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立的一项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近20年来,施工图审查制度作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环节的一个重要监管手段,对于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工程审批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完善。
2018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先后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等相关文件,从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减少审批阶段、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施工图审查是其中一个重要改革事项。
各地区从数字化审图、政府购买服务、AI审图等方面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及各地协会、分会的支持下,2020年9月,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国数字化审图、政府购买服务、人工智能(AI)审图相关情况的调研,进一步了解各地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后期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提出新的应对措施和具体的解决办法,为政府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献言献策,有效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关于全国数字化审图、政府购买服务、人工智能(AI)审图相关情况的调研共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阶段、调研和资料收集阶段、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8月)
工作主要包括:问卷问题策划和问卷研讨。
第二阶段:调研和资料收集阶段(2020年9月~10月)
工作主要包括:发放和回收调研问卷,收集相关政策资料。
第三阶段: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阶段(2020年10月~11月)
工作主要包括:问卷问题整理分析和调研报告编写。
本次调研主要面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施工图审查分会中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审查机构会员发放问卷,共向全国150余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发放问卷150余份,收回问卷74份,其中有效问卷72份,有效问卷范围覆盖22个省、4个直辖市及5个自治区,除港澳台外,基本覆盖全国各个地区。
本次调研问卷共设置65个调研问题,其中数字化审图共设置27个问题、政府购买服务共设置27个问题、AI审图共设置11个问题(图1)。汇总整理统计了4680个问题,由于信息量较大,因此调研组专门针对问卷进行了详尽的统计分析,以下报告中将在正文中给出代表性问题的统计结果。由于样本所限,统计结果与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定出入。
表1 施工图审查制度变革情况
从覆盖范围来说,基本覆盖了全国(以下全国统计范围均不包括港澳台)各个地区;从参与度来说,山东、北京、湖北、福建、天津、辽宁5个地区参与较积极,占到了参与单位数量的54.2%;从参与调研单位类型来看,山西、广西2个地区为当地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的协会,其余70家为施工图审查机构(图2)。
图1 问题数量图表
图2 调研地区参与情况
根据本次调研结果,全国范围内除山西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外,其余地区基本实现了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数字化审图系统进行线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占到了调研地区的90.3%(本章节后续问题统计结果不涉及未使用的地区),且有20个省市实现了数字化审图系统的省内通用,占数字化审图系统应用地区的71%。
数字化审图系统的开发主体主要为政府、当地行业协会、企业自主研发(图3)。
各使用主体对于数字化审图系统的总体满意度较高,达72.06%。其中,非常满意占22.06%,满意有50.00%,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共占4.41%,体现了使用者对数字化审图系统的认可(图4)。
图3 数字化审图系统开发主体分布情况
图4 对数字化审图系统的总体满意度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其中提出“要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和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程、工程反哺信息技术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将逐渐形成,行业生产力将得到解放、创造力将被持续释放、数据资源的巨大价值也将得到深入挖掘。”从调研数据可以看出,施工图审查工作正在通过政府主导和审查机构自身求变,以数字化转型为动力,积极推进施工图审查工作数字化转型,有效提高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和统一性。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作所处于的勘察设计关键环节,有效提升勘察设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3.2.1 线上全流程审图服务
根据本次调研问卷统计结果:
(1)设计文件电子化交付和加盖电子签章。全国范围内除重庆市、贵州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均能实现设计文件电子化交付和加盖有效电子签章,占到了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89.28%。
(2)线上审查、线上出具审查文件。除黑龙江省、山东省部分地市、贵州省外,其他省市均能实现线上审查、线上出具审查文件,占到了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91%。
(3)终版图纸加盖电子签章。全国范围内除重庆市、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终版图纸线下提供加盖签章外,其余地区均实现了数字化审图系统终版图纸加盖电子签章,占到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89.3%。其中,辽宁省、吉林省、四川省、浙江省(除宁波市)、内蒙古自治区采取终版图纸线上、线下同时加盖签章;北京市采取线上、线下都不加盖签章,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和相关监管平台对接,实现线上监管模式。
由此可见,在应用数字化审图的地区,从设计文件电子化交付、线上审查、线上出具审查文件,到终版图纸线上加盖电子签章,甚至个别地区的全流程数字化线上监管,基本上全国范围内能够实现线上全流程审图,数字化审图实现了无纸化、零跑腿、不见面等特点,大幅加快了审查速度。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基本实现了施工图审查工作不耽误工程进度的目标,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序运行,做到了“只隔离病毒、不隔离服务”。
3.2.2 线上政府质量监管
根据本次调研问卷统计结果:
(1)政府全过程线上监管。全国范围内,除辽宁省部分地市、安徽省、贵州省、山东省部分地市、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余省市都可实现数字化审图系统的政府全过程线上监管功能,占到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85.7%。
(2)系统文件可追溯。除辽宁省部分地市、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市外,其余省市均可实现数字化审图系统文件的可追溯功能,占到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92.8%。
(3)全过程留痕和全数字存档。除贵州省外,其余省市都可实现数字化审图系统审查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全数字存档,占到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96.4%。
(4)全信息统计。除贵州省、云南省、山东省部分地市、安徽省、湖北省外,其余省市数字化审图系统均能实现施工图审查信息的全信息统计,占到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的82.3%。
(5)设计质量评价。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山东省部分地市、江苏省、浙江省(除宁波市)、湖北省部分地市、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还实现了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进行设计质量评价。
由此可见,数字化审图系统在全国应用数字化审图系统范围内,基本实现了政府线上质量监管,有效满足了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监管要求。一方面,通过全过程留痕和全数字存档,有效提高了勘察设计单位在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后对提升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将施工图审查工作全流程纳入线上监管,有效提高了施工图审查工作效率。
3.2.3 数字化审图扩展情况
根据调研问卷统计结果:
数字化审图系统对接政府上下游工程审批平台情况。
(1)审查服务满意度评价。北京市、天津市、四川省、云南省、山东省部分地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还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实现了审查服务满意度评价。
(2)争议问题线上申诉。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青海省、陕西省、江苏省等20个地区还实现了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直接进行争议问题申诉解决的功能。
(3)数字化审图系统对接政府上下游工程审批平台情况(表2)。
通过以上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数字化审图应用地区借助数字化审图的契机,积极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提升施工图审查的行业价值和行业地位。一方面,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增加审查服务满意度评价和争议问题申诉功能,及时解决相关争议问题,有效提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满意度;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功能,推进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有效提升工程审批效率。
表2 数字化审图系统对接政府上下游工程审批平台情况
图5 数字化审图系统操作难易度评价
图6 对数字化审图系统业务办理咨询路径的满意度
图7 对数字化审图系统出现问题时技术支持的满意度
3.2.4 数字化审图系统提升改进建议
根据调研问卷统计结果分析:
(1)操作难易度评价。如图5所示,5.88%的被调研机构认为各自使用的数字化审图系统操作简易程度非常简单,33.82%的被调研机构认为各自使用的数字化审图系统操作简易程度简单,51.47%的被调研机构认为各自使用的数字化审图系统操作简易程度一般,8.82%的被调研机构认为各自使用的数字化审图系统操作简易程度复杂。
可以看出,各自使用的数字化审图系统在功能上可能还略有差异,对于大多数的审查机构来说,对自身使用的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基本上能够熟练操作,未因为审查人员年龄偏大或其他方面原因影响数字化审图系统的推广使用。但从调研情况来看,数字化审图系统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业务咨询路径满意度。如图6所示,此次调研中对数字化审图系统业务咨询路径的满意度,非常满意占7.35%、满意有50.00%,说明在业务咨询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技术支持满意度。如图7所示,此次调研中对数字化审图系统出现问题时技术支持的满意度,非常满意占10.29%、满意有52.94%。
(4)界面设计满意度。如图8所示,此次调研中对数字化审图系统界面设计满意度,非常满意占4.41%、满意有58.82%。
从数字化审图系统在业务咨询路径、系统技术支持和系统界面设计这三方面来看,尽管满意度占比超过60%,但整体满意度还不是很高,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于数字化审图系统软件开发单位来说,还需进一步根据数字化审图需要,对现行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和升级。
从调研结果数据来看,审查机构最希望增加的功能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希望数字化审图系统增加“在线客服”及“代办事项提醒功能”的占比分别为70.59%及69.12%;希望增加“业务流程介绍”“获取政策资讯”“项目在线跟踪”的占比分别为51.47%、54.41%、45.59%。另外,审查机构还希望系统增加“政府备案不通过系统直接退回设计单位”“统计、排序”“强条库自动更新并添加”等相关功能。
对于业务咨询的方式建议排序分别为:在线咨询、提供常见问题解答文档、电话咨询、数字化QQ群(或微信群)等。
此外,此次调研中被调研单位还对数字化审图系统提出一些其他建议,主要汇总如下:
(1)定期征求用户的意见,及时更新和优化审图系统,最好全国统一标准,使系统能更稳定、更快捷、更高效。
图8 对数字化审图系统界面设计满意度情况
(2)全省各地市数字化审图系统应统一,各地市间甚至全国数据共享。
(3)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查询、操作项目,项目从规划到验收全部在数字化审图系统中完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国家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16个省市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根据调研问卷统计,当前,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青海省、山东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13个地区全省、市或部分市、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山西省、吉林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5个地区政府已出文件要求,但还未实行,其余省市未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要求试点而尚未实行的地区包括:重庆市、江苏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6省市。
非试点已推行的地区包括:山东省、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广西壮族自治区6省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为全省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黑龙江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为部分地市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青海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试点地区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见表3(本章节后续问题统计结果不涉及未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地区)。
表3 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情况
4.2.1 政府购买服务定价及实际采购价格情况
(1)政府购买服务定价依据。根据调研问卷统计分析,全国性的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定价依据包括:已废止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部门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534号);《关于施工图审查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9〕 69号);各地市制定的相关定价依据。
其中,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山东省、青海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依据本省市相关文件定价,北京市根据相关文件由政府根据审查成本制定最高限价进行招标。
(2)政府购买服务实际采购情况。根据调研问卷情况,除天津市、湖北省、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价格与建设方付费价格基本持平外,在已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区域,政府购买服务价格要低于建设方付费价格。
4.2.2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及形式
(1)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根据调研问卷情况,北京市、山东省部分地市、浙江省、湖南省、湖北省部分地市、河南省等对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人防、消防等全部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其余地区根据自身情况有所缺项,有些省市只购买政府投资项目,如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些省市只购买社会投资项目,如天津市;有些省市以项目规模划分,如青海省仅购买省级立项项目等。
(2)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于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来看,除轨道交通等特殊项目外,各省市、自治区主要在本省(市、自治区)选择服务商,部分省市采购面向全国,但实际上基本是本省具备省内相应资质的服务商投标并中标,部分地市甚至还设置地方标准,尽量向本地市审查机构采购服务,尚未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采购。
(3)政府购买服务后审查机构收入来源情况。除北京市、辽宁省、青海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等地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为审查机构的唯一收入来源外,其余地区因尚未实现全部项目采购,故政府购买服务非审查机构唯一收入来源,见表4。
(4)项目修改、补充采购情况。除青海省、浙江省、福建省外,其余政府购买服务地区均是按一个项目只购买一次方式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占到政府采购试点地区的76.9%。对于修改、补充项目,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福建省的项目修改、项目补充由建设方付费;浙江省、湖南省的项目修改由建设方付费;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修改、项目补充由政府付费;上海市项目修改、项目补充不收取费用;青海省项目补充不收取费用。
4.2.3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1)全额及时支付。0%的政府购买服务地区做到了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全额及时支付。
(2)购买服务资金到位情况。除上海市、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到位为100%,84.6%的政府购买服务地区未做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00%到位,58%的政府购买服务地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到位率为60%-80%左右,见表5。
表4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是否为机构唯一收入情况
表5 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到位情况
(3)购买服务资金延时支付情况。能够做到及时支付的为0,至少延后三个月以上,多数在六个月以上,甚至长达一年以上,对于审查机构生存带来巨大影响。26.9%的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地区选择“延后三个月以上”,30.7%的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地区选择“延后六个月以上”,11.5%的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地区选择“延后九个月以上”,30.7%的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地区选择“延后一年以上”。
统计结果显示,在此基础上,由于政府财政资金的审批以及拨付进度情况,选择因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能足额及时支付对审查机构产生生存影响“是”的比例占到88.64%,选择因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能足额及时支付对审图质量影响情况“是”的比例占到13.64%(由于审查机构自身管控以及审查人员的职业道德或敬业态度),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足不可避免会造成审查机构较大规模的人员流失(选择因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能足额及时支付对审查机构人员流失情况“是”的比例占到70.45%),由此带来对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信心不足(选择因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能足额及时支付,成为审查机构取消诱因情况“是”的比例达到79.55%)。
具体分析来看,造成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到位不及时、不足额的原因排名主要是财政资金紧张(65.91%)、支付流程复杂(43.18%),政府购买服务不具备可持续性(58.14%)。
4.2.4 建设方、设计方在政府购买服务后对施工图审查态度
根据调研结果统计:
(1)建设方态度。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后建设方对施工图审查的态度情况赞成的为55.81%,无所谓的为34.88%,不赞成的为6.98%,基本对施工图审查持肯定态度。
(2)设计方态度。实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后设计方对施工图审查的态度情况赞成的为37.21%,无所谓的为55.81%,不赞成的为6.98%。可以看出,基本上对施工图审查持中立态度。
可以看出:
(1)无论是建设方还是设计方,对政府购买服务后对施工图审查持反对态度的占比极低(6.98%)。
(2)建设方对于施工图审查保障工程质量的需求度相对设计方要高,在不影响周期的情况下,对于施工图审查对于工程的保障持积极肯定态度。
(3)设计方对于施工图审查保障工程质量的需求度基本持中立偏赞成角度,说明仍然存在部分设计单位认为保证设计质量本身就是自身的职责,不需要外部审查机构再对图纸进行审核,还有一些认为有的审查机构的水平不能令设计单位信服。
问题就出现在不同群体、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此项制度,在认识层面上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和误区。但若从制度的初衷来看,前述的认识均存在误区,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的初衷是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很多人忽视了,提出这些意见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都是利益相关方,往往从自身角度出发去看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但还有一个最大、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被忽略,没有从社会公众的角度去考虑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没有考虑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监管部门的利益和责任。
4.2.5 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价
作为一项试点政策,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不可避免地在推进上存在财政资金紧张、不能按时足额拨付等各种问题,但作为施工图审查行业的一项改革措施,应值得充分肯定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施工图审查行业改革探索的积极意义。
根据调研结果:
(1)政府购买服务对审图的影响。选择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后对审图行业的影响中选择“没影响”的为6.98%,选择“呈现不可持续状态”的为58.14%,选择“呈现可持续状态”的为34.88%,基本对政府购买服务持悲观态度。
(2)对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看法。在对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看法调研中,55.81%的人认为有损社会公平,不应用纳税人的钱为盈利的开发商买单,选择“对社会公平无影响”的占比39.53%。
(3)对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的赞成度。对于政府购买服务实行赞成情况的调研中也出现了分歧,选择“赞成”的29.55%,选择“反对”的占38.64%,选择“无所谓”的13.64%,部分意见还提出了应该因地制宜。
可以看出,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作用在评价中产生了较大分歧。各地区应综合各地实际情况,经过客观调研分析评价后,再选择适宜本地的施工图审查服务形式,或建设单位付费,或政府购买服务,或只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等等,对于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应采用的方式调研情况排名依次是:
(1)政府购买服务,但应按时足额支付;
(2)仅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3)建设方报政府部门审查,政府部门统一收费,政府部门向审查机构购买审图服务;
(4)仅消防设计审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此次调研,部分单位还提出了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建议,主要包括:
(1)建议全面取消政府购买服务或社会投资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
(2)社会化的设计咨询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
(3)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及时、足额支付。
(4)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细则,使建设方、设计方、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制可查。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审图也开始走入施工图审查行业,希望通过智能化施工图审查系统,形成可靠的智能审图能力,减少人工审查工作量,提升审查效率和质量。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批准深圳市和北京市开展人工智能审图试点工作。
根据调研结果,58.33%的机构选择了解一点,27.78%的机构选择一点也不了解,13.89%的机构选择比较了解。可以看出,基本上审查机构对于AI审图的认知属于初级阶段(图9)。
表6 对AI 审图的理解情况
各审查机构对于AI审图的理解主要为:AI审图并不能全部替代审图专家审图,但计算机辅助专家完成一些重复性的工作或是计算机完成一些可识别、可判断的审图工作是可行的,见表6。
占比60.56%的机构认为AI审图是施工图审查未来的发展方向,这说明大家基本上还是认可应该探索AI审图。
审查机构期待AI审图解决问题的排名依次是:(1)处理重复性、有依据可循的工作;
(2)避免人为原因遗漏重要问题;
(3)缩短审图时间。
对于施工图审查来说,AI审图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减少审图专家工作量,缩短审查时间。
对于设计来说,AI审图可以提升图纸质量,避免设计人员重复性工作,缩减设计时间,减少设计人员工作量。
(1)AI审图应由简单、重复性工作起步,由简入难。
(2)AI审图系统可以向前延伸至设计阶段,实现部分AI设计,节约设计人员的时间精力,并可取消AI设计部分的审查。
(3)统一标准,制定审查要点,减少二维、三维同审的重复性劳动。
(4)应规范设计文件出图深度,满足深度要求方可进行AI审图。
(5)BIM审图的推行需要与BIM文件交付和使用相结合,实现设计、施工、运行全流程的BIM应用后,BIM审图才有意义。如果现场仍然使用二维图纸,只审BIM模型效果有限。
图9 对AI审图的了解情况
对全国数字化审图、政府购买服务、人工智能(AI)审图等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的调研结果表明:
(1)经过近20年的发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营商环境优化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也提出了极大挑战,未来还可能会有各种改革,施工图审查行业需要主动求变,拥抱改革,正视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数字化审图、政府购买服务、人工智能(AI)审图等方面的积极探索,主动在改革中找准位置,夯实基础,探索未来发展方向,积极发力,才能更有利于施工图审查行业发展。
(2)强化数字化审图应用。参与调研的72家机构多数比较认可数字化审图在提高政府工程审批效率、加强政府质量监管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各地区应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引导,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报审图纸质量为导向,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信息化手段实现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全过程线上办理,真正实现工程设计文件的数字化交付及有效电子签章认证;实现零跑腿、无纸化;实现全留痕、可追溯;实现全数字、全信息;实现智能化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持续拓展。
(3)因地制宜推进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对调研问卷的分析,各地区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过程中遇到了政府财政资金困难、拨付不足等客观困难,严重影响了审查机构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各地应结合自身条件,因地制宜选择施工图审查资金支付形式,不可“一刀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还应加强对其他支付模式的积极探索,如国外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主导、机构实施、建设单位付费的全流程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模式。一是地方政府作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责任主体,主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对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进行集中化、专业化和统一化管理;具体审查技术工作交由政府认定的社会审查机构和认可人员实施,由其代表政府承担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工作,在审查质量上对政府负责,承担审查失察责任。二是建设单位与社会审查机构通过政府任务分配平台,形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委托关系并支付审查费用,政府对审查费率进行规制;社会机构通过服务竞争,取得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4)积极探索智能化审图研究与应用。根据调研结果,各地区对于AI审图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的应用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对于AI审图在施工图审查中能发挥的作用也有初步认识。当前,AI审图尚处于数字化阶段,与智慧化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应积极联合广大计算机行业专家,利用人工智能、BIM和大数据等技术,探索对传统的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数个数、查尺寸”等类型的工作解决方案,并将影响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律性问题,通过算法智能判断图纸是否符合规范,用计算机智能化识别更加快速、准确地查找图纸问题,提高审图精度和审图效率。让审查人员将精力放在技术含量更高的审查工作中,以减少审查成本,提升审查质量。
坚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保障公共利益与维护公众安全的制度初心,结合时代所需与地区特色不断优化解决制度弊病,突出技术服务体制与机制优势,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历史阶段,形成定位与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客观独立、尺度统一、最大限度弱化与行政审批耦合关系的勘察设计质量保障体系,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坚持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保障公共利益与维护公众安全的制度初心,结合时代所需与地区特色不断优化解决制度弊病,突出技术服务体制与机制优势,在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历史阶段,形成定位与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客观独立、尺度统一、最大限度弱化与行政审批耦合关系的勘察设计质量保障体系,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会为施工图审查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构筑更多的提升空间、创造更有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