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颖
(山东大学,山东济南 250000)
文学作品中的色彩已非自然界色彩的还原和堆砌,它经过作家们主观意识的过滤、加工、提炼[1],变成了其思想情感的产物,对表现他们丰富的内心世界,展现纷纭变化的社会生活有巨大的影响力。莫言在这一方面极其擅长,他用色彩词构建视觉,同时也将听觉、嗅觉大胆地寄托在色彩词上,模糊几种不同感官之间的界限,甚至利用夸张的手法,形成强烈的文学冲击性。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就被称为是“绘画性对文学的占有”。研究《红高粱家族》中的色彩语言运用可以加深对莫言作品的理解,同时有助于文学创作过程中自如地运用色彩语言。
超常新奇的色彩搭配是莫言营造小说氛围的重要手段。例如,在奶奶出殡时有这样一段描写,“红得发紫的野茄子花在水草的夹缝里愤怒的开放……土黄色中星杂着白斑点的云雀在白气袅袅的高空中尖声呼啸”[2],红紫黄白浮雕式的构建了当时的情景,活脱脱的描绘了一幅非常有意境的充盈画面。例如,小说的第三章为狗道,具体内容写的是爷爷父亲与狗之间的争斗,章节中对狗的描写均是很明确的色彩词,莫言直接写为黑狗绿狗红狗蓝狗,每个颜色对应的狗都有各自的特点,在狗群中担任不同的角色,是一处非常超乎读者想象的色彩搭配。
色彩词是视觉上的静态词,如若赋予颜色词以动态的形式,让色彩有流动感,则会使文本拥有动态的视觉效果。例如,从游击队伍出现时,“墨水河由暗红渐渐燃成金红,满河流光溢彩。”色彩逐渐由暗淡变得明亮,对景色的描绘,使整个画面呈现出流动感,预示即将有大事发生。莫言将笔下的色彩赋予了动态的美感,因而使读者有了动静结合的立体感知,在阅读过程中身临其境,浮想联翩。
颜色词可以起到渲染气氛的作用,小说中用于特殊环境背景下的颜色词呈现了整体的色彩和谐美,为作品染上对应情感的底色。例如,在奶奶出嫁时,“一个血红的闪电,一道残缺的杏黄色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天上嘶叫着的闪电是血红色的,这里用的是不符合现实的形容,画面凄凉又诡异,仿佛即将有灾难降临,给后面路遇劫匪的情节做了铺垫。
借客观之色,言主观之情。色彩这东西本来毫无颜色,作者给其增添上思想感情,就好比寓情于景。色彩能够表达情感,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它能够瞬间引起人们的视觉注意与情感共鸣。例如,莫言在小说的末尾将强烈地对红高粱追忆的情感寄托于对颜色词的运用上,通过“暗红色”的高粱头和“黄水”描写其瑰丽和坚强不息的生长状态,抒发出强烈的思乡情感。而后表示现在的杂种高粱是永远替换不了红高粱的灵魂和风度的,指望人们能够牢牢记住红高粱精神,带着这光荣的图腾去闯荡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
作家可以通过色彩的对比,让文本画面显得更加充盈,在感情的抒发上,采用鲜明的对比也可以使感情的浓度升华,如同绘画一般,明暗程度冷暖色调的运用都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形象的塑造,场景和情节气氛的渲染以及作品主题的揭示。例如,关于文中明暗色彩的对比,小说中的“家”被烧了,饱含着几十年恩怨的庇护所倒塌了时,莫言写到“我家房子燃烧时放出一些翠绿的火苗……蓝色的房瓦在大火中弯曲变形,呈现暗红色”。前句写翠绿,后句写暗红,这一明一暗构建的巧妙,再加上蓝色,绿蓝红三色交辉,画面感直观鲜明。
莫言非常喜爱使用红色,其17部文学作品的标题中“红色”出现了5次。“红色”作为《红高粱家族》中出现次数最多的颜色,可以视为文中的主体色彩,莫言将其运用得游刃有余,将它以不同的运用手法展现,表现的象征意义非常之多,可以概括出生命力、反叛与自由、欲望与野性、鲜血和死亡、民族精神等象征意义,充满着残暴、性、壮烈等意思。
“红色”代表着生命力。莫言用生动的笔触展现了高密东北乡红灿灿的高粱地,对这片高粱地运用了颇多渲染,在遣词用色上非常精细,仅仅对高粱地的形容就用到了“血红”“通红”“鲜红”等红色词,高粱的“红”是强劲有力的,是顽强不屈的,高密东北乡生长的乡民就如同高粱地中的一束高粱,一直在肆意野蛮的生长着,所以当日寇踏平红高粱时,即是在践踏着生命。
“红色”代表着自由。奶奶就是一个中国旧社会反叛女性的代表,她不屈于家里的安排,勇于对抗封建礼数,种种行为都继承了这片高粱地独特的自由精神,莫言多次使用红色词将奶奶悲剧的一生和独特的自由精神与红色相互融合,塑造了一个伟大的女性形象。
“红色”代表着欲望和野性。在这些红色的映衬下,人们的原始欲望被激发,变得敢爱敢恨,在高粱地里爷爷奶奶进行了大胆又神圣的野合,以天为盖以地为床。
“红色”代表着鲜血和死亡。罗汉大爷被当众实施酷刑,奶奶悲壮的惨死,日寇袭击了村子,高粱地上横尸遍野血流成河,种种壮烈牺牲染红了高粱地,鲜红色的血海突出了死亡的压抑基调。
“红色”代表着民族精神。高粱地守护着一支支暗红的队伍进行伏击,守护着充满血性和阳刚之气的民族精神,而这一代一代的人们的血液里也流淌着红高粱般的民族精神,印着光荣的图腾。红色滋生了无数的传奇故事,充斥着丰富壮丽的文本色彩。
色彩词具有丰富的表达效果,主要体现在人物塑造、感情抒发、景物描绘方面。[3]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大量运用的颜色词可以唤起人们的视觉美感,并发挥重要作用。
颜色词的增色能将人物的外貌特征形容的更加贴切,从而进一步揭示人物性格,加深读者对小说人物的印象。例如,小说中余占鳌出场时,莫言写到“白净的面皮,鼻子周围有几十粒黑麻子”“双唇间露出土黄色的坚固牙齿”,不难看出余占鳌就是一个性格刚烈的硬汉形象,将色彩运用到肖像描写中,颇为传神的突出了他粗鲁野蛮的性子。对于奶奶戴凤莲的形象描写,文中有一句“雪白的额头、酡红的双颊,暗黑的眼圈包围着眼睛,眼睛如云中的明月。”“云中明月”是极具清亮色彩的意象,给人以秀丽的感觉,象征着美好,是这生的娇好的面貌让单扁郎看上了奶奶非要娶她,让余占鳌能大胆为了救出她而杀人。
一般的颜色词只会用于纯粹写实的自然描写,而莫言在作品中也用来表露角色当时的精神状态和情绪,让读者产生与小说人物相同的心理反应。每个颜色都有各自的象征意义,红橙黄等暖色调蕴涵着热情、亢奋、危险等积极状态,绿紫蓝等冷色调则表示冷静、理智、死亡等消极状态。例如,奶奶出嫁经过高粱地遇到的那个吃拤饼的人,在余占鳌步步逼近时,“一行行雪白的清明汗珠从他脸上惊惶地流出来”,透明的汗珠有了“雪白”的颜色,吃拤饼的人在面对强劲的对手时,表现出来的极度紧张和害怕正是他的精神状态。
借物可以言志,颜色词也可以言志抒发出强烈的情感。通过在情景描写中加入色彩的巧妙点饰,读者可以读出作品想表达的感情色彩。例如,罗汉大爷牺牲之前,五十多只白鸟从墨水河道中扑棱棱地飞了出来,飞经人群上方青蓝蓝的天,又拐弯向东,飞向那个金子般的太阳,这句对白鸟的形容可以品味出不少含义,生动的笔触提前预示了罗汉大爷的命运。
莫言善于运用色彩语言创作《红高粱家族》,一方面与他在城乡文化素养上的立场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来自大众传媒时代影像文化对其思维方式的冲击有关。[4]
色彩语言写作折射出来的都是作家五彩缤纷的内心世界,莫言文学作品中呈现出的色彩写作是基于其自身切实的生活基础和心理感受。生于高密县的莫言,他的童年正是中国农村最萧条的时期,家庭的贫困和压力使他有着沉重的心理,许是对故乡有着深厚的情感,对高粱地有着无限的热情,加上拥有天马行空的跳跃思维,他笔下的作品才会如此五彩斑斓,《红高粱家族》才会拥有震撼人心的艺术魅力。
大众媒体的出现,文学更趋于对现实生活的再现,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在文本中运用多种色彩的表达,摒弃单调的黑白灰,时代的改变加上作家的心理,许多因素都在促使着新的文学去生产丰富多彩的世界。莫言曾表示,“我早期的小说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色彩描写……其实是跟看了凡·高和其他现代派画家的画有关系。”[5]正如莫言所说的,他正是受到了现代派画家的影响,他才有意识地将色彩巧妙融入文学,借鉴绘画艺术中的对比、调和、平衡等美学原则,描绘出一个奇幻诡谲的彩色世界。
值得一提的是,张艺谋在翻拍《红高粱家族》时摸透了莫言对于颜色的把握及其心里意图,并运用到了电影的拍摄中,电影《红高粱》中给人最冲击的视觉画面就是大片的荒凉土地,未成熟的高粱地,尸体血流成河。张艺谋着重运用了黄、绿、红这三种颜色,色彩明亮饱和,同时也极富意境,促使该部小说的改编电影也成了一代经典。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理解,我们对莫言小说中色彩词语运用的匠心独具之处和色彩词的深蕴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总而言之,色彩词为莫言作品中的人物塑造、感情宣泄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让他的写作风格在文坛独树一帜。他独特的色彩感知力为作品注入了色彩斑斓的活力,也让我们认识到了不同艺术表现手法之间的结界是模糊的,《红高粱家族》也可以说是一幅描绘小人物为国家和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绚烂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