的,而如果深入耽美爱好者的群落就可以发现,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群体,他们只是对外统一口径为“耽美”爱好者而已,内部的分歧大到外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但也正是这样的交锋和民主化讨论,才给了“耽美”亚文化如此强的生命力。以此为基础,网络小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辐射出去,影响了一代中国青年,甚至不少中年人,而每一个网络小说的接受者,同时也有相当巨大的成为网络小说创作者的潜能。
当然,亚文化还与消费社会、工业化社会和新技术高度绑定在一起,这其中毫无疑问有费斯克所谓的“宰制性”的和“意识形态”的一面,费斯克曾经讨论过广义的“大众文化”(Popular culture)的内在矛盾之处,他写道,大众文化的“矛盾所表达的内容既关乎宰制,也关乎臣服,既关乎权力,也关乎抵抗”[9],文化工业的宰制性是不可忽略的,“商品就是意识形态的物质形式”,当消费者在消费商品的时候,也就是他接受了商品背后的消费主义文化、 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时候,而且文化工业只会提供大众都会接受的东西,“否定社会差异”,但接受者并不是对此毫无办法,他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表达对个人主体性的实现和对商品化的拒绝。“耽美”文化是一种极好的例子,它证明了传统异性恋霸权是如何在网络小说的生产场域遭到解构、嘲讽、戏仿的,而这大大依赖于有组织的爱好者对这一门类的挖掘、 鉴赏和传播。
但是另一面,在网络小说的基石之下,支撑着很大一部分网络小说创作的大量亚文化,诸如“历史宅”“百合”“女尊”“种马”“工业党”“龙与地下城”“克苏鲁”“蒸汽朋克”“修真”等,其在网络上流传的文本质量都愈发参差不齐。2020年的短视频传播,又让“赘婿”这一网络小说类型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但让网民对此乐此不疲地观看、 转发的并不是因为这一类型及类型背后的亚文化有多么精彩,而是震惊于这一类型的粗糙、庸俗和套路,及其带来的丰厚利益与数据。亚文化的反叛性似乎正在归于流俗化,这是亚文化学者意料不到的。另外,网络小说早期引以为傲的“互动性”“民主性”也在逐渐减弱,读者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网络小说的头部作者们早已不再是亚文化内部的一员,而仅仅是一位文化工业的工作人员。创作在枯竭,亚文化在窒息,网络小说已经越发不是“弱势者”的游戏,而是资本的游戏。
这一切都是随着垄断资本商业化的“收编”(incorporation)而产生的,“耽美”文化等通过网络小说进行文本生产的亚文化,从民间的亚文化也逐渐走入文化工业的聚光灯下。这次,网络小说终于和古典通俗小说产生了在媒介之外的根本区别,网络小说产业开始鼓吹“IP”,小说作者再也不是一个普通的文本生产者,而慢慢成了一整个生产链条上愈发微不足道的一环。
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资本终于将目光放在了野蛮生长的网络文学身上。先是有依靠网络游戏壮大的盛大公司收购起点、 红袖添香等网站试图打造盛大的文学帝国,后有阅文集团的成立,不管是盛大还是腾讯,对于网络小说领域无疑都是外来者,在收购了大量网络小说网站之后,这些大集团不仅举办了很多活动,比如,盛大在2008年打造的“三十省作协主席大赛”[10],作为通俗小说和亚文化的网络小说终于成了一种商品,“亚文化的风格从反叛风格变成了消费风格”[11]。
清华大学发布的《2016年中国IP 产业报告》中曾经指出,中国影视市场的IP 项目有60%以上都是网络小说[12],这种改变是从2014年开始的,在这一年开始被炒热的“IP”概念和网络小说水乳交融在了一起,“网络小说IP 迎来了发展的春天”[13],而亚文化带来的“粉丝”效应则为这些网络小说的IP 营造了深厚的消费基础,亚文化群体本身不仅成了维持这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个体还能从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粉丝“造就了一条巨大的经济产业链”[14],他们自己也仍然如同当初的亚文化参与者一般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只不过时代已经完全改变,他们不再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反叛者,而是作为市场的维护者。
在网络小说的主要平台方面,阅文集团稳占网络小说的龙头,百度、阿里、爱奇艺等集团也不甘其后,在近年纷纷重金投资网络小说产业,在利益蛋糕已经蚕食殆尽的情况下,腾讯的阅文集团牢牢占据着网络小说界最多的读者和最大的流量。资本的“食物链”已经形成,所谓“白金作者”或者“大神”们与资本巨头一起稳稳地坐在食物链的顶端,并不断透支着网络小说的经济价值。就算是那些成名作者,也时刻面临着自己的作品被过度透支商业价值,自己的作品版权甚至人身自由都被资本捆绑的危险。
“IP”指的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在近些年异军突起,成为整个影视行业以及网络小说、漫画、音乐等创作领域共享的一个核心概念,一个好“IP”,意味着它商业价值高,改编潜力大,它往往是从小说开始,进而注入大量资金进行衍生的影视、漫画、音乐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其中还牵涉到与明星演员之间的复杂利益勾连,是一种在垄断资本的主导下推广的文化工业模式。这种模式不仅在中国,就算在全世界来说都比较少见。欧洲极少所谓的“文化工业”,在日本和韩国,这些产业之间也保持着相对有效的距离。但在中国,亚文化、通俗小说与文化工业之间的关系却不可避免地纽结在一起。
于是,这场惊人的冒险终于抵达了最新的阶段,我们看到了一场自下而上的文学运动是如何慢慢被资本与主流意识形态收编的,仅仅需要看一下最近几年根据“耽美”小说改编并大火的影视剧,比如,改编自墨香铜臭《魔道祖师》的《陈情令》,以及改编自Priest 同名小说的《镇魂》,看看影视从业者是如何小心翼翼地剔除小说中的“敏感”因素,粉丝群体又是如何在知情的情况下继续“狂欢”,就可以知道网络小说已经被裹挟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正如储卉娟的精彩总结所说,“一方面,为了更多的利润,资本主义需要维持生产层面的蓬勃;另一方面,它又不能放任生产层面的蓬勃来摧毁它的继续存在; 新的东西出来,蓬勃,被劫取,矮化,然后被嚼烂,然后换一块[15]。文化产业(利润)力量的发展,伴随着文化产业(生产)本身的衰落。”
网络小说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但是最近几年,它的发展是否一路无阻,已经遭到了一些人的怀疑。这也许就是资本规律的铁则,危机总是无处不在,资本的周期总有跌宕起伏。但资本是可以抽身并将目光瞄准下一个目标的,网络文学却已经没有退路。所幸的是,随着细分市场的产生,就算近年来随着炒作旧瓶新酒的IP 概念而产生的资本泡沫再怎么层层叠叠,网络小说也许并不会真的走向悲剧的结局。正如储卉娟在其著作最后所期盼的“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 作为一种民主协议能够推动著作权改革,“如果著作权改革能够走向CC 所开创的自由联合的方向,无异于将知识能否成为财产的权利从有力者手中劫夺下来,交还个人”。只要我们相信写小说和阅读小说不仅是资本的游戏,就算IP 盛宴最终会如同泡沫一般破碎,网络小说仍然还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