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季 寇明风
〔内容提要〕辽宁省在面临“消费需求的提高+养殖业重新布局”的战略机遇期,拥有丰富的食品资源优势、较强的产业基础优势和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辽宁食品工业面临着难得的外部机遇,也有竞争发展中的挑战,需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克服局限,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瞄准目标,加快建设辽宁食品产业大省的步伐。
〔关键词〕辽宁省 食品大省 财政政策 发展战略
辽宁省具备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的基础条件,“十四五”时期,应立足辽宁省实际,抢抓战略机遇,将食品产业作为重要增长点和突破口,加快推进辽宁食品产业大省建设,形成特色农业为基础、玉米延链精深加工及畜牧业、食品深加工业为骨干的食品产业体系,培育辽宁支柱产业,促进辽宁省产业竞争力全面跃升。
一、建设食品产业大省对辽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食品产业贯穿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串联产业链、销售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各个环节,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举足轻重。把辽宁省建设成为食品产业大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策略的重要举措。粮食安全的本質是食品保障,建设食品产业大省,有助于贯彻中央关于粮食安全、产业安全的重大部署。从粮食生产到粮食加工和粮食形态转化跃升,实现从粮食生产到食品供应的转换,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体现辽宁的担当。二是深度开发“原字号”的组成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是辽宁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的农产品是典型的“原字号”产品,需要发展食品产业提高加工比重,延长产业链,实现就地增值,扩大就业和增加税收。例如,从税收的角度看,一产(2019年产值为4178.6亿元)只产生了3.6亿元的税收,二产的食品加工制造(2019年产值为2122.8亿元)贡献了50.4亿元的税收。建设食品产业大省,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水平,是辽宁延伸和做强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必然。同时,食品产业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产业的问题,还会带动农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食品产业大省,以市场需求带动农产品机械加工设备产业发展,带动农业发展,带动相关的食品包装、运输物流和餐饮业共同发展。三是做大辽宁经济规模的有效抓手。辽宁建设食品产业大省事关全省的重要产业布局,应该成为未来经济有效拓展空间的一个发展方向。建设食品产业大省,既可以充分利用区域资源、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促进乡村振兴,又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大力引进域外增量、努力扩大经济总量,培育新的支柱产业。
二、辽宁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的战略机遇和基础优势
当前,辽宁建设食品产业大省正处于较好的战略机遇期,即消费需求的提高+养殖业重新布局+辽宁资源优势,如果错过这个机遇期,辽宁的资源优势就很可能难以发挥出来。
(一)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的战略机遇
一是消费需求升级,推动市场对有机、绿色畜产品需求增加。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的保护意识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对有机无公害、绿色产品等高端消费需求不断增加。辽宁有条件有机遇,以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食品,特别是经过深加工的食品,打造辽宁经济新优势,形成辽宁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是养殖业北移为辽宁迎来畜牧业延链的重要机遇。全国性产业转移趋势明显。受到南方水网改造等因素影响,南方各省生猪养殖量不断下滑,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生猪产业转移趋势明显,大型畜牧企业集团进军东北地区步伐加快。一批国内知名的农牧企业等纷纷来辽宁省投建养殖、屠宰加工、服务业等大项目。大项目建设将推进全省畜牧业转型升级。同时,饲料加工业与养殖业发展相适应度逐渐加强,饲料加工行业向养殖业延伸趋势显现,禾丰牧业等饲料企业投资肉鸡、生猪等养殖项目,产业链向下游延伸。
三是电商普及和铁路客货分流有利于产品的市场拓展。后疫情时期的产业链整合,网上销售的快速普及,全国铁路客货分流,时速350千米的货运高铁已经下线,有助于延长销售半径,为辽宁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的基础优势
发展食品产业,辽宁省具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在“十四五”时期充分发挥辽宁省的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品竞争力。
一是丰富的食品资源优势。辽宁地理位置优越,为东北平原玉米带和大豆主产区南端,气候条件适宜,土地资源丰富,具备农产品资源优势,适宜的寒温带气候产出的特色农产品及肉蛋奶品质上乘。
二是较强的产业基础优势。辽宁具有较好的饲料加工和畜牧养殖基础。2019年,辽宁饲料加工业实现营业收入467.7亿元,生产饲料1487.5万吨。饲料加工能力为发展肉鸡、蛋鸡、猪、淡水养殖、肉牛、奶牛、羊的养殖奠定了基础。同时,辽宁具有较强的食品加工产业链。饲料加工业、畜牧养殖业、食品加工业已形成规模,水产养殖、捕捞及加工业、食品包装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均有良好基础和发展前景。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578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869.9亿元。辽宁具有一批著名企业和名牌产品。2019年,全省食品加工企业名录登记3830家,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52家,共培育壮大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36家,其中国家级64家,排在全国第7位。
三是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辽宁地处北粮南运的必经之地,可以就地延长玉米产业链。辽宁沿海经济带环渤海区段及辽西北的丘陵地区,作为连接东北饲料原料地与南方食品消费区的海运通道及陆路走廊,地处东北玉米南运的必经地,豆粕供应丰富,位列全国第五的大豆压榨集聚区。
把辽宁省静态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优势,需要企业经营、产业布局、政府扶持、金融资本投入等多种手段的结合。抓住当前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辽宁省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辽宁省完全有理由、有条件、有能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食品产业大省。
三、辽宁建设食品产业大省面临的突出问题
食品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全国各地区竞相发展,国内食品产业竞争激烈。山东、河南、四川等省份都在大力发展食品产业,明确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目标。黑龙江和吉林也先后提出建设食品工业大省。全国至少有10个省份提出建设食品工业大省的目标。在面临较大外部竞争压力的同时,辽宁省建设食品产业大省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食品行业精深加工与食品资源严重不匹配
辽宁省食品行业发展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产品深加工能力、水平不足,导致食品资源优势未能发挥出来。例如,粮油产品品种相对单一,特别是专用米、面、油产品较少。大米、玉米和大豆加工基本以初级产品形式直接进入消费市场或下游环节,附加值较高的饲料添加剂、食品产业占比较小。辽宁省80%以上肉类消费以生鲜肉消费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2019年辽宁省有134万头生猪(往年基本保持500万头左右)、63.6万只羊、80.8万头牛和2.4亿羽禽以活体畜禽方式销往省外,缺少深加工调理食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率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食品产业规模较小,企业尚未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一是食品产业规模相对较小。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产业规模尚不足3000亿元,与产业规模超过万亿的山东、河南、四川等省相比,甚至与河北、黑龙江和吉林的规模相比,有很大差距。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规模小,呈碎片化,99%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同时,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数量少,企业科技水平不高,研发力量薄弱,导致企业产品科技附加值较低。
二是辽宁省食品企业尚未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目前,禾丰、昊明等优势企业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正在探索走全产业链发展道路,但全产业链模式在辽宁省食品产业覆盖面有限,多数中小企业受人财物等各方面能力限制,发展模式较为单一,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低、利润空间受限,未来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三)辽宁省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企业和自主品牌
多年来,辽宁省很少形成稳定的、影响力大的食品产业产品品牌,并且存在品牌数量少、品牌杂乱、规范性较差等问题。传统品牌的保护力度不够,有些曾經叫响的品牌也没有得到很好保持,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逐渐减弱。省内食品产业品牌多为域外品牌,谷物磨制、植物油、淀粉及淀粉糖等消费市场被益海嘉里、中粮、九三等域外大型企业集团占据,本省企业品牌营销能力不足。肉类产品市场以雨润、千喜鹤、双汇等域外品牌为主,沟帮子、尹家、宏发、昊明等本省品牌口碑很好,但受营销能力、研发能力、品牌维护能力所限,始终没有走向全国。盘锦大米、大连和丹东海产品等区域性品牌缺乏整体营销手段,尚未形成全国牵动力。
(四)“轻农重工”的思想意识和发展方向限制食品产业潜力的发挥
主观上,过于浓重的工业情结,工业大省的固化标签,缺乏政企协同发展的合力,错失了多次的发展机遇,导致辽宁食品产业的发展潜力没有能够转变为产业实力。政府和市场主体在思想意识和发展方向上紧紧盯着工业,甚至在许多人的认识上,农产品加工都不属于工业,食品产业缺乏技术含量,平均利润率比工业偏低,通常不是企业家上项目的首选,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企业数量和规模偏小,发展不协调,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和产业集群效应,资源优势没有得以发挥。
四、辽宁建设食品产业大省发展策略与财政政策措施
辽宁发展食品产业,具有内部有利因素,符合发展内在逻辑,但也有自身的局限。当前,辽宁食品工业面临着难得的外部机遇,也有竞争发展中的挑战,需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克服局限、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瞄准目标,加快建设辽宁食品产业大省的步伐。在“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应明确建设食品产业大省的定位,抓住食品产业的发展机遇,迎来辽宁食品产业的大发展。一是要巩固和发展基础产业。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食品生产相关的种植、养殖、捕捞、加工等行业,提升产业水平,培育特色农产品和打造绿色食品品牌,作为支撑建设辽宁食品产业大省的基础。二是做大食品的骨干产业。主要方向是:发展以玉米和豆粕为主要原料的饲料加工业;利用充足的饲料做大做强畜牧养殖业;发展以肉蛋奶为主的食品加工业;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业。
(一)发展策略
1.产业项目布局。布局一批食品产业延链项目。根据产业规范、落地条件和发展潜能,谋划和布局一批延链项目,特别是聚焦辽西北丘陵地带及辽宁沿海产业基地的土地利用条件和环保因素,集中兴办一批食品产业聚集区,形成饲料加工、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群。
2.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统筹省内省外企业共同做大做强食品产业。一是提升省内食品企业竞争力,培育食品行业品牌。针对省内企业,提高本省企业品牌和产品竞争力,培育现代化、规模化、智能化的食品企业,提升中小企业的配套能力。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加快提升品牌价值。二是实施精准的产业链招商计划。抓住国内大企业集团结构调整、谋划布局的机会,精心谋划、精准招商,吸引更多食品产业相关的大企业到辽宁发展。
3.产业链整合。与金融资本、互联网平台合作整合省内食品产业链。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从生产一体化和资本运营角度整合产业链;引进域外资本,提升本省具有竞争力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能力;发挥辽宁省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优势,与资本联手,包装上市;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电子商务提升省内食品企业竞争能力。
4.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通过相关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食品行业企业的整体运营环境。提升省内相关行业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如农业和农产品机械装备支持食品产业发展,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如强化冷链物流对食品行业发展的支持。
5.区域经济合作。东北经济一体化和融入东部地区市场。在区域层面,建立东北地区食品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把建设辽宁食品产业大省与东北经济一体化进程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分工和良性互动。为吉林和黑龙江的饲料加工、畜牧养殖和食品加工项目提供发展空间,共同促进食品产业发展。通过粮食深加工,推进东北区域一体化,与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东部加强合作,实现经济合作共赢,形成整体竞争优势。从食品保障和供应的角度,打入东部市场。
(二)財政政策建议
1.精准投入支持关键领域发展。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工业化转型升级给予奖补,支持发展粮油加工产业链,打造现代畜禽及肉制品产业链,做精水产品加工产业链,打造重点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科研院所等机构提升农业、林业种质资源研发能力、保护能力和竞争力。
2.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综合采取产业投资基金、奖补、贴息、担保、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支持食品产业重大补链项目、技术研发、企业融资、产业园区建设等,大力推动食品产业大省建设。以财政政策为切入点,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发展食品产业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3.加强财政政策与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鼓励和引导各市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布局,错位协同发展。完善招商引资奖补政策,重点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食品等领域,支持产业科学有序承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发挥财政政策“组合拳”的作用,支持解决头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瓶颈”问题。支持省内各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产业联盟”,主动对接国内优质配套企业。
4.支持食品加工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食品加工企业融资贷款,根据新增发放贷款规模,按一定比例和上限给予奖励。
(三)其他支持政策
1.产业规划政策。结合辽宁区位特点和产业发展定位,把建设食品产业大省列入省级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十四五”时期辽宁农牧业和食品产业实现更好发展,为提升国家食品保障能力做出贡献,走出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出台辽宁食品产业延链扩链行动计划,作为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引领辽宁食品产业发展。全省形成共识,明确定位,在项目审批、用地指标、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建设步伐。
2.区域产业布局政策。省市统筹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统筹考虑安全、环保、土地、配套等因素,指导实现错位发展。各地区要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合理配置各类要素,推进产业在优势区域集聚发展,提高整体规模效应。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主导产业发展目标,依托优势农产品资源和“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延长粮油、畜禽产品、果蔬、水产品、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层次较高、质量效益显著、带动明显的产业加工格局。
3.招商引资政策。在鼓励存量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更多食品产业相关的大企业到辽宁发展。针对已经谋划好的项目,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招商图谱,对食品行业细分领域排位靠前企业进行分析预判,进行精准对接招商,并对项目落地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
4.科技创新政策。依托产业联盟、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加强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开展产学研用对接活动,推动优秀先进技术在省内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联合高校院所打造产学研联盟和创新联合体,构建产业导向的利益联结机制。
(作者单位: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