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君武,向谨汝
不同时代、不同理论旨趣的思想家对“正义”的界定不同。对平等的诉求是人类社会的恒久主题。平等与正义像硬币的正反两面,说正义也是在说平等。分配领域中,正义总内含着平等。因为平等意味着对每个人以相同方式对待,所以不会有人抱怨自己受到了平等的对待,而反对平等、主张不平等,则需要理由。因为不平等暗含着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人,它包含了歧视,那么其便有理由抱怨被不公平对待了。罗尔斯实现了政治哲学的主题由自由转向平等。政治哲学家们纷纷针对平等问题给予了自己的回应,构成了现代西方正义理论谱系。德沃金的政治哲学思想,特别是社会分配正义理论,在回应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方面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通过对德沃金与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比较,我们将更加深刻地理解德沃金与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更加清晰认识其在政治哲学史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为我国的社会正义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参考。本文将从正义理论的派别、正义理论的论证方式、正义的实现途径、正义理论焦点的转换四个方面对他们的思想进行比较。
德沃金和罗尔斯都是新自由主义者,他们都致力于不平等问题的解决,都维护个人的平等的自由权利。新自由主义者们认为,当代平等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平等问题不仅是对启蒙叙事哲学的回应,而且也是对当代时代状况的表述。新自由主义的当务之急,便是在社会正义的框架内构建起平等的理论。罗尔斯和德沃金的政治哲学思想的产生,与其所处的学术理论背景和现实实践背景密不可分。
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是在批判和继承古典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虽然都是对启蒙叙事的回应,但当代新自由主义更是启蒙叙事的继续。当代新自由主义期待通过自己理论的建构,最终能完成启蒙叙事的任务。
1.古典自由主义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开启了古典自由主义,它们对自由主义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开启了由神权转向人权的人文主义;其二,开启了解放个性的个人主义。霍布斯的学说被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先声。霍布斯对自然法、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论的系统阐述,对古典自由主义都是具有开创性的。洛克被称为“自由思想的鼻祖”,他系统阐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然法理论、同意说、契约论和自由理论等具体构成理论。密尔既是功利主义者也是自由主义者,他成功地将自由原则与功利原则融为一体。
古典自由主义讨论的主题是自由,从洛克到密尔,探讨的重心都是自由,平等并没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当然,古典自由主义也谈论了平等,只不过仅限于政治领域内。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对于平等内涵的理解不一样。
2.启蒙叙事的继续
从17世纪中后期至18世纪,启蒙运动的思想席卷了西方,欧洲社会开启了一场伟大的思想革命。启蒙运动试图达到两个目标理想,一个是关于人类知识的永恒真理的理想,一个是关于人类实践的普遍解放的理想。真理需要认识主体,解放需要实践主体。政治哲学根源于启蒙的解放叙事,解放的叙事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于是自由和平等成为政治哲学的主题,成为重要的政治价值。自由主义成为启蒙“解放叙事”的讲述者和时代表达,而新自由主义是启蒙叙事的继续。当代新自由主义对于启蒙叙事给予了肯定性的、建构性的回答。
3.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有两种语义上的理解。一种语义是新近的自由主义(recent liberalism),一种是新式的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新近自由主义是指1950年以来或二战以来的自由主义,是以时间作为划分标准。新式自由主义则以探讨的重点内容与主题作为划分标准,是与古典自由主义不同的自由主义,是罗尔斯、德沃金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之后文章中的新自由主义主要指新式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在20世纪晚期占据了西方哲学的舞台中心,使政治哲学成为人们探讨与关注的焦点。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不同在于,它将西方政治价值中的平等价值突显出来。古典自由主义并不是漠视平等,而是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对于平等的理解和探讨很不一样。平等通常可以分为政治领域的平等和经济领域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谈论的是前者,新自由主义谈论的是后者。前者相对来说容易解决一些,从政治制度和法律方面可以让人们获得政治平等。而后者的解决相对来说困难一些,它涉及社会基本结构如何分配各种权利、义务及利益等。
新自由主义让我们钦佩的地方在于它的现实关怀,它的产生与时代社会大背景密切相关。当时西方权利运动,如反歧视运动、反战运动、反贫穷运动等兴起,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及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新自由主义也深受这些运动的影响。这些运动的内在本质是要求平等,既要求政治上的平等,又要求经济上的平等。当今社会,不平等日趋明晰,贫富差距加大,弱势群体越来越被边缘化,精英式社会逐渐形成,不平等无论是从表象上还是从深层次的社会结构上正在逐渐扩大。新自由主义力求探讨出适应于当时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指导人类社会实践,期望实现平等价值。新自由主义的现实关怀便是试图解决不平等问题,这切中了时代的命脉,道出了社会的心声。
自由和平等,是自由主义探讨的重要的政治价值。古典自由主义着重解决了自由问题,而新自由主义重点探讨了平等问题,特别是社会分配领域的平等。罗尔斯开启了关于分配正义的探讨,德沃金继承了其探索,对于分配正义给予了自己的回答。罗尔斯与德沃金延续了自由主义的传统,视自由与平等为最重要的价值。他们都注重不平等问题的解决,对不平等问题表示了深度的关切,并提出了自己的平等理论。新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他们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新自由主义是普遍主义的,它们以抽象的方式探讨权利、自由、平等和正义;新自由主义认为正义优先于善。罗尔斯和德沃金是新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
罗尔斯视正义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关注的是社会基本结构。他恢复了人们对政治哲学的关注,认为正义总是内含着平等。他建构起“两个正义原则”的正义理论,并使之得到政治哲学的证明和道德哲学的辩护。德沃金认为罗尔斯强调的平等还不够平等,他把平等提升到更高的地位并视其为至上的美德。他对平等的辩护与政治合法性关联起来,构建起“资源平等”理论力图解决不平等问题。
政治哲学家们不仅提出了自己的正义理论,而且对其理论进行了论证,罗尔斯和德沃金就是如此。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并用新契约论对其进行了论证;德沃金提出了伦理学个人主义的两个原则,并用“拍卖保险”方案对其进行了论证。
罗尔斯用新契约论论证了自己的正义理论。这种新契约论表明,正义原则是有理性的人共同选择出来的,通过契约一致同意的,这样便使他的正义理论得到了合法性的证明。契约论在古典自由主义时期得到了讨论与运用,其主要代表是霍布斯、洛克和康德等,后来它受到功利主义的批评与反对。在罗尔斯看来,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然法是普遍的、理性的、武断的,功利主义的法则是经验的、偶然的,他想超越二者从其中发展出一条新的道路,在形而上学和经验主义之间找到平衡。于是,新契约论便得以产生。新契约论借鉴了卢梭、霍布斯、洛克、康德等近代哲学家的契约论,又与他们的契约论有所不同。罗尔斯的契约论完全是一种理论假设,是假想的思想实验,不像近代思想家认为的自然契约论可能真实存在过。罗尔斯的新契约论和古典契约论不一样。自然法是古典契约论的基础,自然权利是自然法的核心,主张自然权利具有先验合理性与不可争辩自明性。古典契约论把契约当成实然存在用以描述国家产生。而罗尔斯的新契约论把契约作为推理形式进行运用,在抽象层面运用它。但罗尔斯的新契约论对订约者地位的设计与近代契约论者的设想是一致的,都是作为平等、自由、理性自立的个体来参与契约。
罗尔斯设计了“原初状态”的理想原始处境对正义原则进行选择。“原初状态”保证了在其中达成的契约是公平的。原初状态的设置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正义环境”、“无知之幕”、“基本善”、正义原则的形式条件、选择主体。罗尔斯设想在原初状态中,使用“最大最小化规则”,便推出了两个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化规则”是指,在几种最坏的情况中选择最好的结果。当人们处于原初状态,便会运用“最大最小化规则”,一致同意两个正义原则,从而缔结新的契约。但是,最大最小化规则是两个正义原则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所以,罗尔斯又提出了三种根据的证明即承诺的压力、稳定性和目的的证明。最后,他还提出了“反思平衡”的证明,即不断地调整道德判断与道德原则使他们相互和谐一致。
德沃金的正义理论建立在他的伦理个人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之上,它们分别是“重要性平等原则”与“具体责任原则”。这两个基本原则在他的正义理论中被彻底地贯彻,通过“拍卖”方案和“虚拟保险市场”得以实现。“拍卖保险”方案论证了伦理个人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的实现。德沃金用“拍卖保险”方案论证了其正义理论。
“重要性平等原则”贯彻于“拍卖保险”方案过程中。在“拍卖”开始时,每个人得到相同的类似于钱币的贝壳,这便让每个人享有平等的购买物品的权利,在开始之初,人们的平等权得到了保障,重要性平等原则得到实施。在“拍卖”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决定是否购买此时在拍卖的物品,拥有平等的自主选择的决策权,且拍卖过程满足每个人都通过“羡慕检验”原则。当每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不羡慕别人的初始资源时,便进入“虚拟保险市场”。在进入保险市场时,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自主决策权决定是否购买保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机会购买到期望的保险。“具体责任原则”也贯彻于“拍卖保险”方案过程中。在“拍卖”过程中,每个人自主选择购买哪些资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购买这些资源之后,如何利用资源,个人自主决定并承担之后的结果。这些资源是否为个人带来了利益与便利,个人是否充分利用了这些资源,都需要个人自己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个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抱负为自己争取到利益,也可以完全闲置这些资源,承担自己懒惰或闲散所带来的贫困后果。在进入“虚拟保险市场”时,个人自主选择并决定购买何种保险,不论将来面临好运气或是坏运气,自己都承担当初决定的后果。如果购买了保险,当坏运气来临时,便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当坏运气降临时,便不能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自己承担相应的选择后果。德沃金的伦理个人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很好地贯彻于“拍卖保险”方案中,从而其正义理论通过“拍卖保险”方案得以论证。
罗尔斯通过“两个正义原则”来实现自己的正义观,两个正义原则是其正义理论的核心。德沃金通过“资源平等”来实现自己的正义观,资源平等是其正义理论的核心。他们的正义实现途径不一样,从而体现了不同的正义观。
面临着当时的理论和现实困境,罗尔斯建构了其正义理论,致力于解决当时的理论和现实危机。罗尔斯认为在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的两种平等观念在历史上起着重要的影响,即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罗尔斯认为,人类社会应该解决不平等,无论不平等是社会因素造成的还是自然因素造成的。于是,罗尔斯提出了自己的“民主平等”。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体现为“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原则对应的基本善是自由和权利,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对应的基本善是收入和财富,第二部分对应的基本善是机会和权利。第一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抽象的自由平等权利,第二个原则试图解决造成公民不平等的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分配问题。第一个原则优先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的第二部分即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优先第一部分即差别原则。“词典式”优先性意味着,第一个原则相对于第二个原则具有一种总的精神上的影响力和指导意义,第一个原则对第二个原则具有支配性。第一个原则作为形式平等原则或背景原则,体现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的第二部分体现了“平等”,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体现了“博爱”。这样,两个正义原则便体现了启蒙的全部价值。
德沃金批评了罗尔斯的“原初状态”,从根本上挑战了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他认为罗尔斯误把个人权利当作群体处境,罗尔斯只关注那些基本善最不利者的处境是不公平的;罗尔斯忽略了个人责任,没有让个人对自己的处境担负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罗尔斯没有补偿先天残障者,并没有像其承诺的那样补偿因自然天赋偶然任意性因素而导致的处境不利。
罗尔斯不仅注重政治领域的平等,而且重点探寻了如何解决经济领域的不平等问题。罗尔斯认为要通过社会再分配的分配正义去解决不平等问题抵达正义。德沃金继承了罗尔斯开启的新问题域的探讨,重点探索了如何抵达社会分配正义,在批判和继承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其以资源平等理论为核心的正义理论。
德沃金平等理论的逻辑起点是抽象平等权,即政府对每个公民表达平等的尊重与关心。这便意味着个人拥有一种抽象意义的平等权,这种抽象的平等权是其他一切基本权利的渊源和根据。德沃金阐述道:“平等关心和尊重的权利比不同的政治理论的标准的平等概念更为抽象。它允许这样的论点,即这个更为基本的权利要求这些平等概念中的这一个或者那一个作为派生的权利或者作为目标。”[1]也就是说,抽象的平等权衍生和派生出了其他一切具体的、特定的自由权和平等权。
资源平等理论依赖于伦理个人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他的理论是建立在伦理个人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之上的,伦理个人主义是其平等理论的根基。罗尔斯以政治哲学为基础来构建伦理学,而德沃金在伦理学的基础上建构他的政治哲学即资源平等理论。德沃金的伦理个人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的主要内涵是:一是“重要性平等原则”;二是“具体责任原则”。重要性平等原则是指,每个人的生命都有意义且不被虚度,每个人都有同等的重要性,每个人都应得到政府平等的关切和尊重,这是德沃金整个资源平等理论的根基和核心。具体责任原则是指,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应对自己的生命负有责任并承担后果,并要求政府保证每个人的命运与其自己的选择切实相关。
资源平等理论要实现的目标是“敏于抱负”和“钝于禀赋”。“敏于抱负”即对抱负敏感,是指资源的分配要考虑个人的抱负、勤奋和努力等个人主观因素,因个人选择等主观因素造成的不平等,应由个人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当两个人自然禀赋等客观因素相同时,对两人的抱负等主观因素差异造成的不平等,资源分配应不考虑调整,个人自己承担责任。“钝于禀赋”即对天赋不敏感,是指资源的分配不能因人们偶然任意所得的自然禀赋决定。也就是说,当两个人有相同的抱负、努力和勤奋等主观因素时,如果他们之间的自然禀赋有悬殊,那么应给予天赋较好者和天赋较差者同样多的资源和利益,国家应调整他们所得的差别,补偿其中所得较差者。
资源平等理论的实现机制是“拍卖”方案和“虚拟保险市场”。德沃金认为,要从“开端”开始追求平等。他设计了“荒岛”上的“拍卖”方案,并通过“羡慕检验”,达到初始资源的分配平等。当拍卖结束,人们又开始进行自由的生产和交换,便会再次出现不平等。于是他又设计了“虚拟保险市场”来维持过程的程序正义。在“拍卖”方案中,非人格资源得到合理的平等分配(经过羡慕检验)。拍卖结束后,当人们得到平等的份额之时,通过“虚拟保险市场”去调节因人格资源导致的不平等。德沃金便由此实现了资源的平等分配。德沃金将“敏于抱负,钝于禀赋”的理念目标贯彻于“拍卖”方案和“虚拟保险市场”中。
第一,都属于分配正义。分配正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配正义主要包括两大问题:一是,如何安排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问题;二是,如何分配和调节社会公民之间的社会经济利益问题。狭义的分配正义则侧重指涉广义的分配正义中的第二层问题,即当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和权利得到保障后,如何分配和调节公民之间的社会经济利益的问题。罗尔斯的分配正义具有广义分配正义的内涵,德沃金的分配正义更侧重于狭义分配正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和德沃金的“资源平等”探讨的都是分配正义的问题。
第二,都带有福利国家政策色彩。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和德沃金的“资源平等”都带有福利国家政策色彩,都是带有福利国家政策色彩的政治哲学表述。这种福利国家政策与功利主义的福利平等观具有本质的不同,虽然他们都关涉福利理论。这种福利国家政策试图超越功利主义的福利平等观所具有的主观主义的因素。罗尔斯和德沃金的福利国家政策和功利主义的福利平等观的根基与体系不在同一个层次,是两种不同的大厦体系。
第三,都诉诸国家的集体责任。罗尔斯和德沃金都诉诸第三方即国家政府的集体责任。罗尔斯和德沃金都认为,国家政府有责任去调节公民间的不平等问题,无论是公民政治上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是社会中的机会公平平等,抑或是经济上的分配平等。
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认为按照词典式优先性次序,国家政府先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再保障公民在社会中的机会平等权利,在这种背景制度下,国家政府再去调整经济上的不平等问题,符合“帕累托最优”要求,满足最不利者的最大利益,这样才完成了集体责任。国家不仅保障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权利与平等的自由,而且维持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机会平等与“最低受惠值”。也就是说,在政治上国家实现政治正义,同时在经济上国家进行再分配从而实现经济正义。国家或政府在政治正义和经济正义方面都进行了强力介入。
德沃金主张国家发挥重大作用以实现平等的价值。他把国家实现与促进平等的功能同其政治合法性相关联,以此强调国家政府的集体责任。德沃金提出了资源平等理论,国家政府在起点处保证每个公民具有相同的购买力和机会进入“拍卖”市场,当通过“拍卖”方案完成初始资源的平等分配后,公民个人自己预估未来预算成本,购买相应的适合的保险,国家政府进行强制性纳税和征收保费,即“虚拟保险市场”,来调节因运气和人格资源不平等导致的差距悬殊问题。
第四,都符合一般的人性。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尤其是差别原则是符合一般的人性的,特别是其中追求利益的“最大的最小化”原则更是如此。一般的人性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差别原则就符合这种一般的人性。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也是符合近现代人的一般的人性的,它看到了人性中最深层次的“同情心”。但是同情心并不是从人类的原始社会开始就普遍形成的,而是经过社会漫长的发展演变,同情心推己及人,逐渐扩展,慢慢演变形成的。正是出于近现代人当中普遍人性的同情心,人们才需要第三方国家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或制度,对残障、低能等社会处境不利的人进行补偿。
第五,都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特别是差别原则,提出要满足“处境最不利者”的“最大的最小化”利益,这便考虑了社会处境最不利者的境况,属于一种对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在政治上保障人们的基本自由平等权利,同样也是为了避免弱势群体陷入政治上不利的处境、在政治上遭遇不公正的对待,所以需要自由平等权利的背景制度保障,也属于一种弱意义上的人道主义关怀。德沃金设置了拍卖方案以确保初始资源分配的平等,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现存的资源分配不均的不满。人们一出生便无可逆转地拥有了一定的资源,资源少的群体相对于资源多的群体当然属于弱势群体,而德沃金为改变这种状况提出初始资源的平等分配,便是对资源少的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同样,他设计了虚拟保险市场以解决坏运气、低能和残障等意外风险造成的不平等问题。遭受坏运气、低能和残障等不平等的群体就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典型代表。他们遭受着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不平等,也不可能在社会竞争中能挣得比正常人更多的资源,对他们进行补偿是政府、国家或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关于“平等之物”的内涵不同。“什么的平等”即“平等之物”“平等的通货”“平等的标准”。西方政治哲学家们对此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罗尔斯认为应推行“民主平等”,德沃金提出了“资源平等”,阿玛蒂亚·森归结为“可行能力”平等,沃尔泽倡导的“复合平等”等,都是对此的回答。罗尔斯和德沃金的平等观不一样,罗尔斯主张“基本善”的平等,德沃金主张“资源”的平等。
第二,关于处理不平等的介入时点不同。罗尔斯和德沃金在处理不平等的应对措施上不同,处理不平等的介入时点不一样。罗尔斯先允许不平等出现,然后再进行介入,调整结果的不平等。而德沃金则是在起点处介入,通过拍卖方案和虚拟保险市场,实现起点处的资源平等分配,如果之后出现了不平等,无论他们悬殊差异多么大,都不再进行干涉。罗尔斯先允许无论多么悬殊的不平等存在之后,再想方设法去调整差异悬殊,而德沃金则是在公民支付了相应的保费后,再允许差异悬殊、不平等存在。他们两人,一个在结果处进行介入,一个在起点处进行介入,处理不平等的介入时点不同。
第三,关于平等的程度不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自由优先于平等,他强调自由平等的权利,但是通过他建构的理论,最终可能在经济领域达到结果的更大平等。德沃金的初心便是追求平等,平等优先于自由,但是通过他建构的理论,导致最终结果可能会是经济上的更不平等。罗尔斯没有更加侧重于追求平等,他强调的是自由优先于平等,但最终可能会导致经济领域的结果更加平等。德沃金追求平等,提出平等优先于自由,但是最终可能会出现经济上更大悬殊的不平等。
第四,对个人责任的态度不同。罗尔斯建构的理论没有考虑主观个人责任,忽视了个人选择的主观因素。他的正义理论特别是两个正义原则,没有考虑个人的抱负、努力和勤奋等主观因素对经济不平等的影响,忽视了个人责任原则,忽略了主观因素的作用。德沃金也曾批判过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尤其是差别原则,认为其忽略了个人责任原则。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要实现“敏于抱负,钝于禀赋”的目标,强调个人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对个人选择带来的结果负责。他主张将个人责任原则贯彻于分配理论中,将分配结果与个人的自由选择相联系。
第五,对自然禀赋的态度不同。罗尔斯认为,天赋利得不应得,天赋属于公共财富、公共资产。他的两个正义原则尤其是差别原则体现出其反“应得”理论。德沃金认为其资源平等理论要实现“钝于禀赋”,即让分配对天赋不敏感,让禀赋在分配中不起重要作用、不占主导地位、不太影响结果,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禀赋在分配中的作用“边际递减”。
在自然禀赋的问题上,残障问题尤为重要与突出,罗尔斯和德沃金对待残障问题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罗尔斯建构两个正义原则的初心,是解决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平等问题,但是他最终设计的方案、建构的理论,没能像他承诺的那样消除自然因素的任意偶然性造成的不平等,两个正义原则没有解决残障问题。因为罗尔斯以社会基本善为标准来界定“最不利者”,忽视了因自然基本善而导致的不利处境,即没有考虑残障者的处境。因此,德沃金认为,罗尔斯并没有像其承诺的那样补偿因自然偶然性而导致的处境最不利者。故德沃金特别设计了相应的保险方案,专门处理残障者的问题。由于每个人遭遇残障的风险概率是相同的,所以国家政府通过强制性纳税和购买保险等其他方式来获得一定的资源,以此来补贴残障者。不同的残障的保险费标准,由人们对各种残障的重视程度来决定,人们自愿从自己初始分配中拿出一定份额来购买某种残障保险。但德沃金的保险更深层次地依赖个人的选择,是否投保取决于人们提前预算其机会成本。一个人也很可能因失误的预判而遭遇终身的不平等,自己要承担这种选择的责任,这实质上对残障者的关心还是不够的。
第六,对运气的态度不同。罗尔斯没有对选择和运气进行区分,但德沃金对选择和运气进行了区分。因为罗尔斯的平等观没有区分这些差别,所以其平等观只能是一种结果平等。而德沃金区分了这些差别,所以其平等观是一种机会平等。由于德沃金区分了人与环境,并对运气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因此他通常被认为是系统地表达了运气平等主义观念的第一人。德沃金将运气分为“无情的运气”和“选择的运气”,无情的运气是人们无法控制的,选择的运气与人们自主的选择相关。如果人们因为交了无情的运气而处于不利的地位,那么他们是没有责任的,国家政府应对其给予补偿;如果人们因为交了选择的运气而处于不利地位,人们自己对此负有责任,由此而产生不平等是被允许的。
新自由主义将政治哲学的主题从自由转换为平等。政治哲学中的自由是作为政治价值的自由,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洛克式的“消极自由”,一种是卢梭式的“积极自由”。柏林也对此作出划分:“消极自由”是“免于什么”的自由,“积极自由”是“去做什么”的自由。新自由主义关注的是“消极自由”。
罗尔斯认为自由和平等同等重要,没有平等的自由是形式的,没有自由的平等是专断的。当自由与平等发生冲突的时候,罗尔斯用“优先性”加以解决。自由的优先性有两层内涵:一是,自由具有高于一切的价值;二是,不允许自由与其他价值利益之间进行交换,即使这种交换的回报巨大。尽管对自由的内涵理解不一样,但在把自由作为最高价值这点上,自由主义者们还是一致的。无论是霍布斯、洛克将自由作为天赋权利,还是卢梭将自由作为天赋人权,自由都拥有最高的价值。在第二层内涵上,罗尔斯主要与功利主义相区别。功利主义是目的论的,他们虽然也支持自由,但是当为了更多数人的幸福时,个人自由和权利是可以退让的,侵犯个人权利和违反个人自由是被允许的。
罗尔斯对于自由的优先性也给予了证明。在《正义论》中,他给出了“作为合理性的善和道德心理原则”的证明。在《正义新论》中,他又提供了另一种证明,认为自由优先性的基础是个体的两种道德能力,在这两种道德能力产生与运用的过程中,自由为其提供了适当的条件。这两种道德能力指:拥有正义感的能力和拥有善观念的能力。他的这种道德证明最终还是诉求康德哲学,对人性的规定成为罗尔斯的自由优先性的最终形而上学根据。
德沃金认为,自由和平等之间不会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冲突,也是平等优先于自由。最初,德沃金把自由作为平等的一个方面,从平等推出自由,这种论证被称为“工具版”。这种论证在《认真对待权利》中有所论述。他认为公民具有一种抽象平等权,它具体分为两种权利:一种是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另一种是作为平等待人受到对待的权利[2]。第一种权利是一种同等分配机会、利益、资源的权利,它要求按照同一尺度分配,可以说是一种要求平均分配的权利。第二种权利是指根据需要,需要差别对待时差别对待,需要平均对待时平均对待。第二种是根本性的,第一种是派生性的,第一种权利产生于第二种权利。平等的权利是源生性的,其他一切权利都派生于平等权,所以自由权利也派生于平等,平等对于自由具有源生根据意义,平等优先于自由。后来,德沃金提出了自己关于自由和平等关系的解决的第二个版本即“架桥版”。他把最初的解决方案即“工具版”称为“利益战略”,把“架桥版”称为“制度战略”。“架桥版”认为,自由和平等同等重要,是两道平行的价值,如果要实现两者价值的统一,需要在它们间架一道桥梁,它就是“自由/限制体系”,即资源平等理论“拍卖”方案中的背景限制。这种体系由一系列原则构成,它们分别是:抽象原则、安全原则、修正原则、真实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在德沃金的“拍卖”方案中,“羡慕检验”具有重要作用,而自由/限制体系是背景底线体系是否满足了“羡慕检验”,德沃金认为,“真实的机会成本”可以检验背景底线体系对平等的保障。而机会成本是指:它把个人所拥有的任何可转移资源的价值,确定为因为他拥有它而使别人不得不放弃的价值[1]。如果每个人的机会成本是相同的,则资源分配是平等的。机会成本是具有两面性的:它的一张面孔朝向平等,另一张面孔朝向自由,从而使两种美德合为一体[1]。
每种理论的产生与其特定的学术理论背景和现实社会历史处境是密不可分的。这种特定的理论背景与现实背景的不同,导致了罗尔斯与德沃金的思想有所差异,他们都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势所必然。
通过比较德沃金与罗尔斯的正义思想,我们不仅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他们的正义思想,对二者的独特性有更清晰和具体的体会,而且可以为我国的社会正义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参考。
罗尔斯与德沃金都探讨了分配正义,都强调在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后,分配和调节公民间的社会经济利益;都提倡尊重并保护公民平等的基本权利,提升公民的权利意识,都认为要最大限度实现制度正义。这对于完善我们的权利保障制度,实现以法治国,增强人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具有启发性。他们的理论都带有福利国家政策色彩,由此可借鉴于我国基本福利制度体系的建设。他们的理论都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关怀,由此可借鉴于我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强调社会处境最好者对于社会处理不利者的帮助,由此可借鉴于我国对于弱势群体的帮扶。德沃金的“敏于抱负”理念,强调个人要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启发我们重视充分发挥个体的主体性。他的“钝于禀赋”理念,可以启发我们对弱势群体特别是残障者的关注与保护。他的“虚拟保险市场”中对于税收调节分配的强调,可借鉴于我国科学合理的税收调节体系的构建。
罗尔斯与德沃金的思想,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同时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只有在不断吸纳不同理论的精华与优势,超越其局限性与不足,社会才会不断进步,时代才会进步。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批判性地参考借鉴罗尔斯与德沃金的理论观点,去解决我国社会正义建设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