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歌曲

2021-03-02 01:07马青虹
西部 2021年1期
关键词:阳台记忆

马青虹

这个少女把京城的贵气铺陈在脸上,厚厚的粉底是从众多植物和昆虫中提取出来的一张精致的脸皮。我与她应该不是第一次见面,但是我把所有的记忆在桌子上摊开来,也没能从中找到一个与她有关的画面。

她把自己装扮得格外精致。面容精致,撇开昂贵的化妆品,在她脸上找不到一丝瑕疵;衣着精致,那些衣服一件一件一层一层地将她的身体包裹得凹凸有致,就连个子的矮小也显得恰如其分;内在也精致,一个完完全全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一点当然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就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却对我产生了无法抗拒的诱惑,我甚至在梦里剥开过她的身体,就像剥开一颗包装精美而层次丰富的糖果。

撇开这具令人不饮自醉的身体,她的交际手段恐怕是令我难以脱身泥淖的原因。我去过一次京城,似乎所有人到了那里都变成了交际高手,话里话外都流露出令人琢磨的意味,这些弦外音从她的口里说出来变成了一种裹满蜜糖的靡靡之音。

下次有机会再见。在咖啡厅这半个小时的独处时间过得格外快,少女说罢起身穿好外套便要推门而出,她起身的动作和语气如同失足女向令她生恶的嫖客道别。

“下次有机会再见”?恐怕是再没机会见还差不多,在京城的半个月经验让我琢磨出了这言外之意。但我更多的是将她的决定归咎于我的出身,一个出身贫寒且一事无成的落魄者,靠着一点点稀薄的文艺情怀自诩清高的流浪者,和街上那些流浪汉、乞讨者唯一的区别恐怕是我还能在内心安慰自己——你是一个独立的文艺爱好者,你只是还没写出内心真正想写的那篇作品来。

我半眯着眼又在座位上坐了半个小时,仿佛这杯咖啡比老家的土灶酒还要烈无数倍,经过半个小时的酝酿,它已经令我彻底成了一个醉汉,推开门的时候,一块板砖——红土烧制的那种——将我绊了一个踉跄。

或者我是一个熬夜熬到恍惚的精神病患者,我能看见的事物都带着重影。一辆车变成了很多辆,车头接着车尾不断驶过;一个人变成了很多人,越来越多的人使街道变得拥挤,攒动的人头站满了广场、大厦,从平原蔓延至丘陵、山地乃至高原,不停分裂的人影将这个世界染成了黑色;一个声音分裂成两个声音,三个声音……越来越多的声音不断出现,最后聚集在一起又湮灭下去。大楼开始消失,山峰开始塌陷,车辆化为石堆,我不知道人类出现之前地球是什么样子,但是此刻,鼎沸的人声消失,他们的头颅将他们制造的一切淹没,世界原本的样子或许就是如此。

睡梦中,我感觉到一茬茬坚硬的植物——就像春天荒坡上生长的青草一样——将我的皮肤硬生生地挤开。等我醒来的时候,之前的荒凉景象已然不见踪影。大海开始消退,高楼大厦从大地的皮肤上兀然地生长出来,就像我的胡须一样。街道从人头的淹没中重新显露,就像一根根大大小小的血管支撑着这个世界的存在,黄色的血液——灯光——在街道上肆无忌惮地流动着,那些车辆把一些人运向另一些人,把丈夫运向妻子,或者把面容苍白耗尽生命的人运回心脏——大地——重新生长。

我感到有什么不属于我——至少之前还不属于我——的东西在我的脸上扎根了,我伸手摸了摸这些荒乱的杂草,它们粗犷、坚韧,甚至有些扎手。随后我又使劲扯了一下,没能扯下来,反倒把自己的嘴巴扯得一咧一咧的。它们定然不会是一夜之间(或者说是一觉之间)便能扎根得如此稳当的,这决然是蓄谋已久,至少是从我出生起便在我的体内开始谋划了。

我起身顺着河堤往家走,路过寺庙的时候,一家五口横着越过斑马线向我走来。在没有了亲人以后,那个租来的小隔间或许可以称之为家了,但是我的家人究竟是什么时候死去的?为何突然之间他们都如同约好了一般消失得干干净净?

小隔间的院子里有一棵樱花树,每逢雨夜我都会习惯性地坐在小隔间的阳台上,向它弹出一枚又一枚烟蒂。它们总是来不及挂稳便被雨水带向地面,然后静静地等待腐烂。

我正想掏出钥匙将房门打开,却发现房门已经开了一条缝,透过细小的门缝我看到一个女人,中等个子,身材一般,穿着黑色的紧身衣服显出几分干练。听见我推门的声音,她停下翻找的动作,如受惊的猫一般转身面朝向我,攥着的手迅速背到背后。她自以为隐秘的动作在我看来有些滑稽。

我不是来偷东西的,我是你隔壁的。未待我开口,女子便解释道。

我的东西可能落在你这里了,我只是来找,时间很紧,我又找不到你,只好撬开门进来了。在感到自己解释得足够令我相信她不是一个小偷的时候,女子的神情变得自然一些了。

你……有东西可能遗落在我这里?可我这个房间从来没有来过女人。我双手一摊。这个房间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跟我来,你也看到了,这个屋子里没有一样是值得女人来参观的。

上次我喝多了酒,在河边想自杀,刚好遇到你,是你把我拽回来然后弄到你这里的。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你早就不在屋里了,我饿得胃疼,还把你冰箱里的鸡蛋煮了吃,最后一个鸡蛋。女人替我回忆道。

上次?什么时候?我一脸蒙圈,怎么也记不得什么时候带回过这样一个女人。

我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但是我记得是你把我从河边拽回来的,我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屋里。

整整一个月,每天都是阴暗的天气,雾霾死气沉沉地压在头顶。我穿着睡衣在小隔间里踱来踱去,早饭不想吃,直接一点说是懒,懒得做,也懒得吃。拖鞋在地板上摩擦的声响孤獨地在这个不大不小的隔间里游荡着。隔壁房间的租客早已经洗漱好出门上班去了。我正躺在床上努力回想昨夜做了什么梦,但是直到邻居关门的声音透过墙壁或者从窗户的某个缝隙中钻进我的耳朵,我也没想起来。

这么久了我甚至不知道我的这个邻居叫什么名字,是男是女。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年纪不会太大,至少不是一个白发苍苍腿脚不便的老太或者老头。我每天能听到两次他的门被打开或者关上的声音,早上六点他会在一阵窸窸窣窣的洗漱声后关门而去,晚上大概十一点的样子门又会被打开然后关上。

这样干净明了的生活节奏足够证明他是一个上班族,而且一定在心中藏着一个——至少一个——让他为之急于赚钱的秘密。不然他决然不会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我甚至从来没听见过他在家放一首歌或者哼一首曲子来缓解日常工作带来的肌肉酸痛感。兴许他是为了一个重病待治急需大量金钱求医的亲人,又或者是为了他未出生的儿子?第二个猜想被我第一时间否决了,因为从日常听到的声响中,我能判断出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决然没有婴儿或者他的配偶。随后我又将这个假设重新拿出来进行怀疑,他的配偶和子女也可能在别的地方,这个外地人独自在这个沉闷的城市沉闷地打拼着。

假设是他的家人得了不治之症,会是他的父亲还是母亲,抑或是配偶或子女?他们得了癌症,还是某种类似于不至死但也无法安生地活着还需要大量金钱来求得药物维持这样一具半身埋在土里的身体?这些都不得而知。

我点了一支烟坐在阳台边像侦探一样仔细设想着每一种可能,但是直到我把烟盒里仅剩的几支烟全部消灭后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甚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后来我的思维到底飘到了哪里去了。根本与这件事情无关的各种思维片段像城里偶尔飘起的雪花一样落在我的手掌上,又莫名其妙地消失得干干净净。

楼下的清洁工刚把昨夜或者清晨落下的树叶扫进垃圾铲,又有一些树叶悄无声息地落在她身后。见到地上躺着的烟头,清洁工骂骂咧咧的声音顺着树枝爬到我跟前。我对着他稍显佝偻的背影摊了摊手,又拿起烟盒想要从中取出一支点上,才发现盒子里空空荡荡,院子里也变得空空荡荡。

我把刚才剩的一枚较长的烟头拿过来点上,然后猛咂了两口。剧烈的咳嗽声从阳台跌向了空荡荡的院子。

晚上十点半,我把寫着“雨夜听科恩之必要”的纸条对折三次后装进一个黄色的信封,再将信封对折之后塞进左边口袋。为了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这封只有八个字的简短信件,之前我还特意把左边的口袋腾空,从中掏出了一张五元、两张一元的纸币,一支唇膏和一个打火机。

我推开门之前再次理了理套在头上的连衣帽。走廊上的第三个门口堆放着两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垃圾袋。这家住户是一个离婚独居的青年男子,靠着沙石厂的生意赚来的钱成天浑浑噩噩地活着。那种成天宅在家打游戏连自己起居都难以照料好的日子,至少在我看来是有些浑浑噩噩了。这些涉及他个人的事情,若非他上次满脸歉意地敲开我的门问我借筷子,我是绝不会去刻意了解的。

数天前的一个上午,我刚吃过早饭坐在凳子上抽烟,一阵当当当的敲门声把我从沉思中拉回来。当当当,又是三下礼貌的敲门声,我确定是我的门在响以后才起身开了门。门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短发,卫衣,裤管稍微有点短的牛仔裤,一双和身上着装不太搭配——简直是糟蹋这身装扮的人字拖,如果不是他离开时那拖鞋吧嗒吧嗒地砸在走廊上的声音,我完全注意不到这样一个穿着周正且潮流的男子,居然穿着一双人字拖。

他向我借了一双筷子,我便从厨房里找来了一双竹筷递给他。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承想第二天他又特意买来一双新的还给我,我便欠身请他进屋坐了坐。闲谈间才发现这个本以为还未婚的青年早已成家且有一子。不但如此,他还因为他没有说出的原因离了婚,现在独居在此。

男子的生活并不像隔壁这个疑似我初恋女友的人生活那么规律,他的门从来都是不定时地开关,所以我要特别注意这个人,他极有可能成为破坏我行动的坏分子。为此我特意走到他的门口,把耳朵连带所有注意力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才放心地走回我隔壁邻居——也就是那个疑似我初恋女友的门前,伸手从左边衣兜里顺利地拿出那封信并迅速从门下的缝隙里塞了进去,然后两步走进我的房间关上了门。

我背靠着门掏出手机点亮屏幕。十点五十分。谢天谢地,一切都在计划中。随后我像一个偷了蜜的幼熊一样走进紧邻她卧室的那面墙。墙上的腻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有些斑驳,从腻子稀薄的地方隐隐能看见黑色的水泥墙面。我早已摆放好一张简易的电脑桌,一台除了简单的视听播放和文档操作其他什么也干不了的二手台式电脑,还有一对那天从隔壁屋里看到那张照片以后才买的廉价音响,音响出音的那面正对着墙体。

我打开电脑找到了今晚准备的音乐界面,鼠标的光标停在播放按钮上。坐在桌子前又点了一支烟,一口烟吐出后我看了一眼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十点五十九分。差不多了,我正在心里说着的时候,隔壁的门应声而响,开门,关门。又等了两分钟,我猜测她差不多准备好享受今天的音乐SPA的时候,果断地点了一下鼠标。今天的是《So long,Marianne》。

浪子——我是这么称呼他的——莱昂纳德·科恩低沉而深情的声音随着简单的吉他伴奏缓缓流淌着。

我把一杯劣质炒青泡了三遍,味道已经逐渐淡下去了,只有剩下的一点点橙黄色的茶叶能证明这是一杯茶。我已确定隔壁住的是一个女性。昨天我无意间看到她的阳台上晾晒着一条三角短裤,我想在我周边几乎是不存在那种有穿异性内衣的特殊癖好者,所以粉色的三角短裤足以证明一切。

按下电源键后,大约等了一分钟,这台从电脑维修店淘来的二手电脑才慢慢打开。如果不出所料,今天又将是毫无所获的一天,我想要的那个作品始终没有找到我。我总是等待着,希望它能顺着光纤同我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谈,通过我面前这台破电脑有些许神迹一般的预示或者言语。

在意料之中的无望中等待了三个小时后,窗外的树枝开始向右边摆动,并且越来越猛烈。死气沉沉的天开始向下压来,一整块漆黑的云或者雾霾死死地压在房顶上,把我所有望向更高处的视线完全遮挡。一根树枝应着咆哮一般的风声断裂,玻璃窗扇在窗框上来回拍打着,我赶紧关上所有的窗户, 我可没闲钱浪费在这样不必要的维修上。

我走到阳台上将晾晒的衣物一件件收回,不想一条裤子被风吹走了。我赶紧走到楼下去捡,结果这条裤子挂在了树枝上,又刚好挂在一个我的身高加上撑衣杆的长度都够不着的高度。我又找来一个高凳才勉强够得着。正当我将要把这条裤子取下的时候,又一阵风吹来,裤子被吹到隔壁的阳台上。

总共才两条牛仔裤,我不想过得像流浪汉一样一条裤子不换洗穿到下一个季节,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浪费钱买一条新裤子。我从保安室借来一把梯子,杂木材质的。我将梯子搭在隔壁阳台的护栏上,然后顺着梯子爬向了邻居的阳台。等我撇开几根遮挡住我的树枝即将爬到我想要的高度的时候,一条粉色的三角短裤在我眼前晃悠着。“原来是一个女生啊,怪不得这么自律。”我心想。

把牛仔裤取到手的时候,我才注意到邻居家的客厅之豪华:挂在墙上的液晶电视机,米色的茶几摆放在一组材质不错的沙发前,茶几上放着一个果篮——一小堆砂糖橘上面摆放着两个苹果,果篮旁放着一挂香蕉(大约有四五根)。电视机下面是一个暗红色电视柜。她平常并不怎么看电视,因为遥控板放在电视柜上,并不是像经常看电视的人那样把遥控板放在茶几或者沙发上。

离我最近的家具是一张和整个房间并不协调的老式木桌,上面摆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相框。那相框像一个背对着我坐着的少女。该死的偷窥欲和好奇心驱使我爬下梯子拿来撑衣杆,透过开着的窗户将相框翻转过来,我想要看看这个女子究竟是什么样子。但我并没有成功,几经尝试之后,这个相框倒了下去。

再次尝试了几下,依旧没能看到我这个邻居的照片。“好了没?我需要用一下梯子。”门卫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我只好悻悻地放弃了。

我很明确,最近的心思全部被那张背对着我的照片偷走了,我费尽心思地想要一睹芳容。我期待大风再一次来临,将我的衣物吹至隔壁的阳台上,悬挂如一盏指路明灯。风迟迟不来,我犹如一只螞蚁在炽热的铁板上翻来覆去,失眠如附骨之疽,而且非常明确的一点是,正是隔壁那张米色木制相框偷走了我近段时间的睡眠。

在这样的煎熬中,我度过了三天。这三天里,我不停地将衣柜中那些陈旧的衣服轮番拿出来晾晒,却始终没有等到风的来临。为了方便它们能有一两件飘向隔壁的阳台,我先是把夏天的短袖、短裤和衬衫挂在阳台上,接着是秋天的长袖,最后连冬天的棉服和羽绒服也搬了出来,期间我还发现不少平常没怎么穿过的衣服。

终于在第三天下午,起风了。风势刚起,我就连忙把衣服取下来,挂得稀松,以方便风把它们吹到隔壁阳窗台上,再给我一次偷窥邻居照片的机会。风势渐弱,我便故意用撑衣杆将那件最容易吹走的短裤弄掉,却不承想它缓缓地掉在了楼下的地上。

与我而言,有些事情需要必要的仪式感,比如我每天要给自己一个足够的理由才能从床上起来游荡到厨房做饭;比如我必须有一件衣物落在她家的阳台上,我才能无法拒绝地再次爬向那个阳台。

无心插柳柳成荫,我几乎已经放弃对那个与我近在咫尺的陌生人的好奇探索了,却不想在一个挂着萎靡的太阳的下午,一阵风又把我上次那条牛仔裤吹到了她家的阳台上。

我将梯子借来,顺利爬向了她家的阳台,奇怪的是除了篮子里的水果变少了之外,屋内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相框依旧倒在那里,如同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少女,逐渐被灰尘覆盖。

我伸出撑衣杆。终于,那个相框一点点地对我露出了真容,先是黑色的齐刘海遮住了半个额头,眉毛粗而齐整,这样的眉毛几乎不用刻意修整就很美,眼睛如一颗圆润的珍珠,眼角有一颗小痣……

当看到嘴角的时候,我赫然发现照片上的人极其熟悉,但是又想不起来究竟是谁,我为何会对这样一个陌生的女人产生这种熟悉感。我沿着记忆往回走,一层一层地剥,如同打开一个陈旧的俄罗斯套娃,我就这样把记忆一层层地剥开然后摊在窗台上,那些事情过于久远、复杂,我无法一时从中准确地找寻出这样一个身影。

回到房间后,我的苦恼由祈求风吹起来且将我的衣服吹到隔壁的阳台,变成如何在我复杂而斑驳的记忆里寻找出这个就住在我隔壁的女子的身影。我熟悉她,而且非同一般的认识那么简单,这是一定的。我已经快要抓住她了,但就像我滔滔不绝地对着一个同样喜欢读书的人介绍我读过的优秀作家一样,我总会在关键时刻丢失掉对她名字的记忆,就如人们总是在争吵以后才想起当时最恰当的那句骂言。我始终无法准确地将那个身影抓住,并把有关于她的记忆全部清晰地回忆起来。

读过的作品记不起作者的时候我可以通过网络检索到作者,只言片语的混乱描述也能找到那个人的蛛丝马迹,但是记忆这个东西没办法。如果可能,我真的想把记忆归纳成库并且安装上一个搜索引擎,就像谷歌或者雅虎、百度那样。我不知道Alan Emtage和他的两个伙伴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明了世界上第一个搜索引擎,或许他们乃至所有的人都曾受到过记忆过于复杂而无法准确检索的困扰。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并没有人能对人的大脑进行这样的发明。

我盯着左手边的这瓶沙子。它们是从东南沿海的沙滩上随意被抓起的,至今仍装在当时捡到的矿泉水瓶里。我之所以能准确而迅速地将它的来历弄得清清楚楚,归功于我近期所受的严重困扰。我决定将我能整理出来的记忆都整理一下,并祈求以此排除掉与那个女人无关的记忆,缩小范围像打鱼收网一样将她捕捞。

我把房间里大大小小能看到的事物用一张张说明便笺写了下来,倘若有不知情的人看见,会以为我是一个提前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或者健忘症的可怜人。其实不然,我只是想以此将自己混乱的脑袋像整理行李一样归纳整齐。

事实证明这并不是无用功。关于那个人的一部分记忆逐渐清晰起来,我惊讶地发现她极有可能是我的初恋女友。确定这一点后,有关她的一些画面逐渐浮现出来。

在海拔五百米左右的峡谷里有一座县城,县城背后是一座长满了松树的山,因为它在县城北面,所以被称为“北山”。

夏天或者秋天的某个下午,我同这个女孩在半山散步。松针厚厚地铺在树林里将道路的边缘模糊,太阳斜跨在对面的山头将白日与黑夜的边界模糊,我坐在石凳上时同她的边界也变得模糊。那肯定是一个周末,只有周末作为学生的我们才有机会溜出学校约会。

涪江围绕着县城画了一个半圆形的弧,河水阻隔了两边的人的交流往来,他们的声音也被淹没在河水之中。为了抵达彼岸,我们偶尔会脱掉衣服湿漉漉地爬上岸,但是有些人不想湿漉漉,便修建了桥梁,东桥便是如此。我和她本就在同一个岸边,并不存在抵达一说,我们从一开始就能够无所阻隔地对话。我们多次站在东桥的这边,多次沿着河堤行走,多次在河边的乱石中亲吻和拥抱。但是有一天,并不存在的争吵使我们产生了分歧,我踏上了桥,而她仍旧站在岸边并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着我,令人生怜的眼神里有不甘也有痛苦,而我义无反顾地走向了对岸。

当夜,我梦见了她。在茶馆里我偶然碰到她在打麻将,身边站着一个小孩,他的眼神里带着儿子对父亲的那种眷恋的同时,也带着陌生的恨意。我很难相信一个一岁左右的小孩的眼神竟然有如此复杂的内容。我有些惧怕这个眼神,准确地说是我的内心生出了怯意,无法做到同他对视。好在整个茶馆里的人都看不见这个孩子,否则我会处于无比尴尬的境地。梦中的我尚且年轻,二十岁出头,似乎还有亲人,还没有从这个社会中尝到足够多的苦味,我忘记了后来的一切,干干净净地回到了二十岁。

这样的描述似乎也不准确,我还记得我已经同她分手许久了,此时的她已嫁为人妻,丈夫在婚后不久死于事故,可笑的是我竟然对这个寡妇重新生出了初见之感。此时那个小孩走到我面前非得让我抱抱,我正犹豫是否向他伸出双手的时候,一阵救护车的警报声把我从这个奇怪的梦里拉了出来。

竟然是她。这个我费尽心思看到的照片又绞尽脑汁从记忆里捞出的人,居然是那个让我第一次成为真正的男人的女孩。隔壁的开门声又响起了,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我对她应是心怀愧疚的。但是现在,我又能做些什么呢?与她相认是不可能了。自从我的记忆清晰起来后,我便尽量减少出门,以防同她碰面,那种尴尬是我无法妥善化解的。即便非出门不可,我也选择在她不可能出现的时间段。

我已经竭尽全力去避免与她迎面相逢,但是每天早上和晚上,隔壁的开门声总是准时在我耳边响起。越是刻意回避或者想要忘掉的事情,往往会在刻意的过程中更加深刻,正如我们在教室里读书时想要忘掉的同学的诵读声,正如我们在失眠时想要从脑袋里抹去的那些烦琐的事情,她就像一场下了六年的雪,雪花将我的青春和我将熟未熟的身体完全包裹。

我得做点什么。我从床上坐起来,把脸埋进手掌里,随后又低下头用手指揪住自己的头发。并非我不想睡,而是我要睡就得把脑袋里的身影和那些刀口一样的画面驱逐,才能重新回到梦境的混沌之中。

遗忘。对,我就不该将记忆整理得如此清晰,以至于我无从躲藏。我就像赤裸着奔跑在平原上,更准确一点说是像一只老鼠,抱头乱窜。我抱着我的头,已经三个月没剪的头发像一捆麻绳,我用手指将它织成一面墙,但仍有风声扑面而来。

我寻思着将记忆重新打乱,我要将一切都变得混乱,以此寻求一个庇身之所。我起身开灯,来到客厅把之前贴上去的所有标签全部拆掉了,我需要将它们整体遗忘或者将它们彻底打乱,然后在坍塌的事物中找到一个足够大的挡住我的视觉和听觉,或者能有一个足够密闭的缝隙,我得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不让它寻找到我。我把所有的窗户关严实,隔绝可能传播气味的空气;把所有的灯全部关掉,并戴上眼罩,隔绝我可能看见她的光线。

事实证明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那个身影,那些画面,如附骨之疽一样跟随着我,我没有办法将它隔离,它始终在我的内部,在我或许已经烂掉的肺叶上呼吸,在我透过皮肤隐隐能看见的血管里奔跑,在我的神经上搭建了一座桥。她踏上桥,过了河岸,重新走向我。

一直到天亮,我都没有合过眼。我在想明白之前打开了手机,随便放着一些平常喜欢听的音乐。凑巧的是,我在听到第三声鸡鸣的时候听到了科恩的歌声,陈厚的音质吸引我看了一眼歌名《Born In Chains》。我英文不好,特意看了一下翻译才知道是“生于枷锁”的意思。我也在枷锁之中,我被我的记忆绑架,得不到祝福和救赎。

一直到第三个夜晚,我才从对回忆的恐惧中解脱出来。我选择面对,但并不是要同她碰面,而是要同那些隐秘的过去碰面。我知道乞求毫无作用,记忆就像潮水一样,旧的浪潮尚未过去,新的更加庞大的潮水便已汹涌而至。

决定尚未下定之前,我便不由自主地来到了音像店。当我驻足在音像店门口犹豫的时候,一个声音告诉我这根本不需要决定,因为你已经来了,那就去做吧,面对你的一切,不管是好是坏。

我望了望音像店里的陈设,左边那面墙被做上了货架,下三层摆放着电脑主机,往上则是鼠标和键盘。准确地说,这并不是一个音像店,而是一个电脑门店。真正的音像店早在十年前便消失了,那时家家户户都会购置音响、影碟机、功放机,音像店的生意异常得好。现在,电脑占据了市场,光碟和磁带作为一个时代特有的产物隐身于历史之中。

要买电脑吗?老板上前一步问道。

随便看看。我冲他点了一下头。

哦,那你自己看就是,需要什么跟我说。许是见我没有利润可赚,老板礼貌性地回了一句后便坐到他的工具台前,拆卸着几个破旧的电脑主机。

我扫了一眼,看到的全是印着炫酷线条或者图案的电脑主机和电脑设备的包装壳。正对店门口的也是一个高大货架,摆满了拆得七零八散的电脑零件。货架旁边是一块布帘,不时有炒菜的声音从布帘后面传来。货架前面则是一张摆放着电脑零件的木桌。我的左手边是一台组装好并联上了网的电脑,老板的儿子坐在电脑前玩着游戏。

我在进门左手边的货架上找到了我想要的音响。

原来兄弟你是来看音响的啊,这套音响是最后一套了,你想要我给你便宜点。我伸手从货架上拿时,老板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

无商不奸,商人总是能从你细微的动作中察觉出你的意图。如他所预料的那樣,我的确是要买音响,而且我的预算也并不高。在同老板几轮讨价还价后,以我预算中的价格拿到了这套音响。

其实音响对我而言是多余的,而且我那破电脑装个新音响怎么也觉得有些不搭。但是我已经决定好了,我要为她做点什么以弥补我覆盖着积雪的青春。思来想去,我始终没想到有什么能为她做的,与她面谈绝无可能,至少此时的我还无法接受这样的唐突决定。

最后我才想到,她每日辛苦地工作,缺乏放松,为她放一些音乐以示安慰吧。我带着音响回到家里,并把电脑桌搬到离她最近的墙边安装好,把音响紧贴着墙壁。当夜,我挑选了一些有特殊意义又不易被察觉用意的歌曲,以便在她回家后入睡前能够得到放松。

可供选择的歌曲很多,我浏览到科恩的《I Left a Woman Waiting》之时,便再也无法往后选择了。我查询了众多翻译版本,最喜欢的翻译是《一个女人对我仍心怀期盼》。我在听到门响之后将这首歌放了起来,一边听一边把歌词抄写了一遍。

我又一次坐在电脑前等待作品寻找我的时候,电话响了。我把手上的烟头掐灭,接通了电话。

兄弟,在干吗呢?阿文用蹩生生的外地口音说道。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口音,并且在逐渐相处过程中逐渐学会了一些他的家乡话。

坐着呢,等美女找我,哈哈。我说话的时候身体正了正,保持先前的姿势已经很久了,久到令我的身体感到僵硬,挪一挪或许能缓解一下那种僵硬的趋势。

你妹,别胡扯。对了,跟你说个正事。阿文的语气中带着一絲莫名的怪异。

少来,啥事?我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他又要坑我。

找你喝酒啊。阿文语气中的那丝怪异仍旧没有消散。

喝酒就喝酒,还正儿八经地说是正事。说吧,还有什么事?我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

那个……阿文有些迟疑。

赶紧说。我换了只手拿手机,挠了挠头,心想我该洗头了。

瞒不过你,确实有一件事,过几天有个朋友要从京城过来,我那几天刚好不在,你帮我接待一下呗。

看来喝酒不是主要目的,你又要我帮你背锅是吧。

那不能,咱们兄弟怎么可能坑你。这次我发誓,绝对是真的。

得了,你少来这些,酒喝了再说吧。

行,那晚上见。

还没等我挂电话,听筒里就传来嘟嘟的声音。唉……我一边叹气一边摇头。

下午阿文带着一瓶酒来敲门了。得了,吃人嘴软,我就再帮你一次,下次就别再找我了。阿文是外地人,在本地读的大学,和我同一个寝室,再后来就顺势留在这里工作了。

我还能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别给我整那些虚头巴脑的。我接过阿文手里的酒。

人艰不拆,人艰不拆。阿文还是那副委屈巴巴的样子。

得了,读书的时候你都没少祸害那些姑娘,现在越来越出息了,都祸害到京城去了。

当天我和阿文把他带来的一瓶酒喝光后,我又从超市买了半斤酒和他分饮。直到凌晨,见他实在没办法再喝了,我好说歹说才把他送上了车。

送走阿文后,我的酒劲似乎也被他一并带走了。我沿着河堤散步,一阵阵风迎着我的面吹动,鼻孔呼出的带着酒味的热气全部吹到我的胡子上,胡须像一面旗帜飘动着。

当我走到离桥还有十来米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影子倾斜着扑入了河里。我本以为那只是酒醉的幻觉或者重影,但是一大圈波浪的抵达让我确定那的确是一个人,我迟疑了一下便把手机放在草坪上跳进了河里。

一个中等个子的女人被我从河里湿漉漉地捞了起来。我甩掉头上的水,问她怎么样。这个女人一直不说话,只是啜泣。不一会儿她停下了啜泣,不停地呕吐着。呕吐物并不是水,而是一堆带着浓烈酒味的尚未消化的食物残渣。

喝多了就别乱跑,赶紧回家去吧。我说完便转身准备离开。

虚弱的声音报出了和我一样的小区门号后便突然没了声响。这个女人居然睡着了。

得,算我倒霉。我不知道她具体住在哪一栋,又是大半夜的,只好把她带回我的出租屋。把她打理好睡到床上已经五点四十了。我换了身干衣服,坐到电脑前,店铺的卷帘门被拉起的声音不断响起,但是直到八点我都没有听到往常准时在六点响起的隔壁开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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