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情”作为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元素,对于中国古代文化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情”作为我国古代文学艺术本质规定,奠定了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特殊性。“情”是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天人合一理念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情”所包含的元素较多,不仅是中国古人对生活环境、人情事物的感慨,也是中国古人对世界以及人生价值体会的重要表现手法。中国古人对“情”进行描述不仅能够将自身人生观、价值观进行体现,还能反映当时背景下的人文情怀,因此“情”在中国文学艺术史上留下了浓重的色彩。基于此,本文就以“情”为例,对其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中原创意义进行描述,对“情”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重要地位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情”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 原创意义
一、 “情”的基本定义
(一)“情”的本质
“情”在中国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中国文学衍生的基础,在中国众多文学作品中都对“情”有所表示,不同学者对于“情”有自己的定义,例如,在中国古代阴阳学中相关学者主要是将“情”定义为阴气,将其与生命根源进行联系,凸显“情”对于人类发展而言的本质地位。除此以外,“情”作为人类情感的重要表现之一,包含内容较为丰富,如人类喜怒哀乐都可以被称之为“情”。段玉裁曾对“情”进行了相应阐述,认为“情”作为人类的正常生理反应,是人类情感的主要输出方式之一,这无疑是将“情”的本质、本真地位进行体现。《吕氏春秋》也对“情”进行了相应描述,将“情”与生命自然形态、自体活动进行联系。《尚书》中将情作为人情进行理解,将情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如真实性、相关性、自然本性等。由此可见,“情”作为人类情感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古人对其格外重视,都以“情”为基础对社会现象进行探究,将“情”的本真、本质作为文化形成及发展的出发点和目标,以“情”的本真、本质为基础对事物以及人类行为进行评判,孔子与孟子在推行自身理念时就是从“情”本真、本质为出发点来进行宣传。如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声闻过情、君子耻之等,这些无疑都是以“情”本真、本质为基础来进行表述的,古人在进行艺术创作时都对“情”有自身的理解,以“情”本真、本质为基础来进行推敲,促进中国文学发展,这对中国古代文学发展有极好的影响作用。
(二)“情”在文学作品中的原创性
就中国文学而言,其虽然属于文化形式的一种,但也对文化形式进行了规定,因此,通过对“情”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原创性进行阐述,能够将“情”的原创意义进行充分体现。文学作品原创不仅对其“情”的本质进行了规定,还对“情”的形成进行了规定,如本真、本质,“情”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原创作用主要是指缘“情”而生、缘“情”而立,其中,缘“情”而生主要是中国古代先民情感生活下的产物,因此,缘“情”而生所涉及方面较多,大多数都属于生活基本问题,是中国古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体验。中国古代文化大多数都是以情感体验为基础来进行创造,因此在历史的长河中,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国古代文学进行研究时都会以情感体验为背景来对其进行研究,梁漱溟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体验以后提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心“家”,并且由“家”所产生的情感进行蔓延,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文化。梁漱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情”需要以家为基础来进行寻根。而林语堂在进行中国文化精神分析时,将中国文化与英国文化进行对比,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民族特征在于以人情为前提,这无疑彰显了中国古人对事件的把握方式,以人情为基础进行情感交流。由此可见,“情”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原创性主要在于人情、家情以及国情等不同的情感思维,大多都是以小见大,如由家到国、由国到家等方式来进行体现。
二、“情”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原创意义
(一)对生命本质进行探究
“情”本质与生命本身具有一定联系性,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情”大多数与性进行结合,通常被称之为性情,中国著名学者荀子对性情二字进行相应描述,认为“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荀子将性与情的关系进行了很好的阐述,将二者之间的关联以及区别之处进行了详细划分,认为“情”作为天然产物是人类生命主体本真的体现之一,这对于后期学者在以“情”为基础进行中国文学作品创作时有极好的帮助作用。在荀子以后,关于性情哲学理念也逐渐增多,荀子激发了世人对性情的研究,同时也奠定了中国文学的重要哲学观念,让中国文学作品更加多元化、丰富化,将人类情感进行详细描述,将社会风情以及生命本质进行体现,为中国古代文学奠定了独具特色的理论基础。
(二)利用民俗风气形成治国理念
根据对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研究发现,大多数文学作品都是以民俗民风为基础来形成治国理念的,这不仅将艺术与人文政治进行联系,还将艺术与人文政治之间紧密度进行体现,将同一情感进行关联,形成相互协作关系,从而达成共识。艺术作品与人文、事件相联系,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人文和事件都有相应的体现,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家对艺术以及实际生活的感悟,并且以实际生活为基础形成治国理念,这对于国家以及社会发展而言都有着极好的促进作用。孟子曾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治国理念,认为只有擁有了人民才能够建立国家,有了国家君主才拥有存在的价值,因此,君主在治理国家时应该将人民放在第一位,然后以国家发展为重点来进行治理。这一理念在现在国家发展过程中也有着一定的体现。这些理论无不以“情”为基础,对当地民俗风气进行概述从而形成治国理念。由此可见,“情”在中国文学作品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文学作品发展的前提。
(三)建立体验世界的心灵方式
中国古代本真之“情”主要来源于本真之欲,而本真之欲又基于本真血缘亲情关系而得以实现,因此,血缘亲情关系对于“情”本真关系而言极为重要。在我国历史长河中,我国古人意识形态大多数具有社会化特性,因此,古人在建立情感意识形态时会采取相应的思维形态方式,而这种思维形态方式被称之为血缘亲情关系,是由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形成统一的意识形态,并且在血缘亲戚关系中对其思维结构进行完善,从而解决社会化亲情关系问题。相关学者在对中国古代艺术文化学阐述中,曾将该类情感思维及特色进行描述,认为这类情感属于客观感情依据,其体现方式主要为感性对象融合,以过去经验对现实情感进行表现的一种判断形式。在这一背景下,“情”具有极强的原创意义,它是我国古人世界观构造与把握心灵的主要方式之一,这也就奠定了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大多数是以社会文化活动为基础来开展艺术活动,因此,“情”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原创意义较为深远,不仅能够将作者血缘亲情关系思维方式进行体现,还能将当时的人文风气以及风俗进行完美展示。
(四)文学作品的基础
我国最早出现的艺术形式并不是文学形式,而是音乐。音乐作为情感抒发最为简单的方式方法之一,在我国形成历史久远。但是最早的艺术形式与最先成熟的艺术形式却存在着本质差别,乐、礼在我国古代文化情感输出过程中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对于我国古代文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让我国古代文学艺术情感抒发方式有了相应的方向。例如,诗歌作为我国最早的文学体裁,为后期文学家进行情感抒发奠定了相应的基调。中国古诗中的“情”与音乐中的琴具有融会贯通的效果,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中,诗乐舞是最早的艺术记录形式。古代学者刘研曾说过,“昔葛天氏乐辞云,《玄鸟》在曲”,这无疑是将诗歌乐府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更将诗歌理念进行体现。音乐与诗歌作为中国古人情感抒发的重要艺术形式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环境的变迁,其表现形式逐渐成熟。在我国历史长河中,有不少统治者都通过诗歌、乐府来进行宣传教育,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形式之一。孔子曾对乐教进行了相应的阐述,认为乐教是在无形之中让大众理解其中的道德理念,将道德理念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我国近代学者对中国美学史进行研究时也将乐教理念进行了阐述,并将这种文化内涵以及思想理念进行详细解释,认为乐教作为一种宣传手段,能够快速让大众感受到其中的情感价值,提高大众的文化素养。因此乐教也称为感受情感思维。感受情感思维所涉及的方面较多,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通过长时间情感交流能够培养大众的情感思维,将各类情感关系以及艺术体现进行融合,奠定了我国古代文学的艺术基调。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情”在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原创意义进行深入研究,能够将“情”的本质体现出来,如生命之间的联系,民俗風气之间的联系等,将“情”在中古代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进行充分体现。“情”作为我国古代文学情感建立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中国古人把控艺术事件的主要思维手段之一。中国古人对“情”进行描述不仅能够提高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还能够将自身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行体现。由此可见,“情”不仅对我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发展意义深远,对我国其他艺术形式的发展也产生了积极作用,如乐器等,“情”是我国历史长河中文化积累的重要方式之一。
参考文献:
[1]陈娟.魏晋悲情文学对后世文学的影响[J].中国民族博览,2020(24):86-88.
[2]朱万曙.古代文学研究的文人、文心、文情[J].名作欣赏,2020(10):17-18.
[3]席艺璇.共情与重塑——古代文学教学法的革新[J].语文教学与研究,2019(16):86-87.
(作者简介:陈元慈,女,硕士研究生,大庆师范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古代文学)
(责任编辑 刘冬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