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诚”的经世指向

2021-02-13 05:16张云霞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儒者道统周敦颐

刘 斌,张云霞

(太原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24)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书画家,苏轼受到儒、佛、道多种思想的影响,佛、道思想指导苏轼在逆境中超然自适、进退自如。苏轼一生对于政治理想的追求和对黎民百姓的关怀之心不曾停息,不论是做官还是被贬地方,苏轼始终积极践行儒家经世济民的优良传统。苏轼的这一儒家思想情怀,集中体现在他早年《中庸论》对“诚”的理解以及之后仕途生涯中对“诚”的践行。

一、《中庸论》及苏轼对“诚”的阐释

《中庸论》是苏轼嘉祐五年(1060)参加制科考试的作品,该文集中体现了苏轼儒家经世济民的思想,其中“诚”所体现的实践性原则表达了苏轼对《中庸》的独特理解。

“天人合一乃《中庸》的基本主题,它构成了《中庸》所有哲学的基础”,而“诚”恰是沟通天道与人道的桥梁,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必经之路[1]。“散于万事,即所谓费,惟‘诚’之一字足以贯之。”[2]苏轼认为《中庸》本“孔氏之遗书而不完者也”,“其始论诚明之所入,其次论圣人之道所从始,推而至于其所终极,而其卒乃始内之于《中庸》”[3]1252,是传达“圣人之道”的。所以《中庸论》开篇即叹:“甚矣,道之难明。”叹“昔之儒者……相欺以为高”,“圣人之道,日以远矣”的现实,也是抓住“诚”这一关键要素进入对“圣人之道”的分析。

《中庸论》分上、中、下三篇,上篇主要是通过对“诚”“明”“性”的辨析,表明“圣人之诚”其“性”“乐之”。《记》曰:“诚则明矣,明则诚矣。”[4]19苏轼认为由于人们对“诚”的理解并不深刻,以为诚就会明,明就会诚,所以不能体察圣人之道的要旨。他首先对“诚”和“明”进行了区分:圣人之“诚”是“乐之之谓也”,“明”是“知之之谓也”。“乐之”,虽“有所不知”,但“知之未尝不行”;“知之”,“虽无所不知,而有所不能行”。所以,“知之多而未能乐焉,则是不如不知之愈也。”“知之者与乐之者,是贤人、圣人之辨。”[3]1252也就是说“诚则明”,但反过来“明”并不等于“诚”。所以“好之者,是贤人之所由以求诚者也”[3]1253,“好之”是“贤人”追求的目标,是“圣人之道”。而“好之”正是“人之性也”,犹如“好色而恶臭”,而不是源自理性的“知之”,不是基于“明”。相反,如果“明而不诚,虽挟其所有,伥伥乎不知所以安之”[3]1253。所以,孔子与弟子“厄于陈蔡”时,“明”而“知之”的子路、子贡非但经不起考验,子贡甚至“又欲少贬焉”,即想对孔子的主张有所贬损,这正是其“乐之者未至”;而孔子却能泰然处之,坚守理想,正是其“所先得于圣人”,是“乐之而已”,是践行着“圣人之道”。

当然,“明”而“知之”也是达到圣人之“诚”的重要途径,是贤人求“诚”的基础,即“贤人之所由以求诚者”。这就是《中庸论》中篇所说的“君子之欲诚也,莫若以明”[3]1254,是“使吾心晓然,知其当然,而求其乐”[3]1254。也就是说,理性上明白为什么,“知其当然”,有助于“人情”上“乐之”。

“夫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3]1254“圣人之道”,从根本上体察,全部出于人情二字。“人情”没有哪一个不是好逸恶劳、乐富贵羞贫贱的,喜欢的事就主动做,不喜欢的事就尽力避免,之所以感受不到“乐之”,是我们没有循着它的根本,只是习惯上从枝节末处观察,这样就会陷入“舍本逐末”的囿境,从而“以为圣人有所勉强力行,而非人情之所乐者”[3]1254,即使本身想要达到“诚”的境地,也无路可循。相反,如果“反其本而思之”,本于“人情”来分析,那么“今吾以为磬折不如立之安也,而将惟安之求,则立不如坐,坐不如箕踞,箕踞不如偃仆,偃仆而不已,则将裸袒而不顾,苟为裸袒而不顾,则吾无乃亦将病之!夫岂独吾病之,天下之匹夫匹妇,莫不病之也,苟为病之,则是其势将必至于磐折而百拜”[3]1254。意思是说,弯腰鞠躬行礼,不如站着舒服,站着不如坐着,坐着不如躺着,和衣躺着不如随意袒露身体自在。但显然随意袒露身体大家都认为是病态。因为“不欲裸袒”也是“人情”。既然认为“裸袒”是病态,自然就回到原点,自觉弯腰鞠躬行礼,“磐折而百拜”。这一思考过程就是“明”。质言之,就是“辨其所从生,而推之至于其所终极,是之谓明”[3]1254。

苏轼认为“人情”是把控“圣人之道”的本,以此作为立论的前提,以“人情”的常态规律为视角,苏轼通过对“五常之教”作为“礼”由被动“强人”到自觉“百拜”的心理历程分析,认为“明”是“知之”之后的理性自觉,是达到“诚”的必要条件。所以,“君子之欲诚也,莫若以明”[3]1254。

苏轼这里的“人情”,是人“性”的表征,是形下层面的表述方式,是为了说明形上层面的“圣人之道”,而并非“圣人之道”本身。有人据此把苏轼思想概括为“情本论”(1)冷成金在其著作《苏轼哲学观与文艺观》中明确表示:以情为本是苏轼一以贯之的思想,《中庸论》中鲜明表现了这一思想。,这是值得商榷的[5]。

《孟子·公孙丑上》也有过类似的表述:“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6]79这里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都是出于人情,但都是“人情”表征背后的人“性”,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性”之本。同理,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孟子是“情本论”。

实际上,苏轼《中庸论》中篇论证的中心在于“明”,从一定意义上说,“人情”只不过是其论证“明”的切入点。因为接下来近一半篇幅都在说明“求安其至难”,即能心安理得愿意去做“至难”之事。为什么“至难”之事还愿意去做?因为理性判断使然,即上文所谓的“明”。苏轼这里的“至难”就是“圣人有所不能”,“圣人之所不及”,合乎“礼”合乎“大道”之事。“安”实际上就是“乐之”的另一心理状态。“求安其至难”者就是“务欲诚之者”。苏轼的思路很清晰:“君子之欲诚也,莫若以明。”[3]1254“明”作为理性判断可以超越生理本能因“知之”而“乐之”,即所谓“明则诚矣”。只有“明”才能“举天下之至易,而通之于至难,使天下之安其至难”[3]1254。所以“以求安其至难”者,都是“务欲诚之者”。这就是“诚”的思想,即所谓“诚之说也”。至此,苏轼从观念上确立了“圣人之诚”在“乐之”,在“求安其至难”[3]1254。

《中庸论》下篇是整篇论述的落脚点。“夫君子虽能乐之,而不知中庸,则其道必穷。”[3]1255这第一句话点明,仅仅“乐之”,即“诚”,并不必然实现“圣人之道”,“中庸”同时也是“圣人之道”的必要条件。如果说“乐之”是实现“圣人之道”所应该具备的观念、态度、立场,那么“中庸”就应该是实现“圣人之道”的方法、策略。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大致可以把前者看作世界观层面,后者看作方法论层面,二者并存下,“圣人之道”即成为“合目的性”的实践。从这一点来说,“中庸”也可以理解为“合规律性”的实践。

但苏轼接下来却着力论证“中庸之难”“中庸不可能”,似乎“道必穷”,“诚”也无意义。这肯定不合苏轼的本意。实际上,苏轼论证“中庸之难”还是基于“明”,是承接上文的“求安其至难”。在苏轼看来,“中庸”只在方法论层面,并不等于“圣人之道”,“中庸之难”也属于“至难”,因为“中庸”是“圣人之道”的必要条件,只有真正明白了“中庸之难”,才能“安其至难”。况且,“不知中庸,则其道必穷”的“知”并不必然指向“其至易”,也有可能是“其至难”。“知”就是“明”,“明则诚矣”。这恰恰是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乐之”的重要,证明了“诚”与“圣人之道”的关系。

二、苏轼“诚”的意指

苏轼对子思《中庸》的独特理解,使他一反“儒者”的“性命之说”,认为“中庸”既非道,也非“性”,只是实现其“圣人之道”的策略。所以《中庸论》开始就对“儒者”的“性命之说”提出质疑:“自子思作《中庸》,儒者皆祖之以为性命之说。嗟夫,子思者,岂亦斯人之徒欤?”[3]1252苏轼这里并非批判子思本人是否主张“性命之说”,而是反对“儒者”从“性命”层面理解“中庸”。当然苏轼这一主张并不意味着他对“性命之说”的疏离,相反,“性命之说”正是其立论的基础。无论是“诚”“明”之辨,还是“自本而观”道,抑或是“至难”之礼、“中庸”之极,涉及“好恶”“人情”与心“安”“忌惮”等,无不“谓之性”。这一点上文论述已多有涉及。

张培高、张华英在对苏轼的《中庸论》进行解析时说苏轼对心性之学颇有微词,这显然是对苏轼《中庸论》的误读。但文章同时也承认:心性之学在当时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苏轼也无法彻底违背主流,因而他还是围绕着这一主题来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7]。当然苏轼建构这一理论体系还是有他自己的立场和思考的,是以承续仁学精义,维护儒学道统为前提的,同时也是对北宋初年以来道学风尚的回应。

“道学”之谓源自韩愈,其兴起于北宋。基于隋唐以来儒学衰落,佛教盛行,韩愈从排佛扬儒出发,作《原道》一文,首次提出“道统”概念。“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8]15韩愈明确提出了儒学道统传承体系。但韩愈的“道统”概念是基于对儒学的狭义理解,《原道》开篇即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而无待于外之谓德。”[8]13所有的行动都符合博爱的原则就是“道”,没有外在约束自己就达到“道”的境界就是“德”。显然,韩愈的思考只停留在道德层面,而没有上升到思想和哲学层面。程颐对儒学道统也有着与韩愈一致的表述:“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先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9]17意思是直到孟子一千四百年之后的“先生”才开始恢复传承“圣人之道”。程颐笔下的“先生”就是程颢。程颢超越韩愈道德层面的儒家“道统”说,直承孟学。他认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9]13,这几乎是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的另一种表述。所以冯友兰评价韩愈、程颐时说,二者“都认为孟轲以后,这个道统就失传了。韩愈没有说自己接过了这个道统,而程颐肯定地说程颢接过了这个道统。……道学家们都承认这个事实。”[10]12

其实,早在二程之前的周敦颐就已经开始突破韩愈狭义的道统理解。他认为:“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11]1这里的“诚”已经不仅仅停留在道德的层面,而是源于“乾元”,“乾元”是万物赖以发生的根本,也是“诚之源”;这里的“性命”也是包含人和万物在内的基于“乾道变化”的表征。因此,所立之“诚”早已超越人的伦理层面而进入“道”的形而上思考。

周敦颐是二程的老师,被冯友兰称为道学的先驱。周敦颐论“孔颜乐处”和二程寻绎并且践行“孔颜乐处”,是中国哲学史上周、程师生教学传承的佳话。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专辟两节阐述其事。“‘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从理论上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懂得了道学,从实践上回答了这个问题,就进入了道学家所说的‘圣域’。”“程颢从实践上回答了这个问题,……其所以能乐,在于‘与人同’,与物同,甚至与‘无限’同”,是“仁者浑然与物同体”[10]88。

由此可见,苏轼的“夫诚者,何也?乐之之谓也”的表述并非空穴来风,是北宋初年以来道学思潮发展的风尚的自然表现,也是苏轼对周敦颐、二程道学理论思想的呼应,当然也是对孔孟仁学道统精义的维护和传承。

《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则可以与天地参矣。”[4]18这里的“诚”没有拘于人的范围,这里的“性”也非仅指人性,《中庸》的思考指向是“与天地参”,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6]302“万物皆备于我”类于“与天地参”,“反身而诚”基本对应“诚之者”。孟子与《中庸》一脉相承,他把“诚之者,人之道”最后归结为“乐莫大焉”,恰如苏轼所理解的“夫圣人之道……则皆出于人情”,“圣人之诚……是乐之而已”。这一思考层面,孟轲之后再次发生应该始于周敦颐。苏轼与二程几乎同龄,作为周敦颐的晚辈,虽不像二程成为周敦颐的入室弟子,至少应算是“私淑”弟子[12]。苏轼对周敦颐的认同和崇敬集中表现在《故周茂叔先生濂溪》诗中:“世俗眩名实,至人疑有无。怒移水中蟹,爱及屋上乌。坐令此溪水,名与先生俱。先生本全德,廉退乃一隅。因抛彭泽米,偶似西山夫。遂即世所知,以为溪之呼。先生岂我辈,造物乃其徒。应同柳州柳,聊使愚溪愚。”[3]785这首诗乍一看似乎是在塑造一个“仙翁隐者”的形象,好像是对周敦颐“因抛彭泽米”归隐的肯定,细看我们会发现,苏轼是在试图对周敦颐的“全德”进行描述,这种“全德”不在“隐”,而在“廉”。“隐”不是其目的,“隐”或许是无法“廉”的无奈之举,甚至“廉”也只是其“全德”的表象,真正的“全德”是具有经天纬地之才,心怀经国济世之志者,“造物乃其徒”。苏轼直接把周敦颐比作柳宗元。柳宗元左迁永州、柳州依然心怀百姓,“不改其乐”,立足社会现实,经世致用,除弊革新,虽屡遭磨难依然不坠青云之志。许和亚认为这首诗是对周敦颐“仙翁隐者”形象的塑造,显然是误读[13]。苏轼这么评价周敦颐是有依据的,周敦颐《通书》就有“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11]1。这里的“诚”是落脚到“行”,即实践。

从苏轼对周敦颐的敬仰可以看出苏轼立足实践体验的经世思想倾向。他认同“诚者,天之道”,认同“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认同“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但他不赞同“圣人之诚”的实现仅仅停留在“慎其独”,停留在“性命”形而上学而成为专擅“为文”的“儒者”,他更希望像韩愈那样“行而宜之”,像周敦颐那样“百行”,“无循其迹而求其味”,通过实践循求“其味”,通过实践体验而“知味”,从而达“圣人之诚”,几“圣人之道”。

当然,从对北宋初年以来道学风尚回应的角度看,苏轼这种立足实践体验的经世思想倾向可以追溯到“宋初三先生”——孙复(992—1057)、胡瑗(993—1059)、石介(1005—1045)。“宋初三先生”又被称为“理学三先生”,其中孙复、石介上接韩愈,细化并完善了“道统”概念,尤其是石介,对后世影响很大;胡瑗则以其“明体达用”之论开启了宋人“体”“用”并举“明体达用之学”的先河。而这种“明体达用之学”……所追求的学术在于解决现实的人心世道、经世治国的文化功能意义[14]。胡瑗的“民本”思想恰是其“明体达用”思想的体现。同样,苏轼与胡瑗之后的所有宋儒一样,无论其“论‘诚’不离人情日用”[15],还是论“民本”以及基于“民本”的“经世”实践,无不与胡瑗的“明体达用”一脉相承。

三、苏轼对“诚”的践行及其意义

《宋史·苏轼列传》记载了苏轼的一生,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其践行“诚”的历程。苏轼自幼受家学影响,在母亲程氏教诲下,以东汉廉臣范滂为榜样。

嘉祐二年(1057),苏轼参加礼部考试,以《刑赏忠厚之至论》显示出其儒家仁政理念与利民思想,博得主考官欧阳修的青睐。文章发端于“刑赏”,指出尧、舜、禹、汤、文、武等先王以忠厚之道待天下的良苦用心和符合“仁政”的儒家理想,并希望当今君主借鉴古圣先王的做法,实现国家的“美政”蓝图。苏轼以政治家的立场提倡“民本”的主题,更像是其之后的官宦生涯践行“诚”的施政纲领。

在任凤翔判官时,刚上任的苏轼意气风发,怀着一腔热血积极投入到繁重的政务上来,实现他早年“奋力有当世志”的抱负[16]205。面对衙前之害,面对人民生活的贫困和赋役的沉重,“轼访其利害,为修衙规,使自择水工以时进止,自是害减半”[17]8639。熙宁十年(1077)七月苏轼到任徐州,此时黄河决口,洪水直逼徐州城下,初到徐州便与徐州军民投入到抗洪之中,发出“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17]8644的抗洪宣言,十月洪水消退,河复故道。因此,他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朝廷的嘉奖。

苏轼是有政治情怀的。“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蕨甜。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3]213这首诗为《山村五绝》之一首,反映的就是王安石创行的新法给百姓造成的疾苦。盐法自古实行官卖制度,但自新法以来,官僚垄断日益严重,盐政盐税的负担加重,人民不仅数月食淡,甚至逼得人民铤而走险。苏轼一方面对这些数月食淡的贫苦人民深表同情;另一方面在他任职的权利范围内,“时新政日下,轼于其间,每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安”[17]8644。杭州救饥、病坊抗疫、兴修水利、开湖筑堤、惠州建桥,无不体现其“便民”理念,无不体现一位儒者“道济于民”的仁者爱民之心。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苏轼在屡遭挫折的官宦生涯中,有时会以佛老思想安顿心灵。但其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从未动摇。谢桃坊列举了两方面证据。第一,他利用闲居时致力儒家经典的阐释。《黄州上文潞公书》云:“到黄州,无所用心,辙复覃思于《易》《论语》,端居深念,若有所得,遂因先子之学,作《易传》九卷,又自以意作《论语说》五卷。穷苦多难……就使无取,亦足见其穷不忘道,老而能学也。”第二,苏轼虽然受到严重的政治打击,忠君为民之心不改。到黄州后,《与李公择书》云:“吾侪虽老且穷,而道理贯心肝,忠义填骨髓,直须谈笑于死生之际,若见仆困穷便相于邑,则与不学道者大不相远矣,……于时,遇事有可尊主泽民者,便忘躯为之,祸福得丧,付与造物。”[3]2544这都表现了苏轼以儒家道义自任的无畏精神。

这种无畏还表现在敢于直谏。为过元宵节,朝廷下令要开封府购买浙江的灯,而且命令降低价格。苏轼认为如此大费周章不过是为奉承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的欢笑而已,但百姓并非每家都情愿购买,都认为愉悦耳目的赏玩不仅不是最基本的急用,反而夺去他们衣食所必需的钱财。所以上书皇帝说:“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皇帝“即诏罢之”[17]8641。

新法推行后,苏轼发现问题,直言上书,力陈其弊,劝谏皇帝。“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爱惜风俗,如护元气。”[17]8643

“此事至小,体则甚大”“厚风俗,存纪纲”正是基于“圣人之道”“明体达用”的体现,正是苏轼“诚”的境界之表征。

“仁”“礼”是儒家内外双修的两种表达方式,“仁”表现在个体内在修养上,“礼”则是外在的规范。子思“诚”的实现可以归结为两条路径“慎独”与行“礼”。慎独,更多地停留在个人自我反省之上,依靠在实践中所形成的内心信念来支配自己的行动。这既是一种修养方法,又是一种道德境界,强调道德行为的自觉性,不需借助外力,最后就能达到“诚”。因为,“慎独”并不适合所有人,君子可以做到自我修养,那君子之外的小人必须通过外在的“礼”的约束,才能到达“诚”的状态,即由“知之”、由“明”到“诚”,所以要行“礼”[18]。因此,子思的“中庸”之“道”归于“礼”。所谓“大哉圣人之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4]23这才有“诚则明矣,明则诚矣”[4]23;“诚”“明”并重。苏轼的“诚”与之相比有所不同,苏轼虽不否认来自外在的“礼”,不否认“知之”之“明”,但他更强调发自内心的“乐之”,他认为这才是“循其本”而发现的“圣人之道”,所以他更认同“诚则明矣”,至于是否“明则诚矣”,他说“知之多而未能乐焉,则是不如不知之愈也”[3]1253。所以,苏轼所说的“故曰‘自诚明谓之性’”与子思的“性”是有区别的。子思是从“性本善”出发,内依于自省,外约于礼仪,着眼于“内圣”的“修身”实践,以“内圣”的“修身”资本达成“外王”的目的。这种基于“慎独”的“修身”理论难免走向道德形而上学,这正是以苏轼为代表的宋儒们,对“后之儒者”其“性命之说”所讦之处。

苏轼的“诚”似乎不囿于“慎独”的自我修养,他更希望这种“诚”在完善自我人格的过程中能够更多地发挥“经世”的功能,担当“经世”的责任。同时,在“经世”实践中体味、验证、强化“至诚”之“性”,这也是“自省”与实践互动相成的过程,通过这一特殊过程使“明体”“达用”贯通起来。换句话说,也就是以“诚”,以出自性本的“乐之”,践履“外王”之实,通过“外王”实践体味、验证、强化、完善、提升“内圣”之性,即“至诚”之“性”。

“治国平天下”一直都被历代儒者奉为“济世”的本旨和最高的政治理想。从《论语》经世理念的积极倡导,到《大学》“修齐治平”经世方略的确定,再到《中庸》“圣人之道”境界的心性落实,“诚”都是其至关之枢。就儒学本质而言,孔子的“圣人之道”也不是停留在自我修养的“内圣”上,而是要建功立业追求“外王”,由“内圣”转向“外王”是历代儒者孜孜以求的目标。但因“后之儒者”教条化的理解使之走向形而上学。苏轼的意义不仅是通过“诚”“明”“性”的辨析,突破子思之“性”的概念界定,而且把衰落的形而上学化的儒学引向实践,使之真正成为“经世”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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