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蓉 苏浩 覃圣云 陆艳
摘要:本文通过梳理RCEP成员国典型创业孵化载体的发展主导模式情况,分析其发展情况、模式特色、国际化程度,结合广西与RCEP成员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借鉴其他成员国中先进孵化器的发展模式和理念,提出在RCEP自贸区背景下广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探索出适合的发展方向和思路,提出我区在创业孵化领域中形成新格局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孵化器 RCEP 模式 对策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model characteristics and degree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typical entrepreneurship incubation carriers in RCEP member countries by sorting out their development leading models. Combined with the economic relations between Guangxi and RCEP member countries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development models and concepts of advanced incubators in other member countrie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Guangxi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CEP free trade zone, explores suitable development directions and ideas,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forming a new pattern in the field of entrepreneurship incubation in our region.
Key Words: Incubator; RCEP; Mode; Countermeasure
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在经过8年31轮正式谈判和400多场磋商后以视频方式[1],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覆盖亚太地区15个成员、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10.4万亿美元的全球规模最大自贸区形成[2]。在投资开放方面,RCEP的15个成员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做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并承诺未来的投资自由化水平不可倒退[3]。2020年第17届东博会东博会加大力度服务RCEP建设,设置“一带一路”国际展区,以特装形式展示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RCEP国家投资信息、特色商品等,并举办系列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和交流活动、邀请RCEP国家参会。截止2020年底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共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429份,签证金额约1.97亿元,为企业节约关税成本约990万元。其中,签发量前3位的国家均属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分别是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占总签发量的93.93%[4]。中國与东盟进入了经贸合作的黄金时期,双边贸易额从2010年的2928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6415亿美元[5]。
广西与RCEP成员国家有着紧密的经济关系和巨大的潜在合作机会。我区是中国与东盟唯一海陆相连的省区,随着广西和东盟各国间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深化,以及东盟国家的研发机构、科技中小企业、科研人才陆续入驻我区自贸区城市,东盟经济发展对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求加大,RCEP的签署生效给广西在更高水平上持续扩大开放提供了新的战略机遇。现已有广西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南宁启迪之星一带一路孵化基地、中泰崇左产业园、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科创基地、广西柳州津汇国际孵化器等创新载体,但由于缺乏熟悉东盟科技经济的国际型人才,导致创新载体国际创业孵化资源整合能力不强,孵化成效不显著。广西孵化事业要培育出产业链中具有创新能力强、在RCEP自贸区中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就必须学习其他成员国中先进孵化器的模式和理念,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转变发展方向和思路,在服务模式、投资机制、运营模式等方面不断提升,才能在RCEP自贸区背景下在国内各省创业孵化领域中形成新特色、新格局、新成绩。
1 RCEP成员国孵化器模式分析
下面分别介绍和分析部分RCEP成员国的创业孵化的发展概况和典型模式孵化器。
1.1 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四国的孵化器情况
1.1.1总体情况
澳大利亚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按照组建部门分类,包括“政府+大学”的模式,“政府+银行机构”模式,“政府+行业龙头企业”模式,政府出少量资金和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大学机构则由一家或多家与政府共同组建,以增加孵化器的运营实力和保障孵化器内创新创业具有更丰富资源优势。孵化器建设以“政府+大学”的模式为主,背靠大学和科研机构,充分利用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创新技术,开发和孵化发展新企业,完成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二是创建孵化器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场地和设备,避免圈地和大量的投资,达到孵化器的各种功能。三是孵化器的产权归政府所有,它的运作方式是政府或是其他共同组建部门委托中介机构以市场化运作,对新办、已办企业进行管理,信息技能等培训和指导[6]。
新西兰联邦政府对孵化器的管理发展给予相关资金支持,允许孵化器有灵活的操作模式来适应环境需要,提供企业孵化器最佳的实践标准,孵化器管理者要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研究机构等的联络。新西兰孵化器按照主导方向差异分类其模式特点主要有2种,以“企业家为主导”的孵化器和“基于知识产权”的孵化器。以企业家为主导的孵化器在审查准备孵化的企业或商业计划书时,会认同和接受企业家;而基于知识产权的孵化器则认同适合于商业化的知识产权,然后围绕知识产权打造企业团队。新西兰孵化器都精心筛选潜在申请者,以确保筛选出可能创建和发展出高增长企业的申请提案和企业家,重视潜在申请者企业产品的出口适用性和企业家国家化的能力和愿望,以保持经济增长[7]。
日本企业孵化器的重要意义在于把产业、学术(工学院、研究机构)以及技术(电子、机械等尖端技术)集聚在一起,促进高技术的产业化[8]。日本新一代科技企业家正在转向初创企业孵化器,日本孵化器发展现有的模式有两种:社团式的“孵化器+加速器+合作工作空间”模式和“政府+科研机构主导”的模式,合作工作空间是促进企业家们的合作模式不断增加的机构,通过举办初创企业约会沙龙,为潜在合作者提供见面机会。日本孵化器大部分由地方政府主导运作,高校研究所作为协作机构,融入孵化过程环节缺失,活力稍显不足[9]。
韩国企业孵化器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促进成果转化这一点与我国教育部对孵化器的定义相似,其孵化器模式按照是否盈利为目的来分主要有两种,非营利孵化器的模式“地方政府+大学+研究所”和营利孵化器的模式“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管理顾问”。在非营利模式中,运营机构以大学为主,政府通过建立以大学为中心的产学合作研究园区和地区合作技术开发支援团。韩国孵化器根据国家新型文化技术产业优势特点,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和相关孵化器,发掘各种类型的文化内容,从动漫、音像、移动内容的策划到制作、流通、吸引投资和出口,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1.1.2典型孵化器或案例
Cicada Innovations是澳洲最知名的孵化器之一,是典型的“政府+大学”的模式,由政府和澳洲四大名校:悉尼科技大学、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和澳洲国立大学,于2000年联合创办。Cicada主要专注于生命科学、高新科技硬件、软件产业,帮助早期创业团队融资超过2亿澳币,并协助将其高新科技产品出售至全球。Stone & Chalk是一家独立的、非盈利的、专注于培养Fintech的孵化器,属于“政府+银行机构”模式,成立于2015年,由澳洲国家银行(NAB)资助,包括P2P、众筹、自动化、资本市场咨询、加密货币等,Stone & Chalk旗下现有超过250家的start-up创新公司。MURU-D是由时任澳洲总理Malcolm Turnbull在2013年10月推出的,是“政府+行业龙头企业”模式,澳洲电信公司Telstra旗下的孵化器,主要任务是支持和帮助澳洲地区最好的高科技数字创新公司。中国市场已经成为MURU-D第二期新增的关注焦点,从2015年开始,通过一系列中国计划活动来引导孵化团队思考适应中国市场的专有策略。
新西兰政府近年来通过审查科技孵化器和创始人孵化器项目,从中优选出优质项目进行为期五年以上的技术升级改进和加大政策支持。科技孵化器项目主要是“基于知识产权的孵化器”中的项目,一般为商业化生物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领域,这些技术主要出自大学研究,开发成本通常更高,将其商业化所耗时间也更长,要经过五年以上试点,项目一旦成功商业化,它们在盈利和增加工作岗位方面又有巨大潜力。新西兰政府针对入选的科技孵化器项目提供世界一流的支持,包括邀请全球专家、基于数据提供更好的指导、提供额度更高的贷款等。创始人孵化器项目主要是“创始人企业家为主导的孵化器”,针对怀有伟大创意的人,提供核心业务支持和广泛的人际关系网络,帮助创始人及其团队在市场中验证其想法,加速其产品进入市场的步伐。
Creww孵化器是日本“孵化器+加速器+合作工作空间”模式中的合作工作空间类型,该孵化器没有实体孵化空间,采用虚拟孵化的方式,有联系的创业企业超过3000家,主要业务是撮合创业企业和大公司及潜在的合作伙伴进行对接,通过提供项目对接机会收取费用。日本的另外一个模式主要体现在科技孵化器与大学科研机构的协作,科技孵化器与研究机构联系越紧密,科技孵化器存进研究开发、创立高技术企业、推动技术产业化的功能越强。创新中心、科学园区两种类型孵化器的有关数据显示,创新中心的研究机构入驻比例在8%~25%之间,科学园区入驻试验研究机构的比例高达50%以上,科学园区在促进研究与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创造新企业、吸引民间研究所和研究开发型企业等方面优于创新中心[10]。
DIP孵化器是韩国的非营利孵化器的模式“地方政府+大学+研究所”的典型,DIP依托的KTP科技园毗邻13所高校的大學区,具有充足高学历人力资源和先进研发水平平台优势,引入纺织机械研究院、太阳能开发支援中心、液晶显示器生产厂以及各类大学研究中心。新兴的文化技术产业相关孵化器则是采用“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管理顾问”的营利孵化器模式,文化产业园区内分布着运作总部、信息中心、多媒体中心、研发中心、教育中心、游戏产业支持中心、移动技术支持中心、影像技术支持中心、音乐产品支持中心、设计学院、艺术研究生院等形成密集的文化产业集群,从而更加有利于打造新的产业链。文化技术产业通过“越界”促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重组与合作,寻找新的增长点,推动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机制的改革创新[11]。
1.2东盟十国的孵化器情况
1.2.1总体情况
东盟十国中除了文莱和老挝两个国家的创新创业孵化器鲜有报道,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个国家的双创孵化事业报道相对较多,孵化器建设成效也比较显著。马来西亚孵化器模式可概括为:孵化、创新与高科技三位一体,从孵化器形成模式来看,马来西亚的科技孵化器是最自由的,可以说是典型的民营科技孵化器代表[12]。泰国则采用依托研发为主的发展模式,聚集研发机构、实验室、高等院校等创新资源,注重国际孵化器的建设,积极连接国际资源。新加坡孵化器主要有以知名高等院校联合国际运营机构共同建设和以行业协会为发起机构两种模式,其更多的关注具有挑战性的热门新技术区块链和时尚品牌科技等领域,鼓励初创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积极带动有潜力的企业家进入全球网络和对接国际资源,为他们提供持续融资工具。菲利宾孵化器发展模式呈现多样化,有政府联合大企业、行业协会、高等学校、风险投资公司、基金会联合研究机构发起等模式。
印度尼西亚孵化器市场化运作特点突出,其孵化模式主要有由“行业龙头+高校”发起,还有依靠社区发起组建的,孵化更多地依靠商业融资,其孵化器数量不多,但是孵化器普遍重视带领创业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缅甸孵化器主要依靠“政府+高校”、“基金+研究所”的发展模式,其孵化器的建设发展中由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支持背景。越南孵化器数量相对少,主要对区块链、金融科技等领域进行孵化,政府参与度相对少,主要依托投资平台的发展模式。柬埔寨创业孵化事业起步较晚,其模式也相对传统,依靠“政府+高校”的模式,创业项目主要为在校大学生。
1.2.2典型孵化器或案例
马来西亚技术公司与UITM大学合作成立了联合技术中心,该中心位于校园内部,扮演着科技孵化器的角色,通过提供一系列企业运营与发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包括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创业培训、咨询及创业技术支持,促进大学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13]。泰国和马来西亚都非常重视孵化器的国际化发展,两个国家都建立了能促进与中国合作的跨境孵化器——启迪之星,打造与中国的创新交换项目,互相拓展双方市场渠道。中泰东盟创新港26日在第8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上进行云揭幕,集合中科院科研人才资源、国内外技术转移资源以及泰国当地科技与创新资源,同时利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与东盟9国搭建好的双边技术转移合作机制,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离岸技术转移孵化创新平台。
新加坡BLOCK71和第一个网络安全加速器都是由亚洲顶尖高校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起,与企业联合共同建立的国际孵化器,不仅为初创企业拓展国际化平台资源,也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支持与专业意见。菲利宾QBO孵化器由贸易和工业部+科技部+IdeaSpace基金会+摩根大通推出,其主要将创新者,探险家,投资者,学术机构,初创者,投资者和推动者以及来自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广泛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联系起来。
印度尼西亚孵化器的发起主体相对新颖,有通过的Nusantara多媒体大学(UMN)和出版业巨人Kompas媒体集团发起的SkyStar Ventures,企业除了得到资金、场地支持,还得到传媒集团的人脉网络和共同协作设施支持;也有通过社区协作组建的COCOWORK,孵化规模空间总面积已经超过了3万平米,影响力和规模都。缅甸孵化器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模式也是相对传统的“政府+高校”,但是其重视孵化企业的国际化发展,与美国、新西兰、韩国等都建立有联系。越南孵化器报道不多,但越南总理在2019年的世界经济论坛上表示要全力打造创新型经济,而支撑创新型经济的新生力量——数千家初创企业的各种孵化器已超过50家,外资与民资等组成的资本已经成立了产业投资基金,对这些初创企业进行天使投资,用社会资金把这些创新型企业帮助成长。柬埔寨的“小小世界”众创空间与3所大学建立合作关系,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知识培训,据2011年新闻报道该众创空间青年们拿到1万美元投资都很开心。东盟十国中其他部分典型孵化器,详见表1。
2 广西创业孵化发展情况
自1989年以来广西共建立创业孵化载体284家,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112家,国家级15家、自治区级33家;众创空间172家,其中,国家备案20家、自治区备案73家(截止统计:2020.06)。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共拥有孵化场地面积约249万平方米,在孵(入驻)企业超过4900家,创业团队超过1700个,“十三五”末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已实现“14个地市省级孵化器全覆盖和国家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器全覆盖”,但也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投融资能力偏弱、专业化程度不高、国际化水平不够等问题。
我区11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民营企业数量为33家,占比为29%,国有企业数量60家,占比为53%,事业单位性质的孵化器数量19家,占比为15%。主要模式集中在政府发起,其次是“政府+高校”或者高校发起进行创业孵化的发展模式,政府起到主导作用,民营孵化器普遍存在规模小和发展不稳定,国有事业型孵化器的孵化发展相对保守,创新性发展和创业影响力还远不够。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区众创空间设立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全区172家众创空间发起单位范围来看,约有37.21%的众创空间由孵化器建立,12.79%的众创空间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如图1所示,高校科研院所的主导作用还相对弱。
近3年来,我区专业孵化器占比变化幅度较小,发展相对平稳,每年基本维持在30%左右,但各地专业孵化器大多数處于各自为营的状态,技术创新平台与专业孵化器融合度低,支撑地方产业发展的品牌孵化器影响力不足,国家级的专业孵化器数量仅有2家。由柳州市广汽集团投资建设的菱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是聚焦汽车领域的专业化垂直型“双创”载体,自2018年以来培育了20余家汽车领域企业;由崇左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运营的孵化器,推进以广西林业集团为依托建立泛家居产业全链条孵化模式,自2018年以来孵化了10余家优质木材科技企业,“龙头企业+孵化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的模式初现端倪,但还未成气候。
3 RCEP成员国创业孵化模式对广西的启示
3.1 鼓励多元化路线,多种主体共发展,提升创业项目质量
RCEP成员国中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现象很普遍,在建立孵化器时发起主体除了政府和高等高校外,社会资本如投资公司、银行机构、基金公司、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甚至是社区团体,都有参与发起成立和发展孵化器。我区可以借鉴发展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投资公司等主体参与孵化器的建设、运营、管理,促进资本和创新创业的融合,使更多高质量有潜力的项目得到充分的资源,迅速成为创新经济主力军,带动社会的创新氛围。
3.2 倡导国际化发展,导入创新资源,吸纳复合人才
在RCEP成员国的一些国家虽然经济体量不算大,但是其对在孵企业的国际化很重视。2019年10月份,东盟已超过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济互补性更强。RCEP协定的自由贸易条款,在广西与东盟现有合作的基础上,将再加速技术、企业、平台、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合作起来。我区可加大支持自贸区城市建设面向东盟及RCEP其他成员国的国际孵化器和粤港澳科技孵化平台,导入创新资源,支持有海外留学人员、港澳青年创业基础的科技孵化载体升级建设国际孵化器,实现孵化器国际化新突破。
3.3 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形成产业化聚集,打造创新小高地
不拘泥于新兴的高精尖科技,根据我区产业特色,一些传统特色产业和产业基础显著的优势产业也有发展潜力,如新加坡以时尚行业协会为发起机构,发展时尚品牌科技孵化器,把有潜力的企业推向国际市场,而印度尼西亚有通过的Nusantara多媒体大学和出版业巨人Kompas媒体集团发起的孵化器,企业还可得到传媒集团的人脉网络和共同协作设施支持,韩国则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和相关孵化器。各地区结合区域优势和实现需求引导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多类主体,利用闲置物业建设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此外,通过推进支持广西汽车集团、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龙头企业建成面向汽车产业的智能制造专业型孵化器,加快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东盟数字贸易中心等项目建设,以及构建智能制造、数字产业等产业技术聚集孵化,打造面向RCEP的区域性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创新与应用小高地。
3.4 引入知名企业,为创业者指路,促进资源整合更合理
日本的“孵化器+加速器+合作工作空间”模式中,合作工作空间的作用主要是撮合創业企业和大公司及潜在的合作伙伴进行对接,新西兰则有通过支持创始人孵化器项目,针对怀有伟大创意的企业家及其团队,提供核心业务支持和广泛的人际关系网络,帮助创始人及其团队在市场中验证其想法,加速其产品进入市场的步伐。我区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一般都是进行本孵化器内部培训,对于接触产业龙头企业或是资本运作机构的机会较少,不同孵化器内的企业之间机会交流也更少,因此通过孵化器联盟帮助引入一些知名企业,为创业者创造交流机会,更高效率促进创新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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