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灿红
(洱源县邓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云南 洱源 671203)
近些年,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协助下,基层防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有问题存在。若置之不理,非但不利于畜牧业的发展,也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依照我国《动物防疫法》有关条例要求,动物防疫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政府行为。但基层现状是即便防疫人员自我责任意识明确,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也无法落实到位,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养殖户不重视免疫工作认为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养殖轻防范的思想严重,部分养殖户为降低成本抱有侥幸心理而不愿意花费精力和费用开展防疫工作。意识不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是,制约了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部分地区虽然保持着乡镇畜牧兽医站,但相关岗位人员的身份、待遇等未能随着国家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依旧保持着自谋营生的现状。一部分乡镇通过改革对部分防疫站撤并处理,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则成了基层防疫工作的中心力量。由于工作环境、工作压力及薪资福利等因素的影响,防疫队伍呈现严重的不稳定性,人员较为零散,无法长期专职的开展基层防疫工作。近些年,新一代的基层防疫人员更是选择前往城市就业,谋求更多的发展机会,加剧了基层防疫人员的流失状况。目前,基层防疫人员年龄偏大,队伍架构极不合理,防疫技能达不到要求。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没有专职人员、有病无法治理以及无人防疫、检疫等尴尬局面。
乡镇地区是开展防疫工作以及制定防疫措施的前线单位。而在经济发展滞后地区、机构改革推进较慢使其无法实现相应的功能。另外,基层在开展大面积的防疫工作以及监测工作期间,因为环境、动物个体等多方面因素强制免疫使畜禽呈现应激情况而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未有详细的政策规定以及经费支援,养殖户和基层防疫单位之间就造成的损失无法达到共识,进而出现互相抵触互不配合现象,由于大大影响了正常防疫工作的开展,不利于保证防疫质量。
一些养殖场的禽畜排泄物等未置于指定的场合发酵处理,而是随意的堆放,导致各种蚊蝇孳生,污水四溢,没有防渗漏措施的地区还可能对地下水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一些生猪发病短期内无好转则出售或是把死猪售卖,部分养殖户则会将病死猪肉等随意丢弃,加剧污染问题,导致病菌扩散。这些情况均是典型的动物免疫的处理重点,很有可能导致大面积的动物疫病问题,由此影响正常的生产以及生活秩序,也不利于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现存防疫问题对养殖业发展的影响,结合养殖业现状。因此,提出如下应对措施。
建立详细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各个层级进行任务的合理划分。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需要秉持归属地的原则,推动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度,交由乡镇部门等的首要责任人,分管负责各个项目责任人,逐级的签署并明确防疫管控指标,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以及防疫工作范畴。强调从春秋季节集中重点防疫和平常防疫工作等的全面融合,强调日常的补拦以及补防工作,构建起对应的防疫管控档案机制,避免防疫死角问题,不单单需要确保防疫密度,同时也应当切实提升防疫的品质。切实健全完善的高致病性疫病的应急管控预案,提升应急演变等相关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应完善现行的工作制度等,改变以往的工作理念,切实践行工作职责。对此,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领导等应当亲自参与有关防疫工作。明确防疫工作的具体目标,逐级管控和落实。此外,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其工作规范性意识,更好的协调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对养殖户等也需要提升监管力度,加强防疫意识建设,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出现。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动物防疫工作模式,及时就动物疫病监控、防范以及监督等各种经费补给到位,建立系统性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制,对各项补偿原则以及补偿范畴和具体补偿比例等进行明确。此外,还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完善动物防疫、检疫以及监督等基础性设备的配置工作,尤其是提升检疫化验单位、冷链系统等的建设,促使实现国家有关规定与诉求。此之外,基层防疫人员,特别是乡镇一级的检疫人员,实际工作期间应当配置完善的防护设备,保证人员作业安全。
实施多样化周期性的培训与讲座工作,逐层对全体动物防疫人员开展系统性基础知识培训、基础技能培训以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使其掌握一定的基础法律法规知识,对疫苗的存储、使用、注意要点等各个方面均有一定的认识。此外,还应当进一步推动知识的更新,提升作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起高度的责任意识,从而塑造高规格的防疫队伍,提升防疫工作的技术实力,保证防疫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
随着我国人均收入的不断增加,对餐桌上的食物安全性以及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畜牧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关系到人们的餐桌安全,故而进一步提升畜牧业防疫管控尤为关键。基层防疫是动物防疫工作的主战场,由此也对基层防疫工作有着一定的要求。而包括体制建设不完善、人员防疫意识不强以及队伍建设不全面等情况依旧存在。对此需要职能部门、社会群众等共同参与和努力,查清目前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切实提升我国基层防疫工作质量,为我国社会稳定发展打下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