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传玉 谢明辉
(1.三明学院教育与音乐学院;2.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福建三明 365004)
作为20世纪俄裔美籍作家的纳博科夫,他的多部作品都隐藏着投射、戏拟的手法,所描绘的景象往往非直观所能解,以此来表达书中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不一致。这让读者在作为“书外人”欣赏故事的时候,容易受到自己原有认知的影响,用内化重组信息的方式重新拼出语言,继而形成不一样的意象内容。这一过程也可解释“书里”“书外”的个体,为何理解的世界常有出入。此外,人们的意识容易受到自身或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心中原意象在一接触新信息跟着发生变化。这种透过外在事物投射自我内在意识的模式,它的基础原理与“井字格取名法”①不谋而合。因此,本研究为探寻“书内人”所描绘的意象能否被“书外人”所理解,便以此创新教学法进行初尝。
如果个体能用语言表达自我意识,那就证明这个人能为自我而生。可惜在《洛丽塔》中,美丽的女主角总是很少发言,她的独白都是亨伯特转述。原来,她一直活在亨伯特的回忆录中,是亨伯特赋予她灵魂。如果亨伯特不去理解她,那么就没有人会真正关心她。她只是亨伯特怀里的“洛丽塔”,一位被贴上“性感少女”标签的小女孩。然而根据小说里记载,“洛丽塔”本名原来叫多洛蕾丝·黑兹。可是亨伯特却极少在作品中写出她的原名,只有在少数出席的公众场合、以及“洛”上学的那段时间,他才会稍微叫出她的真实姓名。并且也仅在简称上:多丽。此外,他在官方面前登记她的书面语时,他会写:多丽斯。并且亨伯特每次呼叫“多丽”时,总是带有距离感、不客气的方式。而这些场景,常是亨伯特害怕她离开自己、跟自己吵架的时候,换句话说,也是亨伯特感受到洛丽塔欲想离开他、不爱他的时候。因为当亨伯特质问“多丽”时,留在他耳边的话语是:“他(奎)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一生。”可见让“多丽”挂心的男人并不是眼前的男主角,而是小说中反派的配角奎。因为洛得不到奎的爱,所以她的心被狠狠伤透了;此外,洛压根不想要亨伯特的爱,但肉体却摆脱不了他,所以才有被毁之一生的感觉。另外,纳博科夫也在小说中安插伏笔,来证明奎跟多丽之间的关系。即:亨伯特与前妻在离婚期间,叙事中有段话是这么描述:他在监狱图书馆中抄写某剧本的文字,上面写的是:“多洛蕾丝·奎因......我爱人的名字......生于1935年……”而1935年是洛丽塔的生日,以此说明“多洛蕾丝·奎因”是女主角。但是“多洛蕾丝”为何要挂上“奎因”的名字?这不是男配角——情敌的名字吗?所以《洛丽塔》书外的世界是:洛丽塔跟奎才是真爱。以此更好烘托出这是一个悲惨世界,即所爱之人根本就从头到尾没爱过自己,你所拥有的仅是一段爱情谎言。
如此可推断“多洛蕾丝”并不属于亨伯特。对于这位小少女来说,“多丽”才是她。只有当她不再是他心中的“洛丽塔”,她才能活出自己,拥有自己的语言,属于自己的意识,否则“多丽”形象只会是亨伯特所勾勒出的“洛丽塔”假象。这也可解析亨伯特常发出的肺腑之言:“洛丽塔,你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但那个灵魂并不是“多丽”。“多丽”仅是盛装“性感少女”兼亨伯特欲望的容器。亨伯特为这样一个容器取名“洛丽塔”,并且随意识控制,一直强调新取的“代码”,而逐渐忘了她原来的名字叫“多洛蕾丝·黑兹”。直到某一天,这个承载欲望的容器从他的眼前消失,跟随奎走了,或者说“多丽”勇敢的追寻她的爱情去了,这确实也让亨伯特为之发狂,幡然醒悟。以至“多丽”这个名字在小说中有一段时间是空白的。
所以,根据取名原理可推断:真正毁了“洛丽塔”的人并不是奎尔蒂,而是“多丽”自己。因为“多丽”的主体意识觉醒,让她拥有想追求自我意识的权利,她才会主动跟奎走,逃离亨伯特。奎只是激发“多丽”内在唤起自由意志的媒介。这也讽刺亨伯特的杀人动机,他的自以为是。他真正该恨的人是并不是奎,而是他爱的小天使“多丽”。但也正因为“多丽”意志的觉醒,才让亨伯特看清过去的一切真爱仅是一场骗局。可是他却恨她恨不起来,即便“多丽”真是毁了“洛丽塔”的真凶,但是只要亨伯特一看到她,万般思绪便会涌入心头……这大概就是纳博科夫所想传递的情与爱的陷阱。现有的不少专家学者都倾向认为洛丽塔的幻灭是奎造成的,甚至认为奎就是亨伯特所投射出的“着魔的猎人”。当亨伯特用枪杀了奎尔蒂,其实也是在间接杀了过去自己所犯下的罪。即:奎尔蒂就是亨伯特所分裂出的另一个人格,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本我”原罪的部分,正如奎尔蒂(Quility)原名意思是“罪恶”一般。[1]那么,如此充满罪恶的象征之人,多丽又为何要跟他走呢?是多丽在追求自甘坠落吗?以此验证弗洛伊德“原罪说”的正确性?
后续纳博科夫再次给出答案。透过亨伯特再次描述洛丽塔跟随奎尔蒂之后所发生的故事,确实都是极为不堪及黑暗的事迹,奎让洛做出了更多违背原意志,却又尊崇原罪的行为,这让多丽不得不选择再次离开。但是,奎至始至终,一直没有限制多丽的自由。多丽也因此有自由选择组建家庭的机会。小说尾声中,读者可清晰见到多丽的话语,甚至当她听到亨伯特还想像以前那样带走她时,她会直截了当地说:“你疯了吧!”
回顾多丽的一生,她似乎已学会如何透过利益的交易让自己存活。亨伯特在他笔下所叙述的《洛丽塔》中,洛丽塔是一位活灵活现、充满诱惑的小妖精!她是自愿或者说是半推半就地与亨伯特发生亲密关系;只要亨伯特多送给她几颗糖果,或者多给她点钱,她就会非常开心,或者说是顺从。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位12岁零7个月的小女孩最后那么热衷于金钱呢?甚至在亨伯特的意识中,洛丽塔爱钱胜过爱自己。当然,他也愿意为这样的私欲“买单”。他觉得“物欲”就是一个女人想要的东西,只要能满足她的同时间接能满足自己就够了。于是他都是这样“物欲”化的行事。结果却是多丽离开亨伯特。她选择让奎尔蒂带她走,让她当明星,自己宁愿靠肉体赚钱,也不愿与亨伯特同处一个屋檐下。她甚至认为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乌七八糟的日子要好得多。除此之外,多丽嘴里所说出来的话都十分消极,她甚至开始追求自我意识消亡。她开始想结束自己意志,追求“死本能”,用消灭肉体的方式来消除“洛丽塔”的意象。所以说多丽并不爱亨伯特,她甚至厌恶亨伯特,更觉得亨伯特压根就不是一个人,如此疯狂过度的控制欲、不可弥补的年龄代沟,也不似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伴。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相反甚至想抹杀她的存在。每当亨伯特越是在心中呼叫“洛丽塔”,这样的新意象便会让她原有意识渐渐消亡,让她慢慢褪色、枯萎,直到生命结束时也不会有人记得她叫“多洛蕾丝·黑兹”。
按照多丽的话来说,她的幸福早已被毁。她是亨伯特囚禁的金丝雀,在垂死挣扎中向往笼外的自由。她心中有怨。她能甘心吗?被受压榨自由的活着。在小说中,纳博科夫安排多丽的逃跑也是有标志性的。作者有意使奎尔蒂牵着一条长耳朵狗来接她的那天,正好是7月4日美国的独立纪念日。这一天的到来,也标志着多丽为自我意识赢得了独立,同时也象征她牺牲“洛丽塔”的意志换取自我自由,拥有属于自己“当家作主(组建家庭)”的权利。
纳博科夫在文中很多时候都在暗示“洛丽塔”这位可爱的小公主只是亨伯特意识下的产物,同时也表达出那些诱惑男性犯罪的女人特质都是些什么的内容。这样的女孩儿要可爱、纯洁、温顺、活泼,甚至还要有点文化内涵,所以纳博科夫在考虑女主角的名字时,想到要给她取一个“有诗意、念起来节奏欢快又小巧可爱的词”,于是他想起清澈明媚的字母之一“L”,后缀“-ita”,有一种充满拉丁语的温柔。当它们拼在一时就构成“Lolita”这个名字。[2]纳博科夫在给亨伯特取名时,也早已想好男主角的名字,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名字,也是一个君王般的名字”。于是有了“Humbert·Humbert”,那种浑浊、低沉的语调在半是“狂暴者”与半是“谦卑者”的共鸣中油然而生。这也可预感到如此地位居高的亨伯特,一站在娇小的洛丽塔面前,会让原本小姑娘的意志显得格外谦卑,却又反向牵引他真实的欲望,这些想象出来的意象继而被他强加到小女孩身上,并且步步加深,每次在亨伯特喊名中,使他更加迷恋名字所带动出的情感,它所伴随的喜悦同样也是无法言喻的。
亨伯特曾这么叙述眼前的小女孩,她在自己怀里永远是“洛丽塔”,一个没有意志、没有知觉、没有生命的存在。他将内在的幻想与洛丽塔的实体重叠了。只有当亨伯特的意识存在,洛丽塔的意识才存在,至于“多丽”意识的存在与否一点都不重要。可见,取名的对象跟取名的意象是没有关系的。洛丽塔的精神是亨伯特所期盼的,她还是亨伯特对于初恋安娜贝尔的情感意象,也是他对已逝去青春爱情的看法。然而这些情感全都是幻想出来的,它并不是实体。所以“洛丽塔”有时像一只小精灵抓不到,有时又像一只妖精正诱惑着他。只要当她做出一些符合亨伯特期望,或者说是一种暗示原罪性欲的行为时,亨伯特还会因内心窃喜而对她进行二度取名,将这段意象在头海中加强,以此衬托出欲望力量的强烈。如当她穿松裤时他命名她为洛拉;当她穿袜子时,他又直接简称她洛。当然,无论是穿裤子还是穿袜子,这些行为都有十足的性暗示味道。在裤子的背后,能预示出一个让男人获得官能快乐、本能释放的渠道。“洛”就是象征这样一个存在,借意象投射出“性”的原理。
根据弗洛伊德心理动力学说,这种生物性本能的“本我”会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超我”,去实现处在矛盾中的“自我”。洛丽塔,这个由亨伯特幻化出的精神意识,也因“本我”的扩大加深了这名字的寓意。于是,“洛丽塔”在亨伯特眼中预示能带来生命繁衍的象征。这让亨伯特一度幻想与洛丽塔繁衍出一个小洛丽塔,尔后再与小洛丽塔生出一个小小洛丽塔,然后再跟小小洛丽塔生出一个小小小洛丽塔,这样他就能永远与他心中的“原型”在一起。同时,洛丽塔也象征男性本能力量上的动力,她激起亨伯特要用每一天的意识去内化自己,有他的时间,他的空间,包含他因压抑所带来的痛苦,以及因释放所伴随的快乐体验,这些意识都被记载到他的日记本与他的回忆录《洛丽塔》中。可见,“洛丽塔”这个名字有着亨伯特的欲望,它象征男性本能下生命的生生不息,与获得“性能量”后所带来的短暂快乐。
亨伯特在小说中曾自称自己是:“维也纳巫医(弗洛伊德)的小小追随者!”他的一生都在模仿精神分析理论,他所意识到的世界都是经语言加工后所产生的新意象世界。基于上述对原作《洛丽塔》名字背后寓意的分析,以此试着用“井字格取名法”为其命名,好更直观显示书中主角彼此之间的关系。
“井字格取名法”简要之是一种投射,让个体在“井”中意象里去打捞属于自己的意识源泉。正如“多丽”只是提供“洛丽塔”的原型,其原对象是什么并不重要。“井字格取名法”的精髓也在于此:当个体将新信息与自我原认知进行内化统合,然后在赋予心中期盼中去反馈,最后完成表征功能。那么尊重原作“多丽”与“洛丽塔”原意象的表述,在保存纳博科夫强调“L”,即以“洛”字谐音不变的情况下再去取名,以此选择更贴切原文分析的意象名字,去直观理解小说主人公的心理内容。
这里,纳博科夫留给世人一道“认识论”议题,即个人组织自身与所处世界的心理联结,来定义那些特殊信念的一种自我认知,好最终合成“自我图式”(Self-schemas)的过程。[3]
根据原文亨伯特为“洛”分别取名的用意,那么也利用“井字格取名法”的取名过程,选出两个能加深“原意志”思路的名字,好加深对原文的理解。于是,本次研究选择“洛星西”和“洛珍汐”分别为“多丽”和“洛丽塔”的中文名字,这同时也是一种“书外人”对“书内人”表征情感的一种方式。
本研究取名“洛星西”,是因星星高空挂起,散发明亮光芒,能在漆黑的夜空还能宛如“启明星”一般照亮前方,以此来象征“多丽”的意志是清澈而光明的;但可惜的是,她的一生并不完美,虽有坚强的毅力却最终难产而死,如同陨石坠落一般落日余晖。“西”字故有象征落日方向,所以取此字,来预示这颗明亮之星最终落个悲惨结局。再来看第二个名字“洛珍汐”,以它作为“洛丽塔”的代称,是为体现“洛”本身作为亨伯特私欲而存在:她是他的灵魂,他的宝贝,他最珍贵之物,也是他内在欲望的动力,她诱使亨伯特用尽全身力量去获取。为了体现这种力量的强大,所以选择“汐”字作为喻意。“汐”的意象是“夜晚上涨的潮水”,波涛汹涌,而且总在黑暗中进行,这非常符合亨伯特的心中独白。
个体的名字是为了能在群体中获得区别的代码;其形、音、义三要素都会影响个体的思维和情绪。透过“井字格取名法”,能加强个体对事物的理解。在这三要素中学会巩固和把握人物的心性。[4]小说中这位性感少女,她是天使“洛星西”,也是魔鬼“洛珍汐”。她不是唯一人名“洛丽塔”。这也预示每个人都有权利为自己心中之物,换名以命之。
纳博科夫不愧为文体大师,至少他透过亨伯特给女主角取了一堆名字,来传达意象建构图式的道理。回顾亨伯特的取名,他都会用一堆意象去铺述他所想表述的意思。如“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但是透过“井字格取名法”取名,就不需要再补写一堆生活意象去解释这名字的来龙去脉,每个“汉字”的意象就能组合其中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彼此之间还可互相搭配,结合出更多元的意象结构,去加深对原作意象的理解。过去,纳博科夫曾在《普宁》的小说中表示:他的写作“没有什么社会目的,没有道德信息,也没有什么总的思想要去开拓。”[5]因为他认为意识的可贵之处在于它的自由,它根本就不需要外力干涉,就能自主、自发地建构外界事物,在每个人的自我表征中去树立属于“我”意识,主观所希望的灵魂,然后在客观没有被添加任何标记的地方去赋予新世界。
注释:
①井字格取名法,就是个体将所接触的信息重新进行自我命名,透过取名过程加深个人的意志、情感、动机、以此帮助接触者更好地吸收、转化、内化信息,再用其他更好的表述意象间接投射出来,以此巩固信息联结,加深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