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洁梅 唐冰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兴网络技术以更加多样的面貌展现在人们面前,我国网民人数不断增多,选择也更加多元化。微信、微博、知乎等各种平台的自媒体不断融入我们的生活,参与消费者接受、生产、分享网络信息的各个阶段。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在2019年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1.2%,较2018年提升1.6个百分点。随着5G时代的到来,我国手机上网人数仍然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自媒体在信息接受、分享的过程中将逐步占据更大的比重。网络技术的发展也给企业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便利,从博客、微博、QQ空间到知乎社区、微信朋友圈,网络谣言的传播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形成全面覆盖。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网络谣言的产生与发展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给人民、企业的健康发展都造成了严重损害。2017年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当家人宗庆后在参加媒体的两会访谈节目被问及企业困难时表示:“我们没有什么其他的困难,最大的困难就是网络谣言。从2014年开始,说我们的营养快线、爽歪歪是用避孕套做的,一直说到白血病和肉毒杆菌。(这些谣言)传播了1.7亿次。原来我们的营养快线可以卖4亿箱,现在销售1.5亿箱。”大量的网络谣言肆虐,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企业针对网络谣言的应对工作刻不容缓。
自媒体作为一种发展的大趋势,对人类社会影响巨大,不把握“自媒体”这一背景,就很难分析出网络谣言的新内涵。丹吉尔默于2001年首先提出了自媒体的概念,他将新媒体的发展概括为以下3个阶段:1.0是指平面媒体、广播等传统媒体(Old Media);2.0是指在新技术支撑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报、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新媒体(New Media);3.0主要是指以博客、微博、个人主页、即时通信工具等构成的自媒体(We Media)。①靖鸣、张朋华:《自媒体时代“拟态环境”的重构及其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9年第8期,第71—75页。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把自媒体当成一种个人或者组织发出自己声音的平台。从狭义层面上理解,自媒体是“个人借助互联网技术平台通过点对点或者点对面的方式将信息进行采集、过滤、加工并传播给他人的个人化媒体”。②张爱军、刘姝红:《自媒体的政治传播功能研究》,《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7年第12期,第66—72页。在自媒体环境下,网络信息传播的便利性使谣言对企业的危害更加巨大。面对严峻的形势,企业应该更加重视网络谣言传播的新阶段、新特征,加强针对性的研究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形成社会各界的辟谣合力,从而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网络谣言的研究已经相当丰富,针对网络谣言的定义、原因、传播、危害等都有系统的描述。有的学者对网络谣言的定义提出建设性的科学意见;有的学者对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各个传播层面的应对策略;也有的学者从个例以政府、民众为主体出发进行对策研究。此前的研究大多侧重宏观,研究网络谣言对社会、对经济的危害,而以企业为主体的分析相对较少,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和谣言的不断演变,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谣言治理挑战。企业网络谣言的不断发展不仅会给相应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也会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对其进行系统性的评判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
奥尔波特等指出,谣言的产生是一种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发生的扭曲行为,其用本身的重要性和模糊性这两个重要条件将事实掩盖起来,是一种聚众效益,奥尔波特等还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著名的谣言公式。③奥尔波特等:《谣言心理学》,刘水平等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7页。希布塔尼认为,谣言既是一种扩散,也是一种解释和评论的过程。①[法]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郑若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页。国内外学者大多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谣言进行定义。在心理学领域,最具有代表性的是Allport和Postman的观点,即“谣言是与当时事件相关联的命题,是为了使人相信,一般以口传媒介的方式在人们之间流传,但是缺乏具体的资料以证实其确切性”。②Allport G W, Postman L,“The Psychology of Rumor”, in Joumal of Clinical Psychology, 1974, Vol.3, p.247.在社会学领域,目前被人们普遍认可的是Difonzo和Bordia的定义,即“谣言是一些未经证实却被加以传播的信息,其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暗示环境中可能存在潜在的威胁,能够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警觉”。③Difonzo N, Bordia P, “Rumor, Gossip and Urban Legends”, in Diogenes, 2007, Vol.54, No.1, pp.19—35.本文认为谣言就是一种大范围传播却未被证实的虚假性信息。Difonzo等人对网络谣言的产生以及传播机制进行了以心理学为基础的数学模拟框架研究,计算出网络谣言内在、外在各种构成因素,并针对其产生因素提出了治理策略。④Difonzo N, Robinson N M, Suls J M, et al,“Rumors about Cancer: Content, Sources, Coping. Transmission, and belief”, in Joumal of Health Communication, 2012, Vol.17, No.9, pp.1099—1115.Garett和Danziger 指出,网络谣言的肆虐与自媒体大时代背景下信息传播的特点和传播渠道的多元化有关,并针对深层次现象提出了治理措施。⑤Garett R K, Danziger J N,“Rumors and the Intemet in the 2008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 in Analyses of Social Issues and Public Policy, 2009, pp.65—66.蔡骐从心理学和传播学的视角指出,各类谣言(包含企业谣言)的传播有赖于现代通信工具的飞跃发展。⑥蔡骐:《“非典”流言的传播学透视》,《当代传播》2003年第5期,第32—33页。张雨对微博网络谣言进行分析,提出新技术与媒体结合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⑦张雨:《微博擅长的四种辟谣方式》,《中国记者》2011年第9期,第90—91页。另有学者指出,网络谣言传播的危害程度与其传播覆盖度有关,民众主观上法律观念薄弱是网络谣言发酵的重要因素。结合自媒体时代特征,本文定义网络谣言是通过网络媒介散播的未被证实的具有强烈目的性的言论。
企业网络谣言的发展过程遵循产生、发展、变化和消亡的普遍规律。在社会学家弗朗索瓦丝·勒莫的著作《黑寡妇:谣言的示意及传播》中,谣言的发展变化规律被总结为幼虫阶段、蛹阶段、成虫阶段3个阶段⑧弗朗索瓦丝·勒莫:《黑寡妇:谣言的示意及传播》,唐家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26—129页。,并从谣言在人们心中的潜意识酝酿到谣言宣告诞生,再到快速传播的信息持续爆炸,系统解释了谣言传播的周期性规律。企业的网络谣言面临着自媒体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的特征,企业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可以分为潜在阶段、传播阶段、变化阶段和消失阶段4个阶段。
潜在阶段是指谣言从产生到传播中间的过渡阶段。在此阶段,谣言从一个特定的传播体产生,从基于某种事实的信息发酵变形成为谣言,断章取义、虚假夸张,又增添了大众容易接受、乐于传播的刺激性因素。在新媒体时代,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社会角色就是产生散发虚假信息并制造谣言的人群。作为虚假信息散布的人群,造谣者基于各种考虑散布虚假消息,误导广大民众,掩盖真相,以达到某种目的。
随着企业网络谣言在QQ空间、微博、知乎等自媒体上不断传播,接触到虚假信息的人群基数不断扩大,这又反过来刺激接收到谣言的人,使得企业网络谣言在自媒体上进一步传播并带上富有感情色彩的个人意见。在此阶段,企业网络谣言的渲染性和欺骗性不断增强,虽然一部分人对谣言持有怀疑态度,但此时的网络谣言已经在逻辑上和情感上占据优势地位,基于对自身切实利益的考虑,怀疑者还是会对企业网络谣言进行复制传播。由此可见,在传播阶段传播谣言的人群不断扩大,带有个人情感色彩的意见和谣言不断杂糅壮大,融合发展,最终形成占有压倒性优势的“大众主流意见”,并且达到传播的顶峰。
谣言发展到这个阶段,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威力,各种版本的谣言也不断爆发,向外辐射,以树状、网络状的传播模式铺展开来。人际交流等非核心的传播方式也参与进来,形成威力更加巨大的谣言传播体系。此时,民众不再对关于企业的谣言本身感兴趣,新的信息不断被添加到谣言中去,个人主观感情倾向占据上风。当网络谣言的传播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不同版本的谣言也逐渐区分开来并占据各自的舆论阵地,此时这些针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谣言被广大群众认可接受,在个别时期,可能还会存在接受谣言的人多于不信谣的人的现象。此时网络谣言的传播已经难以改变和控制,变得“面目全非”。企业想在这个阶段采取措施,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并且此时谣言对企业的危害已经达到不可逆的程度。
随着事件热度的消减,企业采取一定的手段公开事件真相,或者受众素质提升,对谣言的分辨能力增加,谣言的传播速度下降。随着企业辟谣力度的不断加强,网络谣言的传播可以得到控制,这个时期被称为谣言的消失阶段。在此阶段,谣言的危害不断减弱,谣言的传播者也开始认真审视自己之前所相信的言论,真相出现并被人们普遍接受,直至网络谣言完全消失。企业网络谣言遵循周期性规律,总有破除的一天,但是谣言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则无法挽回,其中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名誉损失、人才损失等。
1.辟谣语言接受度低
企业应对网络谣言时存在的一个难题是辟谣反而易使广大群众更加接受谣言。这种情况在心理学上叫作逆火效应(Backfire Effect),也叫回旋镖效应(Boomerang Effect):相对于辟谣语言,普通群众最先接收到的是谣言,谣言在其心中已形成了认知,当辟谣与人们的固有信息相矛盾时,群众可能会因此更加坚信谣言(即固有认知)。所以传播范围广的谣言会利用民众的心理,让谣言与其情感偏好相符合,让人从内心深处认同,而之后任何的反驳证据都会被看作是对自己的否定和挑战,激发人们内心深处的自我保护机制,让人们更加坚信谣言。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关于滴滴打车平台不顾《劳动合同法》变相裁员,不顾广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状况,甚至歧视湖北籍员工的谣言甚嚣尘上。虽然官方平台亲自辟谣,但是该谣言仍被大部分恐慌的人群所接受并传播。疫情下的滴滴平台事件只是当前企业网络谣言的缩影,很多企业在面对网络谣言时,虽然自身已经竭尽全力地辟谣,但仍然被一部分群众认为是欲盖弥彰,是欺骗民众。这其中不乏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和一部分人别有用心的危害性行为,但是基数更加巨大的信服和传播的普通群众才是谣言传播最主要的力量。
2.处理谣言时滞问题
在一些情况下,企业应对网络谣言态度消极,采取“冷处理”的措施,等事件热度降低,再将真相公布与众,但往往此时谣言已经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越是重大的突发事件,越是看似逻辑缜密、思路清晰的事件越容易促进谣言的传播。新媒体不断发展,信息的传播渠道越加广泛,对于一些重大问题,企业越是采取“冷处理”方式,试图在降低事件热度之后再进行辟谣,谣言的传播也就越迅速。
企业在谣言传播初期不采取辟谣措施是担心逆火效应使企业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但是当谣言四起,声势浩大,群众已经被个人情绪所左右时,企业打算在谣言消除之后再采取应对措施,那时必然是为时已晚。2014年娃哈哈集团的营养快线产品被谣言传播者捏造成可以导致白血病时,企业并没有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让谣言传播了很长时间,随后产品是由肉毒杆菌所制等多个版本谣言流传度更加广泛,相关谣言被传播共计约1.7亿次,给企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人民日报》曾发文称:积极曝光危害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不会更加危害社会,最可怕的是主体的缺席和沉默。这同样适用于企业处理网络谣言。
3.资本影响下产业化发展趋势
在一部分企业眼中,网络谣言是他们进行商业竞争的必要手段,对同行或者竞争对手进行污蔑、诽谤,再注入资本运作把言论扩散出去是他们惯用的伎俩。康师傅“水源门”等事件的发生一再昭示着一些企业的道德下限。近几年来随着新媒体的发展,部分谣言的传播更加模式化、产业化,后面隐藏着相应的利益产业链,获利的是部分企业和流量催生下的新媒体从业者,受害者是相关企业和消费者。上游“源头”制作出一条条谣言,下批大量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营销公司开始接单,利用微信营销号和微博大V等大肆传播,一些产业链中端的发布者以此赚取流量费用和广告费用。2018年在网络上流行的“塑料大米”“人造鸡蛋”“塑料紫菜”等关于群众最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谣言,其背后都有资本的力量在推波助澜。自媒体时代催生出传播企业产品谣言的又一渠道——短视频平台,短视频的盛行让普通民众辨别谣言的难度日益加大,全链条、立体式的网络谣言产业链正逐渐铺开、展现在企业面前,企业面临的挑战更加巨大。
1.易被煽动
在企业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之后,由于企业的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等原因,普通民众因对信息掌握得比较少,面对某些捕风捉影的片面言论或者颠倒黑白的谣言,往往被偏向性的言论带偏,从而相信这些与自己的猜测幻想相符的言论。当恐慌心理占据上风时,普通民众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便去填补那些不完善的信息并进行二次传播。在2019年末国家遭受新冠疫情时,一篇名为《拼多多捐款一元的“真”相》(实际拼多多捐赠一亿设立抗疫基金,并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的文章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事逢国家危难,民众恐慌悲观的情绪占据上风,此时所有企业家的行为都被民众放在了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审视,网络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众对某些企业的固有印象散布谣言,煽动网民情绪,恶意抹黑企业。面对此类迷惑性较强又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消息,民众缺乏辨识度,并且在二次传播的过程中加入自己的“创造”,造成谣言更大范围的传播。事件所反映的社会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仅对企业造成恶劣影响,也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影响其判断。
2.破坏性大
传统谣言通过传统网络传播或者口头传播,其传播范围受地域性、时间性等限制,传播速度较慢,经过时间的流逝可能会消失。在新媒体时代,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谣言对民众的危害更加巨大,一则不实消息的大范围传播快的话只需要几个小时,让人难以招架,消息的真假也更加让人难以判断。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网络谣言的“逻辑性”和“科学性”增强,其中不再是单一的指责与污蔑,而是会添加一些类似“科学”的言论让人们更加信服。看似“科学”的谣言、更加专业化的术语,使人们更容易接受,并认为这便是企业想要掩盖隐瞒的真相,认为这种显得更加专业化的语言更接近真相。2015年,万达曾因一篇标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起诉“顶级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索赔巨额赔偿金。该篇文章一经发表,大量普通民众转发,并坚信文章中毫无经济学基础和科学性的言论代表着企业金融方面的最新科研成果。这种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会破坏企业形象及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因为其虚假逻辑、伪科学而危害普通民众的基本判断,破坏学术的科学性。
3.源头难查
自媒体的不断发展完善了六度分隔理论,把成千上万的陌生人变为可以在在线社区、论坛等地交流的相熟之人。每个人都可以在同一聚集的软件或者在线论坛上发表言论,同时也接收着他人传播的信息,交流的便捷性给谣言传播提供了温床。在互动式交流的今天,每个人、每个在线社区或者论坛都可能是网络谣言的源头,谣言也会随着传播群体的二次加工变得距离事实更加遥远。每个自媒体平台都拥有带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生态系统,也拥有部分黏性很高的用户,但是谣言的传播可以跨平台、跨社区,随着谣言传播过程的深入,查证其源头变得十分困难,这给企业的谣言防治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部分网络谣言的传播源头为了吸引大众的目光,将谣言内容与权威机构相“结合”,拼凑成为易被民众相信的权威发布,增加了谣言治理的难度。
1.忽视对重要信息的公开
网络谣言传播后企业采取的辟谣措施有时不被人们所接受,究其原因,是企业日常的信息公开制度不够透明,容易引发民众误解。当前社会的信息日益透明化,任何微小的举动都可能造成巨大的风浪。自媒体的准入门槛较低,自由程度较高,企业对有关信息的“保密”或者遮遮掩掩,很容易制造联想并产生假新闻。以微博为例,2016年微博企业账号数量高达130万,粉丝覆盖量达5.9亿人,大多数企业把微博作为广告投放、品牌活动的重要阵地却又不十分重视信息公开、舆情监控等。有的企业在微博上进行网络舆情监控时对涉及民众重点关注的敏感信息往往不作解释或进行正面回应,这种由于某种保护目的而进行的信息隐瞒往往就成了某些谣言的“放大器”,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 缺乏对传播的客观认识
企业处理谣言存在的时间差会使谣言发酵,使谣言的处理解决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客观分析网络谣言的各个传播阶段,对网络谣言的阶段性特征把握不到位,从而不能在每一阶段采取正确的措施,造成了网络谣言的肆虐。这种情况还可能会造成一些流传时间很长的谣言在多年之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遵循潜在阶段、传播阶段、变化阶段和消失阶段的周期规律,不能正确认识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就无法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自媒体时代下谣言传播的范围广、途径多、存在交叉性等特征给网络谣言的治理增添了难度,对企业预防监测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部分企业丧失底线
企业网络谣言发展到如今阶段,日益模式化的同时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2017—2018年食品安全谣言甚嚣尘上,以“塑料紫菜”事件为例,尽管专家和政府及时辟谣,但还是对福建、广州等地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有媒体称仅福建一地就损失上亿元。部分竞争对手或者别有用心的企业是此类事件的“总推手”,他们在商业竞争中利用夸张、歪曲的加工方式,模糊事件本身的原貌,频繁使用“致死”“有毒”等负面刺激性语言,愚弄公众,对相关企业进行恶意抹黑和打击,充斥着“网络水军”的公关公司也因为有利可图逐渐发展壮大,不问真假,不问道德,完全不顾给企业和大众造成的损失。这类恶意的网络谣言事件屡见不鲜,圣元“早熟门”也是其中一个例子,昭示着相关企业底线的缺失。种种事件表明,在当前商业竞争模式的不断改变下,企业谣言的散播被当作是一种“正常”的公关手段,其目的是获取更多的企业利润。
1.意见领袖失范
在传统舆论中,意见领袖作为被大多数人所追捧的高素质、高信服度人群,能够积极地传播辟谣信息,向民众传播正能量,往往对谣言的消灭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企业网络谣言中,大众所接受的信息是其所熟悉的,甚至是与其个人猜想的信息重合的,因此,民众会出于自己的经验、感受、情绪等个人主观因素选择性地接受信息,此时传达正面信息的意见领袖的作用就会被弱化。另外,一些草根力量的“网络推手”,例如微博大V、个人微信公众号作者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他们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会为某些机构或企业发布不实信息,抓住民众的普遍心理在网络上兴风作浪,躲在网络背后推波助澜,给社会、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2.产生源头多样
奥尔波特等提出了谣言产生传播的经典公式,该公式同样适用于自媒体背景下的企业网络谣言。奥尔波特等指出谣言的扩散与事件本身的重要性和模糊性相关,①蔡骐:《“非典”流言的传播学透视》,第32—33页。用公式表达就是:R=I×A,其中,R表示谣言(Rumor),I表示重要性(Importance),A表示模糊性(Ambiguity)。奥尔波特的这个公式生动地指出了谣言传播的特点:第一,谣言围绕人们关注的问题发生,企业由于生产人们所需要的产品,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容易为人们所关注;第二,信息具有模糊的特性,容易引发民众的猜想。在企业网络谣言产生的源头,民众对时间的关注和信息的不完善就显得特别重要,造谣者发布谣言的时间点会选择在受众对事件关注度的波动曲线的最高点,在信息的捏造方面,也会选择模糊性、违反常理的点来加工以吸引大众眼球。企业网络谣言的传播热度与源头的多样性有极大的关系,这样的特征就使得每个人都可能是企业网络谣言的散布者和传播人,传播渠道多样,源头极难查证。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自媒体不断发展的今天,通过各种移动终端,民众可以随时随地获取到企业信息,也可以随时散布自认为正确的信息。在企业面对谣言危机时,真诚有效沟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有效的公开和真诚的沟通可以缓解民众疑虑,减少矛盾,也可以为企业争取调查时间,以便企业制定更加周密完善的计划来处理危机。
要加强信息公开,企业就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一整套科学的预警体系来随时监控谣言的动态,并及时给民众作出回馈。在信息公开和回馈的过程中,要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官方通过合适的途径向民众公开能增强信服力,增强民众的信任度。遏制谣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及时公开,绝对透明。另外,企业与外界的沟通和信息传递要在谣言传播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在每一阶段都要及时发布信息,一直到最后谣言解除,也要及时向民众通报事件始末,只要这样才能减少谣言在各个阶段变化、增强的可能。
2.建立谣言监测体系
企业对谣言的处理存在时滞,往往是因为没有科学把握谣言传播各个阶段的特征,没有建立谣言监测体系,从而没有正确认识关于自身的谣言。企业应建立专门的预警监测体系,负责收集信息,监控网络舆情及其他媒体的报道动态,强化企业自媒体平台的舆情监控功能,不再只是把自媒体平台当作广告投放的地方。在自媒体时代,大量的碎片化信息和先进的技术增添了谣言的威力,使其传播变得更加复杂,主要体现在内容和传播载体上。自媒体公众号丁香医生在新冠疫情期间发布的辟谣专栏就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传达了科学的信息,同时也降低了民众的恐慌。企业应建立完备的谣言监测体系,分出专门的职能部门或人员来监控网络上的舆情动态,并加以分析评估,判断识别谣言爆发的征兆性信息,认真分析其来源及出处,在谣言传播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于已经爆发但是并没有造成毁灭性损害的谣言,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启动较高级别的危机应对方案,尽全力把损失降至最低。谣言监测体系的核心应该是早发现、早重视、早汇报、早处理,只有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并重视其运行,才能尽量减少谣言对企业造成的损失。
1.科学对待谣言
民众是网络谣言进一步发酵扩散的传播人。以新冠疫情下企业无端裁人的谣言为例,受众在看到与自己生活相关联的谣言后容易产生代入感,另有个别人存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娱乐心理等,就容易导致谣言的大范围传播。全面提高公民的素质,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养。若民众都有判别言论真实性的科学素质,且道德水准较高,就不会对谣言进行二次传播,那么谣言传播的威力就会降低;面对人云亦云的谣言时,每个人心中都有对客观真相的追求,谣言就会不攻自破。
2.理性分析谣言
关于企业的网络谣言经常是漏洞百出,但是有些民众还是会不假思索地相信它,这与他们缺乏理性思维或者存在一些极端情绪有关。生活的重压、阶层的难以跨越催生了个别人的怨恨、愤怒、嫉妒等负面情绪,这些人就会出于自我保护或其他目的用审视怀疑的眼光看待事情,网络也成了他们情绪宣泄的“垃圾桶”,理智的声音逐步被掩盖。民众在面对铺天盖地的假新闻和短暂刺激性的信息时,不要有人云亦云的从众心理,也不要把生活的苦楚通过在网络上对一些人或者企业进行抨击、恶意报复来表达。如今,“集体失控”的缺范现象时有发生,从“拼多多应改名叫拼夕夕”到新冠疫情期间对各个企业捐款额的谣言,对此,普通民众一定要有自我判断能力,保持定力和理智,让自己生活更美好的同时也令网络谣言失去传播的动力。
3.从根上源治理谣言
“正义和自由互为表里,一旦分割,两者都会失去。”福尔克曾这样说。言论自由同样如此。自媒体时代下的网络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平台,接受不同见解、不同立场的言论,充分重视每一个人观念的表达,但是网络绝对不是法外之地,刑法规定发帖造谣被转发500次可被判刑,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违反社会治安法。我国对网络相关法律正在逐渐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管理力度、对谣言的打击力度。民众在生活中也应该拥有自己的道德准则,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并承担义务,协助政府部门打击谣言发布者、谣言散布黑色产业链缔造者等不法分子,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自媒体的发展给民众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同时也使网络谣言的威力更加巨大。企业网络谣言因时空的便利、传统意见领袖作用减轻、民众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而形成了日益难以防治的现状。笔者针对自媒体时代下企业网络谣言的相关问题,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企业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及现状进行总结,分析成因并提出应对措施。企业网络谣言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正视,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网络安全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自媒体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背景,把握网络谣言的新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