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钟倩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从工程材料上划分,基建项目可以分为甲供材和甲控材两种模式。甲供材,通俗易懂的讲就是包清工,指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人工进行基建项目的承建。
甲供材最大的优点就是建设单位可以更好地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及成本,避免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材料参假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同时还享有材料采购与工程价款之间增值税的税差优惠。
甲供模式下,企业对于材料模块的经营观念未有效转变,导致了材料模块出现了“真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并无优势
甲供材一般按照暂估价计入工程预算,最终以采购过程中协定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因工程材料市价波动相当大,民营企业一般以询价、比价、议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单价合同。
首先,不同于施工单位本身从事这项工作,建设单位购料有限,所以在购料上并不享有较大的优惠幅度。其次,不同于施工单位对工程材料的经验积累,企业采购部门基础较为薄弱。供应商一旦以低价入围,合约期间以各种客观理由频繁调价,建设单位就很容易被供应商“牵着鼻子走”,默默吞咽高价购料的“苦水”。第三,建设单位未有效把握市场动态,在材料跌价的市场氛围下,供应商并不会主动告知进行单价下浮,也因此日常调价只会一路走高。
2.施工单位消极配合,材料规格质量过剩
甲供模式下,施工单位并不积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为保证最终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存在以高规格标准向建设单位申购材料的情况。比如浇筑地面的混凝土,设计强度只要C20,施工单位却以C25,甚至C30 强度进行需求提交,最终浇筑的地面强度必然符合验收的质量需求。但对建筑单位而言就是材料质量过剩,整体成本上升(品质越高,单价越贵)。
3.过程管控不到位,材料用量大幅超标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并不会妥善报备用料情况、项目进度以及采购计划。施工单位不按计划提申购需求,前期大批量购置材料,导致仓储成本、保管成本的增加。材料模块与工程进度脱节,就很容易造成现场施工进度才30%,但材料用量已经高达预算成本的90%的情况。最终的结果就是材料用量大幅超标,且超标原因也无从追溯。
1.未规范材料领用及调拨程序,成本核算不准确
甲供模式下,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的需求进行材料采购及领用。在施工现场多个项目同时开展,且均为同一施工单位承包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多个项目材料混同采购、统一使用的情况。
比如施工单位同时承建某公司AB 两个车间,施工单位以A 车间申购10 吨水泥作为采购需求,一次领料时也全部计入A 车间,实际现场却同时用于B 车间。在材料现场领用及调拨程序不到位的情况下,这就很容易导致在工程结算时,发生AB 两个车间水泥成本极其诡异的情况,甚至出现B车间水泥零成本的滑稽现象。
财务部门后端核算无法明晰,通常“一篮子”统算。所有建设投入、安装投入、材料投入、待摊费用均不区分基建项目,到项目最终结算时,直接以建筑面积占比粗略划分单项工程建造投入,导致成本核算极其不准确。
2.变更签证不规范,付款依据不充分
对于现场施工发生设计变更情况,需提交签证,明确影响的工程量及合同金额情况,经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用于后续结算付款时的审核依据。
然而,财务端对项目现场施工情况以及签证状况一无所知,对于材料模块的付款环节并不能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管控(因为材料合同基本为单价合同)。因此,现场设计变更造成材料工程量的调增调减部分,审核付款时往往缺失依据。
比如项目设计时要建造附房,实际过程予以取消,对于附房应调减的材料工程量未当场签证确认,后期支付供应商款项时,就很容易出现扯皮现象——到底应该扣减多少金额的价款。
甲供模式下,项目完工后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间出现维修问题时,施工单位往往会辩驳是材料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责任判断就十分困难。比如出现屋顶漏水,到底是施工单位当时防水工程施工问题,还是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本身有质量缺陷,无从界定。也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自行承担完工后工程的维修支出。
从大方向上看,制度是企业有效管理的保障。为规范甲供材料过程管理,首先应明确制定制度化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等的权责进行明晰,从材料采购计划、进场验收、现场保管、材料领用、现场调剂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从细节上深入,建设单位还需在以下几点进行优化:
针对材料价格在原先内部比价的基础上增加市场询价、最高限价两个环节,有利于有效管控采购成本。
市场询价,在内部供应商资源库的基础上,定时关注市价信息,通过向内部供应库外的供应商进行市场询价的方式,可以有效掌握不同供应商的价格信息。经比对后确定最有利的价格标准,作为公司内部价格审批的参考依据。最高限价,即在市场询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后确定的一个价格最高限价,以最高限价作为控制该供应商材料价格上限,规避项目过程中不合理调价。
施工单位采购需求必须准确列明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建设单位依据图纸、招标的材料配置清单、现场实际情况及总体需求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采购需求,如发现采购进度与工程进度对比异常,则及时向各部门提出预警,查明原因,切实做到按需采购,并从用量上进行过程严控。
甲供材模式容易产生施工单位不对材料负责的误区,实际施工单位也须指派专人对材料质量进行确认。
材料进场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三方验收并在相应的书面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三方均对货物的规格、数量及质量负责。以当时验收签批的单据为依据,后续在工程验收后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得以材料质量问题作为借口回避现场维修。
建设部门基建部门应按照前期工程图纸规划的单项工程作为施工单位领料的单项工程等级标准,比如安装材料——A 车间(承台/地面……),明确现场材料的真实去向。如发生现场材料调拨,则进行相应的材料调拨流程,确保程序到位,签批齐全。同时,以现场签批后的材料领用单及调拨单作为财务后端审核入账的依据,确保单项工程成本核算准确、完整。
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变更,由施工单位及时汇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现场签证,并按合同文件预定的计算方法调整甲供材工程量及金额,最终以当时签批的变更工程签证单为结算付款依据。如现场变更未及时签证,建设单位不承担变更产生的工程量价款,同时,还保留追究施工单位相应处罚的权利。如监理单位在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变更未及时监督上报,或疏于监督未发现现场变更,也同样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责任。
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现场管理、付款进度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将工程进度、现场管理问题、质量问题也考虑在监理单位的工作考核中,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量签证、验收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