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莉
【关键词】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国语教科书,学校图书馆
“信息素养”的本质是全球信息化背景下需要人们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其简单的定义来自1989年美国图书馆学会,具体包括:能够判断什么时候需要信息,并且懂得如何去获取信息,如何去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的信息。在日语中,信息素养被直译为“信息读写能力”,是对获取信息的理解,以及对信息和信息获取手段进行独立选择、收集和灵活运用的意愿和能力。综上所述,信息素养是一种独立获取信息、评价理解信息、有效利用信息的能力。对小学生进行信息素养教育,就是从小培养小学生的信息意识,并且学会初步获取信息的方法。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网络环境的变化,信息素养引起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国际图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媒介与信息素养的建议书》中建议把媒介与信息素养教育融入所有终身学习课程之中。2018年4月,我国教育部发布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进一步强调“制定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模化测评,实施有针对性的培养和培训”。由此可见,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外大、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已经形成不少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结果。相比而言,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对大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非常重视,而基础教育阶段对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方面的重视和实践则有待加强。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在新形势下对中小学生进行信息素养教育的要求,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面笔者以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为例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提供借鉴。
一、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制度保障
为应对信息社会的巨大挑战,20世纪末以来,日本文部科学省多次修改《学习指导纲领》,在不同学年的教学目标中提及信息素养教育,并根据《学习指导纲领》编写了国语、社会、计算机等学科教科书,直接体现了学校图书馆的利用和信息能力培养的相关内容。1953年,日本颁布了《学校图书馆法》,明确规定了学校必须设置图书馆。该法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多次修订,其中“司书教谕”制度日臻完善,全面保障实施信息素养教育。
笔者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图书馆馆藏40余年的日本国语教材为依据进行调研,发现2000年以前的教科书中很少涉及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只有1977年日本书籍株式会社出版的《小学国语-四上》第8课“读书物语”中有一节内容是“图书馆的利用”。1997年《学校图书馆法》修订,规定拥有12个班级信息以上的学校必须设置司书教谕。1998年《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修订,要求加强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和阅读能力。2002年出版的教科书中开始出现信息素养教育内容。自此以后,每年出版的教科书中都有信息素养教育的相关内容。
日本教科书中设置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与《学习指导要领》《学校图书馆法》、司书教谕制度密不可分,为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1.《学习指导要领》
《学习指导要领》是日本全国统一的课程标准,也是教科书编写的重要依据,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1998年《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修订,要求加强培养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和阅读能力。2008年《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再次进行修订,明确指出对学生进行读书指导的重要作用,要求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读书的兴趣,明确了学校图书馆的作用。本次修订使得教科书中关于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增加。2017年3月,又新修订了《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其中教学大纲的实施和國语学科的教学目标中明确规定:有计划地使用学校图书馆,使其在促进儿童主体型、对话型深层次学习中发挥作用,培养儿童的自主学习习惯并丰富其读书活动。当地图书馆、博物馆等都可以作为开展信息收集和鉴赏活动的场所。
2.《学校图书馆法》
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为中小学图书馆专门立法的国家。二战结束后,日本开始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和自学能力,强调图书馆应发挥其作用。1953年日本颁布了《学校图书馆法》,该法是一部规范中小学图书馆的专门法规,明确规定“学校必须设置图书馆”。2014年,修订后的《学校图书馆法》新增学校图书馆的运营、司书教谕、设置者的任务、国家的任务。《学校图书馆法》的颁布和多次修订,有力地推动了日本中小学图书馆的发展,为信息素养教育内容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和法律支持。
3.司书教谕制度
日本学校图书馆的运营管理体制一般包括学校经营管理层、司书教谕和教职员、图书馆员、学校教育委员会等成员。“司书”在日文中是图书管理员的意思,“教谕”是指教师。根据《学校图书馆法》,“司书教谕”指的是修完《学校图书馆司书教谕讲习规程》的科目(共5个科目10学分)后,被任命为图书管理员的教员。司书教谕是联系图书馆与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桥梁,负责策划和实施利用学校图书馆进行的教育活动,制订年度阅读指导计划,使图书馆成为与课堂紧密相关的学习、思考、探究的重要场所。司书教谕制度对国语教科书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内容的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特点
日本在对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方面既有法律制度保障,也有学习指导要领和教科书内容的支持。为体现日本小学教育阶段有关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本文选取了日本5家教科书出版社(光村图书、东京书籍、三省堂、教育出版、学校图书)近20年出版的3种版本(2004~2007年版、2011~2012年版,2016年版)的日本小学国语教科书,对书中有关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进行实证分析,总结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等,以期为我国开展小学信息素养教育提供借鉴。
以下所有分析均按照《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国语学科各学年目标和内容,提及年级和教科书册次,分为三个阶段:低年级(第1学年及第2学年),中年级(第3学年及第4学年),高年级(第5学年及第6学年)。每个出版社的不同版本教科书,信息素养教育模块在教科书中的设计特点基本相同,但位置和主题、内容设置差别很大。
1.分阶段设置学习内容并注重各阶段学习内容的衔接
日本近20年5家出版社出版的小学国语教科书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内容,都设置在相应学年教科书的上册中:光村图书、三省堂、教育出版分布在第1至第6学年所有年级的上册,东京书籍和学校图书从第2学年开始设置,东京书籍2012年版国语教科书只有第2学年、第4学年、第6学年的上册。具体内容的设置有所不同,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析(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日本小学国语教科书中信息素养教育内容是分阶段设置的,并注重各阶段学习内容的衔接。低年级的主要内容是认识图书馆,培养利用图书馆的意识。小学生认识图书馆,感受良好的阅读氛围,对于培养受益终身的阅读习惯和对图书馆的喜爱感非常重要。中年级的主要内容是学会利用图书馆,掌握图书分类和检索。日本学校图书馆都采用十进分类法,要求学生掌握索书号的构成,并简单使用联机公共查询目录检索图书,深入了解信息分类和获取方法。高年级主要是掌握图书馆等设施的使用,学会收集并利用信息。小学生除了要了解图书馆还要了解博物馆、科学馆、历史资料馆等设施,熟练使用联机公共查询目录检索文献,学会二次检索和信息的筛选,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完成调查报告。
2.以图文并茂形式激发小学生学习兴趣
插图作为语文教科书中的“第二语言”,具有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想象力和审美能力、传递文化价值观念等教育功能。日本小学国语教科书设计精美,色彩丰富,插图充满了童趣,可以引起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学習兴趣。关于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5家出版社插图和文字设计相似,图文高度契合,以图配文,图文并茂。低年级使用符合一、二年级学生审美趣味的描绘性插图和漫画型插图,插图色彩搭配尊重低年级儿童对色彩的偏好,辅以少量文字,主要目的是认识图书馆内部环境;中年级根据学科内容循序渐进,文字稍有增加,仍有精美插图,促使小学生进一步了解图书馆;高年级学习内容增加,学科目标升级,插图减少,文字大量增加,以示意图为主。
3.学习内容明确并展示在教科书醒目位置
日本国语教科书内容由说、听、写、读四部分构成,而信息素养教育内容主要体现在“读”这一部分中。2007年版学校图书出版社出版的国语教科书,在封面后、目录前以折叠的A3大小纸张形式展现图书馆相关内容,位置醒目;2007年东京书籍版国语教科书,在目录最后、封底前一页以折叠A3大小纸张形式呈现信息素养教育内容。2011年以来的国语教科书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内容,5家出版社都设置在目录中的阅读栏目项下。其中,光村图书和教育出版两家出版社出版的三年级以上国语教科书中,该内容主题为“用书来调查”;东京书籍、三省堂、学校图书三家出版社出版的一至五年级国语教科书中,该内容主题为“去图书馆吧”“去图书馆读书吧”,六年级内容主题为“利用图书馆调查”“情报收集与调查”。这表明了信息素养教育对国语学科阅读教学、调查报告和情报搜集有着重要作用。这样的设计与日本2008年颁布的《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开始实施有关。
三、日本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的启示
1.将课程标准中信息素养教育的相关要求体现在教科书的内容中
日本的《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将图书馆的利用体现在国语教科书的每个学段中,结合小学生每学年的学习内容和特点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我国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小学阶段语文学科的课程目标要求培养学生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初步具备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积极尝试运用新技术和多种媒体学习语文。第一学段(一至二年级)与第二学段(三至四年级)的阅读目标重点放在培养阅读兴趣和习惯上,第三学段(五至六年级)综合性学习的目标是利用图书馆、网络等渠道获取资料,尝试撰写简单的研究报告。
笔者利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图书馆自主开发的《中国百年中小学教科书图像库》,用“图书馆”一词对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小学语文教科书进行检索,没有发现与图书馆利用相关的内容。统编教材共十二册,只有二年级下册在口语交际部分设置了“图书借阅公约”,讨论班级图书角的管理,仅一页内容,且并不在课文主要内容中。由此可见,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在现行教材中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更没有考核的标准。2021年,教育部启动了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修订,建议此次修订可细化不同学年、不同学科课程标准中关于信息素养教育的内容,将信息素养教育融入语文学科各学段教科书内容中。
2.信息素养教育应从小学生抓起
日本为培养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人才,自小学至大学,全方位地普及信息素养教育。相比而言,我国高等教育阶段对信息素养教育非常重视,包括新生入学读者教育、开设文献检索课、嵌入专业课程和研究的信息素养培训。但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信息素养教育有待加强。信息素养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小学生对图书馆没有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中学阶段很难实现有效利用。小学生的信息素养教育主要是认识图书馆,学会利用图书馆等设施收集信息、解决问题;中学阶段增加了计算机和网络通信等信息设备应用于信息素养教育,形成科学的信息观,培养学生独立应对信息化发展的能力和态度。
将信息素养内容体现在小学不同学科课程标准和教科书中并进入课堂教学,有利于培养小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核心素养,学习文献知识的获取方法,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小学语文课程中的信息素养知识,目的在于利用图书馆培养阅读的习惯,提升语文素养;社会学科中的信息素养内容,可以让小学生认识到图书馆作为阅读、学习、娱乐、交流中心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素养内容,可以让小学生学会使用计算机获取信息,利用网络技术拓宽获取信息的渠道,提升媒介素养。
3.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室)的教育功能
信息素养教育是学校图书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小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必须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功能。2018年5月,我国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简称《规程》)总则指出,学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学生掌握检索与利用文献信息的知识与技能;组织学生阅读活动,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n训。就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规程》不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与教科书内容没有直接关联,在小学生信息素养教育过程中并未起到太大作用。
中小学图书馆作为服务教育教学的重要办学设施,是广大学生、教师获取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阵地。学校图书馆应加强与教育教学融合,将图书馆作为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教学资源;围绕教学内容,举办主题读书活动,培养小学生的阅读兴趣、阅读习惯;教师或者馆员利用一定课时,引导小学生学会利用图书馆,培养他们收集、选择、整理和分析信息资源的能力,提升信息素养水平,使图书馆成为学校信息资源高地和师生的智慧中心、成长中心、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