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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是人类活动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地位的公平,特别是在社会生产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社会活动追求的目标。这两大目标之间的内在关联和政策、制度安排,成为社会学家永恒的课题和解答不尽的两难选择。传统观点认为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经济活动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但是也有许多不同的认识和看法。在我看来,公平和交率不是一对矛盾,它们是不同层次的两个问题,在本质上它们是统一的。
《辞海》上定义:“公平亦称公正,是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适应关系。”这一概念比较抽象,难以在实践中操作和落实,还需要深入分析。
第一,公平具有社会属性。公平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引发的问题,如果人类不是结成社会维持生存、享受生活和推进发展,就无所谓公平问题。
第二,公平是相对的。公平是社会生活中社会主体对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等问题的主观见诸于客观的认知。因而公平是相对的,对公平的认知因人因地因时而异,公平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阶级性。那么是否存在客观的被人们普遍认同的公平观,或者说人们的公平观是否存在最大公约数,这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来说,是非常重要和现实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分析人们为什么要提出和追求公平。
第三,利益关系是公平的本质。人的本质是趋利和理性的,人投入社会活动是为了自身的生存、享受和发展,个人投入社会活动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取回报,也就是利益。首先是为了获得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的利益,当生存需要满足后,人们更关心的是获得享受和发展的需要,由于人的需要是无尽的,而社会利益是相对有限的,所以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投入和回报的关系就成为问题,追求合理的回报就成为人们提出公平问题和追求公平的出发点和目的。所以说公平问题的本质是利益关系问题。
第四,公平的实质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获取与其投入相适应的回报。一个国家和社会,试图通过整合个体的公平观来得到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所需的为绝大多民众所接受的公平观,在技术、时效和成本上都是不现实的;实践表明,从执政者的价值取向出发硬性推行其公平观,也不一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那么是否存在客观普适的公平观,理论上如何界定?从人们追求公平的目的和公平的本质出发,联系个体在社会活动中的投入进行分析,或可得出解答上述问题的有宜结论。
实现个人利益和利益的最大化是人们追求公平的根本目的;但是,作为理性人,实现个人利益应该是非排他的,这与个人自由不能排斥他人自由是一个道理。因此共同追求的公平应该是在社会活动中获得合理的一份利益。如何才算“合理”利益,这只能从利益是如何产生的来寻求答案。天上不会掉馅饼,利益或好处不会凭空而来,有投入才有回报,这是常识,也是公理。社会利益是社会成员共同投入的结果,并且投入越大产出的社会利益才会越大。因此,个人获得是否合理,必然要与产生利益的“因”——投入相联系,也就是合理的社会利益分配必须以投入为衡量标准。所以,从理论上说,存在能满足所有人利益需求的公平观,那就是,每个人在社会活动中获得与其投入相适应的社会利益。
只有这样的公平观才能通过公平的利益预期,激励人们积极投入社会活动,从而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发展,同时也使每个人都能获得非排他的最大利益。更现实的是这一公平观找到了公平这一主观概念的客观衡量标准,因为投入和利益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可以客观测量的。
在现实的社会活动中应该坚决反对片面追求结果均等的公平观。大同世界不是结果均等利益平均的世界,而是充分实现了客观普适的公平观的世界。公平的实质是获取与投入相适应的回报,而每个人对社会活动的投入(包括劳力、知识、技能、管理、资本、资源等)客观上必然存在差别,因而获得的利益就必然有差别,这种差别是绝对的,公平本身不排斥差别,并且差别也是必须的。利益差别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之一,追求利益差别是人的原本(动物)属性决定的,没有利益差别人类社会就不会发展。我们所说的消除两极分化,主要是指消除公平以外的因素所带来的差别;实现共同富裕是指,社会上所的人都摆脱生存问题,共同走上享受生活和谋求发展的阶段,而不是均富。
效率就是投入和产出的关系。人们追求效率,根本上是由人的趋利和理性本质决定的,其目的就是使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效率的本质就是利益发展问题。所以追求效率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之一。
效率是客观的。效率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可以用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因而效率不存在社会性和阶级性。
效率是广泛的。人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及个体活动中都涉及效率问题,这是利益的广泛性决定的。但利益的物质基础是生产力,因此人和社会的生产效率是更重要和更基本的。
效率具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效率只能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在考察,这是由投入本身的时空性所决定的。讨论效率的时间和空间局限性意义深远,在局地是有效率的,放在全国来考量就不一定有效率,在某国是有效率的,在全球就未必;同样现在是有效率的,长远看就未必。研究效率的时空特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从上述对公平和效率的分析来看,两者的差别和统一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不同之处在于,公平是社会问题,反映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效率则不存在社会性,一个人独处孤岛,其活动没有公平问题,但存在效率问题;公平是人们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认知,而效率是客观的;公平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而效率不具有阶级性,但存在时空性;公平的本质是利益关系问题,而效率的本质是利益发展问题。如果把人类社会活动简化为:投入到产出(利益)再到产出(利益)分配的链式过程,则效率是投入和产出(利益)的关系,公平是投入和产出(利益)分配的关系。可用图1表达:
公平和效率又是密切联系和相统一的。从公平和效率的本质来看,公平和效率是因为利益而联系和统一在一起。公平和效率都是为了解决利益问题,由于公平与否是影响人们对社会活动投入量的关键因素,没有公平人们就没有投入的动力,因而也就不会有利益的发展,所以公平直接影响到效率,而且公平对效率只会产生正向而不会产生反向影响;同时,效率对公平的效果也会产生实际影响,效率不高利益就会减少,因而个体获得的利益绝对量也会减少,由此影响到公平的效果,同样效率对公平也只会产生正向影响。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平是利益关系问题,效率是利益发展问题。公平和效率不是一对矛盾,而是相互联系和互相促进的解决利益问题的两个手段。两者之间由利益相联系,要效率必须首先有公平,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效率也会正向影响到公平实现效果。
从本质上说,效率问题关系社会利益这块“蛋糕”的大小,公平问题关系到“蛋糕”如何分配。解决效率问题不仅是政府更是全社会和每个个体的共同责任,效率不是纯公共问题,而解决公平问题更主要的是要靠政府的法规、制度及公共政策去解决。因此,理论上说政府任何时候都要关注公平、重视公平问题,公平的本质决定了它是基本的公共问题。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利益总量不大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首要任务是推进社会利益的发展,即发展是第一要务。对于发展来说效率起直接作用,公平是通过投入间接地影响发展。因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国家更多地运用效率手段推动加快发展,而兼顾公平手段去调节利益分配,对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绝对增长是现实的,可以理解的。
但是,随着社会利益的发展,绝大多数民众的基本利益(温饱问题)解决以后,政府应该让效率问题的解决更多地回归社会,把公平作为核心的公共问题之一给予重视和解决,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这样才能维护稳定和秩序,建立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