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佛山市禅城区机关第二幼儿园 林颖红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颁布后,本人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围绕、加强与家长的互动和协作,慢慢打开了工作局面。
传统的幼儿教育工作一直强调家长工作,强调与家庭的联系和配合,幼儿园往往会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对家长提出许多要求,甚至将有些幼儿园的工作请家长“代劳”,形成了“幼儿园本位”的思想。而另一方面,“家长为中心”的观点在一部分家长当中颇有市场,甚至对幼儿园产生信任问题;一部分家长认为“我交了钱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幼儿的一切发展全靠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撒手不管。这些问题都忽略了幼儿成长与学习的需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是幼儿园工作和家庭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家园共育工作作为重要一环,必须以幼儿的学习与发展为根本,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在各环节和实施过程中,围绕幼儿的真正需要去安排和实施。
我与家长沟通的时候,不时向家长反复强调,幼儿园和家庭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目标——孩子的健康成长,一下子就把大家的距离拉近,然后结合《指南》中有关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帮助家长分析孩子的学习与发展情况,逐步明确孩子在学习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的学习发展目标,对孩子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达到什么发展水平建立合理的期望值。在对《指南》潜移默化式学习中大家的目标逐步取得一致,为下一步开展家园合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1.改变沟通方式。我用“1 对 1”“面对面”的形式,见缝插针,利用家长接送孩子时的交流、短信微信等平台途径,千方百计了解孩子在家庭的表现,及时转达幼儿园保教的工作安排,积极创造与家长单独深入交流的机会,真正变成有效的家园沟通。
2.改进沟通态度。我改变以往喜欢以教育专家的心态与家长交流,将家长摆在平等位置,建立平等对话、真诚沟通的氛围,注意在沟通的时候要听取家长的意见,强化老师与家长之间的合作意识。
3.优化沟通内容。在与家长沟通时,我有意将与家长的交流引向深入,结合孩子们的行为特征来探讨孩子的学习发展需要,共同寻找孩子生活中的教育契机,引导家长发现孩子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学会尊重每个孩子的个体差异,不对孩子的发展要求提出划一的标准,在帮助家长认识孩子的同时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在家园共育工作中,教师和家长分工不同,不应将幼儿园的保教工作交给家长去做,同时老师也不能代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因此组织策划家园共育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比较聚焦的主题。
根据《指南》要求,老师必须要以儿童的视角,协调幼儿园与家庭教育活动,保持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连贯性。根据幼儿成长特点,幼儿的习惯需要在长期的统一的要求环境中逐步培养,需要家长同老师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家园共育活动,要将重点放在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上。
老师与家长对孩子共同的爱是打动人心的。在实践中,我开展了赏识孩子的家园共育主体活动,举办了赏识孩子的家庭教育沙龙,帮助家长认识赏识的本质,帮助家长正面认识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帮助家长树立幼儿是积极主动学习者的观念,要注重保护激发幼儿的求知欲和兴趣,同时也要对家长在家园共育工作里面的努力予以及时的肯定,在每天接送孩子的阶段,见到家长都要夸一夸孩子的进步,肯定家长作出的配合。在对孩子的赏识中,增加了双方情感,推进了家园共育活动向深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