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价值意蕴与路径探析

2021-01-28 19:15韩伟静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界别人民政协共识

韩伟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且强调“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进一步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作用,彰显政协统一战线组织的独特优势,更好地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引领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形成实现民族复兴的强大合力。

一、深刻领会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内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人民政协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与的,致力广泛团结、发扬协商民主、开展多党合作的政治共同体,从成立之初就将“凝聚共识”的理念深植血脉之中,体现了与生俱来的初心属性。历史和实践表明,凝聚共识既是人民政协发展进步的宝贵经验,也是人民政协制度日益成熟的重要标志。

(一)凝聚共识的概念解析

从字面上理解,共识是人们经过民主协商后形成的一种共同的、一致的和理性的认识。[1]所谓“凝聚共识”,就是一定的社会主体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时,在人们的利益和观念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下,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构筑合作共事的基础,使其联结成为原则目标认识一致的整体,调动起最积极广泛的社会力量,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从本质上而言,凝聚共识就是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是人心向背、力量对比问题,并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二)凝聚共识的内涵要义

作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凝聚共识靠的不是强制约束力,而是靠团结协作的政治影响力。汪洋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指出:“凝聚共识不是无区别的强求一律,而是有方向的启发引领;不是单向度的灌输说教,而是互动式的协商讨论;不是表面的附和敷衍,而是内心的深刻认同;不是快餐式的立竿见影,而是长期性的润物无声。”[2]人民政协的凝聚共识体现在不同场合、各个层面:通过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方式,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主张,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并体现在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中;通过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内部思想动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统一、行动同步;通过广泛联系各族各界群众,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时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等,[3]这些都是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具体表现。

(三)凝聚共识的对象范围

人民政协需要广泛凝心聚力、促进团结和谐的对象范围很广,概括来说,主要有五种类型:第一是政党方面,团结联系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民主党派、各团体;第二是民族方面,团结联系少数民族界别委员、代表人士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第三是阶层方面,团结联系党外知识分子、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第四是宗教方面,团结联系宗教界别委员、代表人士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第五是海内外同胞方面,团结联系港澳委员、港澳同胞、海外侨胞。

(四)凝聚共识的目标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成为加强党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引导各族各界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4]“三个重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作出的新的精准定位和诠释,如何让“重要阵地”更牢固,让“重要平台”更宽广,让“重要渠道”更通畅,这对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也明确了人民政协履职的前进方向。

二、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重大意义

当前,国际格局和力量对比加速演变,国内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多样化,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艰巨,各类矛盾风险挑战层出不穷,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趋频繁。在这种严峻复杂的内外形势下,做好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对解决好人心向背、力量对比问题,协调好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巩固党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这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政协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和民主程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方面力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各项活动中寻求共识、增进团结,凝聚智慧和力量,推动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道路、制度等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促进党的科学民主决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必然要求

经过长期探索,我国创造了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独特民主形式。这是党的领导下,社会各方面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努力达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人民政协以其鲜明的功能特点和独特的地位优势,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载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最终形成科学决策。凝聚共识是参加人民政协的方方面面基于根本利益、奋斗目标、基本遵循的共同性所达成的思想政治共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目标。[5]这就要求在政协工作中,要把凝聚共识贯穿到政协履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通过组织开展协商议政活动,沟通商量、吸纳民意,使党政部门决策和措施实现最大合理化。与此同时,要注重团结引领广大政协委员,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达成思想共识,使政协协商民主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三)提升政协履职成效的现实需要

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的科学化水平提升,是一项永无止境的时代课题。政协履行职能的绩效如何,不仅在于委员参与活动的频次、提出的建议是否有价值,还在于是否能够真正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在增进政治认同、凝聚共识方面形成多少成果;不仅要在政协内部凝聚共识,还要通过政协委员向其所联系的界别群众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凝聚整个社会的共识。在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只有做好凝聚共识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提高建言资政水平,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进诤言、谋良策、出实招,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

三、新时代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路径选择

新时代,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迫切需要把凝聚共识摆在政协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担当历史责任,在坚持中巩固,在继承中发展,不断探索凝聚共识的制度体系和平台载体,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飞跃凝聚最广泛的正能量。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握凝聚共识的正确方向

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其应尽之责、应有之义。凝聚共识,首要的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政协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全面保障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进行。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政协工作全过程。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主动”:主动紧扣党委、政府大局,确定工作内容和任务;主动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委员履职工作;主动邀请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参加政协履职活动;主动定期向党委汇报相关工作,始终做到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工作上同步。[6]二是发挥政协各级党组的领导作用。党组制度是我们党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坚持政协党组在各项政协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政协党组联系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制度,进一步深化与党派团体的合作,凝聚统一战线内部共识。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政协履职活动,主动听取他们的建议,推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政治上的共同进步。在委员全员纳入专门委员会的前提下,应注重发挥好专委会党组政治引领、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员+”活动贯穿政协专委会履职各环节各方面。三是增强党员委员团结统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凝聚共识中的表率作用,探索建立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和代表人士制度,通过走访看望、谈心谈话、联谊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经常性联系,不断增进团结,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提升政治共同体意识。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凝聚共识的思想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凝聚共识必须以科学的理论作为行动指南,使广大政协委员及其联系的界别群众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做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真正凝聚起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7]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政协委员要坚持眼睛向下,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状况,了解他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理论阐释与群众关切的契合点,以大众化、通俗化的视角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讲好政协故事,做好“春风化雨”的工作,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增进对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与情感认同,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生态。三是创新载体形式。政协组织要结合实践,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积极建阵地、搭平台、拓渠道,为广泛凝聚共识搭建载体平台。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除了采取常态化的专题辅导、编发资料、交流研讨等形式,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介,积极探索网上讲堂、学习专栏、在线交流,通过政协网站、App 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三)坚持协商民主,畅通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从而能够广泛凝聚起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8]一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突出委员主体地位,为委员“搭好台”,让他们“唱好戏”。增强委员责任担当,支持委员结合自身专长,深入基层和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做好“委员作业”,提出有分量、有见地的意见建议。搭建全体会议协商、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层次协商工作格局,探索推广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新型协商模式,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使协商议政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的过程、凝聚共识的过程。二是发挥专委会桥梁纽带作用。依托专委会平台载体,组织委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调研、考察、协商等履职活动,充分提高建言资政质量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使调研考察的过程成为聚同化异、增进合力的过程。探索建立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经常性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专委会与各党派团体的互动交流,经常性开展联合调研协商活动,构建“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发挥界别独特性作用。突出界别特色,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组织委员就事关界别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充分客观反映界别群众的诉求。支持委员以界别名义提交集体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增强协商建言的专业性,发出界别“好声音”。

(四)深化团结联谊,增强凝聚共识的动力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团结联谊功能。”政协工作本质上是做团结人的工作,要把发挥团结联谊功能作为履职的重要职责,寓凝聚共识于团结合作和对外交往中。一是促进政协组织和党派团体合作共事。完善与各党派对口联系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活动,并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外人士民主权利。加强人民政协与党外知识分子、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能够参与政治协商、表达诉求,充分掌握思想动态、反映利益诉求,全面做好团结引导工作。二是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密切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的联系,探索与委员广交深交朋友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将凝聚共识与考察、调研、协商、交流等活动相结合,反映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增强工作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引导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始终与党委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行动上同向同行。三是促进对外交往交流。健全定期走访港澳委员制度,做好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的工作。邀请海外侨胞代表和海外顾问列席政协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活动,积极开展与海外侨胞、华人社团、归侨侨眷的联谊活动。注重港澳青年教育培养,发展壮大爱港爱澳力量。对港澳委员、海外顾问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发挥其在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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