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研究

2021-01-12 10:59刘炫志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法治

刘炫志

(南华大学,湖南 衡阳 421001)

关键字:社会主义建设;社会治安;法治化

依法治国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多次提及依法治国。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习总书记发表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重要讲话,突出强调了法治对于国家的重要性,重申了法治化对社会主义发展建设的重要性。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强有力的领导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刑事案件逐年下降,重型的刑事犯罪率同步下降,国家的社会治理工作深得民心,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大力的提升。但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对社会治安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提高城市治安管理现代化水平成为不可忽视的研究课题。

在习近平总书记“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思想的引领下,我国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日益频繁,“一带一路”的构建,使中国的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不容忽视的是,尽管社会的需求与文化落差之间的矛盾有所弱化,但仍存在社会利益化冲突的情况,群体事件与刑事犯罪的诱发性因素呈现多元化特征。社会治安问题呈现的新特征,要求我国必须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化国家。

一、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现状情况

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总体情况稳定。但是,这种稳定是相对的,是在持续不断严打高压状态下的稳定。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以下方面仍有所欠缺:

(一)黄色犯罪依然存在

新形势下,社会中依然存在以文化传播的名义衍生的黄色淫秽色情录像和书籍。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使得这些淫秽录像和书籍以网络作为传播媒介大肆蔓延。据调查研究发现,有接触过黄色网站的青少年占比48%,他们收到过含有教唆、引诱等电子邮件;另外,69.4%的青少年是靠网络减压或者是发泄情感的,上网主要是为了减压,他们觉得平时的压力很大,所以特别想上网发泄。此外,尽管公安部门的扫黄活动次数频繁,且卓有成效的打击了一大批不法分子,但卖淫嫖娼活动仍旧未能禁绝。

(二)赌博风气泛滥

随着时代列车的飞速行驶,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生活环境得到充分改善,物质精神文明的发展一日千里。然而,“好赌”这个恶习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就始终与人类的社会生活相伴相随。随着时代的发展,赌博这个人类的毒瘤非但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其形式变得多种多样,传统型的六合彩赌博,民间地下钱庄聚众赌博形式已陈旧,新型赌博利用网络的便利,联合网络贷款形成了新的发展趋势。赌博的泛滥事实不可否认,不少人民群众受到赌博的毒害,并由此引发更多的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最终导致不可挽回的局面。

(三)吸毒活动仍然严重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对毒品的禁绝,但毒品在社会中的流转仍在继续。甚至众多公众人物也牵涉其中:备具影响力的歌手羽泉,因吸毒成性,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轰动一时青少年的偶像明星柯震东,因吸毒且窝藏吸毒犯,受到广大人民唾弃。这些年来,党和国家对毒品的打击力度非常之大,毒品贩卖、吸食活动受到了相当大的打击,一大批贩毒团伙纷纷落网,查获大量毒品,捣毁众多制毒窝点,狠狠打击了贩毒活动。

尽管贩毒活动遭受了巨大打击,但并未就此消亡,吸毒分子仍具有一定的规模。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贩毒形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网络贩毒、快递运毒、食品藏毒等新形式不断出现,给禁毒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此外,新型毒品的出现,使得吸毒分子的毒瘾爆发造成更恶劣的犯罪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治安治理的难度。

(四)经济犯罪的增加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钱至上的观念的滋生,使得一部分人在追逐利益中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经济犯罪的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如金融诈骗、非法集资、P2P等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受害者人数和金额也都十分巨大。例如,资邦控股公司在2012年-2018年6月间采用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虚设债券等手段,采用定向委托、收益权转让、超级借款人等方式,向客户承诺5%-24%的年化收益,从277万余名投资人那里非法募集资金593.5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116.04亿余元,入金总额160.45亿余元[1]。直到案发,共有被害人11万余名,实际经济损失高达50.4亿余元。

(五)社会矛盾错综复杂

随着我国进入了新时代,国家经济发展越发繁荣,但繁荣之下的矛盾也不容忽视,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地区性的经济纠纷错综复杂。各地区之间存在的土地纠纷、土地征收、企业改制、劳动纠纷等问题,成为了制约经济迅速发展的掣肘。由于涉及的群众众多,经济纠纷形式的复杂多样,地方政府的处理往往不能使各方满意。诸如此类的社会矛盾还有很多,在这些社会矛盾冲突中,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失,因而导致了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度下跌,出现了频繁的集体上访事件。更有甚者,冲击党政机关,对执法人员施行武力,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六)邻里关系淡漠

在当今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更多人进入到一个“快”生活节奏,在这种生活节奏下,人们回到家中已然身心疲惫,更无力去维持邻里关系。这也使得当前邻里关系、家庭关系越来越淡。在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的阻隔下,曾经温和融洽的邻里关系逐渐淡化,即便是一门之隔的邻居,互不相识的情况也十分寻常,这种淡漠的人际关系也为社会治安管理增添了难度。因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在社会中提倡良好的邻里关系,其意在于促进邻里间守望相助,形成相互体谅、友好互通的社会主义新风尚。[2]邻里关系对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邻里关系的融洽,可以极大减少邻里间出现矛盾的几率,减少因此引发的民事或刑事案件。邻里双方在一个良好的关系支撑下,能够更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会积极寻求不伤和气的方式,将双方间的纠纷解决掉[3]。反之,若邻里关系不佳,就可能因为一点小事爆发冲突,轻者互相争吵谩骂,重者可能上演一场“全武行”,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因邻里关系紧张导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数,因此,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也成为了构建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举措。此外,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另一重大的挑战是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由于青少年心智不成熟,缺乏较强的自控能力,在成长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其生活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可以给青少年提供一个和谐的、安全的、健康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得以健康成长,还有助于社区社会风气的净化,形成良好的社区人际氛围。在这样的生长环境中,能使青少年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得到正面的教化,树立守公德、遵法律的良好意识,在与他人交往中做到友善相对、互让互谅,以此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二、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环境不稳定的原因

纵观当下社会治安环境存在的问题,引起社会治安环境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有:

(一)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暂未完善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始终未曾松懈,但法治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距完善我国法治建设仍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在新旧法治体系的更替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利用法律中的漏洞,乘机实施违法行为,给社会的约束体系造成压力。在社会的变化发展中,从法制到法治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但在很多地方,法治建设仍有待完善,尤其是在中小城市,传统的人治之法仍有残留,无论是在处理民事或是重大刑事案件中,都未能完全形成法治的思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仍然需要完善。

(二)社会监督和舆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今,自媒体已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舆论场所。不少自媒体成为了当代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展现场所,“抖音”“快手”等APP的火爆,“网红”成为新一代年轻人追逐的新兴职业。但在这些自媒体的发展中,其构成良莠不齐,低门槛的“网红”职业,不断爆出突破做人底线的新闻。因此,新兴自媒体行业良好的社会舆论引导功能并未很好的落实。这也成为了引发社会治安环境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国家要高度重视对新兴自媒体行业的社会舆论监督,规范其行业发展,规定行业准入要求,使社会舆论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三)对违法犯罪人员打击力度不够

法律在保障人民权益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犯罪分子留下了钻空子的余地。比如一些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为了快速获取金钱,铤而走险,从事贩毒等重大犯罪活动。由于其患有重大疾病的既有事实,在制裁此类犯罪人员时往往刑罚量轻。这就给了一些别有用心之徒以可乘之机,他们仰仗法律对自身生命权益的保障,从事各类重大犯罪活动,甚至还扩大了作案手法。总的来说,当前我国法律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罚依旧不够完善,犯罪行为也因此未能得到根除。

(四)综合治理机构经费与人员编制不足

对于综合治理机构组织建设,中央提出了保障综合治理机构经费和人员编制的明确要求,但在地方上,这一政策却仍未完全落实。一些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尤其是县、乡两级属于“吃饭财政”,若是人员编制要求增加,那么财政经费就会相应增加,地方财政吃紧,很多地方政府无力负担,只能维持现状。尽管很多地方都设有综合治理办公室,但这类办公机构的工作人员却寥寥无几,根本无法有序开展日常工作,属于空机构。

(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化明显

由于地理位置和环境的差异,我国南部地区的发展远高于北方,南北发展差异明显。而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沿海城市承担着更多与其他国家经济往来的任务,因此其发展速度高于内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发展政策造成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化明显的现状。在这样的不平衡发展中,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被进一步拉大,农村劳动力纷纷奔赴大城市,造成了农村劳动力南移的趋势,这类人群在大城市中根基浅薄,文化程度总体偏低,薪酬较低。有些人因此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三、新形势下社会综合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人口老龄化

自1992年开始,国家出台法律严格进行计划生育。新生儿童数量降低,在初期有效缓解了我国爆炸式增长的人口压力。但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人口老龄问题严重,年轻人的负担沉重。在2019年1月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数据中,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人口有1.66亿,占到总人口11.9%,这一数据占到全球老年总人口的约1/4,而我国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3]因此,怎样解决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是新形势下社会综合治理不可避免的挑战,这一问题解决的是否妥善关系着人民福祉与国家的发展全局。同时,老龄化社会还呈现出城乡倒置的特点,在农村城镇化的趋势中,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这也使得农村地区老龄化问题更为明显。国内学者赵佳等人研究发现,农村地区不管是普通村民或是党员群体都存在明显的老龄化现象。其中昌平区的一个村内94名党员就有30名年龄超过60岁。因为党员年龄过大,在学习教育方面也落后于时代发展,甚至其中许多人都不习惯使用智能手机,难以在这部分老党员身上开展“学习强国”等在线学习活动。另外,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往经济发达的地区迁移,城市的流动性加强。人口所在地区没有得到有效的登记和管控,城市单位的社会职能开始往外迁移。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体制难以对人口模式的变化进行有效的约束。

(二)社会就业压力增加

劳动者的就业环境,作为复杂、现实的一种社会环境体,势必会存在多种劳资冲突,引发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因此,要想实现符合市场秩序的理想就业状态,就须对劳动者的就业环境展开有效的社会治理,这既关乎个体公民社会行为,又与国家及政府发展息息相关。当前我国社会综合治理面临着就业压力增加的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随着中国与国际的接轨,中国的经济发展与世界经济交融,宏观经济的不景气,造成社会的就业压力增加,去手工化的趋势加强,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求,居民文化的水平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就业的压力。[4]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经济发展深受影响。尽管在疫情防控中我国政府的果断决策得到了民众高度认可,但仍有许多国民担忧疫情大流行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全人类对于新冠病毒的认识并不充分,仍可能存在经济下行乃至全球经济危机爆发的风险,很多就业者都担心自己任职中小企业的生存,这使得国家稳定就业的压力不断加大。此外,非接触服务创新空间广阔和能力不足的危机感并存,对社会治理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人的工作方式都变成了以非接触为特点,但许多人都是被动接受,缺乏改善自身能力和知识的内在动力。就业压力的增大,导致正常的社会秩序受到干扰,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治安的不稳定因子。

(三)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人手不足

目前,我国的管理机制正在发生变化,中小城市的城市化进程不断提升,但是人口的迁移问题一定程度上导致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新旧体制的交替进行,导致部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人手面临着不足,一方面,管理人员需要沿用旧的体制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又要使用新的体制进行改革。两方面的体制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分散人群的聚焦点。最终导致法治环境的有效率下降。

综上,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新形势下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人口的加速增长以及迁移,社会经济结构调整,全球经济的不景气,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人手不足,导致社会的综合治理效果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反复。

(四)公众参与度较低

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发动群众的力量,提升公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参与度。但现阶段我国基层群众对此的参与度依旧不高,还处于相对被动的阶段,积极性较低。如何有效调动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其中是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题的重点。在我国,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例如青年团、工会、各类学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等,但因为缺乏完善制度保障,社会组织的参与功能难以发挥,而社会公众的参与流程和基本要求,参与的范围和参与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等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明文规定,社会公众应有的权利和地位难以充分保证,未能形成常态化的机制,公众参与单纯成为了走过场,难以真正发挥其作用。

四、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战略部署会议上提出,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一方面加强社会的法治治理,基于当下的建设,要坚决加强对社会治理的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的综合治理体系,尽一切力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国,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民主法治的力度,把法治的范围扩大,提高法治综合治理的思想觉悟。

这一指导思想振奋了广大群众对于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信心,面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变化,我们更加要加强对社会法制的创新管理,要点如下:

(一)树立新形势下的法治观念

社会的综合管理局势的复杂多变,新型犯罪手法的层出不穷,对于广大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要树立广大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的信心,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主动了解社会治安环境的变化趋势,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借鉴其他国家好的综合治安机制。二是摆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者的执法心态,把社会治安的事件当成执法的首要事件,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到首要位置,充分聆听群众的心声。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争取从源头上杜绝危害社会综合治安管理的行为。三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清除社会治安问题,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放在首位,处理综合治理对象,做到合情合理,知行合一[5]。四是推陈出新。不能抱陈守旧,要根据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新的治理手段,达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无论是政府机关的执法者还是普通群众,都要树立全新的法治观念,要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高度,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完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创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们党和国家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如前文所述,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人口格局发生变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暴露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中的很多弊端。

克服这些弊端,解决当前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暴露的问题,要求重新审视当前的治理机制,创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机制,使其更具实效性。在制度的创新完善中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民意的征集,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一村一警”、社区网格员建设,建立智能化的地调度工作网络。推动信息的高效运转,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手段,加以大数据化的管控,利用网络数据进行信息的采集,建立网络实时通讯一体化的工作网络机制,加强治安保护的巡查力度,提高综合治理的警惕性,积极推动减少各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降低发生的概率事件,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为制度准则,坚守岗位,积极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伟大的安全目标而努力[6]。

(三)实现全方位多保障综合治理渠道

社会治安综合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小城市,因而要加强对中小城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大社区的管理力度,并对综合治安问题进行更严格分类。针对各不同类别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如利用个别社区作为试点,针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有效的讲解,辅之以富有教育意义的趣味性活动,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社会治安环境知识,加强市民的自觉守法意识。此外,还需着手建设社区治理体系,推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治理重心转移到基层,通过整合各方力量,以养老社区建设为平台,有效发挥机构养老、家庭养老、政府养老的优势,使社区成为老年群体能够依靠、托付、信任的幸福社区。针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治理,政府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并对志愿组织与民间组织做充分利用,使志愿者与老年人之间形成纽带联系,从而实现养老公益事业的稳定发展。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网络监管,实现网络治安综合管理。利用网络信息的快捷传播,加大公共传播力度,增加政府投资建立公共配套设施。增强社会与民间投入力度,主动了解群众的社会需求,整合社会所有的资源,以社会为依据点,积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实现主体清晰、权责分明、各部门协同发展的总和管理模式。

(四)强化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新时期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队伍建设对于实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队伍的良好发展,促进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在推进综合治理队伍建设时首先要把牢准入关,设定合理的队伍准入制度,以此招纳更多高素质、专业化人才进入其中。其次,要对现有的治安管理工作者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其专业执法水平。再次,要严格推进综合治理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提高队伍成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还应当重视队伍廉政建设,从根本上对违法犯罪现象予以有效防控;推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流程的优化调整,坚持以公正执法为出发点,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人员之间能够紧密合作,不断提升综合治理队伍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确保相关工作措施的贯彻执行[7]。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当灵活处理综合治理执法主体的关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强化不同主体之间的沟通,确保顺利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五)完善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体系

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使得犯罪活动的空间进一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政府应当始终坚持从具体情况着手,对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对治安混乱的地区进行重点防控,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另外还需要对不同类型违法犯罪活动展开深入研究,充分了解其特征与规律,将过去的经验教训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治安防控效率的提升。严格遵守刑事政策,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努力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坚决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感。与此同时,还需要结合违法犯罪活动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分子予以合理处置,在实际工作中应当灵活运用法治思维来处理好社会治安中的难题,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困局。

(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培养公众参与意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必须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培育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意识,要采取积极手段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其中。要努力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相关政策法规,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消除民众内心可能存在的认知偏差。同时还可以定期组织进行不同类型的社会治安实践活动,深化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体验,加深公众形成对治安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增强其作为国家公民的责任意识。此外,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不断拓宽社会公众的参与渠道,健全政策法规,为社会公众的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应当借助于有针对性的策略来激发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带头引领作用,持续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奖励基金制度,针对积极参与的公众提供适当的奖励,推进社会治理资源的优化整合。

结语

经济的开放发展使得中国在国际社会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遇,然而这一发展机遇对于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而言也是一份巨大的挑战。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结构调整,政府部门承担的法治压力加大。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形势,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行动准则,通过拓宽思维发展模式,正确分析和认识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借鉴发达国家社会治安管理的优势之处,逐步形成了构建以平安为基础的综合治安治理环境的认识,明确了完善以安全为上的重要策略,下一步,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建设,以形成法治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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