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莹,孙书磊
(1.浙江传媒学院 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曲目书簿的著录水平,往往反映出一个特定阶段戏曲研究的开展面貌。”[1]306作为戏曲文献学的一项基础工作,戏曲目录学历来为研究者所关注。中国古典戏曲历经元明两朝,杂剧、传奇作品迭出,入清以后,剧坛趁前朝之热闹,新作不绝,余势未减,给戏曲文献的考订与著录留下了空间,也给后世戏曲目录整理与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代有一代之剧目文献,这些剧目文献,或断代于一时,或通载而及元明清三代,大致符合后出转精的文献著录规律。尤其董康自晚清开始广泛收罗国内外所藏戏曲目录文献,于1926年召请吴梅、陈乃乾、王国维等学者以《乐府考略》传抄本为基础编撰《曲海总目提要》,使之成为元明至清,集古典杂剧传奇作品内容提要、考证、品评为一体的大成之作。该书于1928年由大东书局正式刊行,然自其问世至今近百年间却持续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曲海总目提要》系列争议的引发,与主持编撰者董康对《曲海总目提要》成书过程及其命名之缘由的论述有关。该书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为在董康看来,《曲海总目提要》所依据的《乐府考略》是清乾隆年间扬州词曲局黄文旸所撰《曲海》《曲海目》。
董康《曲海总目提要》自序先叙述其获见《传奇汇考》《乐府考略》的经过:“曩从清宗室宝瑞臣侍郎处得阅《传奇汇考》一书,有十巨册,喜其翔实。闻黄陂陈士可都护亦有之。与宝本互有出入。两书惜未流行。坊间有石印本,任意删节,已非完书。嗣于厂肆获《乐府考略》四函,乃自清内府佚出者,楷录工整,钤有朱圈,标签用黄蜡硍笺,书法尤精妙,文多与《汇考》同,而强半为《汇考》所不载。近岁避嚣南来,得读盛氏愚斋藏书,亦有《考略》三十二册,装潢与厂肆所得内府书同,乃一书而失群者。借归迻录,合之前帙。凡得曲六百九十种,戏剧大观,于斯称盛。”[2]2而后指出,“今《考略》所存之目,均见于《曲海目》中,是所佚仅三分之一,其为织造所进无疑,亦即《曲海》所据之蓝本也”[2]3。胡适在为《曲海总目提要》所作的序中对这种观点表示附和。董、胡二人均以黄文旸《曲海目》为《曲海总目提要》所据之最初原本,故而“仍用旧名”,成书为《曲海总目提要》。吴梅强调,将此书“仍名曰‘曲海’者,盖不没文旸汇集之盛心也”[2]1。自此将《传奇汇考》《乐府考略》视作黄文旸《曲海》《曲海目》残本,引发学界种种争议。
而此类争议自《曲海总目提要》编撰伊始即已存在。吴梅在《曲海总目提要》序中云:“《传奇汇考》者,不知何人所集。或云即《曲海》残本,疑莫能明也。”[2]1吴梅认为仍不能确定《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为《曲海》残本。杜颖陶曾对《曲海总目提要》进行长期深入的研究。经过多年搜寻,他从私家藏书收录了多种《传奇汇考》抄本,辑录了《曲海总目提要》所未收、失收的剧目和提要文字,先后辑成《曲海总目提要拾遗》及《补编》,他因见《传奇汇考》所收“往往溢出总目(黄文旸《曲海目》)之外,作家姓名亦不尽符”[3]20,认为《传奇汇考》并非黄文旸《曲海》残本。“一定要把作者说是黄文旸,这是丝毫没有理由和根据的。”[4]4赵景深对比黄文旸《曲海目》与《曲海总目提要》,认为“二者是两种东西”[5]2。陈慧杰指出,“董康在《曲海总目提要序》中认为:‘今《考略》所存之目,均见于《曲海目》中’,这也是和事实不相符合的。将《提要》与《曲海目》对照一下,可以看出,《提要》中有一半以上的剧目是《曲海目》中所没有的……可见《曲海目》虽出于《考略》之后,但与《考略》性质不同”[6]20。黄文旸的《曲海目》与《乐府考略》毫无关系,只因董康误把《乐府考略》当作黄文旸的《曲海目》,故而将书题为此名。此举“不过是董康的误解”[7]51。现今学界对董康《曲海总目提要》与黄文旸《曲海》《曲海目》之间无甚关联这点已基本达成共识。
尽管如此,《曲海总目提要》所引发的系列疑问并未完全解决。由此,学界继续围绕《曲海》与《曲海目》之关系、黄文旸《曲海目》与《重订曲海总目》之关系、《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曲海目》《曲海总目提要》之关系、《传奇汇考》与《乐府考略》之关系及《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扬州词曲局进呈剧曲提要之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相关争议也随之而来。
关于黄文旸《曲海》的记载,最早见于李斗《扬州画舫录》。《扬州画舫录》卷五云“黄文旸著有《曲海》二十卷”[8]111,同书卷九说黄文旸“录金元以来杂剧院本,标其目而系以说,为《曲海》数卷”[8]214,均未直接提及《曲海目》。
《扬州画舫录》卷五转录黄文旸《曲海》自序云:“乾隆辛丑间,奉旨修改古今词曲。予受盐使者聘,得与修改之列,兼总校苏州织造进呈词曲。因得尽阅古今杂剧传奇,阅一年事竣。追忆其盛,拟将古今作者各撮其关目大既,勒成一书。即成,为总目一卷,以记其人之姓氏。然作是事者多自隐其名,而妄作者又多伪托名流以欺世,且其时代先后,尤难考核。即此总目之成,已非易事矣。”[8]111苗怀明据黄文旸自序所言“拟将古今作者各撮其关目大概,勒成一书。既成,为总目一卷,以记其人之姓氏”一语,认为其中“总目一卷”的内容就是“将古今作者各撮其关目大概”,所谓“总目”即《曲海目》,就是说《曲海》与《曲海目》为同一部书。[7]51王瑜瑜根据《重订曲海总目》所收录黄文旸《曲海目》序,认为《曲海目》是撰写《曲海》之前的准备工作,二者并非同一部著述;且《曲海目》的编纂在《曲海》之前,这与学界一般认为的《曲海目》成书于《曲海》之后、《曲海目》是在《曲海》基础上删节而成的观点完全相反。王瑜瑜将《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序与《重订曲海总目》本《曲海目》序进行对比,以为《重订曲海总目》本《曲海目》序更好地保留了黄氏自序的原貌。[9]218彭秋溪认为,李斗所见《曲海目》序实际上是黄文旸润色过的《曲海总目》序。结合《扬州画舫录》卷五所录黄文旸《曲海目》自序与《重订曲海总目》所收录黄文旸《曲海目》自序,彭秋溪认为黄文旸的确撰有《曲海》,但当时(乾隆末年)尚未完成,且《曲海目》成书早于《曲海》。[10]314—328
囿于材料所限,关于黄文旸《曲海》与《曲海目》二者的关系问题,学界颇有分歧,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且研究角度也可作调整。若从文献题名惯例角度看,《曲海》与《曲海目》则更有可能分属两类不同性质的文献,《曲海》似为曲选类文献题名,即如明代谢肇淛所辑《文海披沙》、清代黄宗义所辑《明文海》的《文海》类文献为文之选本一样,《曲海》似为曲(戏曲)之选本。从这一角度分析,将《曲海目》看作《曲海》之目录,亦在情理之中。若果如此,关于《曲海》与《曲海目》问世孰早孰晚的探讨,就无多大意义了。
黄文旸《曲海目》问世之后,依附《扬州画舫录》广泛流传。今日可见之《曲海目》除《扬州画舫录》本外,尚有清同治年间管庭芬所藏《重订曲海总目》(《销夏录旧五种》所收本)。对于《重订曲海总目》的重订者为何人及《曲海目》与《重订曲海总目》之关系等问题学界仍有争议。
学界多数研究者认为,《重订曲海总目》的重订者并非管庭芬。《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之《〈重订曲海总目〉提要》认为此目即出于管氏之手,但缺乏根据。徐永明《管庭芬未曾重订〈曲海总目〉》一文,根据浙江图书馆藏管庭芬《日谱》稿本所记载“录丹徒黄文旸《重订曲海总目》一卷毕”,认为管庭芬没有重订过《曲海总目》,并且由《日谱》所记“录丹徒黄文旸《重订曲海总目》”之语,觉得“显然,在管庭芬看来,重订者乃黄文旸本人”。[11]89缪荃孙曾见管庭芬手录本《重订曲海总目》,彭秋溪据缪氏《云自在龛随笔》卷四所载“黄文旸《曲海总目》,后人重订,管芷湘手抄本”,认为不足以确知重订者是否为黄文旸,姑且归之于无名氏。[12]166王瑜瑜也认为目前尚缺乏充足文献资料证明重订者是黄文旸,应当存疑待考。
《重订曲海总目》是否依据《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重订而成,学界已有讨论。《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提要认为《重订曲海总目》的底本是《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杜海军《曲海总目有别本——论〈重订曲海总目〉非对〈扬州画舫录〉载〈曲海目〉的重订》一文反对《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的说法,认为《重订曲海总目》所据底本并非《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而是《曲海目》的另一版本。[13]59—62王瑜瑜经过对比《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与《重订曲海总目》,认为即使《重订曲海总目》所据之本并非《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亦当与《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同出一源,有共同的祖本,进而推断这一祖本极有可能是据《曲考》和《纳书楹曲谱》增补后的手抄本。[9]288彭秋溪依据《销夏录旧五种》本《重订曲海总目》与嘉庆丙本系统《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进行对勘,推定《重订曲海总目》及其底本均不是根据《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增补、重订而来,但《重订曲海总目》与《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二者之间有渊源关系。
从上述争议所依据的材料看,管庭芬自撰《日谱》和缪荃孙在其《云自在龛随笔》中所记的有关管庭芬抄录《重订曲海总目》之事应当可信。抄录,并非重订。重订者或许另有其人,然无法确知此人是否为黄文旸。因为除浙江图书馆藏管庭芬《日谱》稿本所记“录丹徒黄文旸《重订曲海总目》”之语外,未曾见到其他材料能证明黄氏在现存《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之外,另有所谓经其重订而成的《重订曲海总目》。
董康和吴梅二人在所撰《曲海总目提要》序中均提及《传奇汇考》与《乐府考略》,指明《曲海总目提要》的基本来源是《乐府考略》。如前所述,董康在《曲海总目提要》序中指出,《乐府考略》为黄文旸《曲海目》所据底本。此种论断影响到后来的戏曲目录学家。即如杜颖陶据国内见到的三种《传奇汇考》残抄本进行剧目增补,成《曲海总目提要拾遗》一文,发表于1936年的《剧学月刊》,由世界书局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杜颖陶又搜集到两种不同的《传奇汇考》抄本,对其《曲海总目提要拾遗》加以增补,成《曲海总目提要补编》一书。然而,《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曲海目》《曲海总目提要》之间是否存在着联系,学界看法并不一致。
关于《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曲海目》之关系,学界存有争议。虽然学界对董康《曲海总目提要》与黄文旸《曲海目》之间无甚关联这点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黄文旸《曲海目》之间是否存在联系尚有分歧。如李庆在其《两种日本现存〈传奇汇考〉抄本考》一文中说道:“如果说《传奇汇考》和《乐府考略》与扬州的删改杂剧传奇、与编制《曲海目》的黄文旸毫无关系,那么,在康熙以后到道光间,又有什么人做过这样的戏剧提要,并且在内府宗室,在乡间书生,在高级官僚,乃至后来流传到外国人那里?是什么力量可以使在信息不发达而且充满动乱的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都关注到这样的书呢?还有,如何解释我们现在看到的《传奇汇考》所反映出的各种现象呢?比如,现所存的日本两个抄本和石印本有关系,和《乐府考略》近似,它们都趋于一个共同的源头,这个‘源头’何在呢?凡此等等,都还没有结果。可见,似乎问题并不那么简单。”[14]48问题的确较为复杂。《传奇汇考》石印本的残缺不全已为学界所知,至于日本所存《传奇汇考》抄本,这本身并非难以解释,日本历来重视中国文化,尤其重视中国古籍文献,凡有所得即传抄、翻刻,已然成为旧时日本社会的一大文化现象。
关于《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曲海总目提要》之关系,学界一般认为,《曲海总目提要》是在《传奇汇考》和《乐府考略》的基础上综合汇订而成的。赵景深《所谓〈曲海总目提要〉》一文认为:“现存《曲海总目提要》是《乐府考略》和《传奇汇考》二书所凑合拢来的。”[5]1苗怀明认为:“它是由《传奇汇考》和《乐府考略》这两部书拼合而成,从所掌握的材料来看,这是没有疑问的。”[7]52王瑜瑜亦认同《曲海总目提要》是由《乐府考略》《传奇汇考》二书综合汇订而成的观点。[9]181
然而吴梅在《曲海总目提要》序中提到《曲海总目提要》的来源时,只提及《乐府考略》,并未将《传奇汇考》明确认作是《曲海总目提要》所依据的材料:“武进董廷尉康得《乐府考略》四函,又从盛氏愚斋假《考略》三十二册,为一书而失群者,互相比核,得曲目都六百九十种……于是就《考略》所存者排比纂录,厘为四十六卷,锲印行世。”[2]1邓长风根据董康《曲海总目提要》序内容,认为“董氏虽然见到过宝瑞臣所藏及石印本两种《传奇汇考》,《曲海总目提要》所据其实是两部不尽相同的《乐府考略》”[15]141。陈慧杰认为“《曲海总目提要》实际上是《乐府考略》的改编整理本”[6]20。赵景深指出《曲海总目提要》并未收录《传奇汇考》的全部篇目,其书应为《乐府考略》。他在《所谓〈曲海总目提要〉》一文的最后写道:“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于青木正儿的意见,以为《曲海总目提要》是一部有用的书,惟书名须改称为《乐府考略》,同时各剧的作者也应该从新一一加以考订。”[5]4
董康序文的确并未强调《曲海总目提要》对《传奇汇考》的利用。笔者将《曲海总目提要》与石印本《传奇汇考》所收剧目对照比勘得知,《曲海总目提要》共收685条剧目,其中与《传奇汇考》所收相同者有245条,另有440条不见于《传奇汇考》;《传奇汇考》共收261条剧目,其中有16条未见于《曲海总目提要》。显然,《曲海总目提要》并非以《传奇汇考》为底本。基于此,笔者以为董康和吴梅序文的表述与《曲海总目提要》实际情况是一致的,《曲海总目提要》当是在《乐府考略》的基础上编纂而成。
《曲海总目提要》所引发的一系列争议的根源,除对黄文旸《曲海目》与《传奇汇考》《乐府考略》关系的不同理解,还在于对《传奇汇考》与《乐府考略》二者之间,以及此二书与扬州词曲局进呈剧曲提要关系问题上理解的差异。
董康于《曲海总目提要》序中言《乐府考略》“文多与《汇考》同,而强半为《汇考》所不载”,指出《乐府考略》规模大于《传奇汇考》,而二者也存在一定关系,并在后来所著《书舶庸谭》中,通过考察《乐府考略》《传奇汇考》二书的日本藏本,对二书之间的关系有了进一步推论。“狩野博士送《传奇汇考》第二函来,与《曲海》目互勘,多廿二则,拟是日起每日手录数叶,以期速成。内《小江东》有云:‘刘备等事迹互见《赤壁四郡记》,详《考略》中,不复多引。’是《考略》与《汇考》各为一书,《汇考》系后出,欲补《考略》之遗,虽窃录《考略》原文,而撰人则每有出入也。”[16]22董康认为《传奇汇考》之编撰晚于《乐府考略》,且多有窃录《乐府考略》原文之处,二者虽各为一书,但二者之间的承继关系是明确的。严敦易认为,《乐府考略》应该就是《传奇汇考》。他说:“这《乐府考略》名字虽与《传奇汇考》略有差异,内容大概实是同一东西,或是传抄的人有意或无意更改的罢了。”[17]171他强调二者内容上的共同性,但没有判断二者的孰先孰后。彭秋溪将旧抄本《传奇汇考》与旧抄本《乐府考略》对勘,同样认为“可以肯定,这两种书确实是‘同书异名’”[12]220。
但是据杜颖陶考证,《传奇汇考》的年代在《乐府考略》之前。杜氏在《曲海总目提要补编》序中云:“如果两者是一书,那么《汇考》也是初稿而《考略》乃是修订稿;如果不是一书,那么《考略》一定是据《汇考》为底本而加以改编的。”[4]1—2邓长风则在杜氏推论的基础上又跨前一步,他发现《传奇汇考》中元人杂剧部分所据实为《元曲选》加几种散见杂剧,推断此书初撰时仅取传奇,故名为《传奇汇考》;后因增改、补充,后人更名为《乐府考略》。[15]140—176俞为民《历代曲话汇编》(黄山书社,2009年版)、王瑜瑜《中国古代戏曲目录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以及江巨荣、浦部依子《〈传奇汇考〉及其相关戏曲考释书目──从〈传奇汇考〉到〈曲海总目提要〉及〈曲海总目提要补编〉》[18]125—145均认同杜氏的观点。
尽管《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二书内容有许多相同之处,然二书条目亦有许多出入,内容也不尽相同,故不宜将二书视作同一文献的不同版本。
董康之所以将《乐府考略》与黄文旸《曲海目》联系起来,是因为他将《乐府考略》视作乾隆年间扬州词曲局总纂黄文旸奉命整理戏曲剧本时所留下的有关戏曲剧目信息的原始资料。董康在《曲海总目提要》序中云“今《考略》所存之目,均见于《曲海目》中,是所佚仅三分之一。为织造所进无疑”,其中“为织造所进无疑”之语,意指《乐府考略》是当时扬州词曲局进呈的剧目提要。胡适在《曲海总目提要》序中赞同《乐府考略》“当是当日两淮词曲局编纂进呈的提要”,并从当时学术风气来佐证《乐府考略》出于黄文旸、凌廷堪之手。由此引起学界关注和讨论。
杜颖陶经考证并于《曲海总目提要补编》序中认为《传奇汇考》《乐府考略》均完成于雍正之前,甚至早在康熙末年即已问世,不可能出自乾隆年间扬州词曲局的黄文旸之手。之后邓长风《〈传奇汇考〉探微》,江巨荣、浦部依子《〈传奇汇考〉及其相关戏曲考释书目──从〈传奇汇考〉到〈曲海总目提要〉及〈曲海总目提要补编〉》,以及彭秋溪《清乾隆后期饬禁剧曲及相关问题研究》等,都对《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为当时扬州词曲局进呈剧目提要的观点表示否定。李庆《两种日本现存〈传奇汇考〉抄本考》一文对此提出商榷,认为“《传奇汇考》等戏曲的‘提要’出自于黄文旸或出自于当时的扬州戏曲局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现在断言《传奇汇考》《乐府考略》‘与那位编制《曲海目》的黄文旸毫无关系’或断言那就是黄文旸所撰的,这两种看法,似乎都过言了。而笔者比较倾向《传奇汇考》是和黄文旸、当时的扬州局有关系的”[14]50。
杜颖陶对《传奇汇考》《乐府考略》成书时间的考证论据充分可信,他认为二书的出现早于扬州词曲局整理戏曲文献、编写戏曲目录及其提要,此观点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同。相比较而言,李庆的论述是建立在日本所藏抄本《传奇汇考》基础之上,支撑其立论的材料难以更有力地用于考察《传奇汇考》原本及其成书过程与扬州词曲局的关系,故其主张《传奇汇考》与扬州词曲局存在联系的观点值得学界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究。
所谓“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学术之苟且,由源流之不分。学界对于《曲海总目提要》以及相关剧目文献之关系的研究产生诸多疑难之处,溯源不清是症结所在。《曲海》至今不见存本,甚至连黄文旸是否曾著录或完成《曲海》都只能依靠《扬州画舫录》本与《重订曲海总目》本《曲海目》序文略加推测。由于目前学界所能见到的《曲海目》只有《扬州画舫录》本与《重订曲海总目》本,《扬州画舫录》本《曲海目》被学界默认为黄文旸《曲海目》。然黄文旸《曲海》与《曲海目》究竟是何情形,仍旧存疑。因此,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盘根错节,只能凭借其他史料文献进行佐证。考究《曲海》与《曲海目》二者之间以及《传奇汇考》与《乐府考略》彼此之关系,对厘清《曲海总目提要》及其系列文献的来龙去脉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