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喜英 张睿敏 杨璐菲
(湖南科技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气候问题日益严峻。根据《2019年全球气候状况声明》的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至2019年是有记录以来最热的5年。2019年末,全球平均温度比工业化前水平高出1.1℃。温室效应的持续积累,致使地气系统吸收与发射的能量无法得到平衡,能量在地气系统间盘踞累积,从而导致气候变暖。如今,由全球气候变暖而触发的台风、海啸、山火、热浪、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不仅危害着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也严重威胁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类的健康。因此,对于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管理已刻不容缓。
1992年5月,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次将温室气体排放提升至法律层面。1997年12月在日本签署的《京都议定书》不仅明确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应责任,也提出了四种可行的减排方式,以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为了避免人类继续受气候变暖的威胁,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的《哥本哈根协定书》致力于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尽量延缓全球变暖效应。2015年《巴黎协定》更是明确了全球共同追求的“硬指标”。全球化的环境治理举措清晰地传递了人类对于温室气体的密切关注,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与生活方式已经得到人类的共鸣。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绿色发展将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专门针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全面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与相关基础设施的目标。接着我国于2017年12月率先在火力发电行业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上均表明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于全球气候问题的积极态度与有效举措,并已经得到了全世界的广泛认同。
目前,我国对于碳信息披露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仍处初期阶段,企业对于碳信息及碳信息披露认识还不深入,并且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我国学者对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架构和宏观环境层面,较少涉及到管理层异质性角度的研究。但作为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掌舵人和利益相关者的核心,管理层对待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及决策意向决定了企业碳信息披露的水平与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基于此,本文依托高层梯队理论,以管理层异质性为切入点,根据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占比最高的火力发电行业鲜有研究的现状,选取我国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试图探寻企业管理层异质性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关系。
国内外许多学者对碳信息披露的研究是基于碳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展开的。国外学者Ben-Amar和McIlkenny(2015)[1]对加拿大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有效性和自愿回答CDP的可能性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罗喜英和张媛(2017)[2]研究了采矿行业企业自愿性碳信息披露与公司绩效及政府补助的相关关系,发现采矿行业自愿性碳信息披露与政府补助存在高度正相关关系,与公司绩效呈弱正相关关系。姜付秀等(2016)[3]发现具有财务背景的董秘可以降低经济分析师的预测分歧度,提升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戚啸艳(2012)[4]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状况与设立环保部门、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公司规模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与所处行业特征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杨璐等(2017)[5]的研究发现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控股股东性质及利益相关者治理对碳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朱和平与陈颖(2018)[6]的研究发现公司规模与通过ISO14000环境信息监测对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正向影响,并进一步发现,企业所属行业的性质、财务杠杆及独立董事比例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负相关。刘益平与杨佩茹(2017)[7]通过研究发现,企业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主要受行业类别、公司规模、治理结构以及负债程度的影响。崔也光等(2016)[8]通过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集中度、董事会活跃程度、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规模呈正相关关系,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资产负债率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高美连与石泓(2015)[9]通过对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碳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规模、社会监督压力、行业压力、所在地区经济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与盈利能力呈负相关关系,与股权集中度不相关。
同时,国内外对于管理层异质性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发现已有研究主要是将管理层异质性因素细化拆分后,再进行分析。Liao和Luo(2015)[10]通过研究管理层性别多样性、董事会独立性及环境问题委员会与温室气体披露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杜湘红与张超楠(2019)[11]通过研究发现:女性董事人数超过一定的临界值时,性别多样性对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起到积极作用。王怀业与毕茜(2016)[12]通过研究发现,管理层年龄结构越年轻,环境信息披露模仿行为越多;高管持股比例越高,高管薪酬越低,环境信息披露模仿行为越多。张兆国等(2018)[13]通过研究发现,高管团队在年龄及任期方面的异质性与企业社会责任呈负相关,学历及性别异质性与企业社会责任呈正相关。郭嵘与陆萍(2017)[14]通过研究发现,董事年龄异质性以及任期异质性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同时,部分学者也通过进一步区分公司属于国有或非国有发现:企业管理层年龄及任期异质性与企业社会责任(CSR)的负向关系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更加显著,高管团队性别异质性与CSR的正向关系在国有控股公司中更加显著。
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可以看到,国内外对于企业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属行业性质、企业规模、企业盈利能力、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及企业盈利能力这几个角度,研究范围较为局限,很少有涉及其他层面影响因素的研究。对于管理层异质性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相关关系的研究主要选取上市公司中CDP项目企业为研究对象,样本来源较为局限,虽然有学者从采矿业、制造业、印刷业分行业展开实证研究,但由于行业现状及政策走向不同,研究参考性并不大。同时,我国相关研究起步较晚,研究内容不够丰富,视角也不够新颖,大多是对国外学者研究成果的补充与拓展。本文根据我国高碳排放行业之首的火力发电行业鲜有研究的现状,基于高层梯队理论,运用了文献综述法、内容分析法及实证分析法,通过选取上市公司中纯火力发电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以2015—2018年的公司数据作为样本来源,以管理层异质性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为切入点,构建多元回归模型,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试图探寻管理层年龄、性别多样性、受教育程度、经济管理背景指数和管理层规模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本文的增量贡献主要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性。现有的关于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着眼于企业架构或宏观环境,如企业性质、企业规模、政策支持等方面,而以管理层异质性为切入点的研究较少。本文基于高层梯队理论这一全新视角,选取管理层年龄、性别多样性、受教育程度、经济管理背景指数和管理层规模为研究对象,探寻了管理层异质性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第二,构建了全面碳信息披露评价体系。本文参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与其他学者的碳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创造性的构建了具有7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的全面碳信息披露水平评价体系,该体系更加的完善,能够更加全面地衡量火力发电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第三,研究行业选择的独特性。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率先在火力发电行业启动,正处于完善过程中。本文选择我国高碳排放行业之首的火力发电行业为研究对象,具有行业典范性。通过剔除在2015—2018年期间转型成为新能源发电的企业,将样本来源控制在以火力发电为主要营业收入的企业内,这样的样本选择使该研究更具有针对性。
1.管理层年龄对碳信息披露的影响
随着管理层年龄的增加,管理层会以更加长远的目光看待企业未来的发展,不再局限于企业实现的财务经营绩效,他们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给予更高的关注,更加注重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状况的态度。同时,利益相关者除了关注企业的盈利能力与投资风险外,也会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来确定自己的投资决策,比如企业因减排而受到政府或社会的表彰、因持续提升企业减排核算或加强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而受到政策扶持,这样的行为会提高企业的声誉,增加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认可度,从而可能得到更多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与投资。张正勇与吉利(2013)[15]的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而非国有企业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社会责任呈显著负相关。张兆国等(2018)13研究发现,高管团队年龄异质性越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越好。因此,提出假设:
H1: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2.管理层性别多样性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随着女性在职场中认可度及女性高层管理者在管理层占比的增加,女性在参与决策时的特征将影响企业相关决策的制定。由于女性比男性更加具有感性思想并且在人口学中女性拥有的家庭后方的母系地位,这两者均使女性比男性更加注重自身所处的外部环境状况,自然就对所任职企业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予更多的关注。已有学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赵芳芳与权亚文(2017)[16]的研究表明,女性高管占比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杜湘红与张超楠(2019)[11]的研究发现,女性董事人数超过一定的临界值时,性别多样性对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提出假设:
H2:管理层性别多样性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3.管理层受教育程度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增加,管理层能接触到更多企业非财务绩效方面的知识,他们具有更强的能力处理复杂的成本管理与绩效实现方面的问题。同时,他们的价值体系也更加健全,更容易认识到人类对环境的依赖性,这使他们能站在更高的层面看待企业未来的发展,从而制定相应的核算与披露制度,在企业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更多努力,促进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提升。但学者们研究结论却不一致。张国清与肖华(2016)[17]发现,高管的教育水平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概率和水平存在相反的效应。冯丽丽与荣欢(2016)[18]通过对煤矿企业的研究,却发现在没有规制压力影响下,管理层学历显著正向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因此,提出假设:
H3:管理层受教育程度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4.管理层经济管理背景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由于企业管理层需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把控,而经济管理类的学科教育背景或经济管理类的工作经历能够加强企业管理者的工作能力与职业水平,在学习工作中接触到更多企业战略管理、成本把控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知识,更加全面的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提出更有效的减排方案,并获得一定的减排效益。为了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及利益相关者的投资与关注,企业也会更愿意展示自己为碳减排所付出的努力,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也会相应提升。因此,提出假设:
H4:管理层经济管理背景指数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5.管理层规模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管理层规模是指企业高级管理者的人数,随着管理层规模的增加,管理层拥有的知识资源相应增加,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能够群策群力,更具胜任能力。晏艳阳等(2005)[19]认为企业在人力资源丰富的情况下,分工合理,执行决策更加明确。同时随着管理层规模的增大,权力分散可以形成相互制衡的局面,能够减少“败德”行为的出现,更有效改善公司治理。碳信息披露的水平上会随着管理者规模的增加相应提升。因此,提出假设:
H5:管理层规模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15—2018年上市公司中所有以火力发电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考察管理层异质性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关系。考虑到数据需要连续且可比,故剔除以下数据:剔除在2015-2018年间未披露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剔除在2015—2018年间管理层背景信息和碳信息披露数据无法获取的企业;剔除在2015—2018年间为ST、PT及中途上市、退市的企业。
通过数据的收集与筛选,本文共选取2015—2018年41家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连续4年的数据分析。其中,管理层异质性信息来自CSMAR,缺失部分通过上市公司人力资源网、天眼查及巨潮资讯网等财经网站提供的上市公司年报及人事变动说明进行补充;企业碳信息披露文字信息来自国家CDP回收报告、企业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
2.变量定义与衡量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研究的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管理层异质性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关系。因此,被解释变量为碳信息披露水平(Carb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简称CID)。陈华等(2013)[20]认为我国企业碳信息披露应包括企业碳排放有关的风险、机遇及应对战略与方针政策、企业碳排放量等。通过参考《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李慧云等(2016)[21]构建的碳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及《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本文细化形成了更全面的碳信息披露水平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总分共计36分,评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全面碳信息披露水平评价体系
(2)解释变量
已有研究将管理层异质性细化为年龄、性别、教育水平、薪酬、股权占比等具体的小指标,并且学者们认为随着管理层年龄、性别多样性、受教育程度的增加或提高,可能会使管理层拥有更强的专业素质能力、职业水平、环境保护意识与环境关注度,能够更全面且长远地考虑企业未来的发展,从而倾向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由于本文立足于高层梯队理论,因此,在综合分析了数据的可得性与连续性之后,选择了样本企业高级管理层作为研究对象,将高级管理层异质性的年龄(Age)、性别多样性(Gender)、受教育程度(Edu)、经济管理背景指数(Emb)和管理层规模(Nop)作为解释变量,构建了可将定性数据量化的管理层异质性评分表,为实证分析做好准备。
(3)控制变量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研读梳理,发现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除了受上述解释变量的影响外,可能还受其他不可忽视的变量影响,如公司规模、财务杠杆、公司性质、上市地点等因素。企业规模越大,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高,企业对碳排放核算的内部管控可能也更加健全,会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碳减排提质改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外部利益相关者便会更倾向关注企业财务风险高与投资风险大的状况,企业为了增加投资者信心、提高企业声誉及维护管理层自身执业形象,可能会更积极地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企业的盈利能力越高,负面消息越少,企业为树立更好的形象会更倾向将减排状况等信息披露给利益相关者,从而获得更多的公众认可与发展机会。因此,为避免这些变量对实证分析造成干扰,在综合分析了数据的可得性与连续性之后,选择企业规模(Size)、融资能力(Leverage)、盈利能力(Roe)、企业成长能力(Growth)和企业上市年限(Listyear)作为控制变量。所有变量名称、符号和定义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表
3. 模型构建
通过对理论分析及已有文献的梳理,本文选用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作为被解释变量,选用管理层年龄、性别多样性、受教育程度、经济管理背景指数和管理层规模作为解释变量,将企业规模、融资能力、盈利能力、企业成长能力和管理层规模作为控制变量,从而确定了本文的所有变量。通过分析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间的关系,本文构建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1),以检测管理层异质性对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1)
1. 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初步发掘数据的基本特征以及内在含义,在进行变量相关性分析与多元回归分析之前有必要对全样本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限于篇幅,表略)。对于碳信息披露水平,我国火力发电企业在2015—2018年间的均值集中在7.5-10.5之间,标准差集中在3.5-4.5之间,碳信息披露水平最低评分为2,最高评分为24。说明我国火力发电企业的平均碳信息披露水平在各年间波动不大,碳信息披露平均水平不高,且公司间就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说明少数企业拥有完整的碳信息采集流程与内部管理体系,能较好地对企业碳信息进行披露,大部分企业能够根据企业碳排放管理现状进行信息披露,但是也存在个别企业未积极地进行碳排放的相关管理与披露。通过分析各年度间数据差异,可以发现被研究企业在2018年的碳信息披露水平有了整体提高,这可能与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趋完善及企业日益重视环境信息披露有关。
对于管理层年龄,我国火力发电企业在2015—2018年期间的均值范围在51.30-52.10,标准差范围在2.7-3.0,最小值为39.86,最大值为58.4。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层年龄趋于中年化,且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可能与我国企业的晋升机制有关,大多数企业员工在成为管理层的这段时间内,需要在本职岗位进行充分的经验积累与历练,拥有了被认可的资历才有机会得到晋升。
对于管理层性别多样性指数,我国火力发电企业在2015—2018年期间的均值范围在0.14-0.16,标准差范围在0.08-0.10,最大值为0.429,最小值为0。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的女性管理层的数量仍较低,说明在我国工作竞争领域,女性易在事业生涯中触及“天花板”,晋升空间较小且难度较大。同时,最大值0.429说明在个别企业中,女性管理层人数与男性管理层人数基本持平,这可能与企业现任管理者性别与企业文化有关。
对于管理层平均受教育程度,我国火力发电企业在2015—2018年间的均值范围在2.65-2.69,标准差范围在0.21-0.23,最小值为2.071,最大值为3.286。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管理层的受教育程度集中在大学本科至硕士之间,教育水平层次相差不大。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者基本属于“高学历”群体,可能较高的教育水平能够帮助他们开拓视野,更加全面地把控企业的发展走势。
对于管理层经济管理背景指数,我国火力发电企业在2015—2018年间的均值范围在0.61-0.68,标准差范围在0.14-0.17, 最小值为0.222,最大值为0.917。说明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层具有经济管理类的学科背景或曾从事过经济管理类的相关工作。经济管理类的背景可能使管理层更深入地接触企业整体战略计划的制定,在关注企业财务效益的同时,也注重企业社会效益等非财务绩效的实现。同时,管理层经济管理背景指数也体现了企业管理层选聘制度的偏向。
对于管理层规模,我国火力发电企业在2015—2018年间的均值范围在18.5-20,标准差范围在4.30-4.80,最小值为3,最大值为31。说明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层规模变化较小,只有略微浮动,但是观察最小值的变动可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大幅缩减管理层人数的现象。火力发电行业整体的方差偏大,说明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管理层规模存在异质性。
对于模型中的控制变量,其中,企业规模均值范围在23.76-23.97,标准差范围在1.38-1.41,最小值为20.57,最大值为26.72;财务杠杆范围在0.59-0.62,标准差范围在0.15-0.18,最小值为0.187,最大值为0.926;盈利能力均值范围在1.38-11.25,标准差范围在7.60-16.40,最小值为-77.38,最大值为34.54;企业成长能力均值范围在0.06-0.37,标准差范围在0.21-1.32,最小值为-0.493,最大值为8.507;企业上市年限的最长和最短企业相差20年,截至2018年,平均上市19.37年。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的企业规模及融资能力存在有限差异,总体水平较好,企业间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和上市年限差别巨大,这可能是因为同行业不同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部分企业盈利能力较差的状况可能是由于企业拓展规模或进行新能源转型改造投入了大量资金造成的。
2. 相关性检验
在进行了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后,需要通过相关性分析验证变量间是否存在相关性。从各变量间相关关系可以看到(限于篇幅,表略),各主要变量与控制变量系数绝对值最大为0.417,在规定的0.5的系数范围之内。在方差膨胀因子检验中的结果可以看出,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在1.16-1.85之间,总体的方差膨胀因子平均值为1.45,均低于10,说明变量间存在多重共线性的可能性较小,可以将相关变量放入本文设定的回归模型进行分析。
3. 多元回归分析
由表3多元回归结果可以看到:管理层年龄的回归系数为-0.198,在10%水平上显著。表明在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的企业管理层年龄与企业碳信息的披露负相关,与假设1不相符,这可能是由于年轻的管理者更容易掌握新观点,更愿意学习新知识,在新兴的碳排放交易市场上关于碳信息披露的意愿与能力更强。性别多样性的回归系数为7.769,在5%水平上显著,表明在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的企业性别多样性与企业碳信息的披露正相关,与假设2相符。受教育程度的回归系数为4.585,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在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的企业管理层受教育程度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正相关,与假设3相符。经济管理背景指数的回归系数为-2.316,在10%水平上不显著,表明我国火力发电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经济管理背景指数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相关性不显著,与假设4不相符,这可能是由于经济管理类的学科教育背景或经济管理类的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虽然更有能力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企业碳信息的披露,但同时会在收益与风险、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火力发电行业为背景,碳信息披露在短期内无法获得经济利益,会降低企业碳信息披露的意愿。管理层规模的回归系数为0.132,在5%水平上显著,表明在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的企业管理层规模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正相关,与假设5相符。
表3 管理层异质性对碳信息披露水平影响分析
4. 稳健性检验
为了剔除极端值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对被解释变量和关键解释变量进行1%分位及99%分位的缩尾处理。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各变量回归结果与显著性与上述回归结果保持一致,研究结论基本稳健。
表4 缩尾处理后管理层异质性对碳信息披露水平影响
1. 研究结论
本文以2015—2018年上市公司中火力发电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手工收集了企业碳信息披露数据及管理层相关信息,探寻了管理层异质性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关系,研究发现:火力发电企业管理层异质性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影响;具体来讲,管理层年龄、性别多样性、受教育程度及经济管理背景指数均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可以通过改变管理层异质性变量来影响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高低。
2. 政策建议
通过实证分析可以看出,管理层异质性中年龄、性别、学历、是否具有经济管理背景与企业碳信息披露存在正相关关系。本文研究从政府层面、公司层面、社会层面为监管部门、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1)政府层面
由于我国现在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属于自愿性披露,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设置相应的政策补贴,减排鼓励,让更多的企业自愿披露年度减排效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并且本文构建的全面碳信息披露水平评价体系可以为相关部门制定减排绩效考核细则提供参考。
(2)公司层面
通过管理层异质性对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影响,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人力资源架构,建立更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以提高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比如:企业应该广泛吸纳优质的高级管理人才,确保企业管理层适当的规模;积极完善外部招聘和内部提升机制,为企业注入更年轻的力量,更充分将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与企业节能减排理念相结合;同时可适当聘用女性管理者,发挥女性管理者在企业碳信息披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3)社会层面
外部利益相关者在进行企业投资时可以增加对非财务绩效的关注度,通过非财务绩效分析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企业也需要重视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诉求,寻找利益相关者间的平衡,自觉响应国家号召,践行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相关碳信息的披露,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3. 不足与展望
本文尚存在不足之处,研究深度与广度都有待提高,具体提升将从以下两方面展开:第一,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明确针对碳信息披露的规范或标准,因此本文建立的碳信息披露水平评价体系未得到广泛应用,采用手动打分的方式对碳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衡量还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随着国内相关研究的深入,标准评价体系会逐渐完善,我们会在后续采用标准评分体系再次进行实证分析,验证两次不同体系下的实证研究结果,不断完善本文使用的全面碳信息披露水平评价体系,提高本文研究的可比性和参考有用性。第二,由于本文选取2015—2018年上市公司中纯火力发电企业为研究对象,样本数据较少,可能存在样本特殊性,对其他非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层异质性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相关关系的研究或许不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