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坤
(冷水江市中医医院,湖南 娄底 417500)
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是加重脊柱负担的主要因素,脊柱长期受到压迫,导致行动不便。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会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发生,导致椎体骨出现塌陷,破坏血液供应系统,使椎体骨处于坏死状态。骨质疏松好发于年龄较高、钙质/磷脂流失量大等人群,椎体骨坏死会加重骨质疏松病症,降低患者行动能力,增加疼痛感,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会损伤脊柱功能,阻碍脊柱血液供应及降低骨骼间的相互支撑能力,引起患者周身不适[1]。本研究选取本院收治的66 例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患者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非手术治疗和椎体成形术治疗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7 年6 月至2019 年12 月本院骨科收治的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患者66 例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各33 例。参照组男21 例,女12例;年龄42~75 岁,平均年龄(67.85±6.62)岁;致病因素:跌倒伤9 例,腰部扭伤17 例,其他伤7 例。观察组男19 例,女 14 例;年龄 41~76 岁,平均年龄(67.71±6.25)岁;致病因素:跌倒伤12 例,腰部扭伤18 例,其他伤3 例。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纳入标准:均通过X 线等检查后确诊为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坏死率<50%;椎体后缘无破裂;患者椎体骨坏死节段主要为 T11~12、L1~2、L3~4、L4~5。排除标准:存在其他严重恶性肿瘤等情况。
1.2 方法
1.2.1 参照组 非手术治疗:患者保持绝对卧床,并根据患者病情提供镇痛药物、抗骨质破坏等药物,如鲑降钙素注射液(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0303),每天 1 次,通过肌肉注射,每次 50 U,1 周后改为每 3 天 1 次,如患者下肢麻木程度较大则进行神经营养治疗,治疗时需结合病症检查结果。
1.2.2 观察组 椎体成形术治疗:患者呈俯卧位,用软垫将胸部和髂部垫高,让胸腰呈过伸位,采用C臂X线机对椎体骨坏死部位进行透视并完成复位,如复位不满意则采用手法按压将其复位,然后用双椎弓根入路,利用X 线透视完成常规椎体骨组织病理检查,将球囊放在椎体前3/4处,通过X线观察球囊扩张完毕后开始注入骨水泥,如有椎体周壁和上下终板破裂情况,需先采用黏稠骨水泥封堵破裂处,再注入骨水泥,术后用常规药物继续治疗,并观察患者恢复效果,嘱其尽早下地行走。
1.3 观察指标 ①采用疼痛视觉模拟评分(VAS)对两组治疗1 个月后的疼痛程度进行评估,分数0~10 分,10 分为严重疼痛,分数越高表示疼痛程度越严重;②采用影像学检查患者椎体前缘高度变化,高度越高表示恢复情况越好;③采用Oswestry 功能障碍指数评价两组椎体功能、外形,每项分数100 分,分数越高表示椎体功能和外形越好;④采用QOL评分量表评价两组生活质量,包括精神健康、社会功能、睡眠质量、生活质量、饮食状态,每项最高分10分,分数越高表示患者生活质量越高。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VAS 评分和椎体前缘高度比较 观察组VAS 评分低于对照组,椎体前缘高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VAS评分和椎体前缘高度比较()
表1 两组VAS评分和椎体前缘高度比较()
椎体前缘高度(mm)2.13±0.67 1.68±0.32 3.482 0.001组别观察组参照组t值P值例数33 33 VAS评分(分)2.98±0.56 5.14±0.41 17.878 0.000
2.2 两组椎体功能和外形评分比较 观察组椎体功能和外形评分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椎体功能和外形评分比较(,分)
表2 两组椎体功能和外形评分比较(,分)
外形84.17±3.69 63.59±3.94 21.901 0.000组别观察组参照组t值P值例数33 33椎体功能87.43±4.18 66.87±5.36 17.376 0.000
2.3 两组生活质量比较 观察组生活质量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生活质量比较(,分)
表3 两组生活质量比较(,分)
组别观察组参照组t值P值例数33 33精神健康9.13±0.61 7.34±0.52 12.828 0.000社会功能6.34±0.22 5.47±0.15 18.770 0.000睡眠质量8.45±0.34 7.82±0.41 6.795 0.000生活质量7.29±0.44 6.99±0.37 2.998 0.004饮食状态8.45±0.62 7.76±0.59 4.631 0.000
非手术治疗和椎体成形术治疗均为临床医治骨质疏松性锥体骨坏死的有效方式。非手术治疗虽可使患者保持绝对卧床,削弱椎体骨曲度变大等对机体的影响,但椎体骨康复情况不理想,仍存在复发风险,如后续用力不当,则病情会再次恶化。而椎体成形术借助C臂X线全程透视,保证复位操作、球囊放置等准确性,椎体复位效果良好。椎体成形术治疗后,椎体前缘高度、功能、外形等均达到了治疗预期,具有较高的治疗价值[2-3]。
椎体成形术具有以下优点:①可使椎体骨保持较好状态,明显降低对血管、周边组织等的压迫,保持患者的周身血液运转处于正常状态,有效降低疼痛程度,保障患者的生活质量。患者在治疗后精神状态等发生明显变化,行动能力均有所提高。②利用骨水泥对破裂骨质进行有效修复,骨水泥分布均匀,骨质残渣被清除,椎体骨整体性较好,能维持较高的稳定性,更好的支撑机体[2],还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椎体骨角度,减少椎体骨后凸等情况[4]。③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展开治疗,融合多种工具,增强治疗的预后效果,也可降低治疗后的风险系数,最大限度的保障血管、神经、骨质等的良好性,保障椎体骨复位结局,降低疾病复发率[5]。④根据不同位置调整骨水泥黏稠度,满足不同位置椎体骨的复位需求,减少骨水泥外漏等情况,使椎体骨外形更协调,减少椎体骨功能不佳等问题,减轻患者痛苦,加快椎体愈合。⑤提高临床治疗对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治疗的控制能力,避免治疗对骨骼的再次伤害[6]。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VAS 评分低于对照组,椎体前缘高度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椎体功能和外形评分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生活质量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椎体成形术治疗效果更佳,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痛苦,与席志鹏等[7]研究结果一致。
综上所述,椎体成形术治疗骨质疏松性椎体骨坏死患者效果显著,可提高椎体骨前缘高度,使椎体骨的功能和外形恢复到较好状态,增强患者的康复效果,值得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