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与文科学位论文质量的学理基础

2021-02-13 06:23
关键词:学理柏拉图学位

王 坤

(中山大学 中文系,广州 510275)

文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以中文专业为例,不管硕士生还是博士生,无论研究作家或理论家,还是研究作品或理论问题,对研究对象的“述”,是会贯穿论文始终的。再高明的观点、再重要的问题,如果“述”的水平很差,论文的质量好不到哪儿去;反之,哪怕很平常的观点、很一般的问题,如果“述”的水平很高,论文的质量也差不到哪儿去。

一、“述”的质量决定论文水平

文科学位论文的水平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述”的质量。为了保证并不断提升论文质量,既需要像“查重”“抽检”之类的刚性制度的外在约束,还应激发学生的内在自觉,使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始终不忘追求“述”的质量。

(一)“述”的本质

从学理来看,普通文章中的“述”,指的是思维展开的过程;而相对应的“论”,则是该思维过程的起点和终点,并且该终点又是下一思维过程的起点,如此周而复始,直至成文定稿。文科学位论文中的“述”,指的是专业思维展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的思维始终围绕着特定理论或思想学说而展开,并尽力将其内化为可由自己娓娓道出的认知;进而在厘清某一问题或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尚未得到深入研究的部分,以自己的思维对其进行全方位深入思考,力图得出某个结论或达到某个终点,为下一阶段的思维过程提供起点;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完成学位论文。在文科学位论文的构成中,“述”的本质决定了其价值高于“论”,尽管两者是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一篇文科学位论文,只要“述”能够到位,其质量定有可观之处;反之,如果仅仅只有“论”到位了而“述”却远未到位,其质量不是差强人意就是惨不忍睹。

就像作家创作离不开描述那样,文科学位论文的写作离不开叙述。文学描述的对象是千姿百态的事物、变化莫测的世情;学位论文叙述的对象是汗牛充栋的理论、深奥艰涩的学说。文学描述,初步识文断字者都可尝试,当然水平会有高有低;专业叙述,则非专业人士无法动笔。所以,就落笔为文而言,不管什么人都可以尝试散文、诗歌之类的写作;但学位论文就不是外行人能够插手的了:不懂专业、不知前辈与同行的研究成果,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学位论文中的“述”,其地位、作用、价值与意义,非但不亚于“问题意识”“逻辑起点”“全文主旨”之类的“论”,而且其质量直接决定论文的水平。

从学理依据看,是时候改变“重论轻述”的观念了。

(二)重新认识“述”的作用

长期以来,“重论轻述”的观念多多少少影响到文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训练。从学理基础讲,要想解决重复、抄袭乃至虚构批驳对象等事关论文成败的要害问题,必须从学位论文写作的要素、环节、步骤和过程等入手。能集这诸多要素于一身的,非“述”莫属:贯穿于学位论文写作始终的,正是“述”。

“重论轻述”的流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甚至被有意无意地追溯到古人那里,比如孔子的“述而不作”。从原初文献角度看,今人与古人对“作”“述”的理解,在内涵上有很大的差距:今人多认为“述”的档次不高,顶多就是对已有成果的继承而已;“作”即今人所说的“论”,是要提出一个观点来,档次远远高于“述”。但古人眼里的“述”与“作”却并非这样:

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1)《古典函套线装全四册·四书五经》卷三《礼记·乐记》,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第716页。

夫作者曰圣,述者曰明。(2)刘勰著、周振甫注:《文心雕龙注释》,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1页。

这里说得很清楚,以“原道”“征圣”“宗经”为例,原、征、宗处于“述”的层次,道、圣、经处于“作”的层次。“述”与“作”,都是在本体论层面上展开的,直指天地大道、人文化成之根本,远远高于今人眼里有关为文的层次问题。

在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述”确实是以“论”为中心的,用纲举目张来形容“论”与“述”的关系,也的确非常精当。但是,反过来也要看到,没有“述”对“论”的展开、阐释,再精辟的“论”也得不到支撑,永远都无法成为一篇论文;论文是否精彩、精辟,是由“述”的精彩、精辟所决定的。

古人对于“述”的定性,今天看来极具启发意义:要旨在于“明”对象,即在思维展开过程中,把问题想清楚并说清楚。学位论文在展开“论”、阐释“论”的时候,首先必须通过“述”让已有成果的精髓“明”于全文。判断学位论文质量的最低标准,其实也是最高标准:高质量论文的“述”,能让研究对象“明”起来;反之,则令研究对象“暗”下去。有些论文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主要就表现为它的“述”几乎没有展开,只是围绕着几个名词概念罗列人物事件而已;更有甚者,经过它的“述”,原本很简单的问题,反倒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令人感到困惑了。

在文科学位论文的写作训练中,不能再以“述而不作”为例指责“古人缺乏创造性”了;更不能将“重论轻述”的观念继续下去了。从学理依据看,要想扎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必须确立“述论并重”的观念,甚至要把“述”放在高于“论”的位置上。因为,“述”是学位论文质量的基础所在。

现在的文科学位论文,几乎都会涉及西方理论。以文艺理论为例,西方文论中的“述”,其实多有“不易抓住要点”的特征,即不一定时时刻刻都会紧紧扣住“论”来展开,与我们写作训练的要旨不大一样。这是否意味着“述”对“论”的依附性可以调低一点呢?尽管这一特点目前不能直接套用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上,但引起注意还是很有必要的。

(三)“述”的作用与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力

如果不是指“明圣”而是指“明”本身,那么古今之“述”的含义大致相同。所谓的学习,无论哪个阶段,其实就是要弄明白之前不清楚的东西。如何证明学习者已经具备这种能力呢?能够“述”出来、“述”清楚,就是最好的证明。“述”的能力,其实也就是写作能力,更是文科学位论文质量的保障所在。

写作学位论文,第一步就是在对研究对象的剖析、比较中,申明本人的看法、见解或观点。无论顺着说还是反着说,都一定要“述”前人、“述”别人并“述”自己的。这个“述”,是贯穿论文写作始终的。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力,无论基础的还是高级的,其实就是“述”的能力,确切地说,是笔述能力;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述”清楚、“述”明白的程度。

研究生入学考试,为什么不能省略面试环节?就因为老师们要当面检验考生“述”的能力。该能力既是学生水平的入门指标,也是最高指标,直接决定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否顺利、质量有无保障。“述”有口述和笔述之分,一般来说,口述能力强的学生,笔述能力大致不差;而笔述能力强的学生,则不敢保证口述能力一定很强。当然,两者均不排除例外。

一篇本科毕业论文万把字,一篇硕士论文三五万字,一篇博士论文十几二十几万字,摘要不过三五百字到两三千字的篇幅,核心观点的表达,也用不了多少字,其余的篇幅,全仗“述”撑起来。如果说学位论文的题目、摘要、详细目录等,类似于一栋大楼的主体框架的话,论文的“述”,就类似于用砖块、水泥、瓷砖、玻璃幕墙等等将主体框架予以填充、完成为一幢巍峨壮观的大楼的过程。假如学位论文是一份说明书,那目录就好比“论”,而说明文字就是“述”;说明书里自然少不了目录,但更不能没有详细而精当的说明文字。

研究生写作学位论文最头疼的两大问题:其一,能够构想出大楼的框架来,但缺少水泥、砖头等普普通通的材料,大楼无法完成;也就是知道“点子”,但无力展开思维,对所有的“点子”,都是刚开了头就无以为继,草草了结完事。其二,砖头水泥一大堆,根本用不完,但就是不知道往哪里用,没有“点子”,憋死人了。对于后者,要强调“论”的训练,这也正是一直被强调的重点;对于前者,就要强调“述”的训练了,首先必须纠正“重论轻述”的观念。

文科学位论文中的“述”,如果说有分类的话,中文专业的“述”可分为两大类:“述”理论与“述”作品。决定论文成败的重复、抄袭、虚构批驳对象等问题,都是在“述”理论中出现的。而“述”作品,则是目前被有意无意忽略的、且比较明显的“弱项”。

文学本于人心世情,然而人心有深浅、世情有清浊。文学之奥秘,在于对这深浅清浊蕴涵的呈现。作家创作时要追求对“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境界的把握和呈现,研究者在“述”作品时,则既要领会“此中之真意”,更要力求“辨之以直言”,还深奥意蕴为浅白初心。否则,很难当得起“文学研究”这四个字。

文科学位论文的现状,不仅存在对“述”的认识不到位,更存在“述”作品的“短板”。尤其是这块“短板”常常被“融通”“跨界”等招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研究文学的学位论文,除了文学的视角和方法,啥都有。从学理来讲,既然存在文、史、哲这三门学科,那必定有其各自的内核所在。如果在研究中回避内核区域而求其他,时间长了,会不会导致顾外失内的局面?

二、“述”的问题导致论文失败

正因为“述”的地位、作用如此重要,所以,在“述”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常常是导致文科学位论文失败的主因。目前来看,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重复,抄袭与虚构批驳对象。

(一)“述”与重复

现在的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有“查重”,答辩之后有“抽检”,这些为确保论文质量而出台的刚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外在约束力:“查重”不合格,当事人就不能参加答辩;“抽检”不合格,不仅当事人的指导老师颜面扫地,连所在学校都脸上无光。

文科学位论文不同于一般学术论文,不能抛开已有研究发表自己的看法,必须全程无条件、绝对地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也就是一直都离不开对已有研究成果的“述”。这正是外行人无法插手学位论文的学理所在。

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对所涉对象的“述”,要想做到既不背离原意、又避免大段大段的引用,从学理角度看,难度很大。甚至有作家认为“述”思想是不可能做到的,比如托尔斯泰:

假如我要把自己想通过小说来表达的思想全部再讲述一遍,那么我就必须将小说重写一次。如果批评家现在理解了我的思想,并用散文表达出我想要说的一切,那么,我祝贺他们。(3)[苏]Ю·М·洛特曼:《艺术文本的结构》,王坤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5页。

托翁的观点,显然有点绝对化了。但学位论文一动笔就必须“述”作品或“述”理论,的的确确绝非易事。那些经“查重”“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论文,问题多半就出在“述”这一关。

学位论文答辩前的“查重”,全称是“文本复制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文字复制比”“过度引用”和“疑似剽窃”等,在检测结果的报告单里,复制部分的字数可精确到个位数。

中山大学中文系近年对“查重”有明确规定:文字复制比为0%,表示无问题;文字复制比在0%—40%之间,或者重合部分超过一千字的,为轻度重合;文字复制比在40%—50%之间,或者重合部分超过五千字的,为中度重合;文字复制比在50%—100%之间,或者重合部分超过一万字的,为重度重合。对于重度重合的论文,需要导师签署书面文件,确认重合的文字都是规范的引用,包括自引,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否则该论文不能参加正式答辩。

文科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力与写作水平,其实就是“述”的能力和水平。能力不足者、水平有限者在论文中的“述”,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经常偏离对象的原意,乃至虚构批驳对象。这样的写作,无异于沙滩上建高楼。二是在所“述”对象面前,既“述”不出来,又绕不过去,只好大段大段引用,从而导致“文字复制比”过高。要是对引用的文字全部或部分不予注明,更势必跌入万劫不复的抄袭、剽窃之深渊。尽管文字复制比与抄袭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但一篇文章中引用的篇幅(复制部分)过多,对论文的独创性是大有影响的。

“述”的能力,既是理论功底问题,更是写作实践问题,在写作中两者缺一不可,后者的分量实际上更重些。道理很简单,学位论文的写作自始至终都离不开“述”。常常遇到一些学生,其强项在知识储备、理论功底,其弱项正在论文写作:平时各个方面都很优秀,到了论文写作这一关就卡住了。学生是否具备写作的真本领,最终是要通过实践来检验的。

(二)“述”与抄袭

目前,在“查重”“抽检”制度的约束下,抄袭、剽窃等是不大可能公开存在于学位论文中的。在“查重”方面,倒是还有些许“漏洞”:现在的文献检索对象,主要是公开发行的期刊,尚未包括所有出版物;如果有学位论文花费极大篇幅引用古籍出版物,是不会被判定为重度重合的。

抄袭、剽窃,主要是指在学位论文中不加注明地使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至于不涉及“意义”问题的“述”,比如某人的生卒年月与简历、某理论由何人所创等等,无论张三李四都可以用相同的文字来表述,与学术不端无关。

在文科学位论文中,抄袭通常表现为对研究对象的“改写”并不注明出处。

研究生在理解原初文献的时候,往往大致上能够掌握基本意思,但尚不能达到抓住精髓、撮其大要的地步。这时,如果能够从容涵泳,沉潜往复,也即能够坐得住冷板凳,肯定不会出问题;如果要赶时间、早出成果,如果功利化当头,那就难免选择“走捷径”:对原初文献进行“改写”,作为自己对研究对象的“述”,并且全部或部分不加注明。这种“述”,就可以称之为抄袭(Plagiarism)。这种抄袭,如果导师粗心,仅靠论文答辩前的“查重”是很难查出来的,只有在答辩之后的“抽检”中,才能被细心的专家发现。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出版了一本书,名叫《研究是一门艺术》,对“抄袭”的界定和避免,说得特别清楚,对文科研究生极具参考价值:

当你对某原始资料的改写过于接近,以至于任何人对照原文后都认为如果不参考原来文字你就写不出这些字句来时,就算抄袭。(4)[美]韦恩·C·布斯、格雷戈里·G·卡洛姆、约瑟夫·M·威廉姆斯:《研究是一门艺术》, 陈美霞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9年,第190页。

这里对于“抄袭”的界定,简明扼要,极易辨识。更重要的在于,作者对于如何避免“抄袭”所提出的建议,不仅非常实用,而且可操作性极强:

以下是个可以避免不小心抄袭的简单方法:只有以自己的理解重新过滤原始资料的文字后,才加以改写。当你开始写作时,别再去看原文,应该将注意力专注于电脑屏幕或稿纸上。(5)[美]韦恩·C·布斯、格雷戈里·G·卡洛姆、约瑟夫·M·威廉姆斯:《研究是一门艺术》, 陈美霞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9年,第192页。

(三)“述”与虚构批驳对象

除了重复与抄袭,更严重的问题是:在“述”的过程中,明显背离原初文献的本意,虚构批驳对象或立论基础,结果就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里列举一个常见而典型的事例:柏拉图驱逐诗歌。文史哲的学位论文,只要与西方美学、文论有关的,多半要追根溯源至古希腊,涉及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大师。而提到柏拉图时,通常都不会略过他的“驱逐诗歌”理论,并一无例外地要进行批驳。甚至一些教科书在介绍柏拉图的文艺观点时,也都少不了这种定性的“述”。

柏拉图真的要把诗歌从他的理想国里驱逐出去吗?只要回到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文艺对话集》,认真阅读下来,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柏拉图确实明白无误地说过,在他的理想国里,要禁止某些诗歌:“除掉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以外,不准一切诗歌闯入国境。”(6)[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 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87页。这也是柏拉图“驱逐诗歌”的原始出处。显然,柏拉图的意思被掐头去尾或被简化了,结果就是创造出一个虚构的批驳对象。因为,柏拉图的本意只是要“驱逐非理性的诗歌”。

理性是柏拉图理想国的基础。模仿性的诗歌,很难恰如其分地模仿人的理性状态,相比而言,人的感情模仿起来就容易多了。比如,演员扮演高贵者,其难度要远远大于扮演小混混,也即人的欲望远比理性更容易模仿。正因为如此,柏拉图的理想国要“禁止一切摹仿性的诗进来”(7)[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 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66页。,以令公民免于“和心灵的低贱部分打交道”(8)[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404页。,因为那样会“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9)[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 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84页。。显然,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是允许诗歌存在的,没有才奇怪呢,他只是想“驱逐非理性的诗歌”而已。那些以柏拉图“驱逐诗歌”为批驳对象或立论基础的学位论文,由于“述”偏了研究对象,其价值何在,也就无须多言了。

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中,违背、偏离原意的“述”或“转述”,是虚构批驳对象的主要根源。要是以此为出发点,则论文的起步处就是错的。这样的论文,如不改弦易辙,下再大的功夫,也写不好的,所谓南辕北辙是也。

能否准确“述”出原初文献的精髓,还牵扯到一个极易令人感到困惑的理论问题:现代阐释学认为,回到作者的原意是不可能全部完成的任务。对此,要注意三个层面的把握。首先,“驱逐非理性诗歌”是柏拉图的原意,这是不必怀疑的;其次,亚里斯多德的“诗比历史更高”(10)[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 陈中梅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81页。,与“驱逐非理性诗歌”共同构成了古希腊时期的“诗与哲学”之争的核心内容,即理性与情感谁更高?谁更接近真理?再次,“诗与哲学”之争延伸到现代,就是指艺术中到底有无理性?能否展现真理?从谢林的浪漫主义开始,中经叔本华、尼采、萨特、海德格尔等人,直至后现代主义,其实都是在论说情感中的真理、艺术中的理性。把握住了这三个层面,对原初文献的本意及其引申义的“述”,基本上都不会“脱轨”的。

古希腊“轴心期”的意义及魅力,正在于那个时代大师们提出的问题事关人类文明进程的核心要义,因此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此时代中创造出了基本范畴,我们至今在其中思考”(11)[德]卡尔·雅斯贝斯:《卡尔·雅斯贝斯文集》, 朱更生译,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4页。。经典的意义同样如此。

三、“述”得精妙提升论文境界

无论作品还是论著,大凡精妙之述,无不令读者产生“崔颢题诗在上头”的赞叹与感慨。从学理讲,写作中引用的初心正在于此;文科学位论文是否上档次、有境界,凭据亦全在此。

(一)精妙之“述”特征一:述评交融

学术论文中的精妙之“述”,首先体现为述评交融。而处于论文写作初级阶段的学生,往往会下意识地采取界限分明的先述后评方式。这里其实存在一个对实践深有影响的思维方式问题:在双方相互交织的运动中,我们占上风的不多,比如足球;但在双方阵线分明的运动中,我们多有上佳表现,比如乒乓球。也就是说,无论干什么,高手都能够熟练处理多头交叉相融的问题。能够提升论文境界的精妙之“述”,正是这样。

从学理角度讲,除非照抄、重复,否则,任何“述”都会包含述者本人的见识乃至创造性的,而且,述者的水平越高,越会寓评于述、寓述于评。

无论创作还是研究,面对的常常是同一事实或对象,但经不同作者的提炼后,它们肯定会显现出不同意义与美感来。比如古代名家吟咏王昭君的诗词,就各出机杼、精妙隽永:

生乏黄金枉图画,死留青冢使人嗟——李白《王昭君二首》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月下魂——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之三》

自是君恩薄如纸,不须一向恨丹青——白居易《琴曲歌辞·昭君怨》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王安石《明妃曲》

这几位史上著名的大诗人,面对同一位王昭君,所吟咏诗句的主旨意趣差异明显,审美品味各不相同,均为千古流传之经典。

理论研究也一样,面对同一对象,具体的述评文字,繁简褒贬,迥然不同。以西方哲学史为例,黑格尔的逻辑学、自然哲学、历史哲学、精神哲学等,是蜿蜒于人类精神世界的雄伟高原,赞扬也好,批评也罢,对其学说的“述”,本身就是后世学者必须跨越又难以跨越的第一道门槛。面对这位始终得到高度重视的巨人,论者跨越门槛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有人能以十分高明的嘲讽,对黑格尔的学说一“述”而过,一语中的,令世人惊奇、惊异甚或惊喜:

如果不相信“宇宙渐渐在学习黑格尔的哲学”,就得承认黑格尔的整个学说“需要对事实作一些歪曲,而且相当无知”(12)[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82页。。

罗素对黑格尔的学说述评交融,堪称精妙之“述”的典范。他抓住宇宙演化与黑格尔学说到底何者为先这个关键点,以看似轻飘飘的述评交融,给予黑格尔泰山压顶般的盖棺定论。罗素让后人见识到:作为理论构成基本元素的“述”,在高手那里,会精妙到何种境界。

(二)精妙之“述”特征二:大道至简

精妙之“述”的要旨,不仅在于述评交融,更在于用大白话把问题说清楚。在学位论文写作的意义上,“述者曰明”正可谓古今相通。“说清楚”,本不过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但是要扎扎实实地做到,却不知难倒了多少为论文“鏖战”的研究生。尤其是在必须大量参考西方文献的情况下。别的不说,很多来自西方的专业术语,虽然频频被借用,但其内涵得到“说清楚”的,却并不常见,除非在大家的笔下。

比如,文科学位论文尤其是中文专业的,提及“审美”一词是家常便饭。审美指的是啥,业内人士都心领神会或心知肚明,但是,能否用文字明确地“述”清楚呢?很遗憾,用大白话正面清楚说明“审美”二字内涵的,极为罕见。用欧化的句式,七弯八绕地述说“审美”,搞得云里雾里的,倒是屡见不鲜。值得欣慰的是,笔者在一本权威教材上,终于见到对于“审美”概念的期盼已久、一锤定音似的“述”:“审美是情感评价。”(13)马工程教材《文学理论》编写组:《文学理论》,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4页。简简单单,直中要害;清清楚楚,老妪能解。真理是可以用大白话说出来的,道不远人。

在这方面,研究生应多多学习张世英先生的著述。张先生对西方古典哲学与当代哲学均了然于心,所述文字明白如话、浅白易懂且精妙无比。比如事关“存在”的系列概念,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张先生信手拈来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事例,用大白话的方式,轻轻巧巧地就说清楚了:“桌子”是存在者,其“存在性”就是桌子的概念;前者是现象,后者是本质。(14)张世英:《哲学导论》,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导言第5页。

在西方哲学里,就晦涩而言,海德格尔可能更胜黑格尔一筹。比如在学界流传甚广的“语言说人”,该命题虽然引起高度关注和广泛引用,但能够用大白话将其“述明”的却少而又少。对此,张先生首先指出问题的实质所在:语言问题是与后现代的本体论、认识论等纠缠在一起的,海德格尔集中谈论了语言论与存在论的关系;其次,张先生认为,“语言说人”源自两种思维方式及三种语言观,即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与主客相融思维模式,以及相应的工具论语言观和本体论语言观,还有诗性语言观。本体论语言观,是指天地神人均为宇宙大家庭中的一员,并非只有人类才有语言,万物皆有言。这个言是先于个体存在的本体语言、无言之言,它通过个体的人说出来,此即“语言说人”。(15)张世英:《哲学导论》,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91—208页。

张先生的书,既展现了“述”的精妙,更揭示了其中的学理所在:凡事,只要想清楚了,就能说清楚;只要了然于心,就能说得既浅白又精炼。述者曰明,大道至简。

论文结束之际,顺带总结一下本文所称“学理”的内涵:蕴含于理论叙述深处的内核意识和自省意识;学理确定研究过程中探索的原初点、思路的起始点、视角的切入点,支配其展开方向,并检验最终成果是否整体符合而不是背离研究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比如前面提及的罗素,他其实就是从反省的角度出发,对照黑格尔学说与大千世界的实际进化状况,抓住何者为先这一关键,对黑格尔做出了十分精辟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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