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兰,范兆飞
(大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0)
党的十九大提出,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内容,要加强农村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整治农村居住环境的行动。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1]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因此,在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其重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对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内容的完善和升华。关于生态宜居的理念,过去更多的是体现在城市建设领域,主要是指在城市居住的人们对所生活的条件和环境持比较满意的态度且愿意长期居住,即建设绿色和谐、高效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聚居生活环境。[2]经查阅文献发现,生态宜居还没有一个标准概念。有学者认为,“生态宜居蕴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乡村建设中的具体体现。”[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有关于生态宜居这一理念的相关内容,即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和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这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人居环境宜居性建设二者相互融合的理念,也是生态宜居这一概念最生动的体现。
生态宜居不仅体现在整治生态和生活环境方面,也包含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方面,而这也是乡村建设中需要重点调节和处理的问题。[4]因此,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就是要在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以广大农民为发展主体,建设生态和生活环境干净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农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且有人文关怀的乡村。重要的是,要使居住在乡村的农民都有浓厚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激发在外务工农民的思乡之情。此外,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强对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的保护,加强政府对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统筹城市对乡村建设的助力发展,同时也要因村制宜,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保存乡村特色,推动各领域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在发展建设中改善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
1.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农民是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中最重要的主体和最直接的获益者。农民渴望在务工务农之外有更多的休闲方式体验,有丰富精彩的休闲娱乐活动,在满足基本物质条件的同时提高和丰富精神方面的内容。此外,农民在环境方面也有更高的要求和需要。因此,需要政府同广大农民共同保护乡村的生态和生活环境,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5]
2.改善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的需要
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主要是为广大农民打造一个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这也是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但也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农村的生态问题。例如:在广大乡村,农药使用过度、对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随意焚烧玉米杆等农产物、垃圾污染严重等现象普遍存在,河流污染严重、水资源紧缺等问题也比较突出。虽然国家加强了治理,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还远远达不到标准。因此,在乡村振兴进程中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这些问题,让农村真正美起来。
3.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需要
当前,城市与乡村的发展仍严重失衡,突出体现在经济发展的失衡,以及教育、基础设施和生态生活环境等方面发展的失衡。[6]在生态宜居方面,城市的生态宜居性、生活环境和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乡村,同时,城市居民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也明显高于农民,这是城乡融合发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中,必须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对乡村发展提出更高的标准与要求,这不仅能有效地缩短城乡发展差距,也能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从而推动社会更好地发展。
1.村民环保意识薄弱
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往往并不能给农民带来直接的利益,这就导致农民对这项建设兴趣不高。再加上农民本身的生态环保意识不强,大多抱着一种和自己无关的心态,因此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相关工作很难顺利进行,且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设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7]
2.乡村垃圾问题严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商品需求增多,电商发展陆续深入农村,由此产生的垃圾也逐渐增多,这些由农村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很难分解且大多含有有害的化学物质,是乡村垃圾处理的一大难题。[8]此外,大多数农民的居住地比较分散,垃圾堆积时间较久,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环境。再加上农民的生态意识薄弱,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时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比较突出,山坡、河道两旁等常有垃圾出现。这不仅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治理和美化,而且很多被随意丢弃的垃圾有害且难分解,时间久了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对农民生产种植也有很大影响。
3.乡村污水问题突出
乡村污水主要包括生活和生产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是村民在日常生活中的洗漱、厕所用水等造成的,而生产污水主要是乡村生产养殖和农业生产种植带来的污水。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一些企业选择在农村设厂生产,虽然给当地村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提高了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大多没有进行有效科学的处理,而是直接排放到河流里,这给当地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村落不集中、乡村占地面广等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乡村污水的处理难度。
4.乡村绿化缺乏规划
虽然政府对乡村环境的治理和绿化有一定成效,但乡村绿化仍具有随意性,大多在自家庭院中种植绿色植物,对其他地方则置之不理。
此外,在家以耕地为生的村民,也会对树木进行乱砍滥伐,而且农膜、粪便、秸秆等生产垃圾得不到有效解决和利用,导致环境遭受破坏和污染。
1.提高村民生态意识
基层政府要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活动,从村民听得懂、易于理解且容易做到的事情做起,提高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加强乡村生态建设的认知。基层干部要深入到每家每户,了解村民的思想,关心村民的生活,以朴实的语言宣传农村发展的新理念,用全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激励村民的认同感,使他们明白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全国上下齐心行动。此外,要积极鼓励村民在生活中将生产与生活垃圾按照不同分类进行处理,不断提高和增强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便于垃圾的集中处理;要加强村民污水处理意识,培养村民的节水意识,减少污水排放量;要提升村民的绿化意识,因地制宜地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田园风情;要定期开展一些活动激发村民主人翁意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到乡村生态宜居建设中,促进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进程。
2.加大资金投入
加快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进程,不仅要在村民的思想意识上下功夫,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也要加大政府对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资金支持,更要引导社会组织与公司企业积极注入资金,从而做好乡村生态宜居建设需要的稳定的资金支持。党和政府要随时关注不同乡村的生态宜居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及时给予稳定的经费保障,合理解决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
3.提高村干部素质
乡村生态宜居建设需要从村民主体自身出发,发挥村民自身的发展优势和潜力,积极投入到乡村建设中。尤其是乡村中的党员和干部,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积极为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工作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做乡村建设发展的带头者和引领者。
4.加大环保措施力度
第一,在有效处理垃圾方面,进一步细化不同垃圾的类别,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将有利用价值的垃圾收集处理。对于没有利用价值且有污染性和危害性的垃圾,要及时抓住根源,尽量减少这类垃圾的产量。加强村民环保意识,要避免就地填埋、焚烧等方式来处理垃圾,对已经受污染的河流山坡进行及时治理和维护,禁止村民往河流和山坡扔垃圾。第二,在污水治理方面,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乡村污水排放的不同特点,结合相关技术和经验,制定更适合当地乡村污水处理的有效措施,尽量把分散的村落统一规划集中处理,严格按照规划的时间进行垃圾和污水处理,提高处理效率。第三,在乡村绿化方面,政府要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加强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的优化,建设与乡村特色相融合的绿化环境。其中种植的树种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绿化效果,要根据不同乡村的差异性、实用性和美化作用进行选择。
总之,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完善乡村生态建设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政策。在推进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过程中,要根据乡村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措施,有的放矢,注重实效。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牢记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生态的破坏为代价,遵循生态发展规律,积极探索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新路径,为实现乡村振兴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