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
税收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政策衔接对于事业单位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本文将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确认进行探讨,通过衔接反映预算执行及资金结转结余等情况,从而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而财政税收的构建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为了能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需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资源均等化提供良好的支持。因此当前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结转结余确认,必须把握节约型社会需求,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系统的改革创新,促使自身经济发展的快速转型,契合时代发展的实际需求。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是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各类财政拨款,在《预算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对应的收入亦应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单位在取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复后的预算,依据预算取得由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按收入的性质分别设置分为四个一级明细科目;并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相关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资金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特定收入外的所得资金在取得时应计入应缴国库款及应缴财政专户款,并按各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时,应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用途明确为专项资金需要针对项目进行核算,在确认收入时要求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明确,对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设置配套。
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需要进行明确,可以将其理解为事业单位发展经营过程中的一种非财政补助收入,必须按照我国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上缴,在此过程中结合科目类别行明细核算,明确为专项资金的各类事项。同时事业单位应当按《预算法》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核算及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应当按照经营活动类别与“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管理机构在核算财政补助收入时应设置各类补助科目,使单位的会计核算与财政预算相衔接,并且在填报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时实现快速、准确填报,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节省时间。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在当前节约型视角下,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因此需要按照新形势的影响,积极探索构建以“收、支、管、调、防”为核心的现代财税体制。在新社会形势下,要想充分发挥财政税收体制的重要作用,就要尝试结合时代发展背景,积极探索有效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的措施,逐步促进完善管理体制的构建,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效能,使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针对收入要有效发挥收入政策的作用,对现代税收制度进行完善;支就是支出,深化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坚持突出重点,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有保有压的发展原则;管就即新时期要持续发展和全面创新,确保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资金使用的全面优化;调就是调解,即要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逐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防就是防范风险,即在财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
在新社会形势下,为了能够充分发挥财政税收体制的重要作用,就要积极探索有效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的措施,衔接思考具体如以下几点。
优化财政税收体制管理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要将时代背景作为衔接的基础,以此对税收体制进行适当的优化,为事业单位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财政税收体制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需要积极探索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使财政税收体制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事业单位要通过改革财政体制构建完善的财政内部体系,确保能促进具体工作责任向负责人落实工作的开展,并有意识的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彰显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发展效能,加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总体进程。
改进财政税收管理办法
财政本身就是一种资源配置流动,因此要加强政府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对财政税收体制机制进行创新,促进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高效化发展,改进财政税收管理办法有如下两点。
1.在实际工作中要促进财政体制的稳定运行,在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进和创新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政府履行工作职能的需求,确保事业单位能发挥应有价值,带动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2.市场和政府的分工配合也能逐步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完善,因此要求对财政衔接实施科学化处理,从而在上下协同推进的作用下,为我国事业单位稳定发展提供多元化力量支撑,以此优化整体发展效能。
相关支出税费衔接优化
事业支出按其资金性质分为多个部分,在设置明细科目时应按资金性质设置财政补助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设置款级明细
科目,在各种资金性质下分别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要求按照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设置“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取得税法规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此外“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通过应缴稅费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符合我国财政税收要求。
规范预算单位核算行为
财政税收政策衔接需要财务制度体系内部工作人员的支持,在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能践行上行下效的管理思想,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能取得良好的发展效能。在实际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改进和创新的过程中,引导财务管理者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以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促进加快构建双循环格局,切实保障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在此基础上要注意结合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处罚力度,在透明化管理和严格监督的作用下切实发挥改革效果,为事业单位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
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对财政税收体制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还要严格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和检查部门的要求参与各项工作,实现未来中长期“双循环”不断提质进程中,提高财政税收体制改进方面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同时需要结合时代发展背景实施信息化教育培训,从信息化管理模式的构建角度对各项工作进行调整和优化,促进管理工作高质量推进。同时要注意对财政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从职业道德教育角度实施职业教育方面培训,引导他们对相关财政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构建高素质的财政税收工作者队伍,完成财政税收方面的工作任务,改进和创新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管理和服务,推动构建经济“双循环”的制度基础,加快事业单位的综合发展成效。
事业单位结转结余的内容较为复杂,在衔接过程中需要计入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收入结转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包括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方面,结合“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核算。而对于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可以将经营收入转入结余,按規定上缴财政补助进行核算,确保与我国财税政策的有效衔接。
年末根据经营业务盈亏情况,待以后年度经营结余弥补经营亏损后有结余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结余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客观的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资金结转结余等情况。同时还应考虑现行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收入,在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 年,事业单位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的,从第 6 年起取得的经营结余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事业单位在对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的确认、计量、记录时,要与有关财税政策紧密衔接,除应满足会计要素确认的一般性原则外,应针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行细化的分析,积极探索完善管理体系的构建,才能做到规避涉税风险。同时需要切实保障财政税收体制建设发展效能,全面优化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估等工作,为事业单位现代化模式的构建奠定基础。
(山西省襄汾县国库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