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平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国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保、城居保以及新农保四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在基于城乡居民生活实际的基础上,城居保与新农保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发展。
近年来,国家增强了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力度,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政府财务投入力度不足,不同地区、不同省份之间的差距明显。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支出会占到GDP总量的30%,但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只占到GDP总的3%。我国养老资金保障力度不足,无法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另外,我国养老保险的投资效率不高,缺乏对基金投资规范化的引导,资金投资利用形式单一,只通过存入银行或购入国债等方式来利用,资金管理不到位,极大影响了资金的投资效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短期内看不到好处,这是一个先缴纳后享受的长线过程。目前来说,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缺乏对城乡居民保险工作的正确认识,这就导致这部分人群不断参保、参保积极性不高,或者存在观望心理,认为养老离自己很远。再加上我国城乡居民样报保险的宣传力度不足、养老保险支付标准低以及缺乏必须的强制性措施,这均影响了我国居民参保积极性。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广,迫在眉睫。
为了更好的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加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可以通过长缴多补、多缴多补等政策来提高其积极性。但是,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缴费激励制度操作不落地、实施不到位,无法真正调动人们的参保积极性。另外,很多居民不愿参保的根本原因是没有达到心理预期,我国缴费调整机制不健全。现阶段,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养老金收取、支出标准,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平的破坏。若国家没有结合社会发展情况合理调整保费,这势必会影响老百姓对保险制度的期望。若缺乏必要的激励制度,部分居民还会选择低档次缴费标准或选择弃保。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更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养老金保障制度和管理制度。相关部门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合理提升基础养老金水平,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真正打消群众疑虑。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养老基金的监管力度,提高养老基金使用的透明度,真正发挥养老基金的真功能。政府部门必须增加专项基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分级负担、资金合力机制。中央政府站在中国发展国情基础上,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规划保险补贴制度以及保险投入力度。并充分发挥自身的转移支付能力,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体合理制定针对性保险政策。中央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应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做好统计与反馈工作。
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晚,各项制度尚未完善。新形势下,应站在我国实际国情基础上,建立健全完善的、激励性强的保险制度。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支持,让老百姓吃上定心丸,真正让普通百姓安心、放心的参保。相关部门应加强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发宣传册、讲座、横幅、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有效宣传,促使乡镇居民正确认识养老保险制度,进而提升居民参保意识和认知力度。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存在一定困难。村干部熟悉本地居民情况,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号召力,故而,在居民养老制度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力量,通过一定的奖励制度,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工作类型的群体,其对于养老保险的缴纳能力和需求能力各不相同。故而,相关部门在制定保险缴纳制度的同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更好的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更好的引导居民早参保、多收益。现阶段,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制定了一定的激励补贴措施,但是整体补贴力度不足、激励措施不到位、预期效果不明显。故而,应制定养老保险缴费持续增长的激励体制,缴纳时间越长、金额越多,所享受的养老保险数额也越多,多缴多得,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另外,我国应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平台,制定统一的缴纳、管理标准以及管理体系,促进养老保险转接,提高统筹层次,更好的处理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兼容和对接问题,彻底解决流动人口的担忧,更好的吸引城乡居民参保。
综上所述,本文以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问题为切入点,从政府支持、群众参保积极性、激励制度等方面,详细论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对策,多角度入手,旨在更好的推动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