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下参政党的政党能力建设

2021-01-28 13:29:08吴平魁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参政党党派多党合作

吴平魁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710049)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专门规定,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参政党建设是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发展为背景,就我国参政党的政党能力建设问题作出探讨。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下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特殊意涵

政党能力是政党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一般认为“政党能力标志的是政党履行职能的主观条件,是政党为维系自身生存、发展与发挥作用而养成的基本素质在政党政治实践中所呈现出的技能与本领的总和。”[1]现代政党是在一定政治制度下存在和发展的,是特定政治制度,特别是政党制度中的行为者或行为主体。不同的政党制度,决定了政党在政治生活中所处的政治地位,决定了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决定了政党对政治生活的影响力。因此,研究政党能力,不能脱离一定的政党制度,也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我国各民主党派作为独立政党,它们的政党能力当然应该满足一般政党的普遍性或共同性要求,比如保障其生存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扩张其政治影响力的能力等。但我国各民主党派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参政党,具有特殊性质和特定法律地位,它们的政党能力及其建设应该具有特殊的要求和特殊意涵。

(一)我国参政党的政党能力建设具有特定的内容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来看,无论是一党制、两党制还是多党制,各主要政党都以取得执政地位或巩固执政地位为政党行动之目标,政党能力核心体现在其政党的竞争力方面。从理论上讲,由于各政党都有取得执政地位的机会,所以各有关政党在所谓的政党能力方面就表现出了同质化的要求,不同政党其政党能力养成的内容也大同小异,如何争得更多选票是衡量政党能力的显性指标。

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共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各民主党派政党能力建设的内容就与中共政党能力建设的内容有不同的要求。中共政党能力建设的核心就是执政能力建设,实现长期执政是其执政能力建设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而各民主党派政党能力建设的核心是参政能力建设,实现与中共的团结与合作,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支持中共长期执政,是其参政能力建设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另外,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建设尽管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要求,但由于各民主党派成员构成和能力体系的状况不同,其政党能力建设的内容往往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当然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不是根本性的。

(二)我国参政党的政党能力建设具有特殊的方法

在当今两党制或多党制等政党制度环境下,由于各政党之间是竞争关系,所以各政党的竞争实际上也就是政党能力的竞争,各政党在竞争中成长和发展,政党竞争客观上促进了政党能力的提升。政党竞争中包含着合作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政党竞争更多表现出的是相互斗争和对抗。一个政党通过各种方式削弱或降低其他政党的影响力,也就意味着提升了自身政党的影响力,这本身就是一种政党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讲,在竞争性政党制度下,政党能力实际上就是政党的竞争能力。这也是当今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政党环境下政党能力的根本性特点。

在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下,中共与各民主党派之间,以及各个民主党派相互之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合作关系,所以各政党之间只有合作,没有对抗;只有批评,没有攻讦。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政党能力建设,既是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多党合作的基本要求。中共对民主党派的政党能力建设给予支持,民主党派也通过履行参政党职能,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共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帮助。

(三)我国参政党的政党能力建设具有特别的要求

在现代西方政党制度之下,政党作为政治组织,依照宪法和政党法的规定,独立、自由地开展政党活动,独立性和自主性是政党发展的显著特点。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同样“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样是我国各民主党派开展政党活动的显著表征。在政党实践中,政党能力建设作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一般由民主党派自主完成。但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所决定的民主党派与中共特殊的党际关系,使得民主党派政党能力建设问题又不仅仅是党派自身发展中的问题,而成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因此,也就有了一系列特别的要求。其一,民主党派的政党能力应该与中共的执政能力相匹配。中共作为执政党,不断提升其政党能力是实现其长期执政的重要条件,是实现执政为民这一执政理念的本质要求。进入新时期以后,中共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努力提高参政能力,既是党派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多党合作制度发展的现实要求。只有具备了与中共执政能力相匹配的政党能力,民主党派才能更好显现其存在的价值,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也才能够得以充分体现。其二,各民主党派的政党能力建设应该保持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政党能力由许多要素构成,表现为一个能力体系。搞好民主党派政党能力建设,应该使民主党派在能力体系的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整体素质和整体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各民主党派在发展中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界别特色,而这一特色也成为其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优势和特点,符合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发展的需要。所以保持各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凸显其能力体系的结构性优势,也是民主党派政党能力建设中的特别要求。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下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基本环节

李君如先生在论述中共党建问题时曾经讲过:“党的建设,归根到底,就是要按照党的政治性质来教育党员,培养干部,建设好党组织。”[2]中共的党建理论和党建经验,为我们认识和研究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尽管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要素,但发展和教育好党派成员、培养好党派干部、建设好党派组织仍然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环节。

(一)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特色鲜明、高质量的党派成员队伍,是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根本

“党员对政党的关系,如同国民对国家的关系。国民的质与量足以影响国家的强弱,党员的质与量也足以影响政党的盛衰。”[3]所以,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首要的是要建设好党派成员队伍,党派成员队伍建设好了,就筑牢了参政党政党能力的根基。

首先,要保障各参政党成员的数量具有适当规模。关于民主党派成员数量和质量关系的讨论由来已久,近年来各方面更多强调党派成员的质量,从党派发展的角度看这种认识是正确的。中共之所以能够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先进性政党,保持党员的高质量和先进性是根本性的原因。近几年中共更是把控制数量、坚持质量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共的党建经验对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但民主党派毕竟有其特殊的性质和特殊的地位,对民主党派成员数量标准不能作简单判断,而要把它放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框架内去分析和认识,符合多党合作发展要求的数量就是合适的数量。另外,我们对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也不能做绝对化的理解,不能认为强调了数量就必然地影响了质量。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没有一定规模的数量作基础,质量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保持民主党派成员发展数量的一定规模是必要的。民建中央早前提出的“注重质量,数量也很重要”的组织发展原则,是实事求是的。目前,民主党派成员的发展,遵循的是1996年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座谈协商形成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确定的“每年净增率以不超过5%为宜”这一规定。之后,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200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建设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继续贯彻了1996年《纪要》精神。但我们在执行这一规定的时候,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这个增长速度要由各党派中央总体把握,而不是由各个党派的某个地方组织自行把握,这是需要严格遵守的政策界限;二是这个增长速度是否可以考虑作周期性的把握,比如以五年或十年的平均增长情况来判断,而不是以每年的增长情况来判断,这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其次,要突出各民主党派固有的特色。民主党派发挥参政党作用各自都有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比如民建就充分利用联系经济界的优势,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作为,表现出了较鲜明的履职特点。各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方面的特点和优势是历史形成的,继续保持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既是参政党有效履职的需要,也是多党合作制度发展的要求。2018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指出,希望民主党派履行职能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4]。这个“切入点”的要求,既反映了对民主党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要求,也包含了对各民主党派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各自独特作用的期待。

(二)培养一批政治上可靠、代表性强、热爱党派事业的党派干部,是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决定因素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5]党派干部是党派事业的骨干力量,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必须关注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多年以来,各民主党派一直把干部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有些党派还在党派章程里专门规定了干部问题。中共也对民主党派的干部工作给予了广泛的支持。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6]全面加强“五种能力”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民主党派干部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干部工作是系统性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从目前各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来看,把好干部入口关,做好干部的选任工作最为重要。我认为,当前民主党派干部的选任应该凸显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政治上可靠。确保选任对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信念;二是代表性强。力求选任对象符合本党派要求的身份特征,且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三是热爱党派事业。保证选任对象具有主动投身党派事业的无私奉献精神。在这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里,我们要对第三项要求给予特别强调,主要原因是在既往的干部选任工作中,某些地方存在片面强调选任对象的代表性而忽视其投身党派事业的主动性情况,出现了选任的干部对党派事业不热心,缺乏工作动力的现象。党派干部的选任,不是简单的安排人士,要更多考虑党派事业的发展。

党派干部培养方面,各级党派组织主委的选任是十分重要的。主委是领导集体的核心,必须具备特别的条件。除了满足有关部门规定的党派干部任用方面的基本条件以外,主委还应该具有包括能力、品格、素养等多方面的要求。试想如果一个主委官气十足,其他党派干部和党派成员必然对其敬而远之,长此以往党派组织必将失去向心力和凝聚力;一个虽在专业方面造诣精深,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但性格乖张的主委,也不能带领党派组织走向发展。

(三)建设体系健全、运行高效的政党组织系统,是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基础

民主党派的组织体系一般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中央组织是党派的最高组织机构;各级地方组织是党派权力运行的重要枢纽,是上下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基层组织是党派组织系统的细胞,是党派立足社会的基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下,民主党派的中央组织和各级地方组织建设工作,是在中共中央和中共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在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进行的。民主党派绝大部分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也需要中共党委统战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由于民主党派组织体系的建设工作是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所以,民主党派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与中共的政策密切相关,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通过多党合作机制来加以解决。

首先,保证组织体系健全是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民主党派组织体系的建设,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协商确定的意见,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等文件,都有关于民主党派组织设立的内容。由于在党派成员发展方面长期坚持了“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人士为主”的组织发展原则,各民主党派一般较早地在大中城市建立了自己的组织,比如民建西安市市级组织成立已经有70年的历史,而民建陕西省委会成立才刚40年。致公党西安市市级组织(工作委员会)早在1985年就已经成立,而致公党陕西省委会2014年才成立。由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方面的特殊性,使得民主党派组织的布局和层级方面表现出了不平衡、不协调的情况,尽管这些不平衡和不协调情况的存在,有其具体的和历史的原因,但它对多党合作制度作用的有效体现会产生一定影响。比如某个党派如果没有省级或某个地市一级组织,那么该省省一级或某个地市一级的政治协商就缺少了一支重要政治力量。当前,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推进民主党派组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其次,保证组织体系高效运行是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的现实要求。政党活动的效率是政党能力的重要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论述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时提出,要“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这实际上也包含了中共对党的组织活动效率的要求。民主党派历来就具有“松散性”特点,所以,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保证各级党派组织之间“上情下达”,各党派组织内部“协调配合”,实现党派履职活动有序高效,是新时代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下参政党政党能力建设的现实目标

2018年2月6日,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座谈并共迎新春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4]2018年3月4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进一步强调:“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7]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既是对新时代多党合作和参政党发展的期望,也是对新时代参政党建设,特别是政党能力建设提出的现实目标。

(一)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

就是要求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实践中,建真言、献良策。民主党派参加多党合作,不是搞形式、装门面,更不为谋取政党私利,而是作为参政党与执政的中共一起奋斗共同的事业。在这个共同事业中,中共是领导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引领作用;民主党派是追随者,发挥“建言资政、协商议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参谋”,必须要有参谋的本领,这个本领就工作层面来讲,包括掌握情况、了解问题、提供方案、促进落实等方面的内容。掌握情况是要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或某一方面的状况有清楚的认识;了解问题是通过对现实情况的分析,发现不足;提供方案是在认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促进落实是所提供的方案被采纳之后,监督其实施。在多党合作中,参谋的本领也就是参政的本领,掌握了这一本领,就能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在多党合作中,参谋不是配角,所以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同样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二)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帮手

就是要求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事业倾力支持、密切配合。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8]民主党派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帮手,就是要帮助共产党努力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民主党派助力中共完成历史使命,也必须在这几个方面有所作为。首先,伟大斗争是中共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所要面对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各种斗争。民主党派在这些伟大斗争中,必须始终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共开展这些斗争,团结带领党派成员参加这些斗争,直至取得斗争胜利。其次,伟大工程就是中共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建设新的工程。新时代中共党的建设包括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多个方面,并且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民主党派要通过多党合作机制帮助中共搞好党的建设工作。由于中共是执政党,所以各民主党派可以把对中共党建方面的意见建议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履行参政党民主监督职能的方式帮助中共完善党建工作。再次,伟大事业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是中共和民主党派共同的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内容。各民主党派要引导教育党派成员自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团结带领广大党派成员积极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当中。

(三)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同事

就是要求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实践中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和谐党际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在长期多党合作实践中,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朋友和好同事。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相互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多党合作中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之间这种朋友和同事关系作出了明确表述。进入新时代,各民主党派坚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朋友好同事,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愿望,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首先,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同事,就要求各民主党派始终保持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其次,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同事,还要求各民主党派敢于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批评;再次,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同事,也要求各民主党派能够与中国共产党一起面对任何艰难困苦,做到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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