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睿 袁春健
摘 要:金融产品的创新对于我国各商业银行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影响,尤其是在现今国内金融业愈发开放、外资企业大规模渗透、金融领域竞争渐趋白热化的大环境下。然而,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在其金融产品的创新机制上依旧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相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尽快找出引发各类问题的因素,同时选择更具针对性、有效性的措施构建起更高效完备的创新机制,加速金融产品的升级与创新,进而更快速地提升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市场当中的竞争水平。该作笔者针对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策略等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机制;问题与对策
一、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剖析
(一)产品创新结构过于单调,欠缺多样性
在现行的创新类金融产品之中,负债类产品的创新远远超过了资产类产品的创新;与此同时,资产类产品创新过程中真正可以兼顾高收益、较强流动性、较灵活的风险转移能力的低成本营销型产品严重不足。除此之外,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新型产品发行力度不足的现象,在整体金融业务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无法发挥调整、优化总体资产负债结构的效用,也就无法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另外,金融产品创新机制的不平衡性在很大程度上搅乱了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本来应当具备的整体协调性,并大大降低了金融产品创新的功能与效用。
(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意识较为匮乏
根据大量实践可以得知,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在分散及转移相应金融风险的同时,又会产生新的风险。鉴于此,倘若缺少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那么盲目地进行金融创新非但不会为自身创造更大收益,反而容易由于违规经营使得金融风险大大增加。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与制度规范二者间的间隔过久、空间差异过大等矛盾逐渐显现出来。具体而言,一方面是时间上往往是制度规范跟不上产品创新的步伐,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另一方面,在空间上各区域及分行间进度与方法等均具有较大差别。此类管理不严谨的情况,令金融产品创新的随机性大大增加,更容易产生大量的风险隐患。
(三)产品售后服务体系亟待健全
当前,相当一部分国内商业银行出现了过分注重产品研发而忽略后期维护、只注重售前工作而不重视售后服务的状况。各商业银行对于自身推出的新产品缺少必要的跟踪反馈及售后服务,有的会引发用户的不满,有些甚至会被媒体曝光,这些均严重损害了银行的社会形象。此外,部分创新型产品即便完成了出售,然而未能提供良好的后续保障服务,从而造成这些已经出售的产品陷入长时间“冰冻”的境地,收效甚微。举个例子,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理财卡,尽管实现了一定数量的任务,但其中很多卡片长期未形成有效交易事项,这就和产品创新的初中背道而驰。
(四)金融产品创新的市场化进程停滞不前,重创新轻销售的问题严重
由整体状况而言,国内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同市场销售二者间至今未能形成高效联动的产品机制。不少创新产品在研发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除参与创新的部分人员外,几乎都很模糊,就连内部工作者及销售人员亦是如此,更不用说顾客了。此外,由于对应科技手段、服务内容等不配套,使得很多新业务推行后收益甚微、市场惨淡,对自身效益增长的贡献度远没有达到预期。
二、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体制的思考及对策研究
(一)构建起科学、系统的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加强统一组织及领导
首先,国内各商业银行应当牢固树立以广大客户群体为核心的产品创新宗旨。为此,就需要持续不断地展开市场调研工作,针对不同客户的多种需求努力推出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此外,还应当加大对一些潜在客户需求的培养与发掘力度,从而更快更好地推动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纵深发展。其次,各商业银行在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金融产品创新机制的同时,还应当不断强化产品创新的统一规划与领导,为创新有效性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它们需要在银行内部建立金融产品创新机构或组织,专门负责金融产品创新的研发及领导工作。当然,这一工作也离不开其它各部门及每一名工作者的付出。
(二)提升自身应对各类金融风险的能力
针对这一点,各商业银行应当继续加强市场调研力度以及银行内部各机构间的联系,努力在内部营造出更和谐的产品创新氛围,引导管理者及基层员工加强对于创新的渴望与追求,坚决杜绝盲目跟风、模仿其他银行产品创新的不良行为,同时加大对符合本区域特色的金融创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此外,还可以通过对以效益为核心的考评指标管理体制的构建,为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创新产品的营销力度,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为此,各商业银行应当树立更加科学的营销理念,尽快打造出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营销团队,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敏锐捕捉市场发展空间,并能够恰如其分地制定出配套的创新产品营销计划,从而令创新金融产品在更多地方落地开花,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自身经营效益的增长点与支撑点。除此之外,还应于市场拓展部门建立专门化的售后服务中心,更及时地掌握反馈信息、解决各类问题,加强对这些创新品种的优化与管理。
(四)进一步健全金融产品创新监管体制,为产品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一方面,相应单位及人员需要转变滞后的监管思想,努力强化自身的金融创新监管意识;加大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鼓励和支持力度,从而令其更好地迎合金融创新发展态势的需求。另一方面,应及时调整和优化金融监管策略。监管机构应当针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的新特点与新动向,持续健全监管体系,最终为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結束语
综上,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当采取更具针对性、更加有效的措施排除限制其金融产品创新的各种阻碍,并尽快构建起更加健全的产品创新机制,从而加速国内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升级更新进程,有效提升它们在国际市场之中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张城.商业银行金融科技产品化中的风控需求[J].现代金融导刊. 2020,(05):36-39.
[2]乔昕悦.基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影响研究[J].商讯. 2020,(21):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