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应用与启示
——以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为例

2021-01-31 21:56王思怡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奥尔夫蜗牛节奏

彭 荣,王思怡

(1.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幼儿教育集团第九幼儿园,湖南长沙 410081)

奥尔夫教学法是由德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提出,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传播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流传最广、影响最深且对中国音乐教育颇具影响力的一种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音乐教学将幼儿感兴趣的音乐与游戏相结合,倡导从即兴出发、自由开放的教学。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适合儿童的思维发展[1]1,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教师抛弃传统音乐教学的“复制机”模式,让每个儿童自主参与,动手、动口、动脚,去演唱、奏乐、舞动、游戏,自主运用各种音乐元素设计音乐、动作和剧情,在体验和创造中感知和创造音乐,在每个具体的教育情境中都提倡即兴发挥,自由想象。奥尔夫称“即兴创造”是其音乐教学的独特与核心之处[2]38,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在音乐及艺术活动的即兴中放纵自己,进入一种自我想象的思维中,不用语言和行为的规定,全部依靠参与体验、随乐即兴让人自然流露喜怒哀乐的情绪。这种即兴的表现方式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解放人性”[2]56,满足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奥尔夫音乐教学让参与者怀着极大的主动性和热情全身心地投入,从而建立主动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达到个性的解放和诉诸于感性与创造性交融的境界。

奥尔夫教学法对我国幼儿园音乐教育有着特殊的价值和意义。2012 年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指出:要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挖掘幼儿生活和游戏特点,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幼儿学习兴趣,营造自由的教育环境。在艺术领域中提出:“感受与欣赏”“表达与创造”,教育者应“引导幼儿用心灵感受和发现美,用自己的方式表现与创造美”[3]。这与奥尔夫教学法倡导的原本性、综合性、即兴性与创造性的理念高度契合。如何合理应用奥尔夫教学法的精髓,以适用于我国的幼儿音乐教育是每个幼教工作者必须深思熟虑的。本研究团队通过课程的开发与实践证明,融入奥尔夫教学法的音乐课程对幼儿的创造性思维有显著提升[4]。文章从研究团队研发的课程体系中选取大班音乐教学案例“快乐的小蜗牛”来探讨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实践运用,以期抛砖引玉,探索奥尔夫教学法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的实现路径。

一、奥尔夫教学法在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中的应用

(一)以“游戏”为载体,激发幼儿参与兴趣

游戏是儿童内在本质的自发表现,是一种创造性的自我活动和本能的自我教育方式。奥尔夫教学法倡导将音乐活动游戏化和情境化,契合儿童的需要与兴趣。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秉承这一教育理念,消除刻板的传统音乐教学模式,使音乐活动变得生动有趣。教师首先播放出《蜗牛与黄鹂鸟》这首幼儿耳熟能详的儿歌,让幼儿自然地进入情境之中,假扮成蜗牛,用“蜗牛今天想玩什么?”引发幼儿的自主游戏,有些幼儿玩爬树,有些幼儿玩摘葡萄……教师在幼儿的想法上,创设了蜗牛妈妈带着小蜗牛爬树、摘葡萄的游戏情境,让幼儿选择自己喜欢的角色,跟着教师的动作一起随乐律动。幼儿沉浸在自己扮演的角色之中,兴趣浓厚。教师以游戏情节的变换不断提升难度,向上建构,随着情节的发展和幼儿音乐经验的提升,在乐器传递游戏中达到了活动的高潮,幼儿从徒手(拍节奏)爬上竹梯,到选择合适的乐器当竹竿来摘葡萄,直至最后爬上葡萄树上黄鹂鸟住的地方,开心雀跃鼓掌(用沙锤等),在开心游戏与欢乐音乐的浸润下,这次活动变成了一次探险,幼儿自始至终主动、快乐的参与活动,积极性很高。幼儿在感兴趣的事情上会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脑力[5],并保持着专注、热情的学习态度,兴趣为幼儿学习提供了核心动力。同时,在这次音乐活动中,教师允许幼儿通过游戏无拘无束的表达内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活动,轻松的游戏氛围更容易激起幼儿的探索欲望,为后续的创造产生灵感奠定有利的心理基础。

(二)以幼儿为主体,使其主动观察探索

儿童主体性发展的实现在于激发儿童的求知热情和自主探索,倡导发现教学及自主学习。奥尔夫教学法正是以儿童的主体性实现为目标,从幼儿感兴趣的音乐元素与游戏形式出发,让幼儿主动参与,亲身体验,唤醒幼儿“自我习得”性内源[6]。在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中,教师很少使用控制性语言,没有直接对孩子说要怎样做,也没有灌输式的说教,而是引导孩子以玩家的身份参与进孩子们的游戏,从玩的规则中引导幼儿主动观察探索。教师在活动中是幼儿的玩伴,也是幼儿的“交流者”和“倾听者”,这种平等的关系大大地激发了幼儿主体性实现的可能,调动了孩子的兴趣和求索欲。同时,教师把主动权交给幼儿,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想法自由表现动作,自主探索乐器音色并选择乐器表现角色与情境。教师首先提醒幼儿仔细聆听并配以声势动作(走—走—拍—拍—手)帮助幼儿稳定节奏,幼儿在这个过程中自发的观察模仿,在活动的进阶中,教师逐渐提升游戏的难度,引导幼儿做出自己想象的动作,然后幼儿根据自己的角色动作选择合适的乐器来表现,并让其他幼儿根据某个幼儿的动作进行集体接龙。教师尊重幼儿的观点与表现,即使在拒绝幼儿的提议时也会给出理由。教师从动作的示范者到游戏的引导者、再到游戏的参与者,逐步把主导权交给幼儿,给幼儿充分的体验、想象和创造的机会。这样的教学互动,是尊重幼儿在活动中的“主体性”的体现,有助于幼儿养成探究和自主学习的习惯,获得自我探索的内在兴趣与愉悦。

(三)以“节奏”为支点,提升幼儿整体经验

奥尔夫教学法从最原始、本真的节奏出发,以“节奏基石”为抓手,串联起多重感官体验,看似简单却变化无穷,彰显原本性、综合性音乐教学的魅力。奥尔夫音乐教学法通过手、腿、脚乃至身体各部位共同参与把音乐节奏表现出来。他与传统节奏训练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动作节奏、语言节奏和音乐节奏的融合,将其运用到音乐游戏中,通过原本性音乐教学将身体和节奏融合,增强幼儿学习兴趣[7]。在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中,幼儿跟着教师从富有生命力的节奏出发,以身体为打击乐器来随乐拍节奏,在“爬上叶子后”逐渐将节奏与音乐旋律、喊口号(语言)、声势动作,到最后与乐器演奏相结合。在乐器传递游戏中感受节奏,配以语言、声势动作和器乐演奏,活动内容不断拓展,活动形式多样有趣,在幼儿徒手练习熟练之后,教师分三个等级层层深入,以节奏为核心,发展幼儿各方面的能力。从爬竹梯(所有孩子传递一个竹筒到人手一个)—摘葡萄(所有孩子传递一个串铃到人手一个)—带着葡萄爬竹梯(所有孩子都有自己选择的乐器),在活动中由开始跟着教师听节奏、拍节奏,逐步过渡到幼儿自己把握节奏,由教师示范到个别幼儿示范,再到幼儿的合作示范,在固定的节奏上增加新的节奏表现。以“节奏”贯穿始终,但又不断发散,加入新的元素,将节奏与语言、旋律、动作及乐器之间紧密关联,使幼儿能够积极地调动学习兴趣与动机,对音乐的感知和体验在多样化的形式下得以加强,幼儿的观察感知能力、自主探索与表现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在活动中都得到了整体提升。

(四)以“即兴”为核心,引发幼儿自主创造

在奥尔夫教学法中“即兴创造”是出发点,也是其核心内容。奥尔夫倡导儿童在音乐活动中即兴的表现自己,自然流露情绪,解放天性,鼓励幼儿自我创造[2]38-89。在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中,教师引导幼儿熟悉节奏,让幼儿观察模仿教师的动作并参与体验,让幼儿产生对音乐的审美表象。教师通过引导性提问“你想怎样爬树?”“你想和哪些小伙伴一起摘葡萄?”,让幼儿运用前期积累的经验,自由想象,自主创编爬树的动作,并以小组的形式即兴创编融声势、动作、语言、器乐和表演于一体的音乐故事,幼儿从即兴表演中获得了极大的愉悦感和满足感。同时,教师通过“我们来跟着某某小朋友学一学”,给予每个幼儿更多即兴表现的时间和机会。教师尊重幼儿的情感体验,幼儿能主动在教师和同伴面前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动作。教师根据每位幼儿即兴创编的动作进行全体幼儿的接龙游戏,幼儿的积极性很高,每个幼儿都举起小手争先恐后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在活动中教师逐渐退位,让幼儿抓住机会自由的即兴表现,并尊重幼儿的表现,这是一种尊重幼儿的自主建构与个性创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幼儿把想象与设想变为现实创造,获得“完满”的心理体验。在活动过程中,幼儿不仅是主动学习的“参与者”,更是学习的“创造者”[8]。

二、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带来的启示

(一)创设游戏情境,守护幼儿与生俱来的“玩性”

游戏是儿童与世界相联结的方式,游戏精神是童年的核心精神。在童年世界中,游戏即生活、游戏即目的。福禄贝尔认为游戏是人类发展在童年期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儿童灵魂的自由表达”[9]33。童年游戏的力量可以强烈到使人渡过难关、走向未来[10]3。和游戏相联的“玩”字包含了两层意蕴:玩,戏也(南朝梁顾野王《玉篇》),这里的“玩”指游戏;玩,习也(《列子·黄帝》张湛注),这里的“玩”指研习。游戏是玩,学习也可以是玩[11]。“玩”连接着游戏与学习,也就是杜威提倡的“玩中学”、“做中学”的教育理念。“玩性”是幼儿自由天真的显露,也是幼儿与生俱来的特点。富于“玩性”的幼儿用想象、不拘谨的态度进行工作或学习,以增加其内在愉悦、投入和满足感。玩是人的天性,幼儿正是通过玩来探索世界,享受生活。玩性高的人以好玩、有趣的方式来觉察与解释任务,会有强烈的自主性投入与专注力,同时,感到自我满足与乐在其中[12]191。既然“玩”是幼儿的天性,我们就应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正视幼儿“玩性”的正面意义与价值,鼓励幼儿大胆玩、快乐玩。

奥尔夫音乐教学将音乐与游戏精神融为一体,创设游戏情境,吸引幼儿对音乐的兴趣,守护幼儿与生俱来的“玩性”,发挥幼儿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让幼儿以最大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营造活跃、多彩、开放自主且充满趣味的游戏氛围。当幼儿置身在“全景式”的音乐游戏情境中,能自然的捕捉音乐的美好,自主的参与和探索,玩得更加尽兴和投入。在“快乐的小蜗牛”中,教师一开始就创设游戏情境,让幼儿变成小蜗牛,幼儿在情境中尽情的想象、表现蜗牛怎么爬树、摘葡萄,以及摘到葡萄后开心的心情等,获得充分的游戏体验,他们用声势、节奏、言语以及乐器道具展示他们所了解的世界。幼儿“玩”的天性得以满足,学习的意愿也由被动变为主动,满足了自我实现的需要。引发幼儿在音乐中不断探索的热情,让幼儿爱上音乐、理解音乐并在“玩”中表现音乐,身心沉浸于音乐,在玩中学,在学中玩,多元化、多层次、多角度获得对音乐最直观的感受,从游戏情境中产生情感共鸣,并获得音乐带来的快乐与满足[13],也守护着童年的游戏精神与玩性特征。同时,在教师的支持下,儿童的游戏兴趣可以自然转化为主动学习与探究的内核动力。教师要会接住儿童“抛过来的球”,成为游戏中真正的“支持者”与“合作者”。

(二)教师适当退位,彰显幼儿学习过程的“主体性”

主体性是人的独立性、创造性和能动性的高度体现。教育实践的一个终极目标即培养具有主体性的人,促进儿童主体性的发展。音乐教育是儿童主体性发展与实现的最佳形式。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每个人听到的不仅是音符和旋律,更多的是听到音乐中所传达的情感与寓意。每个人在听音乐的过程中,由于认知水平、心理因素、情感感受的不同,对音乐所带来的情感感受也各不相同。我们在聆听或表现音乐的活动中,是以个性化的方式来进行的,个性表达是主体性实现的必然。

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深刻把握音乐与主体性这一必然联系,尊重每个孩子对音乐的独特感受,鼓励孩子利用简单的音乐元素进行自我个性的表现和即兴,重视孩子每一个微不足道的与众不同的表现。组织和开展活动以幼儿的需求和发展为主,利用学习环境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和主动性,只有亲自体验音乐和感受音乐才会发自内心喜爱音乐[14]。教师在活动中只是“助产士”,引导幼儿自主建构,调动幼儿的兴趣和主动学习的内驱力,激发幼儿主动探究,而不是机械地将幼儿当成“白板”,强行“灌输”与“说教”,让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和亲身体验来探索世界[15]5,在游戏中发展音乐思维,深化音乐感知,做到手脑并用,通过自主的建构发展自我[16]。在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中,教师在帮助幼儿稳定节奏之后,逐渐退位,用互动性和开放性强的提问来引导幼儿逐步往上建构和探索,以生动有趣的教学内容和参与互动交流的教学方式带动幼儿,巧妙设置“最近发展区”,把活动的主导权还给幼儿,幼儿自主即兴编造动作,自己带动活动的开展,从开始观察模仿教师到观察学习同伴,再到每个幼儿的随乐创编,自然流露,愉悦享受,做活动中的主人。教师的适时退位,以及不断的给与幼儿引导和鼓励,创设了平等和谐的活动气氛,同时,富含游戏的情境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热情,使幼儿“亲其师”“信其道”,并主动参与体验,主动建构知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三)回归身体体验,激活幼儿身心发展的“整全性”

儿童通过身体的体验获得对外部世界的理解,从而构成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源泉[17]。儿童的世界不是依靠理性逻辑推演,而是用身体直接感知存在,只有回到身体的知觉,回到原初的体验,才能更本真地贴近儿童的世界。儿童音乐教育应从最原初的身体体验出发,并浸润于儿童音乐学习的各个阶段。在不同感官的相互协调下,儿童身体力行,充分地感受音乐的美,理解音乐的内涵。儿童只有通过身体的亲身经历,才能不断地体验和探索蕴含于音乐中的情感,获得音乐理解和审美的双重升华,而不是抽离其身体的体验,将音乐活动变为纯粹的理智学习活动,聚焦于单向的音乐知识灌输,凝练于单一的“静听性”音乐课堂。

奥尔夫音乐教育理念正是从最原本的身体感受体验出发,用身体动作来解释音乐,将身体的外在感知与内在情感融合在一起,“体之于身”“知行合一”。在“快乐的小蜗牛”中,整个活动过程没有凳子,幼儿不是规矩的坐着听讲,而是从一开始就和着音乐的节奏边走边击掌,到边听音乐边身体律动,再到探索打击乐与身体动作的融合,始终伴随着身体体验。儿童在这一亲身体验中形成鲜活、具体的音乐经验,将音乐的快慢、色彩和高低等音乐元素身体力行地表现出来,将身体感知与音乐融为一体。古人云:“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18]51。因为基于感觉彼此的迁移和沟通,多种感官输入信息时,不同形式的信息会相互连通和转化。儿童在音乐活动中是以整个身心参与其中,而不是某一感官的单独参与,这种体验的过程打破了身体、语言、唱歌、舞蹈等各种表达方式的界限,让儿童身体的多重感官整体性参与,不仅调动儿童参与音乐活动的主动性,还能多方位提升儿童感知理解和创造音乐的能力。研究显示:音乐课程能够显著促进幼儿多种智力因素的发展,并且能够使其发展更加均衡[19]。在“快乐的小蜗牛”中,拍子、节奏、曲调、动作、画面、言语、音色、乐器和曲式等建立在复合的感官参与之中,让幼儿获得“完满感”,刺激大脑发育和身心的协调发展。因此,让儿童获得身体的“整全性”体验,积累完整的经验,是儿童音乐活动的基本方式,也是促进儿童音乐学习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倡导随乐即兴,释放幼儿自由想象的“创造性”

创造性是主体性实现的最高阶段,创造性也是个体自我实现需要的最高水平。幼儿的好奇和想象是他们创造性思维萌芽的两个重要表现。一般来说,幼儿通过各种活动来表现他们的想象与创造,特别是音乐、舞蹈、画画、制作和游戏等。幼儿是具有缪斯天性的人,他们生来就懂得自发地用哼唱和动作表情达意,他们喜爱音乐带来的欢乐之源和自我创造的乐趣,这正是他们想用歌声、动作、语言和游戏来表达的东西,这就是儿童自主性发展所需要的,也是使他们每天的世界都充满实质内容和深远意义的人性表现。研究表明,幼儿在随乐的动作、哼唱和乐器探索中显露出天生的创造性,他们能够用自己的声音和乐器来比较音色、音高等,模仿和创作简单的旋律,探索调速和表达情感。在游戏中自发地使用歌声和节奏律动来描述事件、扮演角色或表达情感[20]。他们会即兴改变自己的声音来模仿动物、机器(有节奏的吠叫或稳定的嗡嗡声)或其他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并创编或改编熟悉的歌曲,配合他们的动作以获得娱乐和玩味。

奥尔夫音乐教育顺应幼儿“随乐即兴”的天性,活动中充满让幼儿即兴表现的机会,发展幼儿的音乐表现力、想象力、反应力和思维能力,释放幼儿的创造性[21]。研究表明,奥尔夫教学有利于幼儿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发展[4]。同时,奥尔夫音乐学习是一个“审美感觉-审美知觉-审美想象-审美创造”的“审美表征”过程。但创造并不是凭空,体验音乐、理解音乐是即兴创造音乐的前提,教师首先要为幼儿积累经验和提供素材,引导幼儿对动作、节奏或声音等进行模仿、体验。让幼儿充分理解素材,调动已有生活经验,进行想象组合,探索、感受不同组合形式的趣味与魅力。幼儿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兴趣形成自己独特的作品,获得创造力的提升。在“快乐的小蜗牛”中,教师抛出“你想怎样爬树?”“谁愿意展示自己不一样的动作吗?”“可以寻找你自己喜欢或与你角色匹配的乐器来展示吗?”“分组来展示不同的蜗牛爬树和摘葡萄的游戏”等开放性的提问,鼓励幼儿在已有音乐经验上主动大胆的进行自由想象和随乐即兴,在活动中根据幼儿的表现不断提升经验,冲破原有的限定,使幼儿在这个过程中认识自己,认识这种自发创造的过程和规律,发现音乐的表现性可以千变万化,音乐的表达形式可以灵活多变,每个幼儿的即兴创造都有不同的可能,使幼儿的期待不断被满足,切合幼儿爱玩的天性,培养幼儿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22]3。

大班音乐活动“快乐的小蜗牛”秉承了奥尔夫教学理念从原本的音乐出发,即从儿童亲身参与感受与体验出发,通过有趣的游戏情境,激发幼儿主体对音乐元素的探索与想象,调动幼儿多种感官参与,从即兴出发进行自由创造,这是奥尔夫卓越教学理念的出发点,也是其精髓所在。这种教学的趣味性、愉悦性与幼儿的主动参与性,大大提升了音乐活动的师幼互动质量,这也是当今幼儿音乐教育的理想样态。因此,在幼儿园音乐活动中我们应该大胆、合理运用奥尔夫教学法的精髓,以满足幼儿音乐学习与发展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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