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形态分析的文化语言学视角

2021-01-28 07:01徐言亭
民族艺术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语言学学科音乐

徐言亭

音乐的语言形态研究,着眼于音乐的物质层面,对音乐中具体的结构、音高、调式、和声、音色、织体等一系列要素,以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的方法分析音乐的声音构成方式与规则,这种研究的手段我们往往称之为音乐分析。多年来,无论是西方音乐分析抑或是中国音乐界所持的音乐分析观,往往立足于音乐形态层面进行方法、规则的形式逻辑描述。

随着对音乐现象的多元化以及近年来人类学、哲学、语言学等领域的批判,音乐形态学研究领域中的问题被凸显出来,并成为制约音乐分析向深度以及外围拓展的瓶颈。这种科学理性主义的工具分析观难以与整体的人文学科前沿发展接通。

近年来,语言的问题成为了当代哲学、人类学以及语言学的关注重点。传统的、宏大的普遍语言学以及普遍的形式结构主义遭到解构,立足于日常语言、文化语言学、阐释语言学的理念走向前台。这得益于20世纪哲学界对传统西方的理性主义、科学主义范式的解构,引发了人类学关注于局内人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小型叙事,关注于语言的文化语境与语用问题。也表现为语言的形态主义、描写主义转向到了关注语言与思维、语言与社会、语言与存在、语言与文化的多面向的阐释问题。

那么,音乐领域特别是音乐形态研究层面的问题是否可以借鉴语言学领域特别是文化语言学的研究理念,在保留传统描写主义、结构主义、形式主义合理性的基础上,对音乐语言的文化之维做出探索性地拓展?因此,关注文化语言学的学科理念,并批判性地引入到音乐研究特别是音乐形态研究之中,可以为静态、僵化的作曲理论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探讨:首先,分析描写语言学与文化语言学的学科主旨;其次,该文着重于对文化语言学中的核心理念进行反思,探讨如何激活固化的音乐语言分析;最后,提出对音乐形态学与音乐语言学的学科反思与重构。

一、文化语言学的视点

(一)文化语言学的建构主旨及符号语用学转向

“文化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如果把语言学分成解释性的和描写性的两大类的话,那么文化语言学是解释性的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它与心理语言学、人类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同处于一个层次上,而不与描写语言学、计算语言学、实验语言学等处于同一个层次上。”①游汝杰:《文化语言学答疑》,《汉语学习》1989年第3期。文化语言学致力于研究语言与文化的相互关系,既不单纯研究语言本身的形式构成,也不单纯研究文化本身的问题,而是关注语言与文化的互动建构。因此,这决定了文化语言学是一门跨学科的交叉性研究学科。

文化语言学于20世纪80年代末诞生于中国的语言学界,在西方尚未有文化语言学学科,但已有文化与语言关系的研究以及语言人类学分支。文化语言学伴随着中国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语言学界对中国汉语文化的反思而建立,但是它的诸多观念却是由西方的语言学家所激发而兴起。洪堡特的语言文化理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分析哲学的语言分析理论、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语言理论以及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理论等诸多西方人文学科中对语言的关注共同引发了对语言本体性的思考。

英国语言学家帕默尔曾说:“语言是所有人类活动中最足以表现人的特点的,它是打开人们心灵深处奥秘的钥匙。它是人们表达思想的至高无上的工具,是维系民族的纽带,是历史的宝库。”②申小龙、张汝伦主编:《文化的语言视界——中国文化语言学论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2页。在20世纪的西方语言哲学中,提出了人是按照自身的语言习得行为在进行思考,人所习得的语言结构决定了人的思维、情感以及意识与无意识结构。可以说,语言就是彰显人所存在的世界,人生存于语言之中。

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曾说:“言语是一种非本能性的、获得的、文化的功能。”③申小龙、张汝伦主编:《文化的语言视界——中国文化语言学论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4页。长期以来,我们往往将语言作为交流的符号,而忽略了语言的存在意义。但是,从本质上思考,语言却不止于交流符号而已,它更代表了人类的价值与意义系统。我们在接受一种语言之时,已经潜移默化地接受了语言背后的价值与意义系统,并受语言系统的支配。因此,语言之于人类,它是人类的存在之家。在语言中,可以窥探人类的文化心智结构与意识以及无意识系统。

文化语言学受到20世纪哲学的启发,并且由于原有的汉语研究中以 《马氏文通》为代表的西方科学主义的研究方法对汉语世界的意义造成的遮蔽,而引发了汉语学界发起了旨在打破传统的分析语言学、实验语言学以及形式描写主义的语言学的局限,将研究的视点从关注语言本身的发音、音位分析等方面的研究拓展到语言与文化的视点之上,探讨语言背后的文化之维。将对语言的研究落实到文化底座之上,结合多学科的视角阐释语言的文化属性问题。

从符号语言学的角度来说,一般分为语形学、语义学与语用学三个层面。语言的符号场即是民族音乐学 (音乐人类学)所强调的语境,在符号学的角度上来说,符号的作用是在符号场中实现的,符号与符号场同时存在。一个符号化过程必定与一个特定的符号场相对应,没有符号场就无所谓符号化过程,也就不存在符号。那么也就是说,符号场是决定符号语义的基础要素,而符号语义又决定了符号语形的构成组合关系。那么研究语言,则必然首要关注基础符号场,进而探讨语形与语义的关系,分析符号场、语义与语形之间的相互建构关系。由此来说,语用学主要关注于语言的运用场域问题,探讨发言人、听话人以及传输的意义环链问题,即符号解释的问题。中国语境下的文化语言学便是从这种符号语用转向的基础上所生成的一门学科。它面对广阔的中国多元语言现象,倡导在微观具体的符号场之下阐释中国语言的问题。

(二)文化语言学的研究方法

从研究方法来说,一般的语言学研究主要是采用工具科学主义的形式描写与结构主义方法,将语言作为客观的物理对象加以分析,借助于实验、分析的形式描写方法,分析语言的语音、语形、语法与语义问题。但是文化语言学则侧重于研究语言与文化的关系,采用人文主义的视角,诉诸于跨学科交叉的手段,探索语言与文化的问题。因此,文化语言学往往在保留一般语言学方法的基础上更多地借助于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例如借鉴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的方法来进行研究。

从研究方法的独特性来说,文化语言学研究主要采用的方法有文化认同法、多元比较法、阐释学方法以及交叉研究的方法。

首先,文化认同法主要是指在研究地方性语言文化时,首先需要对地方性文化中的思维、观念、习俗、文化迁徙、文化哲学观有深刻的理解与同情,进而研究语言对社会、习俗、文化交流的镜像映射关系。语言学家申小龙说:“因为语言形式同思维形式紧密联系,直接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惯习。各民族都有他特有的思维反映现实要素的顺序,语法作为这种顺序的表现也就具有民族性与不可渗透性。因此,我们既可以从汉语语法的特点看到汉族人思维形式的特点,也可以从探讨汉族人思维特点入手认识汉语的语法特征。汉语 ‘偏重心理,略于形式’的这种文化特征正是近一个世纪来徘徊在套用来自西方形态语言分析方法之上的一个无所不在的幽灵。明乎此,对汉语句子特点的认识就应向汉民族文化认同,摒弃以形式为纲的知性分析方法,确认汉语句子讲究意合、流动、气韵的文化特征。”①申小龙:《语言与文化的现代思考》,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1页。简言之,所谓文化认同法即是将语言的研究落实于具体的民族文化语境之中进行语言的研究,而不能搬用西方科学主义的方法进行生硬地嵌套,应以地方性局内文化为主要根基,直面地方性语言事实。

其次,多元比较法是文化语言学中的重要方法之一,比较法在多个学科中都有运用,也是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通过比较,既可以分析多元语言中的共性问题,也可以从中发现不同语言以及近似语言中的差异性问题。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多元比较法更加关注的不是表层语言形态的比较,而是更加关注于不同的文化语境、习俗、社会对语言制约机制的比较。那么,这样也就涉及了对语言的内面的关注与阐释的比较问题,不再仅仅立足于表面的语形、语音以及语法等要素进行浅层次的形态比较。通过对制约语言机制的文化语境的比较,可以使得不同语言间的独特性得到凸显,使得语言的差异性得到关注,进一步促进多元文化的自足性与本体性的观照。

再次,阐释学方法是各人文学科,特别是哲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最重要的方法之一。语言学家游汝杰先生曾说:“文化语言学属于解释性的语言学,凡解释性的学科都必须利用多种学科的知识来研究所谓的 ‘本体’。语言的本体是什么?这是一个尚未有肯定答案的问题。一般而言,研究事物的本体应该从两方面研究,一是研究它的内部结构;二是研究它的外部条件,以前的语言学本体研究所缺少的正是对外部条件的探索。这好像造一座大楼,除了要考虑大楼内部各构件之间的关系之外,还必须考虑地震、台风、阳光等外部因素。文化语言学所研究的也是语言的本体,不过它强调从语言的外部条件,即文化角度来研究语言的本体。”②游汝杰:《文化语言学答疑》,《汉语学习》1989年第6期。20世纪,随着现象学、存在论的兴起而诞生的本体论解释学成为了引发多个学科进行变革的学术理念。伽达默尔提出,解释学并非是方法论,而是本体论,人永远是以理解的方式而存在。他提出了 “效果历史”以及 “视域融合”两大核心理念。通过伽达默尔对理解与阐释的分析,澄清了原有的客观解释的误区,进而进入意义诠释的多元视角,成为了当下多个学科竞相引用的研究方法。文化语言学的核心是研究语言中的文化问题,文化是多元的,那么对文化的研究则往往具有多种文化语境以及理解的差异。文化语言学正如游汝杰以及申小龙等人所说,它是立足于阐释之上的。因此,阐释学便成为了文化语言学与人文学科接通的一个重要链环。

除以上三种方法之外,文化语言学由于其学科交叉的属性,还需要经常运用到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例如融会语言学上的共时描写法、历时分析法,社会学上的社会调查法、阶层分析法以及其他学科的统计法、历史研究法等等。

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文化语言学虽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但已经具有成熟的学科特征。超越了传统的实证主义、主客二元、欧洲中心论的工具科学主义藩篱,进入到了更加广阔的整体性语境、相对论视野之中进行语言研究。这一学科的属性、对象、方法以及理念对当下仍在工具理性道路上的音乐语言分析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反思之镜,对激活音乐形态研究的生命活力有重要的反思意义。

二、文化语言学对音乐形态研究的启发

当下的音乐形态研究以工具理性的分析为主。主要反映在文化失语、学科内卷化、分析理念缺氧、普遍化危机以及形式主义与描写主义的表层语言局限等。面对这些问题,笔者近年一直关注音乐语言的形态描写如何与整体的人文学科接通,如何借鉴人文学科的研究理念引入到音乐形态研究之中。通过对文化语言学以及文化哲学、人类学的思考反思,认为语言学界的学科理念、研究方法等对当下的音乐形态研究困局可以提供大量的反思意义。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语言学与音乐学科虽有诸多相似,但并不是直接模仿,而是应当批判性地反思两个学科之间的共性与差异性。

当下,对语言学学科的参照与借鉴并非本文首创。在西方民族音乐学领域、中国的民族音乐学领域以及传统音乐研究领域已经有了诸多开先河之作。较具代表性的有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儿、西格、布莱金等一大批学者对西方描写语言学方法的引进;在国内主要有沈洽先生为代表的 《描写音乐形态学引论》以及钱茸教授近年来倡导的语音学对民族音乐研究的引入;还有汤亚汀先生曾经在 《音乐人类学:历史思潮与方法论》中提到的 《音乐分析:语言学模式的兴衰》中对西方当下的语言学之于音乐研究的历史状况进行了粗略地梳理。在以上著作中,需要重点提到的是沈洽先生的 《描写音乐形态学引论》,该书主要借用描写语言学的方法,特别是音位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民族音乐“音、调、腔、拍、字”五大位元系统进行了梳理与阐释,可以说是国内较为大量借鉴语言学方法对描写音乐形态学进行阐述的一部重要巨著。

通过以上梳理可以发现,无论国内国外,对语言学模式的参照与引进多集中于民族音乐学领域,可能主要由于音乐人类学所面对的更多是异文化音乐,因此在面对这些非西方形式逻辑的音乐时,更容易触及音乐人类学家的反思。其次,以往对语言学的方法参考主要借鉴的是描写语言学以及形式语言学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更加关注于语言以及音乐本身的问题,音乐学家把语言学的形式主义研究方法借鉴过来研究音乐形式问题,而没有关注语言学界内部的拓展问题,即文化语言学对描写语言学的超越与批判。

所以,我们既要学习描写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也要借鉴文化语言学对描写语言学的突围理念以及反思,关注音乐语言与文化的双向维度。文化语言学对音乐形态研究的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突破形式描写主义的局限

伴随着哲学领域的反思与革命,语言学界开始反思普遍性语言学与文化差异的问题。那么在音乐领域也是如此,最明显的反映在西方从比较音乐学到音乐人类学的快速发展更新之中。20世纪的世界,文化并置与文化遭遇引发了人文领域各个学科重新审视建基于18、19世纪的学科理念,开始从学科内部跨越关注文化的问题。

文化语言学学者们认为,语言学被形式主义与描写主义的语言学遮蔽已久,应当重建文化语言学,将语言的研究回到以人生存活动的生命世界之中。著名的分析哲学家维特根斯坦曾说:“语言本身深嵌在生活方式的深刻背景之中,这种深嵌构成了人类生活世界的整体,一定的语言形态对文化各个领域起着深刻的制约作用。”①申小龙:《语言与文化的现代思考》,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语言对于人类来说,它不仅仅是人类用于交流的工具性符号,而且它的内在体现着各个持不同语言的文化世界观以及思维观念模式。因此,文化语言学领域的学者认为,应当将语言的研究与文化接通,超越原有的形式主义与描写主义的语言学,因为形式主义与描写主义的语言学只关注语言本身即语音、语形、语法的构造,而忽视了语言背后的底座——文化语境的差异。

通过对文化语言学研究而反思音乐形态研究领域,我们一直以来的音乐形态研究不正是在延续着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的道路在分析描写吗?哲学家张汝伦曾说:“一门学科如果只是无目的的整理与描述事实,那它实际上还不能算是一门科学。纯粹的语言形式描写如果没有一种语言观为前提指导,只能是一堆支离破碎的材料,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因而也就无法让人对语言有更深刻的理解。”②申小龙、张汝伦主编:《文化的语言视界——中国文化语言学论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14页。当下的音乐形态研究领域,特别是音乐分析学科一直以来采用的大多是形式主义的分析与描述,在研究中往往借助于西方的分析技术对音乐的乐谱进行量化,通过简化分解出音高、调性、和声、结构等模型,最终掩盖了每个具体音乐中的差异以及语言背后的文化问题。而文化语言学从科学形式主义的语言学到人文主义的语言学转型范式,对当下的音乐形态研究是有巨大的启发意义的。我们不懈地追求西方的形式逻辑方法,但忘却了每一种方法以及每一种音乐背后都有一个文化的本体论在支撑。将西方科学形式主义的分析方法套用到中国之后,势必造成跨语际的文化遮蔽。音乐形态研究应当超越纯粹的形式主义描写分析,而关注具体的音乐事象或音乐语言中的文化本体论问题。

(二)超越反向格义:对普遍性的反思

反向格义,是指哲学领域中运用西方的哲学概念来解释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近年来哲学界不断地反思此种操作方式误读了中国传统的思想体系。例如用自然规律解释老子的 “道”的概念,即是严重忽视了老子哲学中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特殊性。那么文化语言学的建立,即是对西方语言学形式主义描写主义的反驳。中国语言学自《马氏文通》以来,主要依靠西方的语言学理论研究中国的汉语,将汉语归结为 “主动宾”加 “复合句”两种形式结构,一直未能有效地解决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以及句子的结构成分之间的关系问题。文化语言学界开始重新反思以 《马氏文通》为代表的西方语言学理论是否能够跨越重洋解决中国语言的问题。由此,汉语学界开始倡导立足于中国本土文化认同,从中国文化本身来探讨中国语言的问题,因此得出了中国语言是一种完全与中国哲学观念同构的 “以神统形”的语言。表现在形式方面是重时间流动性的语词铺排,重意合、重气韵的语言形式,而与西方的“限定性”逻辑语言保持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从语言所深嵌的文化中来解释语言学的问题具有深刻的阐释力。

伴随着20世纪哲学对现代性宏大叙事的解构与反思,各个人文学科在不断地反思其原有的学科体系问题,它解构了以往的普遍性语言学、哲学、音乐形态学,因此人类学、社会学在当下被越来越加以重视。人类学与社会学更加接近于后现代西方哲学所提倡的解构宏大叙事的普遍性,而关注日常世界中具体的现象。

反观音乐形态研究领域,在这一层面则明显滞后,虽然近年来已经开始有诸多关注描写语言方法的研究成果出现,并对音乐形态研究领域有一定启发。但是不得不说,音乐形态学研究至今还未形成音乐文化形态学的共识,与整体的人文学科还处于 “言语不通”的路径之中。中国音乐的形态是否一定要走与西方的形式主义、描写主义同样的道路?中国的音乐语言本体论根基如何指导中国音乐形态研究的方法论?中国音乐如何在深层语言层面与异文化对话?这些问题都需要成为音乐形态研究的反思性问题,而不是直接照搬西方的分析方法。

(三)关注音乐语言的立体对象

正如前文所说,文化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一个交集的研究对象。既关注共时层面的汉语、少数民族语言、西方语言,也关注历时维度中的当下与古代的语言文化现象。更重要的是文化语言学深入到了语言与人性、思维、世界观、哲学、社会、民俗等多元的文化互动关系。因此,这决定了文化语言学的学科便有了其独特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视角,它是一个交叉的学科,需要与整个人文学科接通进行研究。

反观音乐语言分析领域,我们的视域与文化语言学相比则差距明显。作曲领域的音乐形态学主要针对西方文艺复兴之后至今的音乐形态进行分析研究,中国的传统音乐形态学则主要关注传统乐种中的音乐形态。这种现象割裂了整体的音乐语言文化,也导致了音乐语言研究各自言说,言语不通。作曲系的音乐形态分析无视中国音乐形态的特殊性,传统音乐领域的音乐形态研究也抽离文化的存在场域,停留于律、调、谱、器而不与活态的音乐接通,也缺乏在整体的范围内进行深层语言比较。所以,音乐形态研究应当拓宽音乐语言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将分散在不同学科的音乐语言研究加以整合,形成多元音乐语言的互动比较,进入多种音乐语言的深层去观照不同语言背后的文化差异。即从作为 “存在者”的语言进入到敞现“存在”的文化场域之中,既通过语言进入文化阐释,也通过文化理解而深度理解把握多元的音乐语言。

(四)引入多元的研究方法

音乐形态学也称之为音乐分析,即分析是音乐形态研究的主要方法。《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中对音乐分析的定义是“将一种音乐结构化解到一个相对简化的组成部分以及在结构中对某些因素功能的研究称为音乐分析”。那么很明显,分析的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形式主义的量化、简化还原的数学化思维。彰显了明显的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的研究特征。

正如文化语言学所倡导的,语言并非仅仅是一种客观的供人使用的工具,它是我们所感知、所体认和理解世界的基础,人是按照它所接受的语言来理解世界。那么对语言以及音乐语言的研究就无法只采用形式主义的分析方法,因为这种方法预设了音乐语言工具性的假想,而忽视了音乐语言是人理解其自身,理解其周围音乐世界的透镜之意义。那么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是,既然音乐语言不只是工具,就不能只用工具性的分析方法,而应当更加多元地引入人文学科的新理念与新方法。

对不同文化中的音乐语言的研究,必然涉及对文化的理解与认同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理解西方的科学形式主义文化的本体论支撑,我们就难以回答启蒙之后的西方音乐以及当下后现代音乐的诸多问题。反观中国,如果我们不了解自古以来各文化场域的衍变体系,也就难以回答中国各种音乐其核心特征的价值意义所在。

杨曦帆先生曾经在 《音乐的文化身份——以 “藏彝走廊”为例的民族音乐学探索》一书中说:“音乐人类学的出现使我们面临着学科知识的转型,梅利亚姆在 〈音乐人类学〉中宣布:民族音乐学的目标不仅是理解作为构造性的音乐,还有理解作为人类行为的音乐。从音乐形态到文化阐释,从技术分析到整体研究的观念转变……音乐并非仅仅是一些声音,而是与政治族群、宗教、经济紧密相关。”①杨曦帆:《音乐的文化身份——以 “藏彝走廊”为例的民族音乐学探索》,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5年版,第24页。那么音乐人类学关注到了作为文化的音声与行为,文化语言学关注到了语言与文化的关系。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脱离语言的基础来谈语言的形式,这只会让我们产生错觉。

其次,对音乐语言的研究,涉及音乐语言与文化交叉性的问题,就必然要借用阐释学来进行解决。因为文化是多样的,文化的理解也是多样的,那么也就决定了我们与音乐语言的关系并非是主体对客体的分析关系,而是文化主体对文化主体的间性问题。那么主体间就缺乏唯一固定的分析答案,而是主体对主体的理解与对话关系。通过对话与理解,进而形成主体间的视域融合与意义显示。音乐语言研究应当深入关注研讨阐释学对当下音乐语言的重要性问题。

再次,音乐语言与文化的阐释研究,往往无法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它必然需要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对话与比较,即需要有一个他者之镜。因此音乐人类学中所提倡的主位与客位、局内与局外、我者与他者的学科理念即是一种文化对话的理念。对中国的音乐语言文化的研究必然涉及西方的概念与知识体系,这是无法完全悬置的一个当下共在。那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西方概念体系与当下中国的汉族音乐或少数民族音乐之间产生了哪些牴牾,由此使得被遮蔽的中国音乐之人文意义得到敞现。

通过借鉴文化语言学这个他山之石,我们可以反思当下音乐形态研究中的学科、对象、方法问题。当下的 “音乐形态”研究理念主要秉持了启蒙以来的现代性工具理性认识论方式,将音乐形态独立于文化基座之外进行形式主义的分析,它造成了存在的遗忘、生命的止息以及意义的缺位。

从音乐形态到音乐文化语言学的转向是必要的,这种理念也是成立的。其本意并不是要颠覆原有的分析学科,而是要拓宽音乐形态研究的视野。我们呼唤一种有文化广角、有多学科视野、有体验性温度的开放的音乐语言研究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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