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下的机保养老金“静认证”

2021-01-28 07:59:32王晓平合肥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休管理科
消费导刊 2020年13期
关键词:身份证号经办养老金

王晓平 合肥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休管理科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结束了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漫长历史。我市在省级部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在2017年的10月启动了参保登记工作,并于年底实现应保尽保、退休人员全部社会化发放。

一、机关事业单位骗取和冒领养老金的表现

(一)遗属不及时或隐瞒退休人员生存状况

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由单位进行管理,且退休人员的房帖、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的原提高退休费比例的补贴部分、退休保山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等支付不纳入社保支付,保留原渠道支付,合肥也不例外。这也为下一步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退休人员管理在单位,死亡信息的申报又在于退休人员死亡人员的家属,若家属不及时向单位报告死亡信息,单位不能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容易造成退休人员死亡了仍在领取养老金。

(二)不及时或如实申报退休人员服刑情况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发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后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因审查报告的时滞性,造成退休人员在审查期间无法及时停发或减发养老金待遇;

另外,退休人员退休后与单位联系较少,或长期居住在外地,有时因一些治安等违法处理后,单位不能及时掌握甚至不知道情况,造成多领养老金。

二、机关事业单位骗取和冒领养老金行为的产生原因

1.法律法规不健全,反骗取和冒领力度受限:社会保险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应对骗取和冒领行为缺乏系统的法律依据,对新出现的涉及欺诈、冒领等问题,虽然可以借鉴刑法中的“诈骗罪”和民法通则、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欺诈的相关法律,但均存在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2.各项监督措施的不统一:防止骗取和冒领养老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重要内容,但实际防范骗取和冒领养老金由各社保经办机构代办,经办部门核放养老金,同时兼职基金监督工作,职责不清,力度不足。倘有经办机构的内部人员参与骗取和冒领行为,基金监督的工作就掩耳盗铃。

3.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机关事业单位基金监管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经办和运营行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的关键。理应受到重视的内控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因机构、人员的受限,并不能真正按岗位职数足额配备到位。这种制度制订得好,但不能实施到位的情况,一旦出现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骗取基金的情况,发现、查处难度非常大。

4.信息的不完整或错位,对查处骗取和冒领工作带来难度。早期身份证号是15位且手写易出错,这给想通过重复参保而骗取养老金的人提供了机会。工作中发现一位女性退休人员,因家庭原因长期请假离岗,同期在另一个单位长期工作。原单位按编制管理以18位身份证号给她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单位以劳动合同管理于1996年以手写的15位数身份证号参加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两个身份证号除位数不同,另有出生年份不同,一个为50年,一个为56年。因之而骗取养老金多年,直到在与公安系统联网校核身份证号才发现疑点才查实。

三、利用大数据,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特殊性,开展有效养老金资格的“静认证”工作,有效防范骗取和申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

1.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联运共享机制,发挥人社、卫生、民政、公安、银行等多方信息联动共享机制作用,建立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加强社保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并有效衔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多让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干扰,提高工作效率。

2.提取有效数据,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完成“静认证”工作。在确保信息完整、不错位的情况下,利用从卫生、公安和民政提取的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对碰检查,发现异样在取证查实的情况下及时停发待遇;利用从卫生、银行提取的就医信息和银行业务办理信息,判断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对于高龄且超过长期没有去医院看病记录和银行办理业务的人员要进行系统提醒,便于经办部门通过单位、街道侧面了解掌握情况。

3.建立人社部门内部的四大保险间的信息共享制度。通过信息共享,进行个人信息比对和排查,切实有效防范骗取和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同时,采取业务处理联动机制,单位在一个部门办理了相关业务,系统联动处理,其他险种的业务也同时办理了。同时,相关部门就会有信息提示或记录,这样既便于事前防患,也减少了单位的多部门办事, 提高服务部门的工作效能。

4.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退休政策,严把退休“进口关”。对本业务系统的退休人员数据进行详细分析,依据每一个退休人员的年龄、月养老金额、死亡后能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总金额,推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折合养老金的月数建立单个人员的系统“静认证期”,再结合共享平台的信息,默默地开展防范措施,加大对骗取、冒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5.做好宣传、举报工作。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设立举报信箱,方便公众举报有关的骗取和冒领行为,并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落实。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违反社保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既定制度予以奖励,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以后会有更多的新问题新情况出现,在制度设定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尤其是防止养老金的骗取和申领行为的发生,做好养老金领取资格的“静认证”工作,更是一门值得深入学习和探讨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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