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媛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1世纪下,中国老龄化发展程度不断增快,许多老年人均面临着养老问题,因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与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而且养老服务也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所探讨的热点话题。常言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以来传承的道德观,处理好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不只是践行传统承诺,更是对人权的保护。
第一,综合性特点。养老服务业是横跨我国三大产业的综合性产业体系,从特定角度来讲,第一产业囊括实体产业,比如农业企业生产农副产品确保老年人食用绿色食品,而林业则结合老年人身体机能制造躺椅与竹枕来确保老年人腰椎、颈椎健康舒适。第二产业主要以工业制品为主导,生产老年人所需的按摩椅、拐杖及助听器等相应产品,从实用性、安全性与舒适度上给予老年人最好体验。第三产业包括老龄旅游、大学与社区志愿活动等。由此可见,养老服务业社会市场体系囊括服务、日用以及经济适用等各个领域。其二,特殊性。我国养老服务业面向对象是年龄超过60岁的老年群体,故此市场竞争中必须充分考虑老年人现实需求,并以此为基准来设定具体计划与目标。而养老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产品及服务的执行者可针对非老年人与老年人,然而行业操守以及服务标准均需要全面考虑老年群体实际需求。
目前,中国社保保障单位主要由行政部门与公益事业单位组成,行政部门囊括民政部与人社部等,公益事业单位则包含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及民间服务中心。从机构组织系统角度而言,养老管理组织行政级别相对较低,政策过于分散,监督管理执行多头与绩效评价不足。而且,老龄委员会等相关非常设机构缺少政府法人资格,只能被设定成议事协调组织,基本上属于一个“务虚”部门,此机构主要由副局长级别领导担任,其在行动力、影响力以及执行力方面均是“大打折扣”,难以把行政职能充分应用在养老服务上,对巩固养老保险社会地位具有一定影响,亦不利于全面满足我国养老服务行业实际发展所需。另外,财政部门以养老服务需求来提供相应财金保障,如若盲目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财金政策公平度与稳定度竟然会受到影响。此前,老龄协会主要由国家民政部进行代管,其属于半官方机构,没有行政决策以及指挥权,而社保机构则隶属于人社部直属单位,如若管理分散,亦会对政策执行力产生影响,不利于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财金政策贯彻落实。
首先,受惠群体相对较小。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养老群体非常庞大,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则属于“杯水车薪”,不仅收费昂贵,而且服务不完善,盲目购买各种养老服务,无法结合健康状态、年龄以及经济情况来对老年人需求标准进行划分,也无法对老年人精神层面的需求展开更好服务。其次,专业医护人员占据比例较低。通过对相关数据了解可知,注册护士数量和养老机构所需严重失衡,与丧失能力老年人数量进行比较更是少之又少。而且,相关从业人员缺少技能训练,一般均是年龄较大的女性人员,技术缺乏就难以充分满足各个层次老年人生活需求。出现此种情况,主要因多数人觉得服务人员是低人一等,既脏又累,所以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一般是社区再就业职工与失业人员,实际工资要远低于社会临时工薪资标准,如此对养老服务团队稳定发展非常不利。最后,社会组织被动服务。我国政府在对服务进行购买时,必须考虑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政府需要在社会公开招标中以市场竞争机制为依托,全面考察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指标,防止主观考察不清晰,避免招标腐败。从实质角度而言,供应商在员工素养、机构设施以及运营成本层面的信息掌握十分充分,如果社会组织难以承担合同中提到的养老服务义务,即会造成财政资金过度浪费,从而降低财政资金整体利用率。
目前,财金对我国养老服务业投入资金较少,要想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必须增大资金投入力度。第一,增大基础养老设施建设投入。虽然国内养老服务业存有供需结构错位情况,即指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但同时又存有养老床位闲置率较高的情况。根据相关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养老床位约有790万张,每1000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为35张左右,与发达国家养老水平存有极大差距,所以必须增大基础养老床位建设财金投入力度。第二,提 高财金补贴力度。根据对国内养老服务业财金政策现状分析可知,尽管中国对养老服务供求方与需求方均创建了财金补贴政策,然而补贴力度相对较小,无法充分发挥出财经政策的功效与作用。由此可见,只有加大财金补贴力度,才能满足养老服务供需求双方发展要求,从而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业更好发展。第三,注重对养老服务任职人员教育及培训所需财金投入的提高,激励人们任职于养老服务工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业保留优质人才。伴随老龄化日益加剧及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社区养老是现代社会养老发展必然趋势。加之受到传统儒教思想的直接影响,居家式养老会成为国内老年群体养老的重要模式。在此种模式发展视域下,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整体需求量不断提升,对相关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提出更高要求。故而,必须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从而为养老服务业发展鉴定人才基础。
完善财金政策投入结构,提升资金整体使用率。首先,完善养老机构涉及的财政投入结构,突破盈利性与非营利性壁垒。现如今,中国财金投入针对主体是非营利性或是福利性质养老机构,然而,国家政府没有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展开清晰界定。任何养老机构在进行注册时,均可享受到相应优惠政策,所以其会优先考虑注册成非营利性机构,如此对养老服务行业市场机制的合理引进与长远发展具有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差异性扶持政策亦会严重打击民间资产投入到养老服务市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其次,提高养老服务消费市场财金投入。利用财金补贴,提高老年人整体可支配收入水平,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购买能力。比如,可增大老年人养老补贴力度或是推行老年人再就业政策等。补需方和补供方进行比较,前者不仅不会占据社会资金进入到养老服务业所需的空间,而且能够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内在需求潜力。再次,适当减少政府财金直接投入,增大间接投入所占比例。降低对养老服务组织的直接投入以及财经补贴,增大对其间接性引导,逐渐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比如,其中对养老机构贷款的财金贴息力度,扩展养老服务社会市场融资渠道。最后,注重创建“软件”设施。增强对养老服务任职工作人员的有效培养,提高其职业技能与综合素养,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养老服务,如生活、精神慰藉与医疗等。还可创建动态化老年数据信息统计网络平台,及时全面掌握老年群体变化情况,并重视对各类政策开展效果展开全面检查,从而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人口老龄化既给我国带来一定压力及挑战,又使人们意识到养老市场蕴含的巨大商机。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进一步发展,不仅能够助力我国三大产业发展,而且也能为城市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从而为我国建设和谐型社会提供巨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