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银
成都市锦江区妇幼保健院,成都 610000
妇幼保健事业是专门针对妇女和儿童保健管理的公共卫生事业,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的总体健康状况。四川省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问题,2015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来,四川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迅速,2017年全省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8.63/10万,婴儿死亡率5.5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62‰,分别较2016年下降8.14%、7.00%、7.75%,婴儿死亡率连续10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然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离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需要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妇幼健康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1],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并找出症结,提出相应对策。由于妇幼保健机构是承担区域分娩任务的骨干力量[2],因此,本研究以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情况为基础,分析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四川省现有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下同)202家(其中三级25家,二级77家,一级55家,未评级45家),现有床位13 570张(其中三级5082张,二级6 046张,一级1 739张,未评级703张),省、市、县级床位分别为408张、3 197张和9 96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0.16张,见表1和表2。
表1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分布情况表
表2 四川省妇幼保健床位分布情况
四川省现有妇幼保健在职人员28 921人,其中省级892人,市级7 286人,县级20 743人;编制人数16 889人,省级341人,市级4 208人,县级12 340人;缺编2 789人,省、市、县级分别缺编23人、933人和1 833人,见表3。全省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23 847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0.29人),其中省、市、县分别为753人、5 870人和17 22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676人,本科学历8 36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4 803人,见表4。
表3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表
表4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情况表
四川省现有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139.93万m2,其中省级6.37万m2,市级29.91万m2,县级103.65万m2,省、市、县平均业务用房面积分别为71.40 m2、41.05 m2和51.08 m2,见表5。
表5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情况表 m2
2017年,四川省现有妇幼保健院总诊疗2 362.68万人次,其中省、市、县级分别为101.45万人次、648.25万人次和1 612.98万人次;总出院67.84人次,其中省、市、县级分别为2.20万人次、18.15万人次和47.49万人次。详见表6和表7。
表6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门急诊人次情况表
全省现有妇幼保健院总收入93亿元,其中省级4.97亿元,市级28.19亿元,县级59.84亿元,主要收入来源为业务收入,占比76.74%,其中省级94.16%,市级86.34%,县级70.76%;总支出87.69亿元,其中省级4.73亿元、市级26.95亿元、县级56.01亿元,见表8。
从妇幼保健机构分布看,我省除德阳市与德阳市旌阳区、资阳市与资阳市雁江区、广元市与广元市利州区实行市区共建妇幼保健院外,基本实现了每个市州一个市级妇幼保健院、每个县(市、区,下同)一个县级妇幼保健院,但《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增三级妇幼保健院10所,95%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以上标准”[3],目前全省尚有5个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未评级,95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在一级及以下,占比分别为24%、53%,一级及以下妇幼保健机构床位占全省妇幼保健总床位的18%,均表明目前我省妇幼保健服务发展质量相对不高,离群众需要的差距仍然较大。
从业务用房面积看,按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标189—2017)和我省省级、市级(平均按200—400张床位)、县级(平均按200张以下床位)现有床位数、编制人员数情况,我省省级、市级、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建建筑面积分别为5.39万m2、54.53万m2和174.07万m2,除省级以外(省妇幼保健院“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床位暂未纳入统计),市级、县级建筑面积缺口达24.61万m2和70.42万m2。
从人员数量和质量看,全省妇幼保健机构缺编2789人,省妇幼保健院缺编23人,平均每个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缺编44.44人,平均每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缺编10.18人,市级和县级缺编率分别达22.17%和14.85%,人才数量不足现象较为突出。更为重要的是,全省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分别仅为2.83%、35.09%,大专及以下学历达62.08%,其中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大专及以下学历更达68.58%,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4]。
从2015—2017年就诊、出院情况看,省级、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门急诊、出院比例总体上升,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门急诊、出院比例略为下降,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门急诊、出院比例总体波动较大;从收支情况看,省、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总体收大于支,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最大,分别为94.20%、86.34%、70.77%,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比例相对较高,达到27.62%。以上均表明我省分级诊疗制度取得一定成效,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还不强,尚未有效发挥基层首诊职能,仍需花大力气筑牢基层妇幼服务本底。
表7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出院人次情况表
表8 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收入情况表
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四川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尽快制定完善我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人员配备标准、妇幼健康服务标准等标准体系,启动开展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创等行动,全面摸排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发展短板,针对建设面积不达标、人员编制不足等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我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建设面积、人员编制、妇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全面达标,切实解决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
我省市级、县级妇幼保健业务用房缺口面积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服务基础设施不足导致的,这就要求省级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妇幼保健领域健康扶贫,加大对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资源投入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远程医疗、健康教育等领域持续加强帮扶,形成长效机制[5],切实改善我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条件。
加强妇幼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力度,优化学科设置,强化医教协同,适度压缩中职专业招生规模,有序扩大本专科招生规模,加大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卫生技术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建立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相适应的供需平衡机制。健全毕业后妇幼健康医学教育制度[6],完善妇幼健康领域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扎实开展妇幼保健护士、药师、技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到2020年基本形成医药护技四类人才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妇幼健康领域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岗位胜任力为目标,优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和培训模式,支持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实现妇幼健康领域继续教育对象全覆盖。
对标分级诊疗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省级、市级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职能定位,省级妇幼保健机构除承担妇幼保健技术中心任务外,还应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妇幼健康区域规划、科研培训、信息分析利用、技术推广及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评价等职能,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承担妇幼保健技术分中心任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更加强化辖区管理、人群服务、基层指导等职能,突出强调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首选定位,在人员配备、设施建设等领域持续加大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倾斜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妇幼健康服务中的基层首诊职能和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