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21-03-01 01:30全国人大代表丁世忠
中国科技产业 2021年2期
关键词:小微政策疫情

◎ 全国人大代表 丁世忠

议案摘要:

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困难,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正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甚至已经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为此,提出几点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第一,建议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动各级政府将已出台的支持政策有效落地,对因疫情导致阶段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迟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适当减少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并在合理范围内宽限征收期。鼓励大型商场等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第二,建议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但基本面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阶段性适度提高对不良贷款的界定标准和容忍率;研究给小微企业提供 1 年期以内的低息甚至零息贷款,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

第三,由于目前中国企业多集中在生产制造环节,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位置,建议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企业供应链合理布局,加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促进供应链转型升级,并对部分重点市场可研究建立专属区域性供应链布局。

工信部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建议

(一)减免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及《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等文件,对疫情期间受影响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免减缓”政策:自2020年2月起至12月底,对各省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据统计,2020年2-6月,全国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5769亿元,缓缴431亿元,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

(二)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明确: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三是经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和较严重地区,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截至6月30日,全国累计有13.2万个企业、919.8万名职工减少缴存住房公积金274.3亿元,及时纾解企业困难。

(三)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减免房屋租金。2020年5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提出,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进一步推动政策有效落地。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强化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和推动落实,搭建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汇集近5年国家政策3239项,近3年地方政策3483项。疫情发生以来,为帮助企业更好了解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中国政府网推出“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库”,配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推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梳理汇总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发布并定期更新《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指引》,积极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政策。同时,自2019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对包括政策环境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行评估,引导各地强化工作,推动政策有效落地。

此外,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经营成本、方便进入市场和加大服务力度等四方面提出具体扶持措施。同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关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强化信贷支持力度。一是推动小微企业信贷增量扩面,提高“敢贷、愿贷”积极性。2020年4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9号),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存量贷款到期发放新贷款的,不应“一刀切”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分险措施,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分支机构,应适当提高其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截至2020年6月末,全国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7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7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6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9.5个百分点。二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2020年6月1日,相关部门再次印发通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二)用好金融政策工具。一是强化融资担保。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自2018年起,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引导性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人民银行牵头出台《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 号),创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12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激励银行增加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发放。二是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人民银行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支持持票中小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引导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今年以来,已通过平台促成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7260.5亿元。三是推动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发展。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28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

三、关于增加低成本贷款占比、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建议

(一)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人民银行提高LPR市场化程度,推动银行运用LPR定价,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用改革的办法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2020年2月和4月,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两次下降,分别累计降低30个基点和15个基点,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采取总量措施支持实体经济。人民银行通过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安排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安排国有大行新增普惠小微贷款、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同比多增、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等推出9万亿元政策支持措施(部分在下半年实施到位)。2020年上半年,贷款新增12.1万亿元,同比多增2.4万亿元,6月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为13.2%,有力满足了实体经济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6月末,M2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分别为11.1%与12.8%,较2019年末高2.4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明显高于2019年,也是近3年来的高点。

(三)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服务能力。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加大货币、监管、财税等外部政策激励,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倾斜,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普惠金融在分支机构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

(四)强化金融知识普及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题培训,帮助小微企业强化融资技能,规范经营管理,掌握符合其需求的金融知识,提升抗风险意识。截至目前,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已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上千场。

四、关于优化企业供应链合理布局的建议

(一)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聚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及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等重点培育工作,建立并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一是实施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工作方案。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组织遴选行业发展领航企业和综合实力领航企业,通过发挥领航企业核心带动作用,引导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加强合作,提升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自2016年实施以来,先后遴选了4批共417家单项冠军企业,包括示范企业256家、冠军产品161家,通过培育一批专注于创新和质量提升的中坚企业,带动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提升全球产业链地位和制造业国际竞争力。三是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2013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来,持续推动各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的发展道路。2019年遴选公告了第一批24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企业长期专注细分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收七成以上,创新实力突出,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7%。其中,制造业企业占95.16%,“四基”领域企业占96.37%。

(二)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6年以来持续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市场主体快速成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9年起联合财政部共同主办大赛,由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地方以大赛为平台,挖掘优秀创业项目和团队,促进对接创业创新资源。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大赛参赛项目达15800多个,在各地举办33场区域赛(含1场国际赛),围绕产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举办12场专题赛。2019年各地共举办近600场参赛项目对接和跟踪服务活动,推动2200多家投融资机构、900多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600多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展产融对接和落地孵化。近日,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在河南洛阳成功举办,参赛项目再创新高,超过25000个,较上年增长60%。

五、关于建立更有力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持续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增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能力。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下,推动地方搭建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地市和行业窗口平台为依托的全国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集聚平台1100多个,汇集各类社会服务机构8万多家,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骨干架构。二是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能力。认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657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29家,引导各地认定省级示范平台3600家,配备专业服务人员16万人,带动各地认定省级示范基地2400家,入驻小微企业20多万户,提供就业岗位440多万个。三是提升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服务水平。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2018年至2020年三年时间,由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亿元,引导200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打造大中小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4类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创业资源融通效率与质量,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会同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审定与推广工作。持续完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信息库,组织入库专家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服务等活动。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2019年对2699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包括财税、法律、融资等各类培训。五是开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联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社会力量,推动各地构建志愿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财税、融资、技术等咨询服务。

正如您所言,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对当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持续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强化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地,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为广大中小企业战胜疫情、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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