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管理协同机制研究

2021-02-04 08:12:16成灶平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联合体产业化产业链

成灶平

(苏州大学, 江苏 苏州 215006)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制度性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1]。近年来,伴随着制度革新、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出现了“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农场”等农业组织经营模式[2],但它们始终存在着制度性缺陷,导致交易成本高、利益联结松散、合作缺乏稳定性的问题[3-4]。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是农业产业振兴,创新的农业组织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和平台,是影响农业一二三产业链绩效的关键因素[5]。在此背景下,为解决上述问题以及提高农产品供给侧质量,增强农业产业链竞争力,具有高度专业分工和优势要素融合共享的利益紧密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应运而生。

一、文献综述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创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近年来学者们主要从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角度对联合体进行研究。孙正东首次阐述了联合体的内涵、保障机制和协同机制,认为联合体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一体化新型农业组织,并以安徽宿州为例,实证分析得出联合体运营绩效显著提高的结论[6]。陈定洋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联合体产生的机理和运行机制,同时运用安徽巢湖实证分析运行机制的绩效[7]。芦千文以调研实证为基础,分析联合体的运作模式,揭示组织创新逻辑和机制,找出产生机理,认为联合体是依托产业链的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业产业组织联盟[8]。刘景景以安徽宿州联合体创建经验为例,分析运作模式和盈利驱动特点,指出联合体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认为要理性看待联合体,政府政策要重点解决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问题,强化政策的针对性,要注意规模经济带来的风险[9]。窦祥铭实证分析了安徽宿州联合体的发展问题,指出联合体有效解决了市场、技术、资金等问题,是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形式[10]。王志刚从产业融合的角度,定义了联合体的内涵,运用微观经济学划定了组织边界,同时认为收益链接、契约分工和要素流动是三大运行机制,并以安徽实例举证[11]。

从上述文献可知,联合体的实质是通过联盟,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优化配置各方优势要素资源,实现协同效应,获得协同价值。要实现联合体的协同效应,需要各参与主体合作和协同配合,所以有效的管理协同机制至关重要。然而,已有文献缺乏在这方面的研究,基于此,本文从管理协同的角度,提出构建联合体的管理协同机制,以期为联合体行稳致远,走深走实,提供管理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管理协调机制构建

“机制”是指有机体的结构、功能和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其实质是系统各部分互相影响所产生的维持、促进、制约系统的内在工作方式[12]。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效应的实现和协同价值的获得依靠其管理协同机制。根据联合体运行的系统特征,可以将其协同价值的获得概括为协同动力机制、协同运行机制、协同支撑机制、协同约束机制。不同机制间互相影响、互促共进,共同发挥各自的功效,助推管理协同效应的实现。协同动力机制是整个协同效应实现的前提,同时贯穿于管理协同全过程。协同运行机制是在协同动力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治理决策机制、协同合作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收益协调机制的管理来达到协同。协同支撑机制是为确保协同运行机制的有序实施,提供协同保障。而协同约束机制是管理协同效应实现的边界,也贯穿于管理协同全过程中。

(一)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动力机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动力机制是指推动联合体形成和发展的动力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在企业和市场两种制度间存在第三种组织形式,即“中间性组织”[13]。同时,“中间性组织”是企业在面对变化的环境中的一项诱致性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关键是产生新的有效组织形式[14]。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就是这种“有效的中间性组织”,它是在外部市场环境条件下,各经营主体在以追求协同效应,实现自身利益目标最大化为动机所形成的创新型农业产业链联盟组织。联合体产业链协同的形成原因和动力机制受多种因素影响,概括起来包括外部环境动力和内部动力。

1.环境动力

伴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全国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突破41万个,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在农民致富、农村繁荣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此后,《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先后出台,明确提出应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近年来,伴随着农产品向买方市场的转移,消费者对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差异化需求激增,客观上要求农产品产业链经营主体间进行联合,合力打造市场认同的农产品品牌,发挥协同效应,实现集聚功效,取得因提升品质而获取的利润。与此同时,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使得优良的农产品品种得以推广,精细化测土配方技术的运用、精准化的生产,推动农产品生产效率显著提高。龙头企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间的信息收集、存储和分享的成本大大降低,有利于其从分散走向整合,发挥产业链的竞争优势。

2.内部动力

适度规模经济理论认为,在特定时期内扩大经营规模可以降低平均成本,从而提高利润水平。交易费用理论认为,分工和专业化增加了交易费用。因此,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费用,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获取经济利益,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的根本动因。

农业龙头企业专注于农产品市场开发和品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专注于提供专业化的农业服务,专业大户专注于优质农产品生产,专业化的分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规模效益,但同时也提升了它们间的交易费用。制度经济学认为:资源拥有者联合生产比单独生产的产品成本更低,更具有优势,同时市场交易成本与组织规模有关,组织规模与市场交易成本成反比。从联合体合作的角度看,各经营主体都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资源,都有降低交易成本和费用,以及实现优势互补的动力。合作可以减少单个参与主体的交易成本,如信息搜寻和传递成本、签约成本等,同时也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合作可以整合各方资源,优化配置,取得协同规模效应,进而降低单位农产品成本,提高整体和个体的利润率,也就使联合体的构建既降低了交易费用,又强化了专业分工合作。这些都极大提高了各方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形成和发展。

图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动力机制要素

从上面分析可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协同动力机制包含两个方面,如图1,分别是内部动力和环境动力,其中环境动力是农业专业化联合体形成的外部原因,表现为“推力”,它主要包括市场需求、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农业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内部动力是联合体产生的依据,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在模型中表现为“拉力”,它来自于参与主体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合理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获得规模效应,从而降低交易成本,获取利润。

(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运行机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的动力机制主要是在理论上说明协同管理的可行性,而要把可行性变为管理实践,需要依靠联合体协同运行机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运行机制是指联合体生存和发展的内在机能及其运行方式,是引导和制约联合体内要素资源的生产、经营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安排。根据哈肯创建的协同学理论:系统的协同能够创造远超单个个体的单独作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机制的实质是基于产业链的视角,增加产业链运行稳定性,提高产业链运行效率,实现产业链整体运作协同的运行模式。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链形成和发展中,需要各参与主体互相协同,即通过产业链管理过程中的治理决策机制、协同合作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收益协调机制等内容来实现产业链协同,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1.治理决策机制

治理决策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的基础,包括联合体的成员构成、治理结构、联合体章程、联合体建设方案,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需由一个龙头企业牵头发起,参与企业超过1个,采用“1+M+N”模式运作,即1个龙头企业加M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加N个家庭农场的形式,如安徽宿州采取的最低模式为“1+1+5”模式。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通过签订协议合同,分工合作,确定各自权利,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的要素优势互补协同的联盟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治理结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大会是联合体的权力机构,制定联合体章程。理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管理日常联合体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同时,在进行联合体重大决策时,龙头企业也应该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作用,尊重其意见和建议,进行民主和科学决策。

2.协同合作机制

协同合作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的保证。协同合作机制指的是为实现产业链的协同运行而进行的专业化分工,对要素资源的集成和优化,集聚品牌效应,进而加速农产品的市场投放周期,增强产业链市场竞争力。信任机制和共享机制是协同合作机制的基础和核心。信任是经济交往的润滑剂。一方面,各参与主体以产业链的形式运作,节点间的相互依赖增加,信任机制的建立可减少契约性安排和机会主义,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各经营主体通过签订契约合同,明确各自在联合体中的权责分配关系,增加了信任感,减少了产业链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通过共享机制,增强各经营主体间的利益联结,联合体内通过要素、产品、资金和服务共享,龙头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专注于产业链组织、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等环节;合作社整合家庭农场,专注于专业的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提供土地和劳动力要素,专注于农业生产。三大经营主体优势互补,信任协同,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3.风险管控机制

风险管控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的保障。联合体产业链是多个节点经营主体纵向联盟、串并相连的系统,各经营节点均有可能发生风险,从而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的平稳运行。因此,有效的风险防范、管控和分担机制,可及时预防、规避各节点经营主体风险。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产业链而言,其风险主要包括外生环境因素引发的风险和内生经营主体间产生的道德风险。

在内生道德风险方面,联合体经营主体间通过契约合同,执行统一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标准化的生产服务管理,对于规模化的家庭农场、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执行是其理性选择,这不仅明显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龙头企业的监督成本,还会有效化解道德风险。

在外生风险方面,由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加大。产业链经营主体间可通过建立风险控制和互助机制,减少产业链风险。一是各联合经营主体都需参加商业险或政策性农业保险,多元化参保提高赔付标准,降低风险;二是建立联合体风险基金机制,运用风险互助基金和互助保险,提高联合体抗风险能力。三是龙头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度的套期保值对冲农产品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4.收益协调机制

收益协调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的核心。联合体产业链的各节点环节仍是以经济效益为核心诉求的经营主体,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协调机制是产业链长期稳定发展的核心所在。收益协调机制主要是将各经营主体有效集成起来,解决冲突,在实现整体收益同时,最大化满足个体利益追求。联合体内冲突主要由于沟通不畅和收益分配失衡导致,因此解决问题应从这两方面入手,建立收益协调机制。

在沟通不畅方面,一是通过事先建立沟通协调制度,按照相应的规章,程序化解决冲突;二是对意外的突发冲突,通过内部协商,合理解决矛盾,具体可由联合体协调委员会牵头负责。在收益分配失衡方面,一是在联合体合作协议中应明确规定收益的合理分配方案,并建立分配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入+二次分红” “市场价+按股分红”等创新方式,让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共享合作收益,增强合作的黏性,确保产业链参与主体都持续获得应有的收益,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治理决策机制、协同合作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收益协调机制的协同作用下,通过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联合体运作的协同规范性,四个机制相辅相成,发挥不同的作用,形成协同合作的耦合关系,见图2。

图2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运行机制

由图2可知,第一,治理决策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机制的基础和其它机制运行的前提。科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决策制度是联合体提高运行效率和成员获得利益的基石。第二,协同合作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运作的保证。基于信任和共享的协同合作机制是其它机制运行的保证,也为其它运行机制创造条件。第三,风险管控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运行和其它机制运行的保障。联合体通过建立风险控制和互助机制,减少产业链风险。第四,收益协调机制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行的核心,也会促进其它机制有效运行。公平合理的利润分配和费用与风险分摊是联合体产业链运行的基础。

(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支撑机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运行机制,解决了联合体如何运行的问题,但为确保农业产业化联合产业链更稳定、高效地长久运行,需要依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撑机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撑机制是联合体产业链产生和发展的支撑手段、运行方式,是联合体平稳运行的保障,主要有产业链内部支撑机制和外部支撑机制。

1.内部支撑机制

在联合体产业链中,内部支撑机制主要是指核心经营节点的机制,即龙头企业的支撑机制。龙头企业是农业现代生产体系与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参与者、引领者和贡献者,凭借其在信息、资金、技术、品牌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业链的运行方式、稳定程度和运行效率[15]。龙头企业综合考虑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从市场、技术、服务、品牌等方面,建立产业链支撑机制,保证产业链的稳定性。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融资渠道支持、技术支持、信息支持和市场运营支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资支持、价格支持、技术支持、融资渠道支持和市场运营支持,见图3。

图3 龙头企业的支撑机制

2.外部支撑机制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外部支撑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的政策措施和服务所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专业化分工的联盟,可实现规模经营,但联合体产业链发展普遍遇到资金、土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政府应从多角度入手,用好组合拳,促进联合体合理有序发展。一是加大生产要素支持,以“三权分置”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为契机,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推进农地经营权市场交易[16],这为联合体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以金融改革为契机,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对各经营主体和联合体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信贷产品,解决融资难题;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培育研发团队,提供满足消费需求的异质性品牌农产品。二是加强财税支持,政府在财政、税收、利率方面为其提供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综合措施,为联合体减负,释放发展活力。三是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开展联合体示范创建活动,并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和发布示范目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的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引导,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为联合体品牌农产品的物流和信息流提供实体依托。

(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协同约束机制

在联合体合作运行过程中,时有经营主体会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做出不利合作的行为,破坏合作稳定性,应引入约束机制,规范成员的经营行为,促进合作目标的实现。农业产业化约束机制包括联合体产业链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

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契约合同和惩罚机制实现,通过制定详细的合同条款,规定参与成员的责任、利益和风险。同时,通过建立参与主体的绩效评估体系,对评估成绩较差的成员引入适当的惩罚机制,如对不按标准生产的农户,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必要时龙头企业有权拒绝收购,并处以适当罚金,甚至使其离开联合体。

外部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和声誉激励实现。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联合体的权利和责任,明确联合体利用要素的经营范围以及违法违规经营会受到的惩处,可以阻止部分投机主体利用联合体建设发展之名违法获得优惠土地和资金,同时也对联合体的经营管理者起到警示作用。通过监督作用来防范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对参与经营主体而言,良好的声誉可以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考虑声誉对长期利益的影响,理性参与主体都会选择长期合作。因此,各参与主体都会积极提高各自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和技术,从而提高自身声誉。

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管理协同机制构建的实施要点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纵向上专业分工、要素融合,横向上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发挥参与主体比较优势,优化配置农业要素资源,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搭建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

联合体的协同发展,离不开政府出台的创新支持政策,此外,还应搭建信息、人才、金融、宣传等服务平台。首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参与主体间的数据共享和深度协调;其次,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培养一批爱农业、善经营、会管理和懂技术的管理队伍和技术人才;再次,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开发定制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最后,搭建宣传平台,宣传发展成效和经验,优化外部环境。

(二)规范制度约束,维护农民利益

规范有效的制度约束是联合体协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联合体参与主体通过制定规章和签订契约,建立利益共同体联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严格执行规范化的协议是互信的基础,合作协议的签订应是充分协商、平等互利的结果。确保协议的签订过程和内容公正、合理、合法,并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责任和承担义务。同时,农户在联合体中处于相对较弱的地位,应通过建立多样化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户加入联合体后的收益稳定合理增长。

(三)交叉融合发展,拓宽组织边界

各参与主体的交叉融合发展是联合体协同发展的巨大推动力。横向上,支持各参与主体做大做强自身主业,通过联合适度规模化经营,扩大规模经济;纵向上,拓宽各参与主体范围,将各类保险、行业协会、金融等服务组织纳入其中,同时加强参与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17]。提升联合体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强化范围经济,实现更加充分的比较优势,形成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高级形态。

四、结论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创新性的联盟化组织。联合体系统协同效应的实现,取决于协同动力机制、协同运行机制、协同支撑机制、协同约束机制的相互配合。政府要在政策优化、制度完善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助推联合体管理协同机制的完善,促进联合体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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