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 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约用水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全面强化,水资源保护持续加强,河湖管理成效明显,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安全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20 年,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为5 812.9 亿立方米,完成了“十三五”期末控制在6 700 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 年下降28%、39.6%,完成了“十三五”期末分别比2015 年下降23%、20%的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5,比2015 年提高0.029,完成了“十三五”期末提高到0.55 以上的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8.9%,比2015 年提高18.1 个百分点,完成了“十三五”期末提高到80%以上的控制目标。
考核工作组对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三五”期末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浙江、江苏、山东、安徽4 个省考核等级为优秀,并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和安全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