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小苏 刘淑芳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邵阳 422000)
共同体作为一种联合体或结合体,与统战工作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类社会以不同的统战手段构建不同的共同体,将人的团结由初级状态推向高级状态。在生产力水平空前发展、物质文化相当丰富的当代社会,面对价值多元、意识高度自觉、思想呈现碎片化的社会现实,通过文化统战构建价值共同体实现统战目标成为当前统战工作的重点课题。
目前学界对于价值共同体的研究十分有限,这里基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角度对其理论内涵、主要特征、逻辑定位进行系统梳理,在厘清其理论逻辑的基础上揭示其统战意义。
价值共同体即价值主体基于价值共识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体。人们对某类价值在基本认知、评价标准、目标取向等方面达成的共识是价值共同体的核心黏合剂,价值共识下形成的共同情感取向、语言模式、行为规范、理想信念则构成价值共同体的外在显象。价值共同体的形成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一是人类社会有构建价值共同体的强烈需求。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着诸多共同难题,例如环境问题、和平问题、公共卫生问题等,多元价值指导下各行其是的措施无法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在价值共同体中,在统一价值原则指导下这些问题才有可能得以化解。二是人类社会具有构建价值共同体的可能。基于“类”的相似性,人与人之间具有普遍的共同需求和理性思维,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就某一价值客体有形成一致认知和遵循同一处理原则的可能。三是现代社会具有构建价值共同体的条件。现代社会内部高速运转,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往、对话十分频繁,基于文化的共通性、观念的开放性、语言的互通性,加上组织、政府等第三方力量在价值引导上的有效措施,人们更容易结成价值共同体。
价值共同体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其社会历史性。但是处于流变中的价值共同体亦有其稳定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具有地域上的无限性。当今世界价值共同体的边界不在于地形地势等实体界限,而是在于精神围墙的破除程度,在于价值观念的传播与接受范围。二是具有对象上的广泛性。价值共同体的构成主体少可以是几个人,多可以覆盖整个人类社会。三是具有形式上的虚幻性。与政治、经济共同体不同,基于价值观念本身的非实在性,价值共同体在形式上一般呈现出虚幻性特征,没有特定的组织机构、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其形成、存在、解散多发生于无形之中。四是结构上的稳定性。基于价值观的稳定性,人们一旦形成或者接受某些价值观念,在社会历史条件不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人们的价值观念亦不会发生根本动摇。换而言之,价值共同体一旦形成,在一定历史阶段内,其生命力将是持久稳定的。五是作用上的内生性。政治、经济共同体发挥作用多通过法律、契约、规定等外在性约束来规范成员的行为。价值共同体发挥作用的路径则是由内而外的,通过内在的价值观念引导价值主体的行为。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类社会早期人难以独立存活,基于生存的需求人与人之间自然结合成共同体,因此该阶段亦可称之为“自然共同体”阶段。二是物的依赖关系阶段。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人的独立、自由与发展依赖于物的占有程度,此时人们往往以利益追求为纽带结合成共同体。然而,在劳动异化下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对立,人的独立、自由在这种对立中终沦为梦幻泡影,因此马克思将此阶段称之为“虚幻的共同体”。三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该阶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价值追求构成该阶段共同体的核心,马克思将之称之为“真正的共同体”阶段。从自然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到真正的共同体,生存需求、物质利益追求、价值追求分别构成了人类社会初级、中级、高级阶段的目标核心。可见,从社会历史纵向发展来看,价值共同体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是共同体发展的高级阶段。当然,同一历史阶段并非只有一种共同体,而是多种共同体并存的状态。当下人类社会正在向“真正的共同体”迈进,它以价值为核心的取向已经慢慢显露,同时以利益为核心的共同体仍然以强大的生命力在场。但是若将此阶段共在的价值共同体与政治、经济等利益共同体进行横向分析,基于人类价值追求的特性,就会发现任何利益共同体都蕴含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亦可称之为价值共同体。因此,从同一历史阶段不同共同体的横向比较来看,价值共同体实为其他共同体的内在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当中一个鲜明的特征即遵循“大统战”思维。所谓“大统战”概括地说就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战略目标,以更宏大的战略性眼光、更高更开阔的全局性视角,全党重视做统战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作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画出最大的同心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广泛的力量支持[2]。在大统战思维之下,新时代统战工作面临着范围更广、对象更杂、方式创新等诸多挑战。就统战范围而言,新时代统战工作需突破以往局限,以全球视野统筹境内境外、党内党外、体制内外、网上网下、高层基层等多个领域,真正实现最大范围的团结与联合;就统战对象而言,十二类统战对象阶层各异、观念多样、利益有别,如何实现人心统一构成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点难题;就统战方式而言,面对范围广、对象杂等统战现实,痕迹过重、手段过硬、政治目标过于明显的传统统战方式恐难全面适用。在破解这重重难题,顺利实现“大统战”目标上,构建价值共同体不失为一项战略选择。一方面,价值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呈现出来的新趋势,完全符合“大统战”思维的高站位、全局性、长远性等要求。另一方面,基于地域的无限性、对象的广泛性、形式的虚拟性、作用的内生性等特征,使得在价值共同体在解决范围广、对象杂、方式创新等现实统战问题上独具优势。
所谓文化统战,是指基于文化理念、依托文化平台、利用文化资源、借助文化力量而开展的统一战线工作[3]。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存在深厚的内在关联,在构建价值共同体上文化统战有其作为手段的优越性。
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存在诸多内在关联。第一,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聚焦的核心问题同为价值共识问题。文化统战试图利用文化的力量团结人心,在文化认同中逐步实现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政治认同,最终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此过程当中,文化统战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文化认同中的价值认同问题,即价值共识问题。价值共识之于价值共同体的重要性,从价值共同体的定义中可窥之,无价值共识则无价值共同体。第二,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作用的领域均在精神领域。在统一战线构建过程当中会遇到诸多问题,有些是物质上的问题,有些是精神上的问题。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文化统战是解决精神层面问题的有效途径。价值共同体基于价值观念本身的社会意识本质,其所追求的亦是精神层面的大联合。第三,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的内部结构都强调和而不同。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追求人们价值观念的一致性,但这并不代表二者完全否定价值的多样性,二者是价值统一性与多样性皆具的矛盾体。第四,文化统战与价值共同体皆有互利共赢的目标追求。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在团结联合中实现互利共赢,只讲团结不讲互利共赢的统一战线是机械的统一战线,随时面临解散的风险。共同体的构建亦需要共同目标的维系,如何在价值共同体中实现价值理想,是价值共同体所追求的互利共赢目标。
在构建价值共同体上文化统战作为手段有其优越性。第一,文化统战为价值共识的形成提供文化土壤。人们价值观的形成依赖于社会历史文化,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孕育出不同的价值观。我国的文化统战工作一方面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坚实支撑,另一方面又能积极吸收国外优秀文化成果,能在最广的范围内为价值共识的形成寻得相应的文化土壤。第二,文化统战为价值观念的推广提供文化载体。文化统战形式丰富多样,能够为价值观念的推广提供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载体,这对于突破精神围墙,强化精神文化交流,促进价值共同体的形成极具意义。第三,文化统战在价值观念塑造上独具优势。人们在阶层、民族、国籍以及利益追求上各有差异,但是却拥有共同的情感需求以及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文化作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产品及其附属产品,在深入人们情感与精神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文化统战以文化作为媒介深入人心塑造价值观,往往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第四,文化统战为价值共同体打造坚实防护墙。价值共同体的形成根源于人们价值共识的达成,反之,价值共同体的瓦解必始于人们的价值分化。文化统战在抵挡价值侵略、价值分化、价值曲解等现代国家的无烟炮弹,维护现有价值共同体的稳定上不可或缺。
构建价值共同体的文化统战具体路径,需着眼于价值基础、价值核心、价值载体、价值主体、价值共识等价值共同体的核心要素。在这些要素的建设与维护上,加强文化自信、宣传核心价值观、发展文化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秉持求同存异等文化统战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价值共同体的建立与维护离不开价值主体对于价值共识的自信,即对于组成价值共识的价值观的自信。这种自信从何而来?刘云山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价值观自信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引,来自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滋养,来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来自于对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吸收借鉴。”[5]支持价值观自信的根基有四个方面,从文化统战角度而言,其根源在于对文化的自信。其中原因有二,一方面是因为文化是孕育价值观土壤,好比人们坚信贫瘠的土壤难以种植出好的作物,落后腐朽的文化也必然孕育不出先进科学的价值观,价值观的科学性依赖于文化的先进性;另一方面是因为价值观作为文化的内核,其科学性的验证依赖于文化的有效性,即文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社会历史经验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先进、优秀的文化,它为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多年提供了精神滋养、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提供了力量支持、为中华民族繁荣富强提供了方向指引。因此,在维护、强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价值共同体上,有必要进一步加深中华儿女对本民族文化先进性的自觉,通过文化自信巩固价值观自信;有必要进一步向世界彰显中华文化的科学性,在文化认同中实现价值观认同。
凝聚价值共同体的核心因素在于其倡导的价值核心,即共同体中的核心价值观。例如,中华民族价值共同体的价值核心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类命运价值共同体的价值核心在于全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做了概括,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6]。价值核心的科学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价值共同体的生命力,价值核心的普及性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价值共同体的规模与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折射的全球价值观,作为社会历史、当前时代和未来理想相结合的产物,它们的科学性毋庸置疑。但是在二者的普及上、在二者辐射范围的拓宽上,仍有余地。目前,对于核心价值观与全球价值观的宣传仍存在地域盲区、人心盲区和认知误区等问题,即地域上存在宣传漏洞、程度上浮于表面未深入人心、阐释上被恶意歪曲者占领等现象。面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拓宽地域全面宣传、创新方式灵活宣传、占领舆论主动宣传,凸显价值核心,为价值共同体的稳固与扩宽立好梁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发展,通过文化交流,沟通心灵,开阔眼界,增进共识。”[7]人类价值共识的达成离不开文化交流这一环节,而文化交流则依赖于各类文化载体,文化及其核心价值只有寓于语言、艺术、行为、物质产品等载体当中才能经由眼耳口鼻身等感官进入人的心灵与意识,由一方传达至另一方。在文化载体、价值载体的创造与创新上,需妥善统筹好以下几对关系:第一,方向上需坚持人民需求导向与科学理论指导的统一。价值载体的目标受众是人民群众,因此在对于载体的创造上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产品。但是基于人类需求的差异性,人民对文化产品的要求往往品类不一、良莠不齐。如何在各类需求指向中创造出人民需要又真正适合于人民的价值载体?这依赖于科学理论做指导,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创造出立足群众需求、体现时代特色又面向未来发展的优秀价值载体。第二,内容上需坚持内涵美与形式美的统一。好的价值载体一方面要能凸显其所欲传达的价值,另一方面又要能够为人们所乐于接受,因此在内涵与形式上不可偏废。第三,层次上需坚持满足基本需求与实现精神引领的统一。完整的价值载体体系须具有丰富的层次性,既要有实现基本价值普及的载体,又要有实现更高层次的价值引领的载体。
价值共同体作为价值主体的联合体,其构建与维护问题实际上就是价值主体的团结问题。团结价值主体的首要原则是以人为本原则,即充分尊重并体现价值主体在价值共同体中的主体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尊重价值主体作为目的主体的主体性。价值主体基于价值共识联合成价值共同体,换而言之,价值主体是基于相同的价值诉求联合成价值共同体。可见,从价值共同体的形成机制来看,实现价值主体的价值诉求构成其原始目的与责任。因此,价值共同体当充分尊重价值主体作为目的主体的主体性,始终将个体价值诉求纳入共同体目标当中,为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保障与平台支持。第二,尊重价值主体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团结价值主体重在团结其精神,即稳定价值主体对于价值共同体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的确信度。对于某一价值观的确信,一方面来自于科学的理论逻辑论证,更为重要的是来自社会实践的检验。因此,在价值共同体中需充分尊重价值主体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积极号召并鼓励价值主体践行核心价值观,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际效果中增强价值主体的价值观自信,通过精神团结实现人的团结。第三,尊重价值主体作为责任主体的主体性。价值共同体由价值主体自由联合而成,是价值主体基于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这意味着价值主体愿意并有责任遵守价值共同体的各项规范与要求,并为自己在价值共同体中的各种行为承担后果。价值主体的这种责任意识是对其价值共同体成员身份的内在肯定。因此,团结价值主体有必要充分尊重其作为责任主体的主体性,强化其责任认知、督促其责任落实,在责任意识中强化其身份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只有一致性、没有多样性,或者只有多样性、没有一致性,都不能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正所谓‘非一则不能成两,非两则不能致一’”[8],习近平总书记对多年统战工作的经验总结,对统一战线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对于指导文化统战正确处理好价值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做好价值共同体构建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价值共同体在价值问题上必须是一致性与多样性共存的统一体,没有一致性则难以形成价值共识,即没有存在的基础,拒绝多样性则难以实现广泛的团结,即可团结的力量十分有限。在处理价值共同体内部价值的一致性与多样性上问题上,关键在于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一是要守好“一”,不断强化一致性,增进价值主体对于核心价值的认同,在价值认同中形成价值共识,夯实价值共同体的形成基础。二是要甄别“多”,正确对待多样性,对于不影响核心价值存在与发挥作用的其他价值可以存而不论,对于与核心价值相违背的错误价值则当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取缔和消除。三是要以“一”摄“多”,将核心价值贯彻于多样价值之中,统摄多样价值的健康发展,在坚持原则与开放包容中实现最广泛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