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防御型治理”到“控制型治理”
——山东P县疫情防治经验初探

2021-01-29 18:52王华凤施从美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县政府物资防控

王华凤,施从美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一、研究缘起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此次疫情所具有的突发性及传染性,使其在短时间内迅速从全国蔓延开来。2020年1月20日宣布成立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月23日10时武汉封城,1月24日武汉市开启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至此全国各地逐步开启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从新冠肺炎病毒确认人传人,到全国开启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仅一个月的时间,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出台各种应对政策,及时进行封城,山东P县政府也及时做出人员调整。但由于在疫情前期,P县政府对形势的判断不够准确,错过了疫情防控的最佳时期。同时,疫情初期,P县政府信息透明化低,导致大众舆情偏离。部分官员的责任规避行为也造成了疫情信息的“瞒报”。P县作为山东省最大的县,人口众多,人员流动性强。P县政府的消极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渠道的阻塞,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不足,导致P县迅速沦为山东省的“重灾区”。面对急剧恶化的情况,P县政府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及时转变治理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政府为主导,积极鼓励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各基层工作人员大力排查肺炎患者,医院等部门设立发热门诊,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捐款捐物,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防控治理。截至2020年2月底,随着部分省市公共卫生事件等级逐步降为二级响应,P县也开始逐步复工复产。在这种转变的过程中,县政府如何与多元社会力量适时调整符合当地现状的治理策略?如何从疫情初期被动分散的防御型治理转变为“一主(政府为主导)多元(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力量参与)”的控制型治理,值得我们深入探索。因此,笔者追踪了P县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部分工作人员,并进行了深度访谈。

二、文献回顾

2019年底我国爆发了COVID-19(新冠肺炎病毒),此次疫情具有突发性、群体性(传染性)、不可预知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被列为重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面对这种突发性紧急管理事件,政府如何联合社会组织等社会多元力量进行社会治理?西方国家早就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西方学者Jnnifer Wilson认为,在面临此类突发性应急管理事件时,政府应该建立一个完整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市政府和社区等各部门各层级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合作[1]。Eisinger也认为面临紧急突发性事件时,除了要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治理之外,还应建立联邦政府与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应对[2]。Robert认为在突发性紧急卫生事件时,政府的危机决策及政策是十分重要的[3]。Bies认为不仅政府而且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也必须重视。也有学者认为,在政府与各部门的合作中,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是应对紧急突发事件重要一环[4]。中国学者姜秀敏认为在面临此类突发性事件时,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政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知情权、有效地遏制谣言传播及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5]。蒋明敏也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解决突发性事件的重要步骤,但必须将制度、文化建设和行为改进相结合,发挥政府、媒体、民间组织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合力[6]。游志斌以美国第三代全国突发事件管理系统的变革为例,认为突发性事件最重要的是统一行动,即指政府统一指挥,各社会组织及其它各机构共同听从政府协调,提升突发事件的效率与效能[7]。我国社会组织自改革开放发展初始就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政府管社会”、政府做决策,仍然是最熟悉的惯性模式和日常经验[8]。但现今,随着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企业等社会力量的责任感提高,这种“一主多元”的治理格局才是符合我国当下的实际情况的。从2003年的“非典”、2008年的“汶川地震”、2009的“甲型H1N1”到2019年的“登革热”,国内学者虽然对重大紧急性事件中政府的治理政策、策略、方法等研究逐步完善,但对政府与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协同合作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现今,面对COVID-19的突发,我国政府如何在“一主多元”的治理格局下有效控制疫情,其治理方式值得深思。本文以山东P县为例,对疫情防控中P县如何以“一主多元”治理格局去实现“防御型治理”到“控制型治理”的转变进行了初步探索。

三、防御:政府与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分散治理

新冠疫情爆发之初,中央及各地政府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做出政策调整。此次疫情具有的突发性、传染性等特征需要政府准确、及时的治理政策。面对大量的人口流动现状,如何进行准确防控,是P县政府的首要目标。但疫情初期, P县政府的责任规避、疫情信息的不明确、自我保护式的“防御型治理”使其及时性反应能力严重下降。同时,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渠道不足,各主体分散治理,使P县失去疫情防控的最佳时机。

1.疫情信息不公开,网络舆情偏离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把自己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在保证其准确性的前提下,及时准确的以正确的方式对公民公开,以确保公民的知情权[5]。信息公开是解决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重要一环。信息及时公开不仅可以使公民主动积极了解情况并参与到政府的管理中来,保证政府有序高效的政策实施,还可以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及时准确的控制舆情。疫情初期,由于P县政府对于此次疫情的忽视,对于信息的真实性未能及时确认。因此,没有及时做到信息的公开,错过了疫情防控宣传的最佳时期。据P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忆(来自笔者与P县政府工作人员的访谈记录),“当时只是网络上在传播这些消息,我们就没有很重视,更别提去核实了。再说了,当时武汉市政府都没有明确消息,我们天高皇帝远的,也不想去操心,就没有多此一举去核实”。

同时,信息的准确性是防控疫情的必要条件。信息的准确能够提高疫情防控的效率,及时规划防控范围,确保医疗的后续保障,明确各部门的政策调整。但由于P县政府的部分工作人员不够重视、不够专业,对各社区居民的健康医疗信息确定时,没有做到彻底的核实,而且忽视了部分公民的“逃避”心理,在进行疫情人员排查时,没有及时查漏补缺,造成信息的不完善及不准确。这极大增强了疫情的传染力度,增加了疫情的防控难度。P县防疫卫生工作小组某工作人员说:“其实,我们现在也很后悔当时的做法的,当时虽然确定了疫情有传染性,但觉得我们离武汉这么远,也传不过来。政府虽然做出了疫情排查的命令,但是大家工作上带着这种心理排查时也就没有十分认真,社区居民也觉得没必要,因为疫情排查需要问很多问题,居民基本选择逃避,我们工作人员也就做做表面工作。所以导致了疫情信息的不准确,延误了居民隔离的时机。”如今,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受众多。由于疫情初期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准确不及时,造成了网络舆情严重偏离。新浪微博某大V恶意截取P县网站发布的医院救治的现场画面,故意宣扬成大量病人死亡。这段视频在短短一天时间内,转发量超60.7万,严重扭曲了事实,恶意引导了舆论。根据“首因效应”,人们通常对首发公之于众的信息信任度更高一些。因此,P县政府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没有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舆情监测、舆情分析和风险评估,没有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严厉打击借机生事、恶意造谣传谣等行为,使网络舆情被恶意引导,造成了公民恐慌,加大了疫情防控管理的难度。

2.P县政府专业能力不足,协同体制僵化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重要主体,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我国政府的权威性及公信力使人们对于政府解决此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有很高的期待。但从当时来看,P县政府面临两大问题。

其一,P县政府专业能力不足。政府作为政策管理及实施部门,其在调查走访、信息采集、物资募捐、心理辅导等方面与专业社会组织有着很大区别。在疫情初始,各部门工作人员面临大量工作,人力资源严重不足。P县政府职能的有限性导致各部门在疫情防控时,面临很大困难。信息收集及统计不严谨,物资募捐及分发不及时,公民心理辅导能力不够,严重降低了疫情防控的效率。据P县疫情防控小组某工作人员回忆:“我们是政府工作人员,又不是专业的组织机构,信息收集、统计、检索等所需的软件我们都不会用。而且,社会各界的捐赠物资由于我们没法、也没时间去做专业性分工,一些女性物资就一直囤积在那,最后就随便给大家分了一下。对于心理辅导,我们就更不专业了。我们还需别人的心理辅导呢,又怎么会对居民做心理辅导呢。”而社会组织有着专业性工作人员,对于疫情信息的排查和检测拥有丰富经验,且在物资募捐等方面有强大的号召力,比政府更具专业性。但就当时情况来看,P县整体还处于被动防御状态,各社会治理主体呈现分散治理态势。

其二,P县政府协同体制僵化。政府的协同治理主要体现在内部及外部。就内部来说,长期以来的“重稳”思想,使部分工作人员为保留职位、免除问责而在面临协同合作时产生规避行为。P县某政府部门在面对各部门协同控制疫情时,为逃避责任,选择“瞒报”或“漏报”信息,给疫情防控造成严重阻碍。P县政府办某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疫情开始防控时,我们私底下流传着几句话:‘疫情期间,谁出头谁就下来’;‘能瞒就瞒,瞒不住再上报’;‘各部门先管好自己的事,别参与别人的事’”。这种责任感的缺失,主要原因就是P县政府各部门协同治理体制僵化,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所造成的。就外部来说,社会组织在P县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其话语地位就政府部门来说还处于弱势。传统的政府“单中心”管理体制及“官本位”思想,使P县政府处于治理的绝对主导地位。因此,P县政府对于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治理的思想还比较僵化,对其参与疫情防控保持观望态度。正如P县政府某位领导人所说,“一开始,我们是真的觉得,政府才是主体,我们治理就好,我们自己内部各部门去合作,不需要其他组织参与。而且怕社会组织、企业等做出点事,就大肆宣传,从而抢了我们政府的风头”。

3.P县当地社会组织参与渠道不足,参与无序化

“社会组织”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非营利组织(NGO)”“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虽然名称不同,但定义基本一致,都是指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为了特定的目标,使用规范化的手段和结构去实现某一特定目标的组织形式[9]。在中国,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经济类、社会福利类、慈善类和社区社会组织等[10]。经济类社会组织专业性比较强,在应急事件中可以提供专业性信息支持,同时通过社会组织公众号及时传播信息。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在突发性事件中可以更加快速的行动介入,参与到救援与灾区服务中去。慈善类社会组织因其非盈利性、志愿性、自组织性、独立性和公益性等特征使公民对其具有强大的信任度。这种信任度使其更大程度的动员人民捐款捐物,保障物资充足。社区类社会组织最大的目的就是心理辅导以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保护自己。P县在疫情前期,由于当地政府思想僵化,包办思想较强,P县各社会组织面临疫情防控参与渠道不足,造成了无序参与的状态。同时,信息的不准确、不及时,当地政府信息共享机制的不畅通,严重影响了社会组织的专业性援助。首先,经济类社会组织无法确定信息资源,不能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公开,进而影响社会福利类社会组织的社会救助。其次,慈善组织无法根据信息开展募捐,社区社会组织无法与社区居委会做好相关人员信息处理。同时,由于P县政府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沟通不足,通常造成同地区重复捐赠物资,而有的地区一份都没有,造成疫情防控的无序化,影响疫情防控效率。以P县Y慈善组织为例,在疫情开始时,Y慈善组织积极联系各行各业,募捐到了大量口罩及医用物资。但对于各地区医院的情况不了解,在与政府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只能捐到疫情收治人员最多的医院。结果,政府、企业、其他爱心人士全部都把物资捐赠了此医院,而其他医院医疗物资紧缺,最基础的医疗救助都无法保证,影响了疫情救治的效率。

4.当地企业倾向自我保护,参与力量不足

企业作为营利组织,也是社会治理主体之一。疫情期间,P县企业作为治理主体应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面对P县政府的信息沟通不足、信息公开不及时、专业性不足、协同体制僵化等情况,企业的疫情援助变得无序化,最终转变为自我保护。疫情初期,P县各企业组织积极捐款捐物,但由于P县政府及社会组织的分散治理,导致企业在疫情治理中无法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出现了“误捐”“错捐”现象,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疫情物资浪费。其次,P县政府信息的不公开透明,双向沟通机制的缺乏,导致多个企业同时捐给一个部门或地区,造成了物资的集聚。疫情物资捐赠重复,降低了疫情控制的效率。同时,企业作为营利组织,其声誉是其营利的一部分。企业捐款捐物,当地政府没有相应的鼓励及信誉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将会降低,参与力量将会不足。

有企业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企业本就是营利机构,但面对疫情,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也想贡献一份力量,因此急需救助医院信息。但在和(P县)政府沟通过程中,(P县)政府不仅不公开信息,也不给我们提供参与渠道,我们就只能盲目捐赠,就造成物资捐赠中的重复。而且,P县政府对于我们捐赠的物资,不仅不鼓励,还批评我们扰乱了其捐赠计划,这让我们很无奈。”

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面临疫情物资缺乏,县政府管理不善的情况,其“重利”思想逐步显现。部分企业开始大量贩卖医疗物资,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P县部分企业在疫情初期,以高价转卖疫情所需防控物资,口罩、酒精、护目镜、金银花等全部以5~10倍价格出售。对于疫情期间人们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大幅度增涨价格,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P县某商场曾卖出一颗白菜70元的天价,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四、控制:政府与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通力合作

疫情前期,P县政府的被动式防御分散治理模式使县政府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很大的问题,如信息公开得不透明、不及时,协同体制僵化、独立治理,社会组织的参与渠道缺失、参与无序化,以及部分企业对疫情防控责任感的缺失等。这些问题促使P县政府部门及时转变方针政策,在保持政府主导治理的格局下,积极鼓励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主体参与,以“一主多元”的控制型治理,严格防控疫情,做好疫情管理。

1.政府加强主导地位,优化主体分工机制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在疫情防控中起着主导作用。在疫情中后期,P县政府紧急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主要包含应急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组、交通联防组、市场交易管理组、社会随访组、医疗废物处理组、城市建设管理组、社会事业组、经济运行组等10个小组。这些小组协同合作,坚持强化统一领导、突出防控重点、加强疫情趋势和感染病例的研究分析、完善制度机制、严格依法防控、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面对政府职能的有限及可能存在的“失灵”现象,P县政府作为治理主体,紧急转变了策略,在“掌舵”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多元力量参与,最大效率形成“一主多元”的治理格局。

首先,P县政府积极出台保护型政策,使得多元主体能够有效参与。应急保障组和经济运行组在对营利性组织(企业)等做出调查后,紧急出台保障政策(见《关于加强商贸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时期,企业等营利性组织主动参与疫情治理,积极捐款捐物的,按情况给予税收减免。医疗卫生物品生产的企业,主动开工的,给予政策支持和相应税收减免。”同时,对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组、综合协调组做了明确保障(《关于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事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对于疫情期间参与防控工作的社会组织,给予免费专业化培训,同时对疫情期间贡献较大者给予物质鼓励,且对社会组织未来发展出台了明确政策保障。”此外,对于党员组织参与疫情防控,P县县委办公室明确规定(见《关于党员干部冲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干部将在P县党建公众号开设专栏,对各单位上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并将优秀典型向上级党建、灯塔党建推送。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每周进行统计通报,并建立疫情防控考察识别干部情况台账,推荐结果将作为干部培养、选拔、评优、奖惩、调整的重要依据。”明确的政策支持,使政府在发挥主导地位的同时,带动了多元力量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

其次,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做好舆情信息管理。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承担着信息公开的责任,政府的公信力会加强信息的可信度,同时引导人们正确做出防护。为了保证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促使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力量参与疫情治理,P县政府紧急开通官方防控热线,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开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利用留言和互动的方式使更多的人主动参与进来,利用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新媒体的快速传播性使疫情传播更加公开透明化,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企业积极主动与P县政府合作,积极开发信息传播程序和各种专业APP(数字平原、满谦资讯)等使信息更能上传下达,沟通更加便利、透明。

被访P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政府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及时各种APP上更新信息,也回答和统计公民的回复,尽量做到有问必答,公民可以通过这些APP和公众号,及时了解信息,主动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来,社会组织和企业等也会根据我们发布的信息给予不同的支持。而且,面对不实信息,通过各种公众号及时做出回应,减少了公民的恐慌,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政府的主体地位。”

由此可见,信息的公开透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才能使P县政府在疫情治理中以更高的效率完成防控。信息的及时、准确,才能使社会多方力量以更有效的方式参与到疫情治理中来,提高疫情防控的效率和水平。

最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扩大多元力量参与渠道。P县政府在疫情防控初期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体制机制不健全,这对于疫情防控有着严重的阻碍作用。因此,疫情中后期,P县政府调整部署,“该紧的紧到位、该放的放到位”,坚决守住“大门”和“小门”,做好全流程管理工作闭环。一方面,政府积极提供支持,督促医疗机构提升防控水平。全县各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医院,都努力恢复正常医疗秩序,P县政府及时配强配足医疗资源和医护力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全县设置足够数量的发热、咳嗽检测的门诊点,确保所有疑似病例得到及时的检测,然后实施有效隔离。另一方面,积极扩大参与渠道,鼓励多元力量参与。P县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主动开放和扩大了参与渠道,优化参与方式,放宽了条件和标准,简化了程序和手续,方便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同时把社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规定,落实到法律中去,在疫情防控中彰显法治精神,体现法治理念。

2.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保障专业化治理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它所具有的专业性、志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等特征使其在地方治理过程中,具有很大优势。从2003年非典、2008年汶川地震、再到2009年甲型H1N1等重大突发性事件中,其身影随处可见。现今,新冠疫情爆发,P县社会组织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力合作、共抗疫情。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使其在物资募捐过程中,具有很大优势。社会组织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使其在公民心中有很强的公信力,因此在物资募捐的过程中能够最大程度的动员全体人民,积极捐款捐物。截至2020年3月底,P县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共捐款捐物达10万多元,各种医疗物资共5万元。同时,面对政府人力资源不足,专业性缺乏的现状,社会组织积极与政府沟通,主动承担物资管理工作。据慈善组织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我们慈善基金会在了解到政府物资管理现状后,主动与政府联系,主动承担了物资排放、分发、管理、储备等工作,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工作量,提高了物资管理效率。”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人们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焦虑,医护人员、医患、居民等都会出现严重的心理恐慌。医护人员作为前线医疗保障部队,由于深入一线,身体负荷大,面临患者的死亡与无助,会对自己的职业产生怀疑,长期的负面情绪会形成PTSD(创伤应急后障碍),因此,医疗人员的心理疏导成为重中之重。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使其担负起心理疏导工作,社会各界心理学专家及医生联合起来的心理疏导协会主动与医疗机构合作。对于P县参与疫情一线人员,以其专业性能力,为医疗人员送去心理治疗。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回应:“我们医疗工作人员其实比普通人的压力更大,由于长时间接触病人,很怕自己传染。而且,整天面临人员死亡,心理压力真的到了极致,还好社会组织的心理辅导,是我们慢慢放平了心态,重新投入到抗疫工作中去。”此外,疫情期间,由于新媒体的传播体制不健全,造成虚假信息迅速传播开来,人们长时间接受这种信息,容易造成心理恐慌,这种心理长期得不到治疗会影响身体健康,同时产生情绪干扰,影响正常生活。P县一些社会组织在与各社区居委会沟通后,利用网格化管理的制度,由“楼长”带领,一家一户,一对一上门疏导,传播积极观念,使社区居民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把谣言及时扼杀,使社区居民以更好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社会组织作为服务型、志愿型组织,在面对社区封锁时,主动与居委会合作,承担起居民生活物资购买的工作。社区人口众多,工作人员不足,面对大量的生活物资需求,一些社会组织主动与社区组织合作,居委会收集物资需求信息,由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购买,分发。一定程度上杜绝了疫情的再次传染。一位社区居民回忆称:“为了防止我们感染,每天都是社区工作人员来统计我们需要买什么,然后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买来再给我们送到门口,这样真的有效地防止了传染率。”

3.发挥党组织带头作用,以榜样促进人人参与

党员在人民群众中起着带头、指导作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P县的各级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将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部分党员在疫情防治工作的关键部位,及时建立了临时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人员展开疫情防治工作。P县各级党组织与政府工作人员在吸取前期教训的基础上实施“两张清单”制度,对于党员在此次疫情中的“正面清单”及“负面清单”做出明确工作标尺,以党员促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共同抗击疫情。据此,某党组织领导人给我们介绍到:“所谓正面清单就是我们党员要如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在防控疫情期间如何与政府部门协商合作。负面清单就是我们党员不能做什么和不能影响政府有序开展工作,同时积极进行信息沟通,不做重复性防疫,影响效率。”这种清单制度,保证了党组织工作开展的有序、高效。

P县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严格落实政府“四快”“五到位”要求。党员的带头作用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志愿性等特征对于疫情防控中的地方治理具有重要作用。P县各基层党组织联系社会组织的志愿者结合实际,成立防疫志愿服务队,设立防疫“先锋岗”“责任区”。借鉴完善“胡同长制”“楼长制”等做法,统筹做好上级政策宣传、防控知识普及、舆论引导、登记点值班、分片包户责任落实、入户信息摸排、帮助重点人员购买必要生活用品、公共区域卫生消毒、垃圾清运、群众聚会劝导等“十项服务”,确保县不漏乡、乡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据某基层党员回忆:“在做防疫工作的时候,我们虽然带头参与其中来,但人力不足,专业性不够,很多事情心有余而力不足,幸好我们主动与社会组织合作,才能及时做好了防疫工作。”

与此同时,党组织鼓励村民志愿者加入。P县村庄众多,党员人数在村庄总人数的比例为“1∶9”。人力资源的不足,使基层党组织积极鼓励村民志愿者加入到防疫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情况精准排查、逐一核实、动态掌握,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城市社区,P县党组织则与社区居委会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报到”“红色物业”和社区网格员作用,积极做好人员排查、舆情引导、科学防控等工作,严格做到了“外防输入,内防输出”。

4.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进防疫主体多元化

在“一主多元”治理格局中,企业作为多元力量主体,在疫情治理中有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疫情,P县很多企业及时转变观念,多企业主动联合,通过政府信息传播机制,在保证信息准确的同时,及时捐款捐物,为医疗机构的后方保障奠定了基础。据统计,从2020年2月1号截至笔者发稿前,P县各企业捐赠医疗物资总计135万元,这在极大程度上保证了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需求。而且,生产口罩等医疗物资的企业主动与政府协商沟通,加大医疗物资生产,确保P县防控工作有效展开。同时,随着疫情的逐步控制,各行各业逐步复工复产。在政府的鼓励支持下,P县很多企业主动承担起相关社会责任。

首先,很多企业保留了因疫情延期上岗职工的职位。不同地区疫情严重程度不同,各省市地区人员管理政策不一致,每个人身体健康情况不一样。因此,由于疫情导致的员工无法按时上工上岗,P县企业承诺保留其职位,不给予停职、革职、免职。

其次,对上岗到岗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不得直接上岗。对外来职工,P县企业按国家规定积极做好隔离14天准备,不得直接上岗。同时,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合作,做好信息互通,及时观察员工身体是否健康,做到了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不隐瞒、不漏报。据调查发现,P县企业联合起来与各社区实行“通行证+健康码”管理。这种做法使社区居委会和企业双方信息互通,能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积极做好防控工作。

最后,企业与专业性社会组织合作。疫情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员工心理一直处于亚健康状态,为保证员工的心理健康,P县企业主动联系专业性社会组织,及时做好心理辅导,消减消极思想。据某企业员工说到:“我们公司积极与X专业心理辅导组织联系,在我们公司提供专门空间给我们做心理疏导,一开始我们很怕过来工作,情绪一直很低落,怕自己突然被传染。但现在,在社会组织的疏导下,我们心情好很多,积极备战,做好防疫工作。”企业的积极参与、主动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防疫主体的多元化发展。

五、总结及反思

2019年底我国爆发的新冠疫情所具有的突发性、传染性、不可控性等特征使各级政府都面临着巨大挑战。P县政府及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力量在前期的各自防御、分散治理,使得疫情防控初期的工作面临着很大阻碍。P县政府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直接影响着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社会治理主体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P县政府部分官员的规避行为及其思想意识的僵化造成了外部协同机制的僵化,阻碍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通力合作。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虽然给予捐款捐物,但由于县政府的引导不及时,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逐渐减弱。面对此种情况,P县政府及时转变治理格局,根据本地实际从“分散治理”转变为“一主多元”,各社会治理主体也从原来自我保护式的“防御治理”转变为通力合作式的“控制治理”。“一主多元”的治理格局可以更好地调动各方资源,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可以做到信息共享,资源互置,提高物资配送效率。因此,其他省市各级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要及时转变治理方式,保持政策调适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传统的“上传下达”体制及“官本位”思想,使部分地方政府“单中心”治理思想严重,这造成了局部地区紧急事件管理的效率低下。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社会组织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去”。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等特征被视为新时代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主体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因此,面临此次疫情,各级政府如何打破传统政府管理格局,积极引进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形成“一主多元”格局,实行各主体协同治理,成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在“一主多元”的治理格局中,如何确保政府主导和多元社会力量的协同合作不重蹈P县疫情初期防治几乎失控的覆辙?社会组织及企业等多元力量如何保持其应有地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将会如何发展?这些问题值得去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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