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凤 蔡勇斌
毕业生是否顺利就业是验证高职院校教育成效的一项关键指标,就业前的顶岗实习是对高职院校毕业生最严格的一次“质检”。高职院校对学生的“质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讲,高职院校对学生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质检”,如入学的心理测验、体检和军训等身体素质测验,每个年级的品德、学业和社会实践等综合测验,毕业季的顶岗实习检验等。其中,毕业生的顶岗实习检验则是相对最严格的“质检”。狭义上的“质检”则主要指高职院校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其与毕业顶岗实习的整个流程紧密相关,包括顶岗实习前的计划方案是否科学、是否规范,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实时监督与指导,以及顶岗实习临近结束的及时反馈等。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质检”通过则意味着毕业生顺利就业,若“质检”未通过,则反映出毕业生就业的障碍。因此,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要严把“质检”关。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用人单位岗位的实际需求调整变化的。如果说毕业生顺利就业的用人单位是高职院校的下游客户,那么毕业顶岗实习的单位则是高职院校的“准客户”,相应的,高职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则是产品或服务“说明书”。毕业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准客户”对高职院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其评价指标主要从毕业生的岗位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展开,评价指标同产品或服务“说明书”的规格、性能是否相符,或者说“准客户”对产品或服务有哪些其他的需求,都需要增进高职院校与“准客户”的持续沟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满足“准客户”所代表的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因此,高职院校需通过顶岗实习的方式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动态修订。
高职院校招生是“入口”,毕业生就业是“出口”,高职院校顶岗实习为校企合作平台的搭建提供了捷径,进而推进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顶岗实习的毕业生找到合适的企业,在实习直至转正后,不断提供与高职院校专业相关的实习机会、教学基地和实践导师等资源,持续深化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逐步形成教学—实习—就业—教学改进的良性循环。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形式之一,反之,高职院校顶岗实习也是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的桥梁。
鉴于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就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校企合作平台的搭建等诸多方面,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务必密切关注顶岗实习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结合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访谈、顶岗实习单位负责人的多渠道沟通,以及顶岗实习毕业生的自我总结,发现顶岗实习对毕业生职业素养和通用能力的提升产生很大的作用,但仍存在顶岗实习的专业技能薄弱、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等各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前的认识学习和跟岗实习不到位。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是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有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不同形式。不同形式的实习之间关联紧密,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不同的实习形式关联分析,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存在递进关系,即顶岗实习是在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到位的基础上开展的。在高职院校专业实践中,工科类专业即使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明确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但是基于技能较强、实习基地相对稳定,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较大等现实缘由,顶岗实习和就业都相对比较理想。但文科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也没有明确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而且文科类专业更多是软技能,技能专业性相对较弱、实习基地接收实习生的数量有限、劳动力市场也存在不确定需求,因此,文科类顶岗实习专业对口性相对较低,甚至就业也受到一定影响。
2016年7月和2018年1月,教育部公布了首批和第二批《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明确了高等职业院校109个专业(类)的顶岗实习标准,就专业顶岗实习目标、时间安排、实习条件、内容与要求、考核评价、实习管理等提出基本要求。该《标准》对高职院校和用人单位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具体落实方面,高职院校参照《标准》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但用人单位这一主体迟迟没有就顶岗实习采用行动。同样,诸多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没有就顶岗实习标准进行沟通,更没有就顶岗实习标准达成一致认同。究其原因,不仅仅涉及高职院校的资源支持、用人单位的政策支持,还存在社会对高职教育的认识偏差、对高职毕业生就业的关注程度不够等因素。此外,还有类似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尚未有明确的顶岗实习标准,教育部或行业都没有给予规范的标准或说明。
毕业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部分学生的个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一方面,尽管《规定》中有明确规定顶岗实习要签订三方协议,但学校提供三方协议,实习的企业又有实习协议,内容条款方面(如住宿条件、报酬支付、工作时间及实习保险等)会有些出入,在没有重大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的协议都是有参照性的,万一有重大事故发生,高职院校和实习单位又会出现互相扯皮的现象。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为了提高就业率,就督促学生实习,毕业生迫于压力找熟人签订“虚假”协议,即不存在事实的顶岗实习,这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及实习单位都是不利的,其关键还是高职院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不明晰,没有就顶岗实习的三方协议达成共识。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效果如何,是以高职院校专业指导教师评价为主,结合实习企业顶岗负责人的评价,以及顶岗实习学生的自我总结进行综合评价。针对顶岗实习,《规定》中明确职业院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就实习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考核方式和标准,也明确就实习相关资料(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检查记录等)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明确三方各自的权重,更没有细化评价指标。工科类专业院校(如汽车机电专业类)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其顶岗实习由院校统一安排,管理相对规范,评价指标体系也比较健全。但文科类院校更多是毕业生自行找单位实习,实习考核的各项指标都不规范,更多是定性指标,没有明确的操作性定义。
针对上述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存在的认知问题、管理问题以及评价指标和标准等问题,需遵循系统化管理原则,高职院校顶岗实习需进阶管理。下图为顶岗实习进阶管理图。
毕业生就业情况一直是高职院校的关注点,甚至是“痛点”,针对该“痛点”的一剂良药就是将实习系统化,即遵循《规定》中的进阶实习: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形成良性循环。要认识到,在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认真组织落实的前提下,顶岗实习甚至就业才能够避免成为“烫手山芋”。考虑到高职院校扩招的宏观环境,依托国家对职教改革的政策优势,构建实习系统,具体可从高职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等制度建设着手,结合专业技能训练的进阶条件,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系统规范的实习文件,将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就业有效衔接,顶岗实习单位和就业单位对毕业生形成良好评价,进而深化校企合作深度,为又一轮的认识实习和跟岗实习提供资源。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要求校企双方进行持续的沟通。一方面,就顶岗实习生的权益保障明确三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顶岗实习进行规范管理、动态管理、实时监管,对此可以借鉴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各种App或小程序,或类似“粤省事”网络平台,开发高职院校、实习单位和顶岗学生的三方综合管理平台;另一方面,就高职院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负责人制定相应的文件,以激励其对顶岗实习生的指导和管理,促进高职毕业生由人力资源转向人力资本,为校企合作赋能增值。如实习单位负责人可以将顶岗实习指导后的实习生留存率同其个人绩效挂钩;院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可以将其指导学生的就业情况同个人年度考核关联起来。
要健全高职院校顶岗实习评价体系,需以“育训结合”为原则,综合考虑顶岗实习前的动员工作、顶岗实习中的学生表现和实习后的实际效果。针对三方主体的权责利设定评价权重,紧密结合实习岗位的职责要求选择评价指标,并就选定的指标细化,进而就细化指标界定其操作性定义,以降低顶岗实习评价的主观性,提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注意的是,顶岗实习评价体系尚需与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相结合,参照标准但不局限于标准,更多参照劳动力市场对岗位的现实要求进行评价。
高职院校顶岗实习岗位更多指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岗位,毕业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得到一定的教育,但基于企业的功利性比较强,毕业生的德育尚需进一步加强。因此,尤其针对专业技能偏弱的文科类高职毕业生,可以选择非营利组织或社区组织等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引导毕业生形成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对就业岗位形成相对准确的预期、为岗位后续技能的提升提供动力,尤为重要的是,德育水平得以提升,在毕业生社会化角色的转变中,形成为社会贡献自身力量的正确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