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检察公开听证活动,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邀请北京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进行听证,被害单位代表、辩护人参与听证。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荣主持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贺琳娜向听证参与人介绍了本案的基本事实和证据情况,阐述了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和社会效果,并解答了听证员关于职务侵占罪和不起诉的相关问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和被害单位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各方意见后,通过讨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听证员表示,司法应当有温度。这种宽严相济的做法能够很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不仅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还有助于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朝阳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致力于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参与,提升检察公信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贺琳娜)
近日,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就李某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公汽公司代表及侦查人员参加,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主持。此案是妨害安全驾驶罪入刑后全州办理的首起案件。
随后,各代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侦查人员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意见,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意见书后将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最后各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的处理意见。
今后,恩施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检察公开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扩大听证案件类型,做到“应听尽听”,不断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法理情的相容,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向贤珍 张晓红)
近日,福建省霞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8件非法采矿案件一审宣判,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六个月不等的刑期。这是霞浦县检察院采取协作、会商、修复等“三项机制”精准打击非法采砂“采运销”犯罪取得的初步成效。
今年以来,霞浦县检察院共起诉该类案件12件3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被告已缴纳生态修复费用235万余元。
霞浦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少数不法分子对自然资源的攫取已经从陆地延伸到了海洋,从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再到污水直排入海,种种违法行为对自然环境造成巨大破坏。海洋是多种生物的生存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保护海洋不仅是让海水清澈,更要保证海洋资源不被肆意破坏、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霞检办)
近日,为强化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对杨某某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举行拟作终结审查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等参加。
据了解,2020年9月份以来,70岁的山东临沭县人杨某某在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公墓处,使用粘网工具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共计53只。经鉴定,有42只属于“三有动物”,价值12600元(每只300元)。审查起诉阶段,杨某某主动缴纳了生态修复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鉴于杨某某对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东海县检察院拟对其公益诉讼案作终结审查。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对案件拟作终结审查的意见和理由作了充分的阐述。人民监督员刘加宽说:“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最终目的,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努力构建‘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效果很好,我同意检察官的意见。”其他与会的听证员也从检察机关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出发,阐述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听证员们经评议,一致同意终结杨某某公益诉讼案的审查。
东海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作用,扩大听证案件数量,不断丰富听证案件类型,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实现检察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融合。
(臧梅 林钱龙)
“生态资源破坏容易修复难,检察机关主动出击、积极作为,给力!”辽宁省阜蒙县大巴镇人大代表谢红艳在河道治理现场称赞道。
近日,辽宁省阜蒙县检察院联合阜蒙县河长办公室在大巴镇政府会签《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成该意见出台的,正是阜蒙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八道河河道治理公益诉讼案。
八道河沿岸的污染问题,根子在岸上。阜蒙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办理此案,全力推动治理民生环境污染源头,还群众绿水碧岸。阜蒙县检察院多次联合县水利局、河长办公室、镇政府到涉案现场探讨河道治理方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积极主动履职。
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美化水岸环境,检察机关又在此建立了阜新地区首个河道修复公益诉讼示范点,该示范点将成为阜新地区首个集司法修复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功能为一体的生态修复亮丽名片。
阜蒙县检察院还将依托《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同县河长办公室、水利局、大巴镇政府一道,深入落实联席会议、专项行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河流治理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助推阜蒙县辽河、凌河流域河长治水长清岸更美。
(塔美)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律师代理事项服务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接触,近日,四川省高县检察院案管办联手云南省检察院案管办办理了首例跨省律师异地阅卷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异地律师出行不便,面对此种情况,高县检察院坚持特殊时期特事特办,积极强化跨区域协作,引导代理律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上传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等阅卷手续,由该院案管专人在“12309中国检察网”通过律师阅卷申请并审核验证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卷宗加密后,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发送至云南省检察院案管办,同时将阅卷密码直接告知辩护律师。通过两地案管办的协作联动,既实现对律师“隔空”服务与线下服务的配合,也有效降低了疫情扩散的风险。异地阅卷最大化地为律师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也是检察机关诉讼服务一体化的有效探索。
高县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公民合法权益,8月19日上午,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检察院依照《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碧江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姚某、李某涉嫌性侵未成年人一案开展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这是碧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管辖后,首次开展该项工作。据悉,这在全市也是首次。
碧江区检察院收到区公安分局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立即启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经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姚某、李某在案件侦查期间没有受到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检察干警现已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送达侦查机关。
开展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既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侦查活动的有力监督。碧江区检察院将在贯彻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常态化办理,发现重大案件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避免冤假错案,坚守司法程序正义。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近日,贵州省织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织金分局、县能源局及文腾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组对织金县辖区内文家坝煤矿进行联合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组一行对文家坝煤矿污水处理设施、矸石山、矿区逐一进行了察看,发现企业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煤矸石乱堆乱放、储煤大棚粉尘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工作组当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矿区负责人提出明确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文家坝煤矿负责人当场表态,企业定按工作组提出的意见立行立改,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守护织金绿水青山。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定期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察,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检察履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8月18日上午,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大法制工作调研组到区检察院实地调研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座谈。
调研组一行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区、院史室、党员活动室等工作场所进行参观调研,随后召开了工作座谈会。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对检察院的工作亮点及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检察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下花园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区人大法制工作调研组各位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表示感谢,指出下一步对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梳理后一定抓好落实与反馈。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人大调研为契机,更加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为全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活力新城、山水花园”推动下花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下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