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 娜,王 丽
(酉阳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重庆 409800)
工厂化、规模化以及集约化养殖模式,畜禽粪污污染与环境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全面推进和落实畜禽禁养,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举措和必然选择。
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文化教育研究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严禁从事养殖业,但是在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中,一些地区将村落定义为禁养区,不仅无法满足当地居民养殖致富的需求,同时还缺乏综合考量和法律依据。
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明确指出:养殖小区养殖场属于禁养区的主要场所,低于相关标准的散养户和专业户不属于禁养对象,但是一些地方为了加强新农村建设,将一些散养户和专业户列入了禁养对象中,忽视了畜禽养殖对提升当地经济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作用。
禁养区包括达到一定养殖规模的集中养殖场所,或者排放污染物较多的养殖场,但是一些地区在落实禁养工作中,将散养户、专业户、小规模养殖场都列为禁养对象,制造了大量的无羊村、无牛村以及无鸡村。
指南中明确规定,猪、牛、羊、禽等主要畜禽为禁养对象,其他动物由地方政府根据养殖环境和养殖规模灵活确定,但是在工作具体推行中,将一些污染程度不高的动物列为禁养对象,例如山羊主要通过放牧的方式养殖,并没有对环境造成巨大污染,在禁养后对当地农户的经济收入带来直接影响。
畜禽禁养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举措,同时也是构建“生态型社会”的必然选择,相关部门在推进畜禽禁养工作中,要对指南进行正确解读,不能忽视畜禽养殖对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结合指南中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划分禁养区,不能影响自然村落的正常养殖活动,在禁养规模、禁养对象划分中,也要结合指南的要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畜禽禁养会涉及一些农户的利益,容易诱发其抵触情绪,为了激发广大农户对禁养工作的拥护和理解,相关部门要注重加强农民群体宣传。首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农民群体中开展调查分析,做好农户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升其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其次,对于农户的不理解行为和过激情绪要给予耐心的指导,可利用定期教育培训的方式,促使广大农户认识到禁养工作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性;最后,充分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等媒介,加大禁养工作宣传,在社会中营造良好氛围,为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基础。
在落实畜禽禁养中,不能盲目追求形象和政绩,将禁养区理解为无畜禽区,损害广大农户的根本利益,在做好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落实禁养工作的统筹规划。首先,严格按照指南的要求,对禁养区开展整治和划分,实现当地养殖产业的生态化转型;其次,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对于畜禽禁养的新决策要及时公示,听取来自基层农户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最后,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要循序渐进、合理科学的开展禁养工作,不能“一刀切”式的将各种养殖场和养殖基地关停,进而造成社会矛盾和经济损失。
在我国重庆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已经成为广大农户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推行禁养工作必然会损害部分农户的利益,因此,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则要给予农户以合理补偿。对于一些弱势群体,畜禽养殖是其主要经济来源,针对这一部分人群,当地政府要补偿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促使养殖户放下心理负担。对于一些大型养殖场或者养殖基地,要给予合理的拆迁和搬迁补偿。
总而言之,畜禽养殖会对附近环境带来巨大影响,在构建“生态型社会”理念的指导下,全面推行畜禽禁养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因此,相关部门要根据指南的要求,采取科学的措施解决推行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生态环境和畜禽养殖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