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探索少数民族音乐的当代传播发展路径*

2021-01-28 09:00
艺术百家 2020年3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

陈 洁

(南京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少数民族音乐作为我国民族音乐宝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以独特的风格、多样的形式展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习惯、文化风情,凸显了不同民族的音乐审美和艺术思维,推动了我国传统民族音乐的蓬勃发展。少数民族音乐包含民间歌曲、民间器乐、说唱艺术、传统戏曲等,这些来源于先祖们狩猎、采摘等劳动活动。最初,人们在劳作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呼叫或者低吟来抒发他们的感受,这就是最古老最原始的吟唱方法。我国民族声乐起源于表达辛勤劳动的民间歌谣,现存最早的诗歌总集是《诗经》,其中三百多首民歌得到广泛传唱。[1]119

随着社会变迁与时代进步,人们逐渐掌握了歌唱的技巧、形式,慢慢地赋予其更多内涵,在发展变迁过程中形成了更加专业、更具特色的唱法。受到地理位置、地域文化、民俗风情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民族音乐也表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如北方民歌通常表现得激昂、高亢,南方民歌则显得内敛、含蓄。传统戏曲也形成了不同的风格,如藏剧、白剧、壮剧、蒙古剧、侗剧、彝剧、苗剧、布依剧、毛难剧、傣剧等,它们各具特色,彰显了不同地域人民的性格特征、思维习惯和审美观念。

一、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主要方式

少数民族音乐产生于各民族人民的日常生产与生活实践。自然传播、移民传播、制度传播、媒介传播等形式构成了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主要方式。它们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演进,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早期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与大自然接触密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基本上以一对一、面对面等直接的形式为主。在此背景下,面对面的口传心授就成为了音乐传播的主要方式。而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经常发生迁徙、移民活动。这期间,伴随民族的迁移,少数民族音乐也得到交流传播,不同民族之间的音乐相互融合。除此之外,制度传播则是从官方层面推动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发展。

(一)自然传播

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的生存几乎完全依赖大自然。在信息传播工具并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之间通过面对面地唱歌来倾诉内心与表达情感。这种面对面、一对一的音乐传播形式就是一种自然传播,无需借助其他的传播媒介,只需要通过身体、言语、动作、歌声来进行交流。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可以进行最直接的交流,有利于受传者对音乐内容的有效吸收。

口传心授是我国少数民族音乐传播最主要的途径,它也属于自然传播的范畴。少数民族的传统戏曲、民歌、说唱等大多是靠口传心授传承下来的,通常,由老师将歌曲的词谱面对面教授给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来演唱,当中也包含了二次创作。例如,侗族大歌基本上是靠老师的口传心授让学生学习掌握。青少年们在侗族的各种传统节日中参加演唱活动,通过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地学会侗族大歌。[2]112当然,这里的老师不仅仅指学校专门教授音乐的教师,还可以是民族音乐传承人、父母等。

少数民族的民俗节日大会是自然传播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在节日大会上的集体音乐表演,传统的器乐演奏、民歌演唱、戏曲舞蹈等都获得了定向传播。每一个参加节日大会的人都是音乐传播的接受者,通过这种形式了解本民族的特色音乐文化,并逐渐成为音乐传播者。西北各地的花儿会即是传播花儿的主要途径。享誉“大西北之魂”的花儿,是西部省区如青海、甘肃等地流行范围较广的一种民歌。作为“花儿之乡”,青海省每年农历四月后都会举办热闹至极的花儿会。正值山花烂漫的季节,山清秀丽,少数民族人民盛装出席,在花儿会上歌唱、舞蹈,饮酒赛歌,兴致盎然。嘹亮动听的歌声在山间回荡,大家全都沉浸在一片歌声的海洋中。

音乐的自然传播除了让少数民族音乐得以传承发展之外,还具备一定的娱乐、传情、交友的功能。在壮族人民聚居地区,歌圩作为一种自然传播的形态,为广大未婚男女青年的交友、传情提供了平台,以歌会友,以歌传情。这种自然传播早已融入到少数民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生活中,人们以一种最原始、最朴素、最真实的方式传播民族音乐,而音乐也滋养着少数民族人民,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更加斑斓的色彩。

(二)移民传播

人是音乐传播最活跃的载体,每一次人口大规模流动都会伴随民族音乐的传播与扩散,引发各民族之间音乐的相互碰撞、渗透、融合。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不同规模的人口迁移,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

纵观中国古代少数民族人口迁移的历史,基本路径是:南方少数民族以西北方向为迁移目标,北方少数民族以内迁为主要方向。导致人口迁移的原因不外乎是社会经济发展、政治斗争、自然灾害等,古代社会大部分人口迁移都是被动的或是被迫的。两汉时期,游牧民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内部斗争加剧,封建领主争夺游牧地域和属地民众,失败的一方被迫只能举部迁移,向内寻找新的落脚点。此外,外部的战乱也会引发迁移。汉代游牧于河西走廊的月氏受匈奴冒顿单于的战争袭击而不断迁徙,对中亚、南亚的民族分布、文化发展、历史演变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大迁移最为活跃的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如鲜卑族向西北和中原地区内迁。拓跋氏在中原地区建立北魏,与汉族民众一起居住、生活,在文化上形成了大融合。隋唐五代时期、元代、清代,少数民族都曾内迁入主中原大地。伴随着一系列大规模民族迁移,少数民族与汉族在语言、文字、服饰、风俗、艺术等方面都经历了深度融合,在融合中实现创新发展。这种融合也体现在少数民族音乐传播方面,在人口迁移过程中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人担负起传播本民族音乐的使命,不断繁荣和发展本民族音乐。除了我国内部少数民族的人口迁移之外,在黑龙江等地区还有来自境外的民族迁移,如:俄罗斯民族、乌孜别克族等。在黑龙江逊克县的边疆村,经过两百多年的历史发展,这个村演变为逊克县边疆镇边疆俄罗斯村,与当地的民族融合起来,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俄罗斯移民音乐。

无论是境内的少数民族内迁,还是境外民族的跨国迁徙,都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融合、创新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伴随着移民热潮,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更加深入、更加频繁,在不断借鉴其他民族优秀音乐的基础上,为少数民族音乐注入了新的血液,有利于其更加广泛地传播。

(三)制度传播

中国古代社会,礼乐文化盛行,相配套的礼乐制度于西周时期开始建立、实施、推广。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专业从事音乐的人群,他们负责教授王室子弟学习音乐,在祭祀大典表演礼乐。北魏时期,乐籍制度开始出现,以制度的形式管理从事与乐相关工作的人。在中国古代,以音乐谋生的人社会地位并不高,乐籍制度便是将那些身份低下的罪民及其子女纳入贱民籍册,并强迫他们从事音乐相关的工作。[3]92被纳入乐籍的乐户们身份卑微,社会地位低下,然而他们在传播民族音乐上的作用却不容小觑。乐籍制度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音乐的交流与融合,促进了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伴随着民族迁移、人口流动,汉族与西域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音乐由西域传入中原地区,乐户们在吸收借鉴少数民族音乐特色的基础上开始编制大量的宫廷宴乐,将西凉乐、龟兹乐、天竺乐等融入到创作之中,供统治者欣赏。

唐代,各地地方政府乐籍的乐人通过选拔被征集到宫廷中进行表演。同时,在宫廷要接受集中、专业的与音乐相关的培训,提高音乐表演技能和水平,使之能为宫廷服务。这种制度便是轮值轮训。由于各地的乐人都要进宫参与培训,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乐人,他们在轮值轮训的过程中,增加了彼此之间的交流,既能丰富宫廷音乐的品种、创新宫廷音乐的风格,又能把本民族本地区的特色音乐传播给其他乐人,扩大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范围。

宋代时期,地方开设了教乐所,由宫廷中的乐师传播教授乐曲。宋朝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如西夏、辽等国也都效法当时乐籍制度,在一定体系内传播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音乐。元明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府县教坊和乐营,主要表演官府中礼仪之乐,如庆典、迎宾、祭祀等,而乐营中的女乐主要供官府人员的娱乐。到清代雍正年间,这一乐籍制度逐渐被废除,但其影响却十分深远,少数民族音乐在动态的传播发展中不断地吸收、借鉴其他民族音乐的精华,丰富了其音乐形态和风格,更加有利于音乐的传承。

(四)其他传播方式

除此之外,还有宗教传播、商道传播、教育传播、媒介传播、旅游传播等途径,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范围,推动了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与传承。

二、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现状及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文化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少数民族音乐一步步走出国门,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展现其艺术风采和魅力。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少数民族音乐拓宽了传播渠道、传播面,丰富了传播媒介,让广大听众能拥有全新的音乐视听体验。然而,少数民族音乐却同时遭遇前所未有的传播困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少数民族音乐赖以生存的土壤环境发生改变

少数民族音乐根植于少数民族人民日常的生产、劳动、社会生活之中,受当地传统文化习俗影响,集中反映了当地人民的精神需求和情感需求。人们在日常节日宴会、祭祀庆典、婚嫁丧娶中会使用少数民族音乐来表达内心、传递讯息。过去,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生活环境相对封闭,这种封闭性恰恰有利于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稳定性。而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封闭的生存环境被打破,人们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劳动工具被先进的机械设备取代,电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相处模式。在少数民音乐领域,过去诞生于田间劳作中的号子、说唱也就失去了生存土壤,而男女间用来传递情愫的山歌对唱也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原生态、乡土性原本是少数民族音乐最显著的特征,但是在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特有的民俗习惯被删繁就简,不断淡化。这造成了少数民族音乐自身特质的丧失,由此陷入传播困境。

(二)受外来文化特别是流行文化的影响,听众审美情趣和观念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与此同时,西方的音乐文化传播到中国,迅速在国内掀起了热潮。摇滚乐、民谣、爵士、蓝调、嘻哈等流行音乐风格鲜明,演奏形式多种多样,舞台效果令人震撼。音乐作品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风趣诙谐,音域宽广,曲调朗朗上口,利于传唱。歌者演唱时感情充沛,很容易引发听众的共鸣,因而广受大家的喜爱。西方流行音乐的传入刷新了国内听众对于音乐的审美,为大家带来耳目一新的听觉体验。霎时间,学习西方音乐也成为很多中国人追求的时尚。在“洋音乐”的冲击下,少数民族音乐因其原生态、乡土性和地域性的特点遭遇国人的“冷落”。相较于西方流行音乐而言,这些根植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语言上以方言为主,难以大范围传播,不利于传唱。音域较窄、音调较高、尖,普通人学习难度大。即使在少数民族地区,青年男女也热衷于听流行音乐、学流行音乐、唱流行音乐,因为这种充满活力、生活气息,节奏感强,通俗时尚的音乐更符合年轻人的审美取向。

(三)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人数量减少,相对缺乏

艺术传承人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古代有专门的乐籍制度来规范、管理乐人,用制度的形式保证音乐传承后继有人。但现代社会在高速发展中显现出重经济轻文化的特征,长期以来并没有重视艺术传承人的生存、发展状况,也没有从制度层面对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人进行保护和管理。尽管现在国家明确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要进行一定的补助,但这些补助款根本不具备吸引力,仅是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老一批的音乐传承人生存环境依旧艰难,而新一代青年人但凡有条件、有能力也纷纷走出少数民族地区,奔向发达城市谋求发展,因而真正愿意留下来守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音乐的人少之又少。传承人数量的锐减,最直接地导致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力度下降。如果连当地民众都不会传唱本民族的音乐,那么,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少数民族音乐的消亡。

(四)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播机制的滞后与不完善

目前,中国大部分音乐院校在音乐教育方面基本以西方音乐教育模式为主,无论是在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师资力量还是教学模式等方面,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从课程设置上看,大部分都是西方音乐课程,少数民族音乐课程设置过少,课时量严重不足,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开设少数民族音乐课程;从课程内容上看,学校的教材也以西方音乐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为主,少数民族音乐的授课内容十分空乏,且没有科学的、专业的、系统的教材可供使用;从师资力量配备上看,大多数音乐教师接受的是西方音乐理论知识的教育,对于中国民族音乐特别是少数民族音乐作品的了解和掌握甚少,本身并不能传唱、演奏少数民族音乐作品;从教学模式上看,高校的少数民族音乐教学仍然以老师教、学生听为主,教学形式单一,趣味性弱,学生参与度低。尽管,少数学校鼓励学生从自己的家乡采集优秀少数民族音乐作品进行集中表演和展示,举办少数民族音乐会,但这种模式也未能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由于少数民族音乐以本民族语言歌唱,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播,并没有被很好地搜集、整理形成语言文字,因而难以在音乐高校有效地学习和传播。

(五)少数民族音乐优秀作品少,歌曲韵味缺失

由于少数民族音乐的演奏乐器本身音域较窄,音调相对较为高、尖。从听觉效果上来看并不柔和,不适合与其他乐器合奏,这种特点制约了少数民族音乐的表现力和创造力。在时代发展的大潮中,尽管不少少数民族音乐紧跟潮流,借鉴和融入西方流行音乐文化的精华,加入西方乐器进行演奏。但在融入过程中,少数民族音乐特色被掩盖,歌曲韵味缺失,让人无法从中感受到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色和内涵,这种创新并不能打动听众的耳朵。大部分在传播的少数民族音乐作品还是那些经典之作,如《月光下的凤尾竹》《白天鹅》等,鲜有其他创新的优秀作品。传播内容的变味与缺失,让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与发展陷入窘境。

三、内外兼修,探索少数民族音乐的现代传播路径

通过分析少数民族音乐传播困境,发现导致其传播困难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由于少数民族音乐本身的地域性、乡土性、原生态等特点。民族乐器音域窄、音调高,且需以本民族的语言进行传唱。同时,少数民族音乐优秀作品少,创新性不足等因素也成为少数民族音乐传播的掣肘。二是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对少数民族音乐传播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可谓陷入“内忧外患”的境地,那么,破解少数民族音乐传播难题,就应该内外兼修: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创作者要从音乐供给侧发力,不断创新少数民族音乐作品,使其符合受众的音乐审美;另一方面,在外部传承机制上做文章、下功夫,让少数民族音乐传播路径更加通畅。

(一)发力供给侧,创新发展少数民族音乐

传播内容是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中的焦点。传承什么样的音乐才能受到听众的喜爱?才能凸显少数民族音乐的独特内涵和文化价值?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当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那么在音乐文化领域,也理应从少数民族音乐供给侧发力,不断创新音乐形态,丰富音乐形态,创作出一批贴合百姓生活、富有浓郁生活气息、彰显少数民族音乐精髓的优秀作品,让更多中国人甚至外国人感受到少数民族音乐的艺术魅力。

在创新少数民族音乐的过程中,不少创作者会选择将少数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结合起来,借鉴西方音乐唱法,糅合西方乐器如吉他、小提琴、钢琴等,力图让少数民族音乐更加符合潮流、更加“洋气”,但却陷入了“千篇一律、千人一声”的境地,作品往往很难突出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色和精髓,无法让人真正感受少数民族音乐的韵味和魅力,甚至造成受众对少数民族音乐的认知误区,与传承少数民族音乐的初衷相悖。因此,创作优秀的作品一定要注重把握住少数民族音乐的精髓,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在运用西方乐器、流行唱法的过程中不能舍本逐末,不能背离传承初衷。在2016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谭维维的《华阴老腔一声喊》将少数民族的华阴老腔与摇滚完美融合,歌曲中保留了华阴老腔一人唱众人帮合的拖腔和拍板节奏,将华阴老腔中豪迈壮阔、高亢激昂的气魄展露无遗,让人为之震撼。

跨界融合也是少数民族音乐创作中的一条途径,少数民族音乐与舞台剧、音乐剧融合,在演唱技法、表现形式、舞台效果等方面实现创新融合,让少数民族音乐呈现多元化、立体化的形态,更加彰显其艺术魅力。如杨丽萍的《云南印象》将云南原创乡土歌舞与现代舞蹈进行融合,采用本土服装、原生态的唱腔和舞技,展现了浓郁的云南风情和鲜明的民族特色。

(二)建立健全少数民族音乐保护与传承机制

1.建立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音乐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条例》《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引发各地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有效推动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少优秀的少数民族音乐也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大多只是规定了行政保护,却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在执法层面很难有效推进,容易陷入“形式主义”的泥淖。

因此,从法律、制度层面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音乐尤为迫切。建立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条例,明确立法,细化执行方案,划分责任,建立健全保护体制机制,让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与传承有法可依,让相关部门有法必依,在严格的执法过程中,加快推进少数民族音乐的保护工作。

2.利用互联网,建立少数民族音乐数据库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积极建立少数民族音乐数据库,将传承人的信息、音乐作品录入数据库中,实现数字化保护与传播。面对少数民族音乐传承人数量下降、老龄化严重的现状,加强对传承人的信息采集、记录、保存对传播少数民族音乐有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要组织专业团队走访各个少数民族地区,了解传承人的基本个人信息、生活状况,其传承的具体音乐类型、作品、历史、发展现状等,探索研究有针对性的传播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对传承人的外貌、声音、表情、神态、动作等进行采集,建立起立体化、多维度的传承人信息库。针对少数民族音乐作品,要加快数字化转换,将相关的文字、音频、视频资料进行整合、完善,建立起少数民族音乐作品数据库,供受众观看、下载、转载等。

(三)加快构建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播体系

1.加强对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的研究

目前,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中使用的大多是西方音乐理论,关于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的研究与著作较少。用西方音乐理论来阐释少数民族音乐并不恰当,也无法诠释其艺术内涵。同时,在理论研究领域,也存在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问题。眼下,必须要加强对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的研究,要注重深入田野、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挖掘优秀音乐资源,与音乐传承人沟通、交流,了解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形态、唱法、发展历程等,全方位地把握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质,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美学、民俗学、音乐历史学等多方面来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搭建理论体系,创作理论作品,编写相应的少数民族音乐教材,完善学科建设。

2.加大少数民族音乐课程的比重

少数民族音乐是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的精神结晶,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承具有非物质性,这就决定了在其传承的过程中,应以教育为载体,加强对于优秀传承人的培养。[4]119高校应改变少数民族音乐课程量少的现状,增加比重,开设少数民族音乐理论、作品鉴赏、实践表演等课程。每学期开始,下发少数民族音乐教学大纲,使学生了解本学期需要学习的少数民族音乐内容、完成的作业情况,按照学分制进行考核。通过建立一对一的少数民族音乐导师制,学生可以与导师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解决学习过程中的难题。

3.丰富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播形式

口传心授是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有助于教师及时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学习时的状态及问题,但也存在形式单一、枯燥等问题。因此,在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过程中,教师要丰富课堂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演示,邀请民间艺术家、艺术传承人走进课堂,亲身讲授少数民族音乐的故事,现场表演少数民族音乐,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还应该鼓励学生进行采风,搜集本民族的优秀音乐作品。通过举办小型少数民族音乐会的方式,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激发他们对少数民族音乐的热爱,提高学生进行少数民族音乐表演的能力,从而为少数民族音乐保护与传承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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