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艺, 廖秋敏, 陈玲
(江西理工大学,a.矿业贸易与投资研究中心;b.外国语学院,江西 赣州341000)
我国稀土资源储量丰富,品种齐全,是全球稀土生产和出口大国,供应了全球超过80%的稀土①数据来源:https://news.smm.cn/news/100793566。。尽管稀土是我国优势稀有金属和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但在出口贸易中长期存在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的状况,初级产品廉价外流,在世界稀土市场中长期缺失定价权[1-5]。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稀土定价权缺失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成立了稀土产业管制部门,并先后出台了稀土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出口关税等管制政策,但在2014年“稀土案”败诉后,稀土贸易限制措施已经被取消,仅保留稀土出口许可证制度。
理论上只有生产率高的企业才能出口,并且在企业出口中存在“出口学习效应”,这种效应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生产率[6]。中国作为稀土产品的出口大国,有着多年出口国际市场的经验,那么稀土出口行业应具有较高的生产率,并且企业有较高生产率就能促进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品附加值,使企业获得较高的利润。然而事实并非如此,2000—2016年间,稀土产品的出口价格除在2011年前后有一次剧烈波动外②2011年稀土产品的剧烈价格波动一方面是由于出口配额减少、加征出口关税和资源税改革导致的价格变化,另一方面是由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政策的变化导致市场出现了稀土将减产的预期。,其他时间内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我国稀土企业利润微薄,即使在稀土价格较高的2012年,全国六大稀土集团之一的北方稀土集团净利润率为18.1%,厦门钨业的净利润率为9.64%,广晟有色的净利润率仅为3.66%,稀土上市企业平均利润低于有色金属以及造纸等行业平均利润,2015年取消稀土配额后,企业利润更是纷纷跌为负值③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那么稀土产品低价格、企业低利润现象的背后,企业的生产率究竟如何?稀土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率悖论”?
Melitz的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详细描述了企业生产率与出口的关系。Melitz以一般均衡下的垄断竞争模型为基础[6],发展了Krugman的理论模型[7],总结了“出口-生产率”关系的内在机制,发现进入出口市场的企业一般有较高的生产率,而内销企业的生产率较低。生产率高的企业进入国外市场后,能够学习国外企业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生产率水平。
Melitz提出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后,国外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实证检验,大多数都证实了“出口企业的生产率高于非出口企业”这一结论(Benard等[8];Kasahara 等[9];Berthou 等[10];Sharma 等[11];Bresnahan等[12])。出口企业存在“自我选择效应”,选择出口的企业生产率更高,并且 “出口学习效应”又将提高企业生产率水平。
中国许多学者也进行了相关实证研究,但基于中国企业层面数据的研究却得出了与经典理论相悖的结论,即中国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李春顶等首先发现仅在国内市场的企业,其生产率比出口企业更高,而且生产率越低的出口企业出口越多[13];之后很多学者的研究(盛丹[14];余壮雄等[15];曹驰[16];汤二子[17];贾伟等[18])都支持了企业存在“出口-生产率悖论”的结论。
当然也有学者并不认同存在 “生产率悖论”(Kraay[19];邱斌等[20];刘竹青等[21];谭周令等[22]),认为是其他因素导致了悖论现象,如刘竹青等认为是由于中国市场化进程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企业的“出口学习效应”[21]。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企业贸易方式的影响。一些学者认为,生产率较低、企业规模较小的加工贸易企业占据了我国大部分的出口份额,在整体上拉低了出口企业的平均生产率水平,当剔除加工贸易企业后“生产率悖论”就消失了(李春顶[23];戴觅等[24];Gao等[25])。二是企业性质的影响。大量外资企业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成本较低,即使外资企业生产率较低也能够出口国际市场,李春顶和Lu等研究发现:当剔除外资企业数据后“出口-生产率悖论”就消失了[26-27]。三是企业要素禀赋和出口密度不同。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现象,而资本密集型企业却不存在(梁会君等[28];李建萍等[29])。另外,范剑勇等认为出口密度高的企业存在悖论现象,出口密度低的企业则不存在[30]。 四是市场进入门槛不同。有学者研究发现地方保护主义使中国市场的准入成本甚至高于企业出口成本 (毛其淋等[31];周世民等[32])。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中国企业存在悖论的原因是贸易中介作用(Gao等[25])、生产率非出口决定因素(赵伟等[33])以及对企业技术的依赖(聂文星等[34])等。
国内外现有的丰富文献为文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稀土出口产品低价格、企业低利润的现象出发,探究稀土出口与异质性企业理论模型的矛盾之处,检验稀土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率悖论”,将现有异质性企业理论应用于中国稀土企业出口研究中,为该理论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同时也为研究中国稀土价格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文章的贡献主要归结为两方面:第一,运用中国稀土微观企业数据对 “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中的企业出口和生产率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检验结果证实了中国稀土企业长期存在“生产率悖论”,分析了造成悖论的主要原因,对调整稀土出口策略、优化稀土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政策启示。
参考Melitz的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消费者偏好由产品ω的CES效用函数决定,U=Ω 是产品的数量, ρ表示产品间可相互替代,0<ρ<1,产品的最优消费和支出决策模型如下:
其中,q(ω)为企业产出函数; r(ω)为企业利润函数;R为企业收入,
假设企业会选择生产不同的产品ω,生产中仅有l的劳动要素投入且无限供给,假设投入的劳动要素为产出 q的函数:l=f+q/φ, 企业都有无差异的固定成本f,且大于0,但不同企业的生产率水平 φ有差异。因此,当企业都具有弹性为σ的剩余需求函数时,企业就会选择最大化利润加成:σ/(σ-1)=1/ρ,因此最优定价为:
其中,w 是工资率,企业的利润为:π(φ)=r(φ)-l(φ)企业的产出之比体现在生产率之比:
因此,企业生产率越高则规模越大,利润越高。
每个行业都有潜在的进入企业,当这些企业发现进入某个行业有利润时便会纷纷进入,直到充分竞争至行业利润为零。企业投入单位成本fe后的生产效率为φ,φ是随机变量,服从分布函数Gc(φ),密度函数为 gi(φ)。 假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负面冲击而被迫退出市场的可能性为δ,企业每期利润为π,则整个生命周期中获得的利润期望值为:
因此,当企业刚进入市场时,决定退出市场还是继续生产经营的条件满足以下方程:
继续生产经营应满足的最低生产率水平为:φ*=inf{φ:v(φ)>0},φ*是行业为零利润时的分界水平。
通过上述公式推导可以看出,理论上,企业只有生产率超过临界值才能够出口,生产率越高的企业出口规模越大,生产率低的企业只服务于国内市场。如果经验分析的结果与理论相反,有证据表明出口企业的生产率低于仅在国内经营的非出口企业,或者生产率更高的企业出口规模反而更小,那么就说明出现了“生产率悖论”。
通过测度中国稀土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并且将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比较,可以初步判定其是否存在生产率悖论。
测度企业生产率通常的方法有参数法或非参数法。参数方法常见于“索洛余值法”,操作是先计算出企业生产函数的表达式再代入数据计算出生产率数值,优点是可以得到随机因素的影响程度,缺点是存在由于生产函数形式的设定不同而导致计算结果差异较大。非参数方法常见于“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相对于参数方法,其优点是不需要设定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对数据样本量要求较低。
在测度稀土企业生产率时,参考Head等[35]、李春顶[23]计算生产率方法,采用近似全要素生产率(Approximate TFP,ATFP)方法,其优点有参数方法的优势且方便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式(6)中,Q为产出数据;K为资本投入数据;L为劳动投入数据;s为资本对生产函数的贡献度,其值域为0~1,若为1,则是资本生产率Q/K,若为0,则是劳动生产率。参考Hall等[36]对s设定值为s=1/3,为进一步衡量劳动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减少对s=1/3的设定可能存在的偏误,利用劳动生产率 (LTFP)进行对照检验,对其取对数则有LTFP=ln Q/L,将两种生产率进行对照能反映企业生产率状况。
文章选取的稀土企业数据来自 《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该数据库统计了全部的国有企业和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数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稀土金属矿采选”和“稀土金属冶炼”的分类标准分年度整理稀土企业数据①由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统计口径在2007年前后存在差异,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不同,很可能会导致计量回归结果出现偏误,因此文章只选取了2007年之前的数据进行研究。,企业生产率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所列。
表1中计算生产率的产出数据选取企业工业增加值指标,该指标能够在不同的年份反映出企业的产品状况,资本和劳动投入变量分别以资产合计值和从业人员总数表示。
表1 企业生产率描述性统计
1.总体全要素生产率
我们把稀土企业按照是否出口划分为出口企业(X type)和国内企业(D type),出口交货值大于0的企业为出口企业,出口交货值为0的企业是国内企业,对所有稀土出口企业和国内企业的生产率均值进行统计并作对比,结果如图1和图2所示。
图1 出口企业与国内企业ATFP对比
图2 出口企业与国内企业LTFP对比
分析图1和图2发现:无论是以近似全要素生产率(ATFP)还是劳动生产率(LTFP)来判断,中国稀土出口企业的生产率都显著低于国内企业。尽管在中国加入WTO之后的2002年两者差距出现过缩小的情况,出口企业的生产率上升而国内企业的生产率下降,但从2003年开始,两者差距继续拉大并保持一致的变动趋势。出口企业生产率显著低于国内企业,稀土出口企业显然存在“生产率悖论”。
2.异质性稀土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1)按照企业所在地区测度
由于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考虑到这种地域差异可能给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带来的影响,我们进行了分地区检验,来验证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悖论”在地域分布上是否有差异。检验结果如表2所列,表中划 “√”表示该地区存在生产率悖论,划“×”则表示该地区不存在生产率悖论。
表2 中国稀土企业分省份“生产率悖论”的检验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除了环渤海经济圈、吉林以及上海不存在“生产率悖论”之外,其他省份都广泛存在“生产率悖论”,并且环渤海经济圈、吉林以及上海本身并无太多稀土储量,稀土加工企业也很少。在东南沿海以及稀土资源丰富的内蒙古、四川、江西、湖南、广东和山东等地区,“生产率悖论”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可见,中国稀土企业在总体上存在“生产率悖论”。
(2)按照企业性质测度
国有企业占国内企业中较大的比重,其出口也占总出口贸易中较大的份额。假设国有企业可能存在冗员较多、生产率较低的情况,导致了稀土出口企业的“生产率悖论”。这里选取了2002年和2004年的稀土企业数据,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四种性质的稀土企业分别进行检验,并且利用2007年、2010年和2012年的数据进行了检验①由于2007—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2000—2006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不同,两个时间段ATFP和LTFP的数值不具有可比性,但是每一年度不同企业性质的计算方法是相同的,企业性质对生产率影响是相同的。,结果如表3所列。
表3 中国稀土行业按企业性质分类的生产率悖论检验结果
从表3的企业生产率均值来看,2002年私营企业的生产率总体高于其他3种性质的企业,国有企业的生产率最低。2004年非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快速上升,但这类企业所占比重非常小。并且2007年、2010年和2012年的数据也支持出口企业的生产率水平低于非出口企业的生产率水平的结论。总体而言,对于任何性质的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出口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都要低于非出口企业。由此可见,稀土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
(3)按照企业规模测度
区分企业规模进行检验是为了得到“生产率悖论”在不同规模企业间的差异情况。一般来说,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容易得到所在区域的财政支持,甚至会得到企业出口补贴。得到了财政支持或出口补贴的企业,即使生产率较低也能做到继续出口,因此就有可能会拉低整体稀土出口企业的平均生产率,造成悖论现象②按照《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分类标准》将数据样本中的稀土企业分为不同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我们选取了2002年和2004年的数据,按照企业规模分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分别进行检验,并且利用2007年、2010年和2012年的数据进行检验,结果如表4所列。
从表4的结果来看,只有小型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出口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都远低于非出口企业,而在大型和中型企业中则完全相反,并不存在这种悖论现象。同时,小型出口企业的LTFP出现了负值,说明小型企业存在要素分配不合理、过度使用劳动力投入的现象。大量的小型稀土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也充分说明了中国稀土行业进行产业整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从检验结果上看,2007年、2010年和2012年的数据也支持这一结论。在稀土企业规模分类测度中,只有小型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造成稀土资源的错配,因此需要将现有的小型稀土企业整合成大中型规模企业才有助于消除 “生产率悖论”,优化资源配置。郝戊等基于稀土产业结构优化的TFP度量和影响因素的研究也支持稀土产业需进一步整合,提升技术水平和行业规模效率[37]。
表4 中国稀土行业按企业规模分类的生产率悖论检验结果
另外,考虑到可能存在稀土走私现象,“走私”通常发生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可能性较大,对于走私企业来说,为掩盖走私的事实可能会瞒报产量Q,根据式(6)计算,这将会导致其ATFP值被低估,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全要素生产率可能比测算的更高。“走私”不仅能够导致企业的实际ATFP值被低估,还会混淆出口与非出口企业的分组。企业向国外销售产品时可能选择全部走私,这将导致统计数据中该企业的出口交货值为0,统计数据也将显示该企业为非出口企业,这将导致非出口企业的实际ATFP值被低估。同时企业也可能走私部分产品,这也将导致出口企业的实际ATFP值被低估,因此瞒报产量的走私行为对生产率悖论的影响难以确定。
如果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悖论”完全存在,那么不仅是出口企业的生产率低于国内企业,对于出口企业来说,也可能存在企业出口规模与生产率呈负相关的现象,文章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实证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出口规模(EX)是稀土企业的出口交货值;ATFP是近似全要素生产率;LTFP为劳动生产率;企业规模(Y)用企业工业总产值表示;企业性质(NE)根据是否是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进行判断,若是则为1,否则为0,ε是误差项。
数据来自《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整理出2002—2006年中国稀土企业数据,样本数据的描述性统计见表5。
表5 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为了进一步验证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与出口的关系,我们先对全样本数据进行检验,再使用剔除加工贸易后的企业数据样本再次进行检验。
1.企业生产率对出口规模影响的基本回归
稀土出口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都会对出口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利用稀土企业数据对方程(7)和方程(8)进行回归,结果如表6所列。
表6 2002—2006年中国稀土企业生产率对出口规模的影响
从回归结果可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ATFP和劳动生产率LTFP对企业出口的解释是显著的,都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企业生产率与出口规模显著负相关,结论与上文所做的测度结果相同,回归结果再次证实了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第二,企业性质与出口规模的关系是显著正相关,说明了国有稀土企业和集体稀土企业在出口中占有优势。如果企业因走私部分产品而瞒报产量导致ATFP被低估,那么出口规模被低估的程度将更加严重,即较低ATFP的企业出口将更少,两者是正相关关系。但即使存在被低估的情况,回归结果仍然显示了两者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因此稀土企业的“生产率悖论”是存在的。
2.稳健性检验
(1)按照不同企业性质的检验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总体数据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四种性质的分样本企业数据,分别验证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与出口的关系,依据式(7)和式(8)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及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数据进行检验,表7和表8中列(1)(2)是全要素生产率ATFP对出口规模的回归结果;列(3)(4)是劳动生产率LTFP对出口规模的回归结果。
从回归结果可知,ATFP和LTFP两者与出口规模都是显著负相关的,稀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数据的数据表明生产率低的企业出口规模更大,再次验证了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
表8中相关系数均为负值,而且回归结果在统计意义上是显著的,稀土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数据再次验证了稀土出口企业存在 “生产率悖论”。
综合表7和表8的结果可以看出,无论哪种性质的稀土出口企业,企业都存在生产率越低出口规模反而越大的现象,即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
(2)按照企业规模的检验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稀土企业划分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等两种规模的稀土企业,分别验证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与出口的关系,见表 9和表 10,列(1)(2)是全要素生产率 ATFP 对出口规模的回归结果;列 (3)(4)是劳动生产率LTFP对出口规模的回归结果。
表7 稀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表8 稀土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从表9的回归结果可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ATFP和劳动生产率LTFP对回归系数符号依然显著为负,说明出口的大中型企业中,生产率高的企业反而出口规模更小,再次验证了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并且国有稀土企业和集体稀土企业在出口中有一定优势。
表10的回归结果可知,ATFP和LTFP与企业出口规模显著负相关,小型稀土企业数据再次验证了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
综合表9和表10的结果可以看出,无论何种规模的稀土出口企业,企业都存在生产率越低出口规模反而越大的现象,即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
(3)采用MLE回归方法的检验
基准回归中采用的是最小二乘法(OLS),为了进一步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再次运用极大似然估计法(MLE)对总体样本进行估计,回归结果如表11所列。
表9 大中型企业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表10 小型稀土企业数据的稳健性检验
表11 中国稀土企业数据对出口规模的MLE方法稳健性检验
MLE方法的回归结果显示,企业全要素生产率ATFP和劳动生产率LTFP与企业出口规模依然都是显著负相关的,再次验证了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对比表11和表6可以发现各变量回归系数的符号一致,因此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文章选取中国稀土企业2002—2006年数据,通过计算和比较异质性稀土企业的近似全要素生产率ATFP和劳动全要素生产率LTFP,发现中国稀土出口企业存在“生产率悖论”,即内销的稀土企业生产率高于出口企业的生产率水平,按照地区和企业性质的分类计算结果均证实了这一点。从企业规模来看,小规模企业的“生产率悖论”更加突出。利用2007—2012年数据再次验证依然支持这一结论。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企业生产率与出口规模呈负相关,即生产率越低的企业出口规模越大,存在“生产率悖论”现象。按照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分样本进行回归,以及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MLE)对总体样本进行估计,结果都是稳健的。
小型稀土出口企业生产率低于非出口企业,造成了稀土资源的错配,因此整合稀土产业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消除“生产率悖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行业规模效率。完成于2016年底的稀土产业整合形成了北方稀土、中国铝业、中国五矿、南方稀土、厦门钨业和广东稀土六大稀土产业集团,是稀土行业一次比较成功的改革,今后稀土行业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整合,大力发展稀土精深加工技术,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行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此外,在稀土出口企业中生产率越低的企业出口规模反而更高,说明稀土行业企业在争夺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存在过度竞争行为,需要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对企业出口行为进行规范和调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