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慧
英国文化理论家托尼·本尼特是当代文化研究理论的代表性理论家,他早期在英国从事文化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批评研究,是当代英国文化研究的领军人物。托尼·本尼特在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化研究中出色地坚持了批判性反思的实践立场,对英国文化研究与英国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的发展曾经起过重要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托尼·本尼特的文化研究理论与观念发生了一定的理论转向,他从英国来到澳大利亚,开始从批判意义上的文化研究理论转向具体的文化经验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开始关注博物馆与文化政治、文化政策与文化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写下了《文化:改革者的科学》《将政策引入文化研究》《博物馆的诞生》等一批重要的理论著作,并在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开展了实际的研究工作。托尼·本尼特将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进一步融入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背景与现实,结合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开辟了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新的理论与经验图景。
在文化研究理论中,英国伯明翰学派以来的文化研究与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研究已为学界所熟识,这两种文化研究理论模式的具体特征与价值也常常被区别对待,在肯定工人阶级文化经验与批判大众文化意识形态的理论分野中,文化研究所取得的实绩是将文化研究的理论与观念进一步引入社会现实,在充分的社会现实语境的剖析中展现文化研究的力量与影响。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理论与方法,也是文化研究引人注意的重要原因。由于伯明翰学派和法兰克福学派广泛的影响力,它们的文化研究的理论模式一直以来都被人津津乐道,但社会文化在发展,文化研究也在发展,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仍然在不断催生新的理论模式与经验,托尼·本尼特所开创和代表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就是如此。
20世纪80年代末期,托尼·本尼特把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传统与方法带到了澳大利亚,结合澳大利亚的文化现实,积极开展新的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托尼·本尼特在这一时期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可以说是他学术生涯中新的起点。他在这一时期不仅从事与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相关的文化理论,更有在澳大利亚本土文化研究中的积极的文化实践。本尼特到澳大利亚之后,创立了格里菲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所,关注文化与媒体政策之间的关系,其主要工作是“与地方及全国性行政部门或者准部门建立形式多样的合作或者顾问关系,通过组织研究、出版及召开会议等活动,切实参与关涉澳大利亚博物馆、艺术、电影、语言与教育政策的政策制定”〔1〕。本尼特还积极开展文化政策、文化治理、博物馆与政治等综合文化研究,结合澳大利亚的文化社会语境和现实社会需求,在文化政策与文化治理的层面上开展了很多具体的实践工作。从根本的层面上看,托尼·本尼特不是一个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文化产业研究者”,也不是单纯为政府层面制定政策和提供咨询的“文化政策咨询家”,他在从事澳大利亚文化研究和文化政策论争的过程中,仍然强调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发展与现实延伸相结合。托尼·本尼特曾说:“我所说的文化政策论争在以下两个方面是富有成效的:第一,至少在澳大利亚语境中,在促进文化研究机构知识分子和文化管理机构知识分子的合作方式的新发展中,政策论争起了重要作用。政府要努力回报纳税人对它的支持,这也与人文学院中的普遍要求结合起来。第二,虽然我的主张不会得到文化研究领域中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但获得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支持,尤其是我正确地分析了目前环境的变化时,情况更是如此。政策论争是文化研究中已然显现的两种分离倾向的症状表现——接受改革计划的倾向和坚持革命与抵抗的倾向。政策论争是对这种分离的进一步催化,政策问题目前已在文化研究中得到了中肯的认可。”〔2〕
托尼·本尼特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既是以澳大利亚社会与文化为对象的研究,同时也是在这种对象研究中展现出新的文化研究理论模式和方法的研究。托尼·本尼特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理论与方法有着不同于英国文化研究和德国法兰克福学派文化研究的特色。澳大利亚作为与英国有同源关系的英语国家,在文化上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但从澳大利亚历史以及特有的地缘文化特殊性上看,它的文化又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澳大利亚文化深受流放制度的影响,在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之后,英国不再向北美殖民地流放罪犯,转而流向广阔的澳大利亚,从18世纪后期开始,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了六处殖民地,其中五处为流放犯人的地方。流放制度直接导致澳大利亚在文化上的自卑。在文学表现上,澳大利亚白人的笔下,这片土地历史上充满着脆弱和灾难,缺乏活力。1901年,澳大利亚联邦成立,在接下来的半个多世纪里,澳大利亚奉行的是所谓的“白澳政策”,即对非英国、非白人的文化采取完全狭隘的、或排斥或同化的政策;对于临近的亚裔移民,则采取驱赶与排斥的态度;对土著人采取同化政策,产生了具有悲剧色彩的“被偷走的一代”①指的是1910年澳大利亚通过的一项政策,以改善土著儿童生活为名,规定当局可以随意从土著家庭中带走混血土著儿童,把他们集中在保育所以及宗教机构等处,接受白人文化教育。,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都有描写和体现。如澳大利亚小说家彼得·凯里(Peter Carey) 的小说《我的生活犹如冒牌货》(MyLifeFake)就描写了澳大利亚在“白澳”时期文化政策上的保守特征。进入20世纪中期以来,澳大利亚的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最典型的表现是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这是符合澳大利亚作为一个移民程度很高的现代移民国家特点的政策。这种多元文化政策强调公民在遵守法律和规则基础上具有对等的权利与义务,每个国民享有表述和分享民族文化、语言、宗教等的权利。这一文化政策的实施,推动了澳大利亚文化的巨大发展。以电影为例,20世纪80—90年代,澳大利亚电影人制作出了诸如《鳄鱼邓迪》《疯狂的麦克斯》《钢琴课》《沙漠妖姬》《闪亮的风采》等一批优秀作品,均是宣扬文化多元主义的杰作,这些作品不仅在澳大利亚本土广受欢迎,在国外也是高票房的经典影片。此后,澳大利亚文化日益走向开放和包容,也更加重视文化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1994年,澳大利亚出台《创意国家:联邦文化政策》,首次提出“创意产业”这一概念,并将“创意产业”概念放入政府的工作规划与政策制定中;1996年,澳大利亚政府又出台了《艺术面前人人平等》的文化政策,不断将文化政策引向深入。这些文化政策的实施,成功地使澳大利亚快速而顺利地完成了文化多元主义的进程,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促进了澳大利亚经济,尤其是文化产业、旅游业的发展,增强了澳大利亚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
托尼·本尼特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既重视澳大利亚特殊的文化政治背景,同时又强调在这种文化多元主义的背景中展现出文化研究特有的渗透力和实践影响,在理论与文化实践特征的层面上展现出的是文化政策实践为导向的文化研究,用他的话说就是“对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概念在文化研究中所起的作用的讨论与它在文化政策的修辞和实践中所起的作用联系起来”〔3〕。托尼·本尼特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不像英国文化研究理论那样注重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以及产业工人的大众文化经验分析;他面临的毕竟不是20世纪50—60年代英国产业工人迅速发展的社会背景,而是新的时代背景下文化的阶级性在弱化而多元文化生态正在兴起的现状;也不像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研究理论那样注重大众文化的批判性。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无论是法兰克福学派主要批判的大众文化的策源地美国,还是在新兴移民国家澳大利亚,大众文化的生产逻辑与现实影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很难在文化实践的模式上照搬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托尼·本尼特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是在英国文化研究与法兰克福学派之间探索出了一条特殊的道路,虽然从表面看在理论特色上较为倾向于前者,但托尼·本尼特也深知,离开了英国文化研究的背景和土壤,来到了文化融合和冲突更为激烈的澳大利亚,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也必将发生一定的变化。所以在托尼·本尼特那里,他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从原来的重视工人阶级的文化经验分析、产业工人的大众文化经验研究走向了更为具体的文化经验探究的理论模式,即在理论和经验之间走向现实文化政策和行动的理论模式,或可称之为“文化政策研究”理论模式,这也正是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研究和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在一个新的理论和现实语境中所产生的文化研究模式的更新。
“文化政策研究”理论模式,简要说就是强调通过文化政策研究,关注社会文化机构在文化治理中的参与功能,特别是在文化政策研究方面展现出的广泛的文化参与性、公共性和实践性。这种理论模式的核心内容是强调文化政策研究的价值及其在文化治理中的作用,倡导并强调文化政策实践在文化研究机构中的参与特性,从而实现有效的文化治理。1992年,托尼·本尼特在其重要论著《将政策引入文化研究》中提出并重申了他的“文化政策研究”的基本观念。本尼特认为,以往在“文化研究”的概念中多是强调文化与权力关系的复杂纠葛,因而文化研究常被限定在一种特定的传统或者固定的领域,尤其在英国语境中,文化研究成了一种特定的理论传统或学科。在他看来,“文化研究”这一概念具有用法上的灵活性和实践领域的宽泛性。为此,托尼·本尼特提出了调整文化研究中文化与权力关系的约定形式:
第一,在给文化下定义时,需要将政策考虑进来,以便把它视作特别的治理领域;第二,在这种综合领域,需要根据对象、目标和它们特有的治理技术来区分不同区域的文化;第三,需要明确(identify)如此定义的文化的不同区域特定的政治关系,需要在这些文化的不同区域中发展适当的有针对性的研究方法;第四,需要一种引导学术工作的方式,使它不论是在物质内容上还是在风格上,都可以在相关的文化区域中有计划地影响或者服务于可被视为相同的代理人(agent)的行为。〔4〕
在本尼特看来,文化研究要想真正介入不平等的文化观念领域与文化实践,就不能完全秉持激进的文化批判范式,而是应该在批判与建设的接合过程中,通过积极的文化政策制定,完善文化管理技术,推动文化改革来实现文化对社会的介入。所以他强调:“我想提出,当把文化看作一系列通过历史特定的制度形成的治理关系,目标是为了转变广大人口的思想和行为,这部分地是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实现的,文化就会更加让人信服地加以构想。”〔5〕
很显然,把政策引入文化研究的“文化政策研究”理论模式与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传统有一定的差别。托尼·本尼特说,他是“批判性地从英国文化研究出现的(过去的与现在的)轨道进行接轨来做到这点,目的是明确了它们在哪些方面阻碍了我所勾勒的那种立场的构型”〔6〕。为此,本尼特考察了雷蒙·威廉斯以来的英国文化研究中的“文化”概念,认为自威廉斯以来,“文化”概念限定在对狭义的审美意义而言相对丰富的人类学的意义上,这是雷蒙·威廉斯对文化研究的理论贡献,但我们也忽略了一个现实,那就是在雷蒙·威廉斯的文化概念中,文化研究理论本身就蕴含着治理与文化的关系问题。实际上自雷蒙·威廉斯开始,将文化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人类学含义及其话语范式,已经对当代社会文化进程以及整个文化体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也包含着将政策引入文化研究的目的性要求。所以,本尼特首先是回到威廉斯等人的文化理论,通过追溯19世纪以来文化观念的演变与发展的历程,从中探析文化与社会变革的思想讯息与理论框架,为“文化政策研究”理论模式寻求理论支撑。
除此之外,托尼·本尼特还从现实文化影响的角度阐释将政策引入文化之中的文化研究理论模式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这方面就与澳大利亚文化现实有关了。他强调:“在过去十年中,每个领域的体制或行业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尽管政策对每个领域的形成至关重要,但在某些方面却难以跟上。”〔7〕本尼特列举了澳大利亚一系列本土文化发展中重视文化政策研究的事例,特别强调文化政策研究在澳大利亚社会与文化发展中的延续性及其实践影响。比如1994年,由当时的总理保罗·基廷颁布的文化政策声明《创造性的国家》,就提出要以澳大利亚本土文化政策作为澳大利亚人自己文化实践的依据,并通过它来维系澳大利亚人的日常生活,经过多年的发展,澳大利亚本土的文化政策已经日益成为澳大利亚的团体和个人生活不可分割的参照,这说明文化政策的厘定与文化治理观念的形成在澳大利亚社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96年,澳大利亚又颁布关于文化、艺术和遗产的白皮书草案《我们的全部遗产,我们的全部未来》,其中对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指涉着具有独特精神、物质、思想和情绪特征的动态的总体性,这些独特特征也是一个社会或社会集群的特征,它不仅包括艺术和文字,而且包括随着时代变迁不断发展变化的生活方式、人类的基本权利、价值体系、传统、遗产和信仰。托尼·本尼特认为,这些都表明雷蒙·威廉斯以来的文化研究所强调的文化作为生活方式的理念在澳大利亚文化研究中获得了新的表述方式,即从作为生活方式的文化走向作为社会改革思想的文化,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文化政策。文化政策研究就是要阐明文化政策所表征出来的文化意义及其生活影响,其中隐含的重要信息就是文化政策作为生活方式的内在规约已经开始被纳入文化研究之中,政府的文化政策与文化治理实践开始充分考虑“文化政策研究”模式对文化问题的全新理解,即文化作为一种改革机制正在进入政府文化治理的视野。
英国学者特里·伊格尔顿曾提出,以雷蒙·威廉斯等人为代表的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开创一系列文化研究理论是“文化和社会中的令人难忘的记载”〔8〕。托尼·本尼特是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后来者,但他的理论影响一直延续到他的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过程之中。通过“文化政策研究”模式,托尼·本尼特进一步强化了文化研究的实践特征,并通过与具体文化团体、文化事业、文化机构的联系,将文化政策研究落实到各种文化改革实践的过程中,从而将文化研究引向文化变革的具体过程,展现了“文化政策研究”模式深广的实践意义。
首先,“文化政策研究”模式有效推进了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论传统,在新的文化语境与土壤中开创了一条新的文化研究道路,使文化研究这一理论范式和传统重新焕发生机。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英国文化研究及其伯明翰学派的特殊际遇,英国文化研究理论学派开始走向分化,一批文化研究理论家纷纷选择了不同的理论研究道路。托尼·本尼特对传统的文化研究进行反思,在他看来,传统的文化研究有这样一种理论倾向,即认为文化是一个由政府的对立面运用知识与话语进行抵抗的场所,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文化与权力之间的关系;而在现代社会文化条件下,随着社会文化治理的综合发展与社会现代进程的开启,这种过于强调文化与权力的关系属性的文化研究难以对具体的文化实践形式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由此,他倡导恢复或重建文化研究原本具有的社会关注和文化介入特性,进一步强调文化研究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该扮演一种改革者的科学的角色,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文化研究的实践色彩。
其次,本尼特强调的文化作为改革者的科学的文化研究观念,在对福柯、泰勒、威廉斯等人思想的批判反思中深化了当代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在文化的概念的批判性阐释中,进一步推动了文化治理研究的实践进程。托尼·本尼特批判阐释了福柯和泰勒等人的文化观念,突出了文化作为改革者的科学的特征,提出了将作为改革者的科学的文化纳入文化治理范畴的理论路径和实践策略。泰勒强调文化在社会发展进化方面的功能,提出了文化作为改革者的科学的运行机制,即揭露那些粗糙而古老的文化残余,消除障碍,从而促成社会进步,本尼特认为,正是随着泰勒等人的推进,作为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的文化逐渐成为文化治理的对象和方式。但本尼特在此只是选择性认同泰勒的观念,在他看来,泰勒以及阿诺德等人的文化思想,仍然具有明显的欧洲中心主义与文化等级主义的价值取向,他们不过是用一种虚假的普世主义遮蔽了文化的差异性与等级性,而且他们信仰文化进化论,认为殖民地的文化、工人阶级文化等应该在资产阶级先进文化的引领下,通过文化改革走向进步,这种文化思想显然是本尼特所不能接受的。在这方面,本尼特主张进一步回到雷蒙·威廉斯的文化理论,他认为威廉斯发展了泰勒的文化思想,从更为普遍的立场定义了文化,强调了文化的平等性与民主性,从整体性而非进化论的等级主义立场重新思考了文化,因为威廉斯提出文化分析的目的就是帮助人民辨认出那些文化发展的趋向和过程,从而为“‘人类这个整体全面成长’作出贡献”〔9〕。
最后,托尼·本尼特结合澳大利亚的文化现实,进一步论述了文化作为改革者的科学所具有的文化包容性与多元性价值,这正是当代文化研究实践需要突出的方向,对当代文化研究理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也是目前跨文化研究中正在积极推进的内容。他指出,在白人和澳洲土著之间发展一种基于跨文化理解的互相尊重和宽容的关系,这是文化作为改革者的科学的最好例证,比如:“立法机构允许文化资料被返回给土著保管;为博物馆、艺术画廊和图书馆培训土著职员,以使他们能承担起管理他们的土著收藏品的职责。”〔10〕本尼特还援引了世界文化发展委员会的最新报告《我们的创造多元性》,指出当代文化治理正在朝着“鼓励发展多元文化活动”的方向进步,“就其推动我们的生活方式的创造性多元化而言,这是一个改革主义的文化政策规划,它与泰勒和其他的19世纪现代主义文明的规划的倡导者的普世主义情怀是截然不同的”〔11〕。为此,托尼·本尼特强调了文化作为一种改革者的科学的功能性与改革机制的一致性,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和相对性价值,认为应该秉持多元和宽容的价值标准来探讨当代文化,而真正有价值的文化在于它是否具有宽容的标准,而不是以绝对的标准替代宽容与多元。本尼特说:“如果文化是改革者的科学,它就几乎不可能是准确的,也一定不是中性的。准备启动文化改革机器和如此具体地说明这台机器运转的逻辑和方向的标准内容,是一个有待争论的问题。这里不存在绝对,不管人们如何经常宣称自己为绝对。”〔12〕在当代文化条件下,托尼·本尼特的文化观念可以说正在有意无意地被检验着。当然,文化政策的制定与文化治理,都需要某种价值标准做参照,本尼特似乎并没有指出什么样的文化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共同文化,才是文化治理所要依据的标准,在这方面他同样犯了雷蒙·威廉斯当年所提出的“共同文化”的错误。但他提出了文化建设中宽容与多元的标准,同时希望文化知识分子积极关注和参与文化政策问题,并积极同政府的文化治理等问题结合起来,认为“正是因为这种文化、政策和管制领域的联结,才构成了我们所继承的东西,并且为我们作为文化领域的知识分子(无论是作为理论家、政策制定者还是管理者)的活动提供了条件”〔13〕。这一点,又是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的。
文化成为一门改革者的科学,意味着文化并非处于社会治理的对立面,而是成为既定社会运用文化实现治理的工具与策略。在托尼·本尼特看来,“目前,已有大量的迹象表明,文化政策对于从事社会学和文化研究的知识分子而言,无论在理论活动上还是实践活动上都愈来愈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14〕。文化知识分子应该参与制定合理的文化政策,用文化的方式改变民众的审美趣味进而实现审美化的教育,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化能力,在这个层面上,托尼·本尼特的文化理论体现出了较为积极的社会价值取向,并积极提倡一种实践型知识分子,所谓“实践型知识分子”是区别于他所说的“批判性知识分子”而言的,是那种积极参与社会文化事务的知识分子。本尼特将文化视为改革者的科学,其实是修正了那种完全秉持激进批判理论的文化研究,体现出本尼特明显实用主义的文化政治理路,但在这种观念下,实践性知识分子是否还会保持传统的那种身份?为此,本尼特提出要将知识分子的批判性与实践性统一起来,批判的知识分子做的工作是学术性的,实践的知识分子所做的工作是管理性和介入性的,这两种知识分子不可能完全是隔绝的,不存在交换关系或者说互补性关系,“如果我们再仔细考虑一下,对知识分子类型进行区分的价值的可疑性就会更加明显,因为,从其他大多数方面来看,所谓批判的知识分子与实践的知识分子之间的差异,其实是微不足道的。从我们所知的人口统计特征、共享的学术职业文化、文化媒介以及政策专家等各方面来看,人们认为,从关注职业、社会和文化理解等共享视野的方面来说,他们在共同的实践的和知识的问题上能够有效地交往”〔15〕。在“文化政策研究”的理论模式下,文化的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文化不再是社会治理的对立面,不再是权力的对立场,而是主要的参与力量。托尼·本尼特从文化实用主义的立场出发,实现了文化研究从纯粹的文化批判向文化治理实践的话语转型,重视文化政策研究在文化管理的现代实践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强调文化作为改革者的科学在社会文化实践中所引起的变化,可以说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塑造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研究理论的意义与价值,它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