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园园
有人说,缺少德育教育,跟孩子缺爱一样可悲。家长应该重视孩子的人格品性教育,教孩子如何做人,因为它会影响孩子的一生。贝多芬曾经说过,把“德性”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
父母通过道德言说的形式告诉孩子们做什么、怎么做,一定程度上可以塑造孩子们的价值观并促进道德品性提升。但是在家庭生活中,如果父母仅仅是告诉孩子们一定的道德要求,而忽视了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来影响孩子们的道德品性,则达不到想要的效果。
20世纪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社会认知学习理论。他曾经做过一个非常有名的实验,将参与实验的孩子分为3组,分别在A、B、C三个房间里观看教育影片。在A房间内放映的影片内容是,成人对充气玩偶拳打脚踢,随后受到惩罚;B房间内放映的影片内容是,成人殴打玩偶,随后受到奖励;C房间内放映的内容是,成人殴打玩偶,却既没有受到惩罚也没有受到奖励。
孩子们观看影片之后,实验者将3组孩子分别放在有玩偶的房间,结果发现:A房间的孩子倾向于不去模仿成人打玩偶,B房间的孩子倾向于打玩偶,C房间的孩子既不倾向于模仿,也不倾向于不模仿。
班杜拉社会观察学习理论,揭示了父母作为孩子榜样的重要性。我们运用班杜拉的社会观察学习理论,可以得到3点有益的启示:
首先,父母言行一致是对孩子德性的最好滋养。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父母说到做到,做好榜样示范作用,自然会促进孩子德行向德性的转化。父母应该正确认识到在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时,不能只是空口言说,而不以身示范;也不能只是单纯地教孩子怎么去做,却不告诉孩子行为背后的道理。同时,父母在对孩子作出承诺前,需要考虑自己是否也能履行诺言,如果父母自己做不到,或者只让孩子去做,自己却反其道而行,不仅不利于孩子德性的提升,也许还会导致孩子养成撒谎的坏习惯。
其次,建议父母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奖惩。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虽然在家庭教育中,父母相对于孩子来说,有着较高的道德认知水平和道德行为能力,但父母也会犯错,尤其是孩子当面指出自己的错误时,父母应以身示范,勇于承认错误,甚至也可以对自己实施奖惩措施。
以身作则不仅有利于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还有利于提升孩子对正确行为的认知能力。比如,当孩子看到父母因为做某一件事得到奖励,会认为自己也可以通过做这样的事得到奖励。那么,通过一件件小事,孩子就会慢慢养成良好的道德和做事习惯。
最后,建议父母将言行一致的行为化为道德习惯。
良好的习惯可使德行凝为德性。从善意出发的多次性的德行,养成了道德习惯,才可能凝结为个人的德性。
在生活中,父母偶尔一两次的言行一致不足为奇,难就难在将言行一致的道德行为化为道德习惯。父母养成了言行一致的好習惯,就不难培养出说到做到的好孩子。
德行向德性的转化并不能靠单纯的道德说教,这一过程需要知、情、意、行4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因此父母应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向孩子们分享自己如何通过道德情感的提升、道德意志的增强,将认识的事情变为习惯。比如,父母可以和孩子分享自己因为言行一致得到朋友的信赖、在情感上获得了被认同感等,所以很愿意坚持将言行一致的行为化为习惯。这一交流过程也会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将道德认知内化于心、外显于行。
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实践性的活动。父母在对孩子的德行培养中,应该认识到,对孩子的道德言说与道德行为示范缺一不可。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身教更胜于言传。只有父母自身养成德行一致的好习惯,才能源源不断地对孩子的德性进行滋养,才能使家庭教育更好地助力孩子成长。
(本栏目由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