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2021-02-01 08:39张月丽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幼教用人单位办学

张月丽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江西·南昌 330500)

为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2018年,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职业学校合作办学促进办法》。明确指出:合作办学、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模式,要求通过实施合作办学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相比较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的合作办学制度已经具有百年发展史,如德国“双元制”、美国“契约合作制”等,形成了与各自国家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国内高职教育发展时间较短,应积极探寻适合自身的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确保国家人才强国战略能够有效落实。

在人口政策、教育政策等多种政策影响下,近年来,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成为热门专业,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不少高职院校受实践基地、师资力量等办学条件限制,所培养的学生尽管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却普遍缺乏实践经验,难以满足社会对幼教人才的要求。为探讨解决高职院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等难题,本文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研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路径,以期为推动职教专业教学改革、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幼教人才提供某些参考。

一、构建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之意义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不仅要求其掌握专业知识、基础理论,还要求其具备实践技能和技巧,能够胜任幼儿教育工作。高职院校应与幼儿教育用人单位合作办学,构建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这种模式应共同建设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以解决高职院校在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实践教学能力不足问题[1]。采取该模式,高职院校能紧跟幼教行业发展形势,加强对专业人才技能、素养等各方面社会需求情况的把控,动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实现“课岗对接”,最终实现人才动态培养。另外,随着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下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学生可以顺利考取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社会认可,确保高职学生顺利就业,由此,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无缝对接,最终实现校方、用人单位的合作共赢。

二、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的现状

掌握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的现状,重视并积极解决现有办学问题,才能构建学前教育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出一条科学合理的办学路径。汪旻认为合作办学存在如下问题:合作办学不够深入,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形式单一,行政色彩较浓等[2]。孙洁认为:当前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与幼儿园合作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学方案内容陈旧,教学过程偏重理论,实习阶段流于形式等[3]。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当前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合作办学积极性不高

高职院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联合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需要合作双方共同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保证各种合作活动得以高效开展。有时合作办学双方想要达成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高职院校希望从合作机构获得实习、实训基地及设施条件;而幼教用人单位参与人才培养往往希望获得资金补偿——在无法获得资金补偿的情况下,仅仅安排实习生从事简单、重复性工作。因此,在学生实习、实训方面,高职院校通常难以获得合作方幼教用人单位的强力支持,学生缺少实训机会。在顶岗实习阶段,学生需要较长的实习适应期,短期内难以做到学以致用,无法满足幼教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这导致双方合作积极性均不高。

对于双方合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多注重宏观指导,而缺少具体指导细则和实施方案。目前,高职院校多根据教育部门的安排或按照历史沿革形成的关系与幼教用人单位合作,缺少寻找新合作关系的积极性。另外,在师资力量培养方面,幼教用人单位仅采取定期派遣有经验的幼教老师到院校授课的方式完成合作,极少接受高职教师挂职学习。由此可以看出,为实现合作办学目标,需要协调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才能维持长久合作关系,促进人才培养工作高效开展。

(二)合作办学仅局限于毕业生实习阶段

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与幼教用人单位开展的合作仅局限在实训、实习活动安排范围内,没有将其贯穿于整个的人才培养阶段,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并未参与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课程建设等方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与幼教用人单位需求脱节。其次,在合作实践中,实习学生掌握的理论、技能不符合幼教用人单位实际要求,导致负责相关合作事项的幼教用人单位人员与实习生沟通困难,学生感到无所适从,对自身发展感到迷茫。再次,高职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未有行业的参与,培养方案中,学生实践课程占比较少,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校内进行课程学习,行业实践课程不够深入,难以适应行业发展要求。

(三)合作办学缺乏有效的机制与体制

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与行业幼教用人单位开展合作办学,缺乏有效的合作办学机制,难以保障合作办学活动的开展。在开展实践实训活动中,主要由学校统一对学生进行分派,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见习或实习,但高职院校并未参与到活动中给予相应指导和监督[4]。在实习期,带队教师多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到达合作机构,但教师较少参与实践引领和指导。在学生到合作幼教用人单位进行实践后,也仅被安排到固定区域做独自观察这类简单实习或到固定岗位重复分发玩具等任务,并未得到具体且系统的训练。对于合作双方来讲,均未制定具体的实训、实习方案或编写有关任务清单,对学生实训、实习效果也并未给出明确评价标准,单凭双方主观判断确定活动开展成效。缺少体制机制的约束,其合作办学必然带有形式主义色彩,导致各个环节未能得到有效监督,也缺乏对合作实效性的考量,实践教育活动开展不够规范,难以达到人才培养目标。

三、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一)共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加大合作办学基础建设力度

1.共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需要切实把握社会对幼教人才的需求,对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结构进行适当调整,为此,需要对参与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给予足够的重视,组织邀请其参与专业研讨活动,通过科学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动态,共同提出人才培养目标,针对性地调整专业课程结构。认清学前教育发展处于新常态的趋势,高职院校还应主动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课程建设,通过与用人单位密切沟通,科学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各门课程教学内容,以此完成幼教用人单位需要的人才培养。由院校和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共同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就业要求和既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教学,有效把控教学改革方向,确保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符合院校与用人单位双方发展的要求。

2.加大合作办学基础建设力度

高职院校为推动合作办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应联合其他院校共同争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出台优惠政策,调动幼教用人单位参与合作办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对合作平台、实训基地等各种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通过共享资源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达到合作共赢目标。利用政府出台鼓励政策,高职院校和幼教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开展联合办学活动完成协同平台建设。借助平台,合作单位可以发送实习说明、岗位空缺等信息,学校可以发送实践目的、注意事项等信息,增进双方了解。通过平台加强互动沟通,能够使双方在实习安排、活动组织形式等各方面加强沟通,增强合作积极性,为后续深度合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推进专业教学改革,打造双师教学队伍

1.联动创新课程体系

将合作办学育人当成切入点推动教学改革,应做到联动改进课程体系。院校联合幼教用人单位设置新课程,可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市场调研,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论证课程实用性,确认课程内容能否满足实践工作开展需求,进而迎合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合作幼教用人单位的岗位工作要求,可以增设理论与实践结合课程,如在《学前卫生保育》课程中增设“晨检”、“应急处理”等内容,使学生加强专业知识实践运用,获得丰富课程体验。结合学前教育教学任务需求,可以对课程内容体系进行完善,如设置幼儿园环境创设、手工制作等课程内容,使理论课程能够与后续实践活动有效结合,使学生专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2.打造双师教学队伍

合作培养幼教专业人才,需要打造双师队伍。高职院校学前专业教师大多缺乏足够的实践技能和经验,因此,高职院校需要联合幼教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师培训活动,通过设立课题和创造条件安排高职教师到合作单位学习和调研。此外,幼教用人单位选派的人员可以在高职院校学习相关教育理论,同时也可以为高职院校教师提供实践指导,通过相互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尝试建立教师共同体,结合学科背景、专业水平等建立专业发展工作坊,邀请行业专家提供现场或在线辅导、指导,通过开展继续教育使教师在专业领域取得发展,提升教师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等各方面能力。

(三)共建实训教学基地,推动实训体系发展

1.共建实训教学基地

在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过程中,为解决学生实践技能不足的问题,高职院校和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可以共同建设实训基地,为学生将所学知识、理论运用于实践提供平台,同时这一平台也可使幼教用人单位能够实现优秀人才资源储备。在资金投入方面,地方政府应给予一定支持,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实训基地建设资金得到稳定供应。出台有关政策,对学校和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权责进行明确划分,由相关部门进行协同指导,使合作办学得到逐步推进。遵循互惠互利原则,由院校联合幼教用人单位共同建设实训教学基地,投入设备、人力等,由幼教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服务,并由合作方共享基地,为双方科教研等各项活动开展提供支持,通过成果转化使幼教用人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使基地长久运作获得各方有力支持[5]。

2.协同完善实训体系

在实训教学方面,应由院校和合作的幼教用人单位共同创建实习体系。结合幼教用人单位工作环境,联合幼教用人单位完成相应实训教室建设,并总结实践工作遇到的问题开展实训教材编订,确保编写的实训方案、计划等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双方联合进行实习安排,可以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进行教育实践层次划分,将实习划分为观摩、体验和探究三个阶段。早期学生只完成相关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学习,开展的实习活动以观摩为主,给予学生入职体验,为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指导。在体验实习阶段,可以组织学生进行保育见习,了解保教工作特点,培育学生职业认同感。最后开展教育见习,确保学生能够基本掌握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方法,将专业知识转化为从业能力。在安排学生进行实训时,院校应遴选指导教师,与合作企业辅导员构成实训指导团队,对学生进行“点对点”无缝对接管理[6]。

(四)加强合作联动监管,重视教学质量评估

1.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在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应由院校和幼教用人单位实施联动监管,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对学生出勤、实习和实训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管,确保实习学生能够按照规定参与合作幼儿园的各项教学工作。一方面,通过实时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通过及时的干预,为合作活动的长久开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为使学生行为得到有效约束,应给予合作幼教用人单位更多权利,根据学生实习表现进行打分,给予相应就业机会。此外,高校和幼教用人单位可以联合定期面向学生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对实习内容安排、管理机制等各方面执行情况进行确认,通过相互监督确保双方能够规范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促使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7]。

2.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为提升合作办学管理水平,需对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效果展开评价。在组织学生参与实训活动过程中,可以建立现代师徒制,使学生与幼儿园教师实现“一对一”结伴,通过跟踪管理开展评价工作。根据结伴教师和幼儿家长的反馈,可以了解学生真实表现,完成教学信息反馈表的编制。针对指导教师和实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总体反馈开展工作评价,对学生实习指导效果进行测评,确认实训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每学年在合作幼儿园、实训基地和用人单位等开展调查,可以获得真实评价,对学生表现进行客观评价的同时,对教学问题展开分析,不断改进实习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

结 语

综上所述,构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需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联合争取政府支持,从而提高基础建设力度,引导各方通过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专业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在专业教学方面,需要共同推动教学创新,建设协同育人课程体系和打造双师队伍,为教学开展奠定扎实基础。共建实训基地,创建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实现“人才供需”无缝对接。此外,需要基于深度合作目标加强联动监督、质量评价等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升合作办学水平,有效推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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