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课堂在《刑法学》课程中的实践探索

2021-01-28 06:56张丽娟
锦绣·下旬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对分课堂思考

张丽娟

摘要:对分课堂是近几年最新提出来的一种教学模式,它将传统式教学与讨论式教学有机结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讲授、吸收内化和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各司其职,既有效发挥了教师的引导作用,也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刑法学课程作为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部门法学。文章针对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弊端,将对分课堂引入刑法学课程中进行运用,并针对教学效果进行深入分析,力求构建更为科学有效的刑法学课堂。

关键词:对分课堂;刑法学;思考

一、传统教学模式在刑法学教学中存在弊端

首先,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为课堂的中心,学生就像一个个容器,很少能够带着思考的脑袋走进教室,自主自发的去探索知识,促进意义的建构,在课堂上很难真正达成知识、能力与情感目标的实现,甚至让学生产生对学习的惰性心理。其次,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课程主要以大班授课为主,单一的授课方式难以做到因材施教,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毋庸置疑,在高校中,刑法学课程中同样存在这些问题,注重知识的学习,忽视能力的培养,教学的质量难以提升,改革刑法学教学模式就成为了必然要求。

二、对分课堂教学模式简介

对分课堂最早由我国复旦大学心理学教授张学新提出。它的核心理念是教师用一半的课堂时间用来教授知识,学生用一半的课堂时间用来进行交互式地讨论。其教学流程主要分为三个环节:教授(presentation)、内化(assimilation)、讨论(disscussion)。1在教授环节中,教师把课堂的主要知识和重难点对学生进行讲解,引导学生头脑中形成本节课内容的知识框架;在内化阶段,学生课后根据教师的指导进行自主学习,搜集资料,对新旧知识进行联结和重组,内化为新的知识结构,并能够在新的情境中进行迁移;在讨论阶段,学生根据自己学习的成果在课堂上进行交流讨论。讨论阶段分为三个环节—亮考帮。“亮”指“亮闪闪”,就是学生把上节课自己吸收内化的内容进行合作交流;“考”指“考考你”,同学间可以相互提问;“帮”就是帮助解答有疑惑的地方和还未解决的问题。

三、对分课堂在刑法学课程中的设计运用

高校刑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并不是教会学生多少知识,而是在老师提供脚手架的前提下,学会学习,实现学生从法律问题普通大众化思维到专业刑法法律思维的转变。笔者结合刑法学课程的学科特点以及学生的认知水平,以刑法学第十六章第一节为例,将对分课堂进行设计并运用于刑法学课程中。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讲授

首先,教师可以针对上节课的内容做一个简要回顾,再把本节课的主要教学目标通过PPT展示给学生,告知本节课需要掌握内容:了解抢劫罪、抢夺罪的概念、特征与认定;会对两者进行区分;对案例进行分析,巩固两罪的運用。之后,教师结合生活实际给学生讲解两个罪名的重要理论知识,让学生对抢劫罪和抢夺罪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责任的认定有一个大致地了解。然后给学生布置课后作业,作业布置一个案例,对案例主人公进行罪名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分析原因。建议学生阅读知网查阅相关论文,或通过其他网络途径去认识两者的具体区分和认定,最后制作PPT用于课堂展示。

(2)内化

内化是讲授和讨论的中介。在这一阶段,学生根据老师的作业和学习指南进行自主学习,主动搜寻资料,对老师课堂上所讲的内容进行拓展和深化,大量搜集抢劫罪和抢夺罪如何区分的资料和论文进行仔细阅读和思考,并进行记录,自己制定表格,按照不同的标准将两者区分开,并进行PPT的制作。在这个过程中,无疑会产生些许疑问,可以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在课堂上讨论环节进行解决。此外,每个学生必须参与其中,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主学习,既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又利于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学能力。

(3)讨论

在对分课堂的第三个环节,首先组织各小组将自己课下的成果以PPT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展示,展示之后,教师先不做评价性总结,引出争议点,根据案例提出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学生结合自己在课下吸收内化的内容对案例进行自主探究、合作讨论。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在各个小组间进行走动巡视,对讨论出现的歧义进行必要的干预和指导。其后,教师带领大家对案例进行分析,对有争议的地方进行重点讲解,在案例中从暴力程度、胁迫程度等角度进行区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之后,教师询问学生针对案件和所学理论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如有疑问先让会的同学帮他解决,不会的老师帮助解答,解答没问题后,教师对各小组的表现进行评价,对本节课的知识做总结。

四、对分课堂在刑法学课程中的应用效果和思考

对分课堂教学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发挥了积极意义和价值:首先,对分课堂以学生为中心,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学生自己搜集资料,完成对知识的整合和内化,并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了学生的法律高阶思维。其次,对分课堂有利于学生知识的迁移和运用,将理论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提升了学生的核心素养。此外,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契合高等教育不仅注重知识学习,还注重能力培养的目标要求。同时,课堂的生成性利于学生思维的发散,能力的“生长”。2总之,教授环节指导学生学会“听”,内化环节教会学生学会“思”,讨论环节教会学生学会“用”。启动学生大脑的活跃运作。3

但是,任何一个教学模式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在实践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为进一步提升对分课堂的教学效果,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内容合理采取恰当的教学模式;对分课堂的对分并不是绝对的,需要教师灵活把握两者比例;教师对课堂要有一定的驾驭能力和引导能力,采取过程性与结果性评价结合的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对分课堂作为近年来新生出现的教育模式,渐渐受到高等教育者的关注与重视,在探索实践中,我们需要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采取策略促进对分课堂的有效教学。

参考文献

[1]张学新.对分课堂:大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新探索[J].复旦教育论坛,2014(05):5-6.

[2]陈瑞丰.对分课堂:生成性课堂教学模式探索[J].教学新论,2016(03):71-74.

[3]周皓.对分课堂PAD思想政治课教学模式改革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法学院 江西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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