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丹丹
随着科技不断创新,全球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而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重要的生产要素,将对金融业态变革带来巨大影响。近年来,数字货币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世界各国中央银行正加紧研究数字货币,并出台数字货币发行和支付交易的相关政策(见下表)。例如,在“监管沙盒”制度下,加拿大从法律层面确认了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允许数字货币进行试验性发展[1];2016 年6 月,加拿大发起了“Jasper”的法定数字货币项目,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大额支付的可能,以提升本国金融系统效率[2]。2016 年11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联合技术公司、金融机构和学术机构共同发起“Ubin”项目,旨在分布式账本上推出新加坡法定数字货币[3]。2017 年3 月,瑞典央行为研究法定数字货币在零售支付场景的可行性,启动了“E-KRONA”计划,以应对现金需求的下降[2]。澳大利亚则通过放宽交易限制和税收等途径发展数字货币[1]。2017 年,乌拉圭央行正式启动了零售央行数字货币项目,推出了为期6 个月的乌拉圭比索数字化试点计划,以减少现金的使用,并于2018 年完成测试。2018 年,日本央行和欧洲央行联合启动了“Stella”项目,旨在研究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的应用,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汇款、支付托管、跨境支付和隐私增强技术等测试[4]。2019年12 月,法国央行表示于2020 年3 月试运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开发计划,因此将成为欧元区第一个测试数字货币的国家[5];2020 年3 月,法兰西银行宣布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实验计划,在银行同业支付中运用央行发行的数字欧元,即进行批发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实验[6]。中国近几年也在积极探索研究数字货币。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正式启动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工作;2015 年,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7];2017 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法定数字货币被正式命名为央行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DC/EP)[8],且进入了新的研发阶段;2018 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开启DC/EP 项目的开发进程,自此DC/EP 计划稳步推进;2019 年,DC/EP 的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在中国人民银行创新动力的牵引下,DC/EP 即将步入生活应用场景;2020 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进一步加强DC/EP 的顶层设计,坚定不移地推进研发工作。
表 各国法定数字货币
商业银行是DC/EP 的重要分发机构。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数字货币如何影响商业银行进行了研究和探讨。Piotr 和Adam 研究了央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简称CBDC)的发行对银行收入的潜在影响,并假定CBDC 仅仅是替代支付系统,因此将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研究以采用数字支付程度最高的瑞典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创建了考虑特定市场和机构特征的评估模型。研究结果显示,CBDC 替代支付系统后,新系统中的交易将主要取代卡交易,CBDC 的发行对银行的收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9]。Mark和Carlo 认为,CBDC 可以帮助居民和企业迅速获取现金和贷款,但是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发展战略等的影响可能是深远的。中央银行将专注于零售CBDC,而不是批发CBDC,因此商业银行不得不调整零售CBDC 推出的场景,与中央银行以及大型科技公司竞争。CBDC 的出现为商业银行创造新的机会,但同时也给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带来新的挑战[10]。Jesús 等研究了基于账户的CBDC 含义、引入CBDC 的后果以及中央银行系统的开放如何影响金融中介,认为CBDC 让消费者有可能直接在中央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从本质上替代了商业银行目前所扮演的角色[11]。Carlo 等在ING DMI 数字论坛上讨论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未来发展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讨论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科技公司之间潜在的分工,以及非银行机构参与CBDC 的推出将如何影响传统银行的业务模式、战略和运营[12]。最后论坛达成共识,认为中央银行可以按照双层模式设计,通过银行分配数字货币,对于向企业与家庭提供信贷和定价的银行以及更广泛的金融系统而言破坏性较小。
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聚焦在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支付结算业务、现金业务、信用创造功能以及反洗钱业务等方面的影响。赵玉平等较早地研究了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带来的消极影响,认为数字货币将导致商业银行失去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等中间业务,损失中间业务的手续费、大量客户的交易记录和交易数据,还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使存款下降,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最后导致商业银行失去其信用中介的职能和货币创造的职能[13]。宋爽和刘东民认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是以“央行-商业银行”双层投放的模式来发行的,而且主要代替M0(现金),商业银行仍是货币流通体系的载体,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不会降低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14]。张伟等提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会冲击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能力,法定数字货币账户支付利息可能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并且可能加剧金融“脱媒”,但也会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15]。江洁和廖茂林认为,数字货币的发行会冲击商业银行传统的支付体系和电子货币,收缩资产负债表以及降低其信用创造功能等[1]。郝毅分别研究了加拿大、新加坡和瑞典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实践,认为法定数字货币积极影响中国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模式、支付结算体系、跨境结算和反洗钱等[2]。陆岷峰和周军煜基于中国数字货币的运行机制和特征,分析了数字货币从账户体系、存贷款业务、支付业务等维度影响商业银行[5]。张姝哲研究认为,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将改变商业银行原有运营模式,从而降低商业银行存款数额和贷款发放量,但从长远来看,商业银行通过托管、代理发行数字人民币业务,推广业务服务种类,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16]。
我国数字经济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黄金期,2019 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达35.8 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6.2%,对GDP 增长贡献率为67.7%[17]。商业银行应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商业银行是DC/EP 的重要的参与者,因此研究DC/EP 的发行如何影响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国内学者已经研究了DC/EP 的投放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支付结算、跨境结算、反洗钱等。本文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补充研究DC/EP 的发行还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哪些影响,进而为商业银行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数字货币是货币演进的又一次重大革命,央行数字货币是人民币的又一次革新。自1948 年12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以来,人民币进入1.0 时代;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币逐步实现电子化,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动支付工具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使得流通中的现金和存款比重逐渐降低,人民币迈入2.0 时代;而央行即将推出的数字货币是实现“纸钞的数字化替代”[18],替代M0 而非M1 和M2,且具有无限法偿性,是对现有货币体系的有效补充,人民币3.0 正式拉开帷幕。为满足DC/EP 大规模发行和流通的需求,减少对现有货币体系的冲击,并与现有货币体系有效融合,中国人民银行对DC/EP 的顶层设计尤为谨慎,主要体现在以下设计理念。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以加密算法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将是替代M0(纸币和硬币)的最好工具,不进入M1 和M2 之后的货币乘数和派生存款。央行数字货币最终应用于小额零售高频场景,而不是批发场景,因此替代M0,而不是M1 和M2,并且遵循所有现钞、反洗钱等管理规定和条例。DC/EP保持了现钞的属性以及主要特征:一是DC/EP 具有法偿性。DC/EP 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法定货币,最终由中国人民银行为其背书,具有法偿性,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形式,并且可以不需要账户就实现价值转移,不计付利息;二是DC/EP 具有法律强制性。商家可自由选择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但不得以各种原因拒收DC/EP。
DC/EP 的运行框架遵循传统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运营模式。DC/EP 的设计思路主要是双层投放和双层运营[19],双层运营体系与现有现钞投放体系基本相同,采用中心化投放机制,即由中国人民银行将DC/EP 发行至商业银行业务库,商业银行受央行委托向公众提供DC/EP 存取等服务,并与中国人民银行一起维护法定DC/EP 发行、流通体系的正常运行(见下图)。商业银行在IT 基础设施投入、技术发展、人才储备等方面有优势,采取双层运营体系不阻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DC/EP 与现钞一样是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货币持有者的负债,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开户,缴纳100%的全额准备金,用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数字钱包就可以使用数字货币。央行端做到技术中立,各个商业银行选择自己的技术路线,可以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共同参与DC/EP 发行流通,适当分散风险,加快服务创新,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7]。
图 央行数字货币“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运营模式示意图
传统的电子支付与银行账户是一个紧耦合的模式,例如微信和支付宝钱包都必须绑定银行账户,交易在银行账户里进行属于“交易双方+银行”支付流程。然而,DC/EP 没有改变目前的二元账户体系,即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户,公众在商业银行开户。DC/EP 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不需要账户就能实现价值转移。只要有一个独自的身份,就可以开立数字货币钱包,像现金一样流通,实现可控匿名,这就是账户松耦合的形式。
现有文献研究了DC/EP 的发行、流通、转移将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支付结算业务、现金业务以及反洗钱业务等,本文从其他方面补充研究DC/EP 的发行将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只负责制定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的行业标准,而运营数字货币服务还是要交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银联、三大电信公司、阿里、腾讯等运营商。这些运营商需要开发各自的数字钱包软件及其包含的服务功能点,因此必然形成复杂的竞争关系。技术水平低的商业银行将处于劣势,更多客户被技术体验好的商业银行吸引过去,同时增加这些商业银行的业务营销等。除了抢夺其他银行的客户之外,优质的数字钱包服务也可能会分流其存款。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一方面,由于同业、非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与支付相关的收入(如手续费收入)减少;另一方面,零售存款向DC/EP 的转移也会导致商业银行低成本和稳定资金的流失[20]。自2020 年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测试了数字货币钱包功能。2020 年4 月,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DC/EP 钱包APP 截图被曝光,“中国农业银行正在内测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消息被证实[21]。2020 年8 月,建设银行APP 已上线了数字货币个人钱包,增加测试了“数字钱包充值”以及“数字货币”两个子菜单[22]。2020年8 月,央行数字货币在苏州相城区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大规模封闭测试,这是央行数字货币的首次实际落地应用[16]。2020 年10 月12 日,深圳市送出5 万个200 元央行数字货币红包,用于3389家商户的无门槛消费,若支付超出红包金额,需要使用工、农、中、建中任一家的银行卡对钱包进行充值或绑定钱包[23]。可见,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正在积极布局,提前为DC/EP 的应用做好系统搭建,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地位。
一是降低商业银行现金货币的流通成本。传统纸钞和硬币的印制、运输、回笼、贮藏等各个环节成本都非常高,还需要投入一些防伪技术成本,流通体系层级繁琐,携带不便,并且银行物理网点的ATM 及柜台现金服务的效率较低、资源浪费等问题难以吸引高价值客户。DC/EP 采用数字化的发行、流通和存储方式,会大大减少现金运输、验钞、贮藏、ATM 购置以及储蓄卡制作等费用,降低商业银行在现金发行成本和交易成本低[14];并且DC/EP 采用区块链技术的密码算法等多种技术保障下的不可伪造性,防伪成本显著降低。二是削减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DC/EP 的发行通过分布式记账和集中性数据维护,大幅度削减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且采用统一的硬件接口,使得硬件的维护成本因规模效应大大降低。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由线下不断转变至线上,银行物理网点逐渐从银行的利润中心转化为成本中心。同样,DC/EP 的出现也会冲击商业银行物理网点的业务营销功能。一是由于DC/EP 替代M0(现金货币),银行网点ATM 或柜台的现金存、取款业务或将被取消。二是银行网点人员结构将发生改变,DC/EP 的出现必然会使得对出纳、柜员等现金业务相关人员的需求下降,对科技金融创新人员、金融大数据分析员等需求上升[15]。
央行数字货币替代M0,主要应用于C 端小额零售高频场景,而不是批发场景。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取得开户后,个人或者中小企业等通过商业银行开立的数字钱包,取得数字货币,继而用于小额零售交易。DC/EP 的发行将对商业银行的支付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DC/EP 具有松耦合及M0 的特征,虽然最初仍将依赖商业银行系统,商业银行开立的数字钱包既可以绑定各类银行账户,也可以脱离银行账户,但随后的支付和交易无需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提供商(如微信和支付宝)即可完成;并且DC/EP 的发行将推动支付生态的大变革,既保留了传统的条码支付(扫/被扫),也引入了NFC 支付(碰一碰)[24]。因此,对于公众而言,使用DC/EP 将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降低支付成本和支付风险。
一是DC/EP 跟纸币、硬币略有不同,居民持有纸币、硬币时与银行完全无关,但居民在使用银行的数字钱包时,虽然不再贡献存款,但依然是银行的客户,依然有一定的黏性,银行依然有多种营销渠道推介本行的其他产品与服务。二是获得DC/EP 运营许可的商业银行,通过将数字货币入口嵌入到当前账户及软件中,通过数字货币相关应用的开发和场景的开拓,提升自身的用户活跃度和粘性。三是DC/EP 钱包将部分替代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原先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将会因DC/EP 的出现而逐渐被替代,居民去商业银行开通数字钱包,那么这些商业银行会将客户拉拢回来,但同时商业银行手机APP 的用户也会像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那样减少,客户将体验不到更多应用场景。
一是商业银行应加紧对央行数字货币钱包的跟踪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所需的技术和可能发生的瓶颈,打造内部的金融科技研发平台。按照央行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的标准,加快技术研发和系统升级改造,及时推出数字钱包服务功能,争取尽快加入央行数字货币的试点队列。二是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支付结算体系的研究,加快对支付结算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商业银行作为支付中介,应积极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平台下共识机制和清算节点的设计,积极搭建支付结算网络,依托数字货币网络,提高境内境外支付结算便捷性,提高银行间支付效率和商业银行业务竞争力。三是商业银行应加强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作,加大移动端电子钱包研发力度,设计灵活的综合服务方案,使得客户将DC/EP 兑换为存款时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以吸引客户,提高客户体验。
一是商业银行应加快开展数据加密技术升级的研发。完善数字货币与实务资产绑定模式和用户身份验证程序,提高网络节点安全性,加快构建DC/EP 在流通、监管方面的多场景相结合运行网络的可行性。二是商业银行通过打造统一的运营体系增加账簿节点数,充分发挥数字货币网络的规模优势,打造“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客户端”的数字生态系统,提高数字货币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三是商业银行应提前布局数字货币网络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数字货币发行、流通、支付体系构建[14],建立数字货币的信息数据系统。四是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各相关机构的合作,探索构建符合商业现实发展水平的数字货币发展模式。
DC/EP 的出现会导致商业银行物理网点的传统功能和交易弱化,商业银行势必要调整网点服务系统。因此,商业银行物理网点转型迫在眉睫。一是综合考虑网点规模、客户性质和业务数量,对网点进行重新布局,减少ATM 等与现金业务相关设备的投放数量[15],增加数字钱包服务功能。二是减少对出纳、柜员等现金业务相关人员设置,吸引科技金融创新、金融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人才,以创新服务模式,改变传统物理网点以柜台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从“业务处理型”向“营销服务型”转变。
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将带来一系列数字经济新业态。商业银行应在DC/EP 发行流通、支付结算、资金监管等搭建多场景,积极组织研究各方面的技术稳定性和业务适配度,验证核心技术在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等领域大规模应用的可行性。一是商业银行应重点开发交通、教育、医疗以及消费等领域作为DC/EP 的试点场景。据科创板日报消息,DC/EP 的首个应用场景已在苏州小范围落地,将作为交通费补贴的形式发放[25]。二是商业银行应敏锐观察,迅速调整信贷投放方向。关注智能科技、加密技术、支付终端等科技创新领域的融资需求,将来可能会作为DCEP 的应用场景[26]。三是商业银行应引导DC/EP 用于小额零售场景,可设定数字钱包级别,并根据不同级别的数字钱包设定交易限额和余额限额。
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必将加快改变传统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新业务,完善基于支付、结算领域的服务,驱动商业银行加速进行数字化转型。因此,借助数字货币的发行,一是商业银行应尽快抓住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实现传统业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挥金融服务功能优势。例如,依托数字货币网络,加强对跨境结算支付系统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境内境外结算支付便捷性;通过将消费大数据与物联网相结合,改善消费者的支付体验,拓展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市场份额。二是商业银行抓住契机发力移动支付,优化设计其包括贷款、理财产品等产品,可基于数字货币衍生出更多的数字信贷、数字资产和数字负债等产品,进一步促进零售金融数字化转型发展。三是抓住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契机,推动数字货币与普惠金融业务融合,促进金融服务终端升级,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鉴于DC/EP 大范围推广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市场经验,因此商业银行要提高防控风险的意识。一是商业银行对DC/EP 的推广和应用应釆取谨慎的策略,从局部到整体、从小范围到大范围进行逐步拓展推广。同时,对DC/EP 交易平台运营进行严格监管,应遵守现行的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对DC/EP 大额及可疑交易应向人民银行报告。二是DC/EP 交易具有匿名性特征,商业银行可以开发DC/EP 反欺诈模型,追踪交易信息,从多维度进行反复试验,完善模型风险预测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