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雅玫
(西安音乐学院,陕西西安 710061)
“轴心时代”是世界历史文化的大突破时期。身处同时代的中国和西方,陆续在公元前800到公元前200年之间出现了代表各自思想范式的奠基性人物。中国如孔孟、老庄等人,西方则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他们是该时代的思想“引领者”,同时也是直接决定中西方人文学科走向及孕育民族文化基因的“培育者”。其中,柏拉图和孔子的学说不仅是中西方思想文化的元典,他们更是最早构建美学理论的思想家,代表了中西方审美文化的理性觉醒。二人虽异域而居,但在思考文艺和审美的现实价值时却表达过一些相似或相近的看法。同时,他们观念的差异性也致使中西方在美的探讨中表现出不同的理论特色[1]。
柏拉图和孔子都生活在社会政治风雨飘摇的时代,特定的社会环境使他们的思考方向无不与国家政治密切相关。孔子为维护周礼所提出的仁学,是将本植根于人性内部的血缘亲情,通过“礼”进行规范后使之在社会各阶层中得以有序的自觉遵循。其中,文艺活动和审美教育的实践过程作为“礼”的核心要素,是个体完善自我人格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孔子的美学思想主要是在伦理学的构建下突出的。与此同时,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则围绕理念论进行展开,所谓“理念”指的是一种超越现实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现实世界的一切样式均来自理念世界的派生。柏拉图认为国家的统治者必须对最高的永恒的“理念”,也就是对真理“凝神观照”后,才能使国家的统治具有“正义”,而审美是通向理念世界的重要通道。总体来看,不论是柏拉图的理念论抑或是孔子的仁学,都认为文艺能够影响人的心灵,可以塑造人“善”的品格,是建构理想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2]。
当社会群体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便开始对自我行为进行反思、总结,甚至批判。以借此获得关于自身更多的认识,进而形成有关各种人类行为的理论知识。审美是人类活动的一种自发现象,开始人们并没有形成所谓的审美理论,最多只是对个别审美活动进行语言上的描述,例如《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中的:“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但随着历史的推进,原本以各部落为群体的小单位流动聚集逐渐转变为以国家为划分界限的不同地域的稳定居住,国家秩序的建立和思想意识的统一成为当时面临的首要问题。其中,“美”作为人类共同的向往,审美活动更是出于内心的主动驱使,它与宗教、政治、伦理、教育等人类行为共生共存,彼此渗透,相互影响。这时,人们为了自身良性的发展,不得不对现有的审美现象进行重新评估和反思,并形成具有一定价值指向的理论或准则,以规范当下的审美活动。
然而,直到柏拉图和孔子的时代,才出现了比较系统的审美理论和美学命题。正是这些审美理论和美学命题的出现,标志了人类审美理性的觉醒。柏拉图从理念论出发,把美区分为“美本身”和“个别美”两种不同的存在。所谓“美本身”,是指统摄一切美的事物的原型,是永恒不变的、绝对独立于现实世界之外的先验性存在,即美的理念。“个别美”指现实世界中具体事物的美。在柏拉图看来,现实世界的“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美本身出现于它之上或者为它所‘分有’,……美的东西是由美本身使它成为美的。”①也就是说,“美本身”决定着“个别美”,是美的本质。美的本质即美的理念,理念即真理所在。因此,在柏拉图看来,“美”即“真”,以“美”启“真”是审美活动的本旨。这就将对美的体验从感性形式上升为对最高真理的观照,为美寻找到了普遍存在的根源[3]。
如果说柏拉图的理念论是在剥离感性现实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系统的美学思想。那么,孔子的仁学则反其道而行,是将审美切实地着眼于人的现实生活。首先,孔子肯定了美的独立价值和品格。论语有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可见孔子对其《韶》乐感受之深。
其次,孔子认为美应与道德伦理相统一。如“周公之才美”(《泰伯》)、“君子成人之美”(《颜渊》)、“先王之道斯为美”(《学而》)等。以上所列,均展现了人的精神品德之美,从而引导出“美”与“善”相统一的结论,同时揭示出审美体验既是人生理想的最高追求,更是塑造君子人格的重要手段。《论语·八佾》有:“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在孔子眼中,《韶》乐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达到了尽善尽美的标准,这样的文艺作品不仅使人产生审美愉悦,还能培养人“善”的品质,劝化人崇尚周礼。而《武》乐未在内容上符合周礼的规定,从而得出“尽美矣,未尽善也”的结论。可见,孔子在明确区分“美”与“善”不同属性的同时,并将美与善的统一作为艺术追求的理想目标。
简而言之,孔子论美,重在肯定美的现实基础以及美在人类社会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将外部强制于人的道德准则,通过美与善之间的内在关联转变为内心情感上的自觉遵循,对美的理解加入了更多的伦理色彩。而柏拉图论美,重在强调理念世界中美所展现出的真理性,提醒世人不要被现实世界的虚假幻象所蒙蔽,认识的最高目标是运用超验的方式观照那个生成世界之理念。因此,审美活动并不是纯感官的愉悦,而是要剥去个别美的形式,认识现象背后具有普遍意义的形上之美,这个“美”,即美的理念。最终,“美”在柏拉图这里获得了真理性。这和孔子立足于现实世界强调美与善相互统一的思想显然是大相径庭。
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当中,一切现实事物均是对理念世界的模仿,而文艺作品又是对变动不止的感性事物的模仿,所以它与“真理隔着三层”,处于最底层,并不具备真理的成分。他曾断言道:“从荷马起,一切诗人都只是模仿者,无论是模仿德行,或是模仿他们所写的一切题材,都只得到影象,并不曾抓住真理。”②从这一点来看,柏拉图看待文艺的重点在于是否能够引导人们向最高真理靠拢,然而沾染了任何感性形象的文艺,不仅背离了事物原有的形象,还降低了美本身的等级[4]。也就是说,“美的艺术不在美的领域之内”③,而“美本身”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建立起人与最高真理的通道,文艺却打破了其中的联系,使人永远禁锢在洞穴之内,自满自足地以为这就是世界本来的样貌。除此之外,柏拉图还将“诗人和其他模仿的艺术家”划归为第六等人,因为“模仿诗人既要讨好群众,显然就不会费心模仿人性中理性的部分,他的艺术也就不满足这个理性的部分了;他会看重容易激动情感的和容易变动的性格,因为它最便于模仿。”④柏拉图认为文艺主要模仿人们肤浅的情感,它们容易引起人们坏的欲念。例如悲剧作品让人尽情发泄情感的同时,也滋养了人的哀怜癖;喜剧主要迎合了人们轻浮诙谐的欲念。而这些与他一贯主张的勇敢、庄重的气质是格格不入的。最后的结论是,这类文艺作品有伤风化,无法对理想国中的“保卫者”产生好的影响。鉴于这种原因,柏拉图对现有的文艺作出了彻底的否定,并提出把诗人逐出理想国的主张[5]。
孔子虽未像柏拉图一样严令禁止诗人进入理想国,对文艺基本持以肯定的态度。但在文艺的形式与内容方面,提出了一套自我的价值准则和规范。首先,文艺作品需尽美尽善。在孔子看来,《韶》乐无论是感官享受还是思想表达上都满足了尽善尽美的标准,这样的文艺作品不仅使人在产生审美愉悦的同时,还能改善社会的道德风气,促成国家的稳定安宁。反观《武》乐,宣扬的是周武王以征伐取天下的功绩,并不符合他极力维护的“仁德”。从这一点来看,孔子衡量文艺的标准离不开“为政以德”的思想,虽然他肯定了美的独立品格,但就塑造理想人格而言,单纯的感官享受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在于作品是否传达出一定的道德内容。
其次,文艺作品需“文”“质”相辅。“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此句话本是就君子人格来谈的,但其中也包含了孔子对理想文艺的价值要求。“文”是文艺的感性形式,区别于上述“美”的感官体验,“质”则指文艺所表达的思想内容。也就是说,文艺的内容需通过恰当的形式展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内容满溢于形式,作品就显得粗拙平凡;相反,形式淹没内容,作品就会华而不实。因此,形式与内容相平衡统一才是理想的文艺作品。孔子在这里并未就“美”谈美,而是将美置于现实生活之中,把美的形式与人的道德属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最后,文艺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曾提出“乐则《韶》《舞》,放郑声”的主张。所谓“郑声”指的是逐渐兴起的民间音乐,以及《诗经》中未收录的大量“淫邪”之作。孔子之所以反对郑卫之音,是因为这类音乐的风格高昂激昂,表演形式繁复错杂,与《韶》等雅颂之乐大相径庭,有违“中庸”之道。在孔子看来,能够陶冶情操的文艺应是“不淫”“不伤”的,即情感表达是适度的。这一主张的真正目的主要出于治国安邦的现实需要。
众所周知,柏拉图设计的是一个理性至上的国家蓝图,为了使城邦中的“保卫者”从小开始形成“正义”的品格,其中的教育内容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他通过对现存文艺的检查后发现,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大量文艺作品,像荷马史诗、悲剧、喜剧以及音乐诗歌不但无法达到他的治国需要的,而且还会对人造成如“咀嚼毒草”般的影响。于是,他提出“文艺必须对人类社会有用,必须服务于政治”⑤的主张,并按照自己的标准对文艺风格进行了筛选。例如在音乐曲调的选择上,柏拉图只保留了多利亚调式和弗里其亚调式。因为前者能够模仿人勇敢的品质,这种品质具有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勇敢果断等属性;后者则能够模仿普通人的品质,这种品质具有从善如流、谦虚谨慎、顺受其正等属性。如此“一刚一柔,能恰当地模仿人们成功与失败、节制与勇敢的声音,”⑥它们不仅有益人的心身,还可以培养起与之相应的高尚品格。这种高尚品质正是理想国的公民所必备的。反之,“凡与自由人的标准不符合的事情,就不应该去参与或巧于模仿。至于其他丑恶的事情,当然更不应该模仿,否则模仿丑恶,弄假成真,变为真的丑恶了。”⑦显然,容易引起人道德败坏的文艺是被柏拉图坚决排斥在城邦之外的[6]。
另外,柏拉图把理想国的“自由人”分为三个等级,认为不同等级需要用不同的文艺来塑造其相应的品格。处于最高等级的是哲学家,同时也是国家的统治者。介于哲学家已能够自觉地关照理念世界,所以无须普通教育的陶冶。而且他们作为统治者能够解救他人于困境。接下来是处于第二等级的战士,即城邦的“保卫者”。在柏拉图看来,战士“可以抵抗和驱逐入侵之敌,保卫我们所列举的那些人民的生命和我们所有的一切财产。”⑧因而,“保卫者”所需的品格是勇敢,在相应的音乐风格上,能够模仿勇敢的多利亚调是不二之选。最后是从事各种生产劳动的普通民众,他们只需专心于一类工种,并服从统治者的命令即可。能够模仿简单严肃的弗里其亚调式恰好满足了这一等级的所需品格。从以上论述可知,柏拉图尽管对现存文艺有诸多不满,但并未否认文艺对人带来的有益影响,审美活动和文艺在“理想国”的教育方案中仍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同时也是实现“理想国”的必要手段。
与柏拉图不同,孔子从现实生活出发,对文艺的现实价值给予了高度的肯定。第一,文艺具有交流的功能。孔子认为“诗”是社会交流情感的重要手段。《论语·阳货》有:“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于个人,通过诗歌兴发自我情感;于君主,从诗歌中观察社会风气及人民的诉求,即“声音之道,与政通也”(《礼记·乐记》);于百姓,在交流情感的过程中相互感染,以致群体的和谐。除此之外,还可一抒心中不满。总的来说,“兴观群怨”重在表达诗歌艺术具有的情感性特征。孔子认为通过情感的抒发,从而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第二,文艺是重要的教育手段。孔子学说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出理想的君子人格,为此,他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的教育计划。究竟何为“成于乐”,孔子曾在《论语·述而》篇中解释道:“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这说明,没有学习过乐的人是无法“成人”的,反之,只有进入乐的境界才标榜着人格修养的最终完成,正所谓“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刘宝楠《论语正义》)除此之外,孔子还教以学生应“游于艺”。这里的“艺”虽指向礼、乐、书、数、射、御六种学问,但孔子表达的重点是要通过对“六艺”熟练掌握后,体察出的一种自由感,即审美体验所带来的精神愉悦,即孔子称赞颜回“不改其乐”的人生境界。
第三,文艺的政治功能。《论语·阳货》篇曾提到子游回答孔子如何治理武城的故事,他说:“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在这里,子游指出学习礼乐如同“学道”,乐具有影响君子关爱百姓,百姓易于管理的功用。《论语·季氏》同样也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显然,孔子认为礼乐不成则天下大乱,理想的国家应该是“礼乐之邦”。总之,乐是等级制度得以有序、国家发展得以安定的重要手段。这与柏拉图对音乐的推崇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柏拉图和孔子不但是西方与中国,也是世界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先贤哲人。他们的学说涉及了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美学等诸多领域。相比之下,柏拉图的美学以哲学为基石,将“真”作为“美”的终极诉求;而孔子的美学以伦理学为依归,将扬善作为审美的主要指标。但通过比较分析,二者都非常重视文艺在国家生活中的影响。无论是柏拉图还是孔子,都反对纯感官娱乐的文艺作品,认为这类作品会对人产生坏的作用,前者的诗人“伤风败俗”,后者的“放郑声”即是这种观点的表现。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而禁止一切文艺。在柏拉图看来,能够模仿人勇敢无畏、坚韧不拔、吃苦耐劳、谦虚谨慎等品质的文艺作品依然可以进入理想国,用于培养人相应的品格,使他们成为理想国的合格公民。同样,孔子在肯定“美”的独立品质的同时,更加强调美与善的统一。与“郑声”相比,礼与仁规范下的雅乐既“哀而不伤”,又“乐而不淫”,不但可以使人养成君子的品格,而且还能让人自觉的践行周礼,从而实现国家的和谐安定。以此,他提出了“成于乐”“游于艺”的重要思想。总之,柏拉图和孔子都非常重视文艺的道德价值和政治功能,都视文艺为理想国家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在通过审美实现理想社会这一点上,他们殊途而同归。
注释:
①北京大学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古希腊罗马哲学[M].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66页.
②柏拉图箸,朱光潜译.文艺对话集[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第76页.
③鲍桑葵箸,张今译.美学史[M].商务印书馆,1985,第66页.
④柏拉图箸,朱光潜译.文艺对话集[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第73页.
⑤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第55页.
⑥柏拉图箸,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2015,第106页.
⑦柏拉图箸,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2015,第100页.
⑧柏拉图箸,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2015: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