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仁顺
宋惠玲
宋惠玲是在河里淹死的,那一年她十四岁。那条河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淹没了不少生命,矿长的小儿子也葬身其中。我从未见过那个据说是很文雅、有礼貌、相貌周正的少年。他的尸体从河边抬回来的时候,他的妈妈抚尸痛哭,对上前来安慰自己的、有点儿痴傻的大儿子说道:“为什么死的不是你?”这句话后来传诵极广,当人们形容丧子母亲的悲伤,或者表达对矿长大儿子智力的轻视时,都会把这句话搬出来。
虽然都是溺亡,但宋惠玲进入河中的理由却和大家不同,这也是日后她成为英雄人物的原因。她的一本“红宝书”掉进了河里。
很多插图和版画都再现了宋惠玲打捞“红宝书”时的情景——河水的波浪画得比海浪还要高,宋惠玲一只手紧紧抓着一本“红宝书”,劈波斩浪的动作看上去分外矫健,表情也非常坚毅。那不是一个濒死者的表情,是草原英雄小姐妹手握羊鞭与大风雪战斗(好几本小人书里,宋惠玲的故事都和她们的故事并列编在一起),并且获得最后胜利的表情。
我和伙伴们经常去河边玩,她们最初说起宋惠玲的时候,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英雄人物都是光芒万丈的,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在我们身边就出现一个呢?但小人书是真的,时间地点姓名都对,让人无法质疑。有一次我还被伙伴们拉进河边的一个树林,柳树长得弯弯曲曲的,枝条披头散发的。在一个石头堆前,有人凑近我的耳边说道:“这就是宋惠玲的坟。”我掉头就跑,宋惠玲在那个时刻丧失了英雄的形象,变成了游出水面回到人间的女鬼,摇曳的柳树枝是她的头发和手臂,为了躲避这些柔软的纠缠,我差一点儿跳到河里去。
不管宋惠玲,也不管有多少人死去,我们还是经常去河边,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童年是很难绕过河边的。
“宋惠玲真的那么爱‘红宝书吗?”我反复猜想,“就算她爱‘红宝书,也不能为了一本书跳进河里连命都不要了啊。书可以再买啊。”我自己是绝对不会为一本书跳进河里的。我的疑问后来得到了答案。
“那本‘红宝书里夹了五斤粮票。宋惠玲怕回家挨爸爸的打,才跳进河里去追‘红宝书的。”
“那宋惠玲怎么还成了英雄呢?”我问。
“那些写书和画画的人不知道‘红宝书里有粮票的事儿呗。”
王长荣
小时候我生活的地方由三个部分组成,一个国营大煤矿、一个国营钢铁企业以及一个镇子。煤矿和钢企的工人是响应国家的号召,从各地迁移过去的,那时候我还不到四岁。“文化大革命”进行到中期。
在流行光荣榜和大红花的年代,我的个头儿一直都很矮,对戴着红花的人物,必须是仰视才能见到。在光荣榜上面,王长荣头上顶着矿灯,脖子上系着白毛巾,身上穿着工作服,他的照片占据光荣榜最中心的位置,比其他劳动模范的照片要大上一倍,胸前的红花也比别人的大出很多。
每天上学放学,我都要从王长荣的照片前面经过,抬头或者不抬头,知道他都在那儿,微笑着注视我。久而久之,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人,好像熟悉得不得了。
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王长荣二十年来始终是光荣榜上的常青树。他是全国劳动模范,偶尔到北京开会,领导们都会一脸笑容地接待他。每次开会回来,王长荣下了火车便直奔井口,换了衣服下井,在掌子面上工作十幾个小时以后再回家。他虽然经常出去开会参加活动,但工作仍然比普通工人干得多,劳模是当之无愧的。
煤矿里经常出现或死或伤的事故,工人们到了几百米甚至是上千米深的地下,就像飞到几千米高空的飞机上的乘客一样,“听天由命”的分量变得格外地重。作为名人的王长荣在我的记忆里,似乎与灾难从来没搭上过关系。虽然他也和其他的矿工一样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工作,但他的身上好像有一层无形的盔甲,让他总能躲避开灾难。
我长大以后,看到媒体大肆宣扬某个模范人物时,脑子里就会有个弹簧那么一弹,王长荣像乘着升降机从井底上来一样,以光荣榜上照片里面的样子出现在记忆里。徐虎、李淑丽以及其他著名的全国劳动模范也都能唤起我对王长荣的回忆。有一次我在《南方周末》上看到一篇深度报道,关注矿工长期在井下工作,得了硅肺却得不到治疗和赔偿的问题,我当时忍不住在心里计算了一下,王长荣在井下工作了一辈子,他肺里面会含有多少煤粉?
在计划经济时代,王长荣做了几十年的模范人物,他退休以后赶上市场经济时代,他的儿子承包了煤窑,当起了煤窑主,已经退休的王长荣是现成的技术指导。王长荣与煤的关系似乎具有特殊的魔力,那么多的私人煤窑,数他们家的煤窑煤质好、产量高,煤对于王氏父子而言,是真正意义的“黑金”,几年之内,他们便拥有了几百万的家底,富甲一方。王家有了钱,跟着有了房子车子。不久,王长荣的儿子儿媳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了。
王长荣再一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很多人看来,一个劳模儿,家里有那么多钱是很不正常的,所以才出了意外。
丁 婶
丁叔丁婶是山东人,“闯关东”时从山东来到东北。没什么文化的丁叔当了一辈子矿工,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矿工服、矿工安全帽,以及矿工黑色的水靴,要么穿在他身上,要么清洗了以后搭在院子里晾干。丁叔老实巴交,我们两家做了好多年的邻居,我听他说过的话没超过十句。丁婶的话比丈夫多,但也远远算不上唠叨,一口山东腔。她个子不高,不胖不瘦,和大家一样留着齐耳短发,穿灰色的衣服,不好看也不难看,每天做饭洗衣服,为家里的三个孩子操心。
煤矿难免有矿难。每次传来井下出事故的消息,丁婶和其他矿工家属一样,拼命往山上的井口跑。那条路不短,要跑上很长时间,那也是生和死之间的距离,让人肝肠寸断。丁叔好几次都大难不死。有一次井下发生重大塌方事故,死了几十个人,只有他和另一个工人幸免于难。
丁婶除了要照顾家庭,自己也有工作。她在洗煤厂当工人,几组工人轮转着工作和休息,早上八点、下午四点、夜里十二点,是几组工人交接班的时间。女工并没有因为性别的关系而得到特别的照顾,她们和男人一样,经常半夜爬起来去上班,或者在深夜里下了班独自摸黑回家。洗煤厂离住宅区很远,其中有几段路特别僻静。有一天夜里,丁婶在上夜班的路上被人奸污了。她回到家,把事情告诉了丁叔。丁叔既找不到凶手,也没有什么报警的意识,他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妻子的身上。都是她的错,贫穷,工作,黑夜,意外事件。他们吵架,甚至动手,闹得很厉害。邻居们半夜被吵醒,有热心肠儿的人过去劝架,事情就这么传出来了。
那一段时间大人们的态度很微妙,聊天不再是家长里短、散漫无边,大家不提强暴事件,更没有人提到丁婶的名字。大家谈论的焦点问题,是深夜通往洗煤场的几条道路上,这些年来发生的其他事件。同样意外,同样黑暗,同样难以启齿,同样被当事人吞进肚里。
丁婶那段日子过得很艰难,但就像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一样,后来,又发生了别的事件,丁婶身上发生的事情就变成了往事。
陈大夫
陈大夫和我们家很熟,所以,连我们这些晚辈都知道女护士是陈大夫的情人。
陈大夫脾气不好,待人接物有些酸气,但他是医院最好的儿科医生,没有之一,患者父母为了自己孩子的病痛,没有谁不奉承讨好他的。那个女人是儿科护士,文静秀气,笑容比话语多。
陈大夫五十五岁就可以退休了。他们家的房子正好在临街,是最热闹的地段,他开了一家个體诊所,女护士也跟随着到他的诊所里当护士。那些得了病的小孩子全被带到了陈大夫的诊所里来,医院里的儿科变得清闲了。
陈大夫和女护士的工作方式,跟从前在医院里别无二致。他们的关系维系多年,早已经不是秘密。有她在眼前和身边,陈大夫说话和声细语,偶尔和小朋友们开开玩笑。她从年轻到中年,细白皮肤,眉眼秀媚。病人多的时候她忙工作,人少的时候,她坐在病床边儿上,织织毛衣,或者从陈大夫手里接了钱,出门买水果和零食。
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每天在一起,配合得天衣无缝。
陈大夫的妻子也整天在诊所里忙碌。以前她是医院的药剂师,丈夫回家开诊所,需要护士,也需要她的扶持。诊所开在临街,中间有一个小院落,后面就是大夫家的房子。陈大夫的妻子前后里外地忙,诊所病人多时,她要助诊、开药、接待;病人少时,她要买菜洗衣做饭,还要照顾一个儿子。她好像是唯一一个不知道自己丈夫婚外情的人。每天中午陈大夫雷打不动的午睡时间里,她和护士在诊所里聊聊家常、说说闲话。
有一次我们在家里谈起何谓爱情,和往常一样,有人举陈大夫和女护士的关系当论据。前阵子陈大夫生病卧床了一段时间,诊所临时由陈大夫的妻子照看、打理。有一天中午,刚好送来一批药品。她和护士一起整理了一会儿药箱,看到午饭时间快到了,她把剩下的活儿交给护士,回到家里做饭。饭做好后摆上桌,陈大夫见饭桌边没有女护士,当即摔了筷子,拉下脸来,拍着桌子气势汹汹地对妻子强调:“我还没死呢!”
他的妻子什么也没说,起身去前面诊所把丈夫的情人找到后面来吃饭,她自己去整理剩下的几箱药品。
二 哥
我和他妹妹是邻居、同学、朋友。他是她的二哥,我们也跟着叫二哥。
他们家有两个男孩两个女孩,大哥很有大哥样儿,上世纪70年代末是汽车司机,80年代初又当了汽车队队长。那时候能手握方向盘开汽车是件很酷、很了不起的事情。大哥开着大汽车,威风得很。
二哥也很有二哥的样子,细瘦身材,白白净净,头发自来卷儿,像个读书人,或者艺术家。大哥在外面风风火火干事业,二哥在家里安静自处。
我们都知道二哥有病,但具体是什么病却搞不清楚。他很少出门就跟身体虚弱有关系。但在我们当年的眼睛里,除了更好看、更秀气,他看上去跟别人没什么两样儿,他从未在公共场合倒下、昏厥,被人抬去医院过。至少我没见过。
他只穿很好的衣服。有些质地不那么好的衣服会让他过敏;他戴的表也很好,不好的表也会让他过敏。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空气、水、食物,他只能用最好的东西,坏的和旧的东西不能近他的身,会害他生病。我们对此唏嘘不止:这是什么富贵病啊?真的假的啊?他的病把他变成贾宝玉了,只能吃好的喝好的用好的。这种病我们也很想得。
他们的父亲是煤矿的党委书记,是最大的官儿。那时候煤矿的工资、福利也比一般的地方高出一大截儿,如果他生在普通人家,那可怎么办?
我几乎没注意到他是哪天死亡的。在此之前我知道他在谈恋爱,和一个清秀、苗条的姑娘。有天我们去他家的时候发现他们并肩坐着,没什么话,微笑着。他们互相对视的眼神儿就是所谓的“眉来眼去”。他的死亡好像没引起多少哭声。多年来,他的家人,还有邻居朋友们,一直在等待着某个消息,这个消息终于来了。
大家都松了口气。
马小兵
马小兵是班里最爱出洋相的男生,喜欢模仿老师逗大家笑,打架时抡书包的动作像演杂技一样。他跑得快,运动会的时候,一千五百米、八百米、四乘一百米接力、四乘五十米接力都有他。他逢跑必胜,得了好多奖品,杯子、毛巾、笔记本、圆珠笔……风光得不得了。
我们家和马小兵家隔着三个胡同住着,上学放学的时候经常会碰见。但男生女生很少说话,碰见了也像不认识。
有一天早晨从马小兵家里传出一件很离奇的事情,有小偷半夜窜进他们家偷东西,被他爸爸发现了,他爸爸没抓到小偷,反而被小偷用刀在身上划了二十六处皮肉伤。事情就跟长了腿似的,传得飞快,我上学时远远地朝马小兵家看,发现胡同口站着好几个探头探脑的女人,一脸神秘地咬着耳朵说话儿。没过几天,传言改变了说法,说马小兵爸爸在外面胡搞,被人在玉米地里捉住后,用刀划伤了,小偷的说法是他自己编出来的。
从那以后我见到马小兵,横看竖看都不顺眼,很想把他爸爸的丑行在班里揭发出来。但马小兵一直对我客气极了,别的男生惹我不高兴时他还去对人家拳打脚踢一番,我便不好意思对他不讲义气。
升入初中后,我收到马小兵写的一封信,那是我一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尽管他个子很高,长得很好看,私下里招几个女同学喜欢,我仍然觉得自己受到了很大的侮辱。我把马小兵的信撕成碎片装在一个信封里,在放学的时候扔给他就走了。我快走到家时他从后面追了上来,脸涨得通红,跟着我走了几步,问我:“你为什么把我的信撕了?”我心想,这还用问吗?“我不相信你不喜欢我。”马小兵跟着我走了一段后,突然说道。这话把我惹火了,我回头看着马小兵的眼睛说:“我凭什么喜欢你?你以为你爸爸的事情我不知道吗?丢人现眼。”
马小兵那么大的个子竟然被我的这句话摁住了,他身子向后靠在一面红砖砌的围墙上,脸上显现出了类似于水泥的颜色,嘴巴也好像被水泥封住了。我转身继续走,在家门口时我扭头看了一眼,他已经没影儿了。
他跑得要多快有多快。
孙 伍
有段时间爸爸工作忙,午饭我们要给他送到办公室去。
我是在爸爸办公室里认识孙伍的。他是外地知青,具体哪里人没记住。他中等个子,衣服比女人还要干净整齐,脸色比豆腐还白,细长的眼睛像两条小鱼,有时眨个不停,有时又一动不动。我爸不在,他坐在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盯着我看。
我把装饭盒的包放在办公桌上,在我爸的办公椅上坐了一会儿。我爸匆匆忙忙进来,拍了拍我的头。
我把椅子让给爸爸,把饭盒拿出来摆到办公桌上。爸爸吃起来。没跟孙伍说话,更没客气地问问他是不是吃过饭了。
“我想离婚。”孙伍说。
我爸看了他一眼,“哦”了一声。
“那个老不要脸的还看不上我,让女儿跟我离婚。”孙伍说,“到底谁看不上谁啊?!我后悔死了,在知青点儿跟她谈恋爱,结了婚,要不我早就考上大学去北京了。”
爸爸只管低头吃饭。
孙伍的谈兴好像没受到什么影响。
“婚我是早就想离了,不为她们两个,也要为别人。”孙伍提到的“别人”,吓了我一跳,那是当时红极一时的女影星的名字。她的名字从孙伍的嘴里飞出来,那么亲近,那么随便,就好像他们昨天还待在一起似的。接着孙伍又提起另外两个女影星,还是那种很家常的口吻,他说她们暗恋他也有好长一段时间了。这么多女人都喜欢他,让他很伤脑筋。
“是得想想办法。”爸爸笑着说,把吃完饭的饭盒盖子扣好,回身交给我。
孙伍走了以后,我问爸爸:“真的有那么多电影明星都喜歡他吗?”
“他想得美。”爸爸说完就把我打发走了。
过了没多久,孙伍拿着一把菜刀上了街。他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有人问他:“孙伍,你干吗去?”孙伍就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要去杀小破鞋和老不要脸的。”听的人嘻嘻笑,接着问:“谁是小破鞋?谁是老不要脸的?”“我老婆是小破鞋,小破鞋的妈就是那个老不要脸的。”整条街的人都被孙伍弄得高兴起来了,“你为什么要杀她们呢?”“我要和小破鞋离婚,老不要脸的不答应。所以,我只能杀了她们。”孙伍很有派头地说着,径直朝丈母娘家走去。
过了半个多小时,孙伍又回到了街头。跟在他身后的是那个“老不要脸的”,她披散着头发,手里举着菜刀,闹革命似的在后面追孙伍。街上的人从没那么多过,叽叽喳喳地朝孙伍逃跑的方向拥。孙伍的老婆后来也追来了。她和母亲在拉扯的时候,菜刀砍到了她的手背上,血很快就流了出来,她的手如同戴上了一只红色的手套。在往医院去的路上,母女俩互相搂抱着,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孙伍在她们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像看热闹的人一样脸上挂着笑容,跟别人一起嘲笑那对丢人现眼的母女。
那是孙伍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几天以后,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单 莉
单莉是最早穿喇叭裤戴蛤蟆镜的姑娘,也是唯一一个在街上跟小伙子们一起抽烟的姑娘。她爸是大食堂的厨师,有几道菜做得相当出名,她妈妈永远把自己的头发抹得流油,走路时扭着屁股拧着腰,传说厨师的绿帽子能装满一仓库,但单莉妈妈从来没被捉奸在床过,甚至普通拉手都没有被抓住过。
单莉比她妈妈好看。腰细得不够人一把抓的,屁股像水蜜桃。她的头发梳得也和别人不一样,额头上面的头发拢起来,然后往后一梳,有点儿像时髦小伙子们的飞机头。她的衣服颜色鲜艳,紧身,任谁看了她,目光都会变成苍蝇蚊子蜜蜂,围着她打转。
她最早跟矿上技术科的副科长好过,两家住得近,一来二去地好上了。后来她喜欢上篮球队的队长,就把副科长踹了。她跟篮球队队长好的时候,整天在篮球场边混,像朵鲜花插在篮球队里,小伙子们都围着她转。队长为了证明自己的主权,经常把手臂搭在她肩上。有比赛的时候,她坐在球场最中心的位置,比矿长还要醒目。没比赛的时候,他们要么聚集在一起抽烟聊天,要么用手提录音机放音乐跳迪斯科。她跳舞的时候那么高兴,谁也想不到她后来为了音乐老师甩了篮球队队长。
音乐老师是外地新调过来的,白白净净的,手风琴拉得特别好,唱歌也唱得好。从初中到高中的女学生们都被他迷住了。谁也搞不清楚他怎么会和单莉认识又好上的。
篮球队队长在大街上揍了音乐老师一顿,打得他鼻血横流,人人都以为他是货。但这个货在单莉要甩了他的时候,却抹了单莉的脖子。现场非常吓人,血喷得满屋子都是。
音乐老师是在河边被枪毙的。以前我们放学后经常到那个地方去玩,有一次还在草丛里捡到了鸭蛋。
单莉死后,她妈妈没了影踪,不知道她是出门了还是从此闭门不出。她的厨师爸爸变成了酒鬼,手里攥着个手榴弹似的酒瓶子,眼睛里面红通通的,看谁都像有着天大的恨。
病 友
读高中的时候,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生病,住过好几个医院,也因此,认识了几个病友,这个女人是其中之一。
第一次见面时我以为她被人打了,或者被什么重击过,她身上的瘀青很多,脸上脖子上好几块紫色。她的床头柜上摆着很多东西,跟医生护士说话很熟稔的样子。她带着伤,却还是笑嘻嘻的。
病房就我们两个。没有人陪护的时候,我们就闲聊。
她没被人打。她身上的青一块紫一块,来自她的血液病。她伸出手来给我看,她的十个指甲都是紫色的,嘴唇也是紫的。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得上这个病,也不知道这个病是什么。从二十二岁开始,她在医院里待的时间超过待在家里的时间。她去过好几个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她边说边伸出手指头数着,像个小孩子。每到一家医院,她总能引起小小的轰动,吸引来很多医生。她的血是紫色的!她的病他们也没见过,他们都想研究研究,她的血被一管管抽出来,抽到她发出抗议,“再抽下去就把我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