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是否影响了企业经营绩效?
——以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例

2021-01-25 04:34:08吴雯雯常晓溪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规制污染环境

吴雯雯, 常晓溪

(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赣州341000)

一、引 言

过去几十年,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发展中经济体在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代价是资源的流失和环境的破坏(Liao)[1]。2017年,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环境规制作为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显然会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重大影响。早期传统观点认为环境监管是企业活动的负担,对企业绩效产生不利的影响(Gollop等)[2]。而Porter指出,严格且恰当的环境规制可以促进企业创新,提高生产效率;随着效率的提高,产生的收益可以部分甚至全部弥补为了遵循环境政策而付出的成本,这被称为“波特假说”(Porter hypothesis)[3]。 此后,大量学者对我国环境规制与企业绩效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结论各异。较多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有推动作用(李树等[4];杨利云等[5]);但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环境规制强度和政策设计还不能形成稳定的激励作用(赵红等[6];余伟等[7];刘和旺等[8]),甚至存在消极影响(周京等[9]),众说纷纭、各抒己见。

进一步分析发现,导致研究结论各异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样本对象选取不同,另一方面来源于环境指标选取差异。例如,郑学智[10]、徐鹏杰[11]侧重地区层面分析,刘春兰等[12]、李婷等[13]、李林军[14]聚焦行业层面,孙旭丹[15]、胡元林等[16]、陈屹立等[17]关注企业层面。在指标选取方面,衡量环境规制强度的指标主要有企业排污费(姚林如等[18])、污染治理支出(郭际等[19];张旭[20])、污水排放达标率(江珂等[21])、废水和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当年运行费用 (许水平等[22])等。实际上,采用地区或行业汇总数据将会忽略数据内部的层次结构,甚至可能产生聚集性偏倚(王超等[23]),从而遗漏或误判环境规制对企业的真实影响。与此同时,排污费、污染治理支出以及排放达标率等指标具有明显的行业差异,且与企业主营业务关联度较高,很难反映企业在政府环境规制下的主动行为。

鉴于此,文章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所披露的在建工程明细,选择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借方增加额(如污水处理、脱硫脱硝、节能环保等)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水平,从微观层面深入探讨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二、关于环境规制与企业绩效的文献述评

环境规制从生产成本、技术工艺创新等方面影响企业绩效。一方面,当面临环境监管时,企业会适当增加污染治理等支出,这将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降低企业生产率和利润率,给企业绩效带来负向影响。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在承受环境规制的“负担”时,必将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企业通过改良生产工艺,提高治污能力或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提高生产率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当技术创新带来的“补偿效应”最终减缓或抵消政府环境规制给企业增加的环境成本时,则对企业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关于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产生何种影响,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目前主要形成了图1中的3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即:“传统假设”“波特假说”和“不确定性假说”。

图1 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路径

(一)传统假说:环境规制制约企业绩效

早期的传统假设认为,环境保护给企业带来的是额外的成本支出,严重妨碍了企业生产率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提高(Jaffe)[24]。Ambec等对污染密集型产业进行了研究,认为环境规制对其生产率的增长有负面影响[25]。针对美国的空气质量法规,Greenstone等也指出,这些政策导致了制造业工厂的全要素生产率(TFP)下降了2.6%[26]。国内学者在这一部分也有一定的研究,颉茂华等运用SCP范式对2008—2013年深沪A股重污染行业所有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经营绩效的相关系数为-0.436[27]。叶红雨等认为环境规制对短期财务绩效有负向作用,环境规制每上升1%,短期财务绩效下降0.067%[28]。

(二)波特假说:环境规制促进企业绩效

尽管有早期证据表明波特假说并不成立,但随着环境规制工具的不断完善,企业也在不断调整适应。通过对意大利制造业(GiovanniMarin)的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在促进企业绩效方面有一定作用[29]。Berman等指出,洛杉矶炼油厂的生产力明显高于美国其他地区,尽管有更严格的空气污染法规[30]。2008年社区创新调查(CIS2008)中的德国部分的企业数据表明,环境规制会提高企业资源效率的创新,从而促进企业的盈利能力,这种结果既适用于规范诱导,又适用于自愿环境创新(Sascha Rexhäuser等)[31]。Phu N等以发展中国家越南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数据重新审视波特假说,得出了环境规制对TFP存在显著正向影响[32]。

国内学者如俞雅乖等以总资产贡献率衡量企业绩效并进行回归发现,环境规制强度每增加1%,总资产贡献率将增加0.072%[33]。除了总资产贡献率,大多数学者还选择了托宾Q值来衡量企业绩效(水会莉)[34]。廖瑞斌采用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个经济集群中100家公司的数据研究发现为正向影响[35]。而李小平等则全面分析了中国内地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995—2012年间的面板数据,认为环境规制和创新驱动对碳生产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对碳生产率提高的影响更显著[36]。除了地区层面的研究,不少学者从行业角度进行实证分析。李志学等通过研究火力发电企业,发现环境规制强度每提高1%,专利申请数量就会增加0.595%,总资产贡献率上升0.061%[37]。Chih-HaiYang收集了 1997—2003年台湾行业层面的面板数据,通过两步法研究实证了波特假说[38]。

(三)不确定性假说:二者关系尚不确定

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二者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正相关或负相关。在英国各区,环境方面的相关政策只有更灵活才能对创新、绩效发挥出调节作用(Black 等)[39]。 Gelübcke 等总结发现,波特假说必须结合特定情况,不能单纯认为是有益的[40]。总的来说,波特假说的非一般情况和机制必然存在(Brannlund)[41]。因此,环境规制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和特点。同样的,我国不同的地区经济和环境情况也有着很大的差异,环境规制对二者的影响或正或负 (胡本田等)[42]。宋文飞认为二者之间为倒“U”型[43]。刘春兰等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构建了2001—2010年中国36个工业部门面板数据综合指标体系,研究发现:其中20个行业表现出正效应,主要为协调性行业(环境技术效率大于0.7),剩余16个行业表现为负效应,主要为不协调性行业和行业协调性下调的行业,且对于不同行业影响程度不同[12]。

还有许多学者选择其他分类方法进行分析,例如对监管工具分情况讨论,分为命令型环境规制工具与市场型环境规制工具,通过C-D函数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得出:基于市场的环境监管在促进企业绩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与命令型环境规制工具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姚林如等)[18]。对于企业来说,发展期的绩效受约束较大,而衰退期的绩效与环境规制基本无关(陈收等)[44]。

三、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一)模型设定

由于环境规制对企业的影响可能不会在当期反映,存在一定滞后效应,也就是说需要综合考虑时间因素。因此,本文分别对当期和滞后一期、二期的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影响进行回归。借鉴颉茂华等[35]的计量模型,设置模型如下:

(二)变量设置与数据来源

与其他行业相比,环境法规对重污染行业的影响不仅更为普遍,而且影响力度更大。考虑到行业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2008—2017年深沪A股所有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共计1101家公司,探究环境规制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样本公司(数据)筛选过程如下:(1)根据环境保护部门2010年出版的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酒、制药、发酵、纺织、制革、采矿等16个行业是重污染行业;(2)剔除ST及*ST公司避免极端值的影响;(3)剔除缺少相关控制变量数据的样本。经筛选,最终得到149家公司,共计924个观测值。环境规制数据来自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其他财务数据均来自锐思金融数据库及国泰安数据库。

被解释变量——企业绩效:目前,较多学者在衡量企业绩效时选择托宾Q值。采用Q比率计量经营业绩时,衡量的是股票市场的业绩,真实反映了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

解释变量——环境规制(ER):为了能更贴切地对环境规制强度进行衡量并充分反映微观企业的个体状况,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以黎文靖等在《机构投资者关注企业的环境绩效吗?》一文中的做法,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所披露的在建工程明细,选择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借方增加额(如污水处理、脱硫脱硝等)作为衡量企业环境规制强度的变量[45]。

控制变量:选取影响企业绩效的公司特征性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规模、营业利润率、销售费用率、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另外,以公司和年份作为虚拟变量。相关变量的含义及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变量汇总

续表1 研究变量汇总

四、实证结果分析

消除数据量纲差异,对各指标取对数,以进一步削弱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共线性、异方差及非平稳性等问题。各变量的相关描述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统计性描述

从表2的结果可以看出,149家上市公司托宾Q值的平均值为1.421,这表明重污染行业的整体市场价值略高于资本置换成本。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投资的需求将会增加。从标准差来看,在建工程增加额的波动比其他变量要明显一些,这是因为不同行业的个体企业在进行环保投资决策时有很大的差异,从最大值22.810与最小值6.552也能看出差异较大。其他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

为了使得回归结果更加可靠,在进行回归之前首先要对模型进行筛选与检验见表3。Hausman检验结果 P=0.0207,小于 0.05,说明在0.05的置信水平下拒绝随机效应模型的原假设,因此原模型为固定效应模型,这也符合不同行业之间、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时间节点均存在差异,对于不同时点、不同个体都有不同截距的情况。

确定模型之后,先采用OLS估计不考虑异方差的模型,进而利用其残差计算,最终得到最小二乘估计法(FGLS)的估计量(使用STATA 12.0进行回归分析)。

使用STATA计量经济分析软件通过面板数据的FGLS回归分析模型,检验环境监管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数据通过了共线性检验,估计结果如表4、表 5、表 6。

表3 静态面板LM检验、F检验和Hausman检验结果

表4 当期实证分析结果

表5 滞后一期实证分析结果

表6 滞后多期实证分析结果

根据表4、表5及表6的估计结果得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环境规制强度每增加1个单位,企业绩效在当期、滞后一期与滞后二期分别下降-0.0184529、-0.080819、-0.0140211 个单位;在滞后第三期时,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表现出正向促进作用,即环境规制每增加一个单位,企业绩效分别上升 0.0164012(滞后三期)、0.0252439(滞后四期)个单位,且均通过1%显著性检验。可以看出,环境规制发生的当期对企业绩效的负作用并不突出,滞后一期对企业绩效的制约作用最为强烈,这一阶段企业为了达到政府的环境规制条件,处理污染的成本逐渐增多,或是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弥补处理污染带来的成本增加。滞后二期的负系数最小,即:环境规制带来的消极影响逐渐减弱。滞后三期之后,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的负向影响变为正向促进作用,且为非线性关系。对当期与滞后一期逐一删减变量后再回归,结果显示系数仍然为负,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

考虑到当期与滞后一到四期环境规制会共同影响企业绩效,所以将当期以及所有滞后期均作为解释变量进行检验并回归,核心解释变量结果如表7,其余控制变量在这里不再赘述。可以看出,跟单独回归的结果略有不同。当期的环境规制对企业的影响为正,且这种影响非常小。滞后一期的负向影响仍然最强,而在滞后二期又变为系数相当小的正向作用,这种正向促进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强。也就是说,不论是单独进行回归,还是一起回归,环境规制带来的影响在后期一定是一种正向的促进作用,这一点与目前大多数的研究结论保持一致。

表7 实证分析结果

为了确保以上研究结果更具有稳健性,通过将ROA(净利润/年末总资产)替换托宾Q再次进行回归分析。其回归结果基本验证了原模型的结论,ROA与核心解释变量在建工程增加值之间的关系与主体部分结论基本保持一致,限于篇幅,在这里对稳健性检验结果不再进行描述。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2008—2017年重污染行业全部上市公司的企业绩效与环境规制的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是长期的,并且存在滞后效应。承担环境责任对重污染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表现为先下降后上升,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也验证了“波特假说”。

基于上述的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政府要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不能单独增加环境规制的强度,应注意适度性和灵活性,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定。根据实证结果可以看出,重污染行业的大多数企业已经具备应对环境规制的能力,但较为被动,初期对环境规制的影响总是消极的。如何引导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将处理污染转变为控制污染是政府在制定规制时需要进一步考虑的。其中,对于数量最多的中小型企业来说,环境规制的力度尤其要控制好。中小型企业的资金大多都不够雄厚,环境规制对其带来较大负担,政府可以在现有的规制基础上适当出台一些扶持补助政策。另外,可以适度延长中小企业对环境规制的执行、达标时间。如过渡期后满足环保要求,则予以鼓励性奖励;若不能满足,再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增加强度以促进重污染行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

作为企业,首先要树立环境管理理念,结合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由被动转变为主动是应对环境规制的最好方法。结合实证结果来看,虽然初期环境规制对企业绩效表现出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从长远来看,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水平、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生产出符合环境规制条件产品的同时提高了生产率,加大了自身的竞争力。也就是说,环境规制对企业最终带来的是一定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核算环境绩效,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企业可以通过环保教育提升企业高管、员工的环保素质,真正做到从根源出发。环保教育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学习发达国家有效的环境管理战略,加强日常生活中的环保意识宣传,逐步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进而提升环境绩效。

不仅如此,还要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一种误区,形成了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阻碍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不仅会影响政府部门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也会影响企业的执行力度。所以,政府与企业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要“合作”。一方面,政府在制定规制时应当多考虑企业提出的建议,并在规制实施后及时与企业沟通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另一方面,企业要积极配合政府进行环境保护,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自觉披露有关环境保护的成本,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加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认可并选购环保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更多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当消费者提高对产品环保的需求时,企业也会改进技术来满足市场需求,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另外,社会公众也需要配合政府部门,主动监督、保护社会环境,进而对重污染企业形成一种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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